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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农村金融增量改革的农户融资约束缓解研究

2019-01-09文娟娟

农业经济 2019年3期
关键词:农村金融增量金融机构

◎文娟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常重视农村经济发展,并在农村地区实施金融改革且取得一定成效。县级以下各乡镇的广大农村地区,各类银行和小额信贷组织等金融机构不断充实,初步形成了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商业金融相互补充的多元化金融体系。但从具体实施效果来看,虽然农村金融增量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但并没有对农村金融市场带来革命性变革,农户融资约束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并没有从根本上打破“三农”贷款难、贷款贵的局面。特别是农村金融增量改革没有实现突破性进展,金融改革政策多围绕金融机构数量增减出发,没有从根本上理顺农村金融成长和发展关系。当前农户融资约束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缓解,由于当前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方式仍然以政府为主导,在改革过程中很多农村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已经与农村经济需求出现了脱节,现行我国实行的农村普惠性金融改革,能够从中获得资金支持的主要是种养殖大户和农村企业,而普通农民很难从普惠金融中获得实惠。同时部分金融机构将农村资金向城市转移现象,进一步影响了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也给农户融资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一、农村金融增量改革现状及其影响

中国农村地区经过30 多年的金融改革,当前绝大部分县级以下农村地区都已经成立了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并形成了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1]。虽然当前农村金融增量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改革的重点始终是放在金融机构增减上,没有从农村金融发展实际出发,从盘活现有机构存量,从提升服务质量出发,从挖掘服务潜力出发,造成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整体服务质量偏低,服务能力也相对有限现状。特别是随着农村地区人口大量外流,进一步加剧了金融风险导致,多数农村金融机构在支农、助农方面信心不足,也使农户融资约束陷入尴尬局面。

(一)农村金融增量改革现状

我国一直鼓励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并支持各类资本向农村金融机构流入,壮大农村金融发展规模。随着银监会对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放低,农村地区涌现了很多小额信贷公司和村镇银行,进一步丰富了农村金融结构,促进了农村金融增量改革。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农村地区金融改革仍然只注重机构内部改革和机构数量增长,并没有从金融机构服务质量和金融产品创新入手,金融改革带有浓重的行政色彩。在农村金融增量改革过程中,农村金融网点在发展过程中不增反减,有超过2800 多个乡镇农村金融网点处于空白状态,这就进一步加剧了农户融资困境。虽然从2013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出要进行农村金融增量改革,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合理布局,为新型农村合作组织提供金融保障。但从实际效果看,由于监管力量薄弱,加之在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相应金融机构并没有从“三农”实际出发,导致农村地区金融虽然发展迅速,但随之而来的非法集资和高利贷问题不断上涨,农村金融环境更加恶劣。随着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以政府为主体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成立,虽然进一步增加了金融机构数量,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当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困境,农户融资难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二)农村金融增量改革对农村金融市场影响

一方面,农村金融增量改革经过30 多年的发展,确实为农村金融市场带来了新的发展生机。由于农村金融企业机构的不断增加,为“三农”融资带来了更多融资渠道,特别是以政府为主体的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信贷公司的出现进一步丰富了农村金融市场。在改革推进过程中相关金融机构加大了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力度,让广大农户对农村金融增量改革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对如何通过有效途径进行融资也有了更为清晰的把握,因此农村金融增量改革对于农村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和完善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另一方面,由于农村金融增量改革仍然是以政府为主导形式,以施加外力的方式推动改革进展,并没有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内在活力,也没有让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到农村金融增量改革过程中[2]。因此,农村金融增量缺少内生动力和后劲,一旦政府停止对农村金融增量改革的资金支持,这场改革也就会相应停止,甚至会出现倒退。对于广大农村地区而言,在融资过程中农户风险系数更大,很多金融机构都不愿涉足于农户融资问题。因此,农村金融增量改革并没有解决当前农户融资困难这一根本性问题。同时在改革过程中只注重金融机构的增减,并没有注重金融服务的创新,在改革过程中也没有从农户融资实际角度出发,进行金融产品创新,导致这场改革收效甚微,农民也没有从中获得实惠。

