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强大合力 增强持久动力
2019-01-08
鄂尔多斯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源远流长,有各民族和睦相处、交往交流交融的深厚积淀,民族团结之花在鄂尔多斯高原竞相绽放。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创建工作作为基础性事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提出的“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等重要要求,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紧紧围绕“两个共同”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走出了一条具有鄂尔多斯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之路。
高标准谋篇布局 保障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和经验交流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和13次市委常委会会议、20次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民族工作,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把创建目标任务纳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实施创建工作“周计划、旬督查、月通报”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三是加大保障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各旗区每年安排不低于100万元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每年增长20%,目前分别达到1215万元和690万元。
加强宣传教育 营造全民创建浓厚氛围
一是坚持主题宣传常态化。确定每年9月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编印制作宣传手册、台历、画册、丛书和专题片,集中力量、常态长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二是坚持媒体宣传立体化。统筹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资源,开展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报道,精心组织主题消夏文艺汇演等系列活动,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三是坚持“六进+”宣传全面化。创新提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工作思路,促进创建工作与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景区、厂矿、园区、军队等方方面面渗透融合。四是坚持校园宣传纵深化。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市财政每年安排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经费200万元,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
深挖文化内涵 夯实创建工作思想根基
一是保护传承民族文化。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旗区财政每年安排配套资金380万元,保护传承成吉思汗祭祀文化,实施阿尔寨石窟、鄂尔多斯古籍文献丛书等一批民族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工程。二是繁荣发展民族文艺。成功举办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大型民族文化活动,推出《鄂尔多斯婚礼》等一批民族文艺精品力作,定期举办“漫瀚调艺术节”等品牌文化活动,打造鄂尔多斯大剧院等一批民族文化活动场所,各族人民的归属感、自豪感和认同感不断增强。三是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累计投入2000多万元在4个旗区建设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传承发展中心和创业培训孵化基地,成立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促进会和手工艺品协会,民族文化软实力得到明显提升。
坚持抓纲带目 加强创建工作示范引领
一是以打造品牌为抓手带动创建。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1234”工程,连续举办三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独特品牌。全方位对口支援兴安盟,援建51个基础设施、能源、化工、物流等项目。二是以选树典型为载体推动创建。全市共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单位)4个、自治区级24个;受国家表彰的民族团结模范集体15个、模范个人14名,受自治区表彰的模范集体104个、模范个人128名。三是以“双语”服务为阵地驱动创建。大力倡导党员干部“学双语、用双语”,在全市蒙古族学校推广普及普通话,组织举办面向汉族干部群众的蒙古语培训班,营造少数民族干部学汉语、汉族干部学蒙古语的良好环境。
加强社会治理 提升创建工作法治水平
一是深入推进城市民族工作。东胜区成为自治区城市民族工作进社区唯一试点地区之后,大力推动城市民族工作不断向街道、社区延伸。二是全面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少数民族信息管理平台,建成45个民族特色社区,鄂尔多斯市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三是不断增强民族事务管理能力。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健全民族领域矛盾纠纷协调处理机制,建成覆盖市、旗、乡三级的综治中心,有力有效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鄂尔多斯市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载体,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新路子。2018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763.2亿元,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19.2亿元、增长14.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3.5亿元、增长21.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6834元和18289元、增长7.5%和9.3%。2019年前三季度,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02.4亿元、增长8.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7亿元、增长12.5%。主要经济指标保持自治区领先,综合经济实力稳居中国中西部城市前列,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一步,鄂爾多斯市将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工作,聚焦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着力攻难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和持久动力,切实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鄂尔多斯市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