二、农户融资用途及融资约束现状

我国一直以来就是一个传统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处于举足轻重地位。农村金融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虽然我国一直在推进农村金融增量改革,加强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加速推进普惠金融建设,惠及更多农民,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农户融资约束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农户融资困境依然存在。

(一)农户融资主要用途

农户融资约束是指农户由于自身缺少资本,为能够实现自身经济活动,从而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融资,但一般都以正规金融渠道为主,在过程中所产生的摩擦。农户融资约束对于农户融资用途产生直接影响,当前农户融资主要用于生产性用途和生活中的用途。其中,生产性用途是指农户融资之后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及相应工具购买或是扩大种养殖规模以及其他商业投资活动。而生活性用途主要是用于生活基本消费、日常生活开销和子女教育等,同时也包括农户就医医疗、改善生活条件和人情往来等[3]。可以说,农户融资状况决定了农民的生产生活质量,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由于整体规模较小,相应机制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对于农户所能提供的融资产品还相对较少,农户融资难一直是农村金融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对于农民而言,要想获得更好的生存发展机会,就必须进行贷款进行生产生活,而多数金融机构对于农户生活性贷款比较谨慎,而生产性贷款时间又相对限制比较严格,虽然部分农民向正规银行提出了贷款申请,但多数银行都会采取拒绝态度,当前多数农户都面临着较为严重的融资约束。

(二)农户融资约束现状

对于农户融资约束现状研究,很多学者都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多数学者认为当前农户融资约束问题可以从供给型融资约束和需求型融资约束等方面进行研究。供给型融资约束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当前农村信贷市场构建还不够完善,信息对称度还较低,金融机构对农户信贷品配给还相对较少。特别是在贷款申请方面,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并没有从农户当前实际需求角度出发,也没有充分考虑到农户生产规模小,缺乏合格抵押品的特点进行信贷产品创新。所提供的贷款门类和品种主要是从城市信贷体系中衍生出来的,与当前农户生产和消费需求格格不入。加之当前农村金融机构属于金融系统末端,缺少有效的内部监管,同时,农村金融机构内部部分工作人员,为牟取自身利益,进行权力寻租容易形成人情关系和权钱交易,进一步占用农户的信贷配置,导致农户长期的信贷配置不足,严重影响了农户融资需要,进而将农户推向非正规金融机构。农户只好寻求利率更高、风险更大的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不仅不利于农村金融市场安全,同时也进一步打击了农户生产积极性。

三、农户融资约束对农户整体影响

农户融资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改变生产生活现状,一旦农户在融资过程中受到约束,必然会对农户消费能力产生严重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进一步下降,农户之间的贫富差距将会进一步被拉大。

首先,农户融资约束抑制了农户消费能力。由于农户缺少财产性收入,其收入主要源于生产性收入,由于土地和种养殖业容易受到自然灾害和市场因素波动影响。从农户消费种类看,由于农户资金有限,主要用于维持现有生活消费和对现有生活进行改善性消费,维持性消费主要就是维持一般生活状态,受到外部影响因素较小。而改善型消费者受到多重因素影响,在农户收入不稳定情况下,农户为了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意外而增加消费开支,在这一前提下,农户就会减少现有消费支出,而这一减少支出部分主要集中在改善性消费支出层面,农民改善性消费支出减少,生活条件就难以改善,进而会影响农民的幸福感。

其次,农户融资约束抑制了农户生产效率提升。与其他社会群体不同农户收入主要源于生产性收入,还有部分来源于政府转移收入。而要想提升农民收入,就需要从生产性收入和转移收入入手,转移性收入在短时间内很难调整,一旦生产性收入停滞不前,农户整体收入就会相应受到影响。农户在生产投资活动中受到融资约束影响,就会主动放弃部分投资机会,避免由于投资过大而影响基本生活。同时,农户还要考虑到未来诸多不可确定风险,采取各种方法确保未来家庭收入平稳性[4]。如果农户融资约束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农民为了获得更平稳的生活条件,宁可牺牲投资机会也不愿出现家庭经济危机,这种理性投资原则直接影响了生产效率,进而影响了家庭收入。

再次,扩大农户间的贫富差距。虽然农村金融增量改革,增加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数量,为农户提供了金融配给可能。但由于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角度考虑,需要农户有一定的收入证明和相应的合理抵押物才能获得贷款,因此,只有收入较高的农户才可以从农村金融机构获得融资可能,并且要用一定的抵押物进行抵押,也只有这些人才能够从农村金融机构里获得金融支持用于生产性投资和消费,从而提升生产效率,改善家庭生活质量。而绝大多数农户由于缺少必要的抵押物,根本无法从农村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支持,这就让他们丧失了很多投资和提高收入的机会,生活过得相对较为平淡,难以有大幅度的家庭收入提升。久而久之,必然会造成农户之间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

四、农村金融增量改革背景下农户融资约束缓解的策略

要想改变农户融资约束困境,就必须在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走出增量误区,认清并不是金融组织机构数量越多,就能够推动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改善农民融资环境。应该围绕农户融资约束现状,进一步盘活现有金融机构存量,激活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热情,创新金融服务产品,真正解决农户融资约束问题。

首先,转变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理念。将农户作为农村金融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从思想上树立为“三农”服务意识,将“三农”服务作为金融机构重要工作之一。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机构金融服务作用,明确金融服务方向,将城市多余资金和社会资本转投到“三农”领域之中,将“三农”服务作为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主攻方向,围绕农户融资需求创新金融产品,激发农村金融机构活力。同时要消除农村金融机构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宗旨的错误倾向,在农村金融商战改革过程中,不断科学合理布局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增加农户融资资金规模,对现有服务网点进行转型升级,更好地为“三农”发展提供更为快捷的金融服务,降低贷款利率,提升放款速度,最大限度的解决农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其次,进一步降低农村金融组织风险。各级政府应该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应该通过建立多方分担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担保机制,并设立相应担保资金,进一步减轻涉农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围绕涉农金融机构信贷经营风险进行机制和制度完善,为涉农金融机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让涉农金融机构敢于向农户进行融资贷款。在开展农户融资服务过程中,要进一步丰富服务内容,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和服务平台优势,为农户提供投资理财、民间借贷融资中介、委托贷款等多项服务,要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合作,为农户提供立体式的金融咨询服务,使农户融资约束进一步缓解。此外,应该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品质,特别是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实背景下,应该从农村金融出现的新特点和新变化出发,针对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养和素质教育,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品质。

再次,推进农村地区普惠金融建设。农村普惠金融能够为低收入农户提供普惠金融服务,能够缓解农村金融机构对低收入农户的金融抑制和金融排斥等问题。在推进农村地区普惠金融服务过程中,进一步拓宽农户信贷抵押物的担保范围,能够让普通农户也能享受到普惠金融服务,在金融产品和服务上进行创新,契合农户当前金融信贷需求特点,从而让贫困农户也能够得到相应的普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贷款,解决农户在经济活动中的融资困难问题。同时,加强农户金融知识普及,通过走村串户等形式,对农户进行信贷产品宣传和相关政策引导,进一步增强农户向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贷的意愿,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最后,进一步深化农村地区金融增量改革。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并存发展,但非正规金融机构利率相对较高,规模相对较少,很难弥补正规金融机构现有配给造成的资金缺口。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农村金融增量改革所创造的有利条件,进一步促进村镇银行发展。通过村镇银行发展带动本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充分利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本地化特点,引导其成为农村金融市场重要主体,有效应对民间金融乱象,进一步激发农村经济内生性,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发展水平,能够为农村经济活动提供更多的金融供给和融资渠道,缓解农户面临的融资约束。

总之,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增量改革效果还不够明显,对于农户融资支持力度也相对不足。因此,应该进一步深化我国农村金融增量改革,以普惠金融建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为主要突破口,进一步增强农村地区金融结构内生性,同时改革现有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增强产品创新,提升服务质量,为农户融资提供信贷支撑,进而推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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