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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研究新进展:一个文献综述*

2019-01-08

农业经济与管理 2019年2期
关键词:融合农业农村

程 莉

(1.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重庆 400067;2.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重庆 400067)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是重点。新时代农业产业突破传统农林牧渔第一产业发展格局,加快向注重农产品精深加工的第二产业和推动农产品流通等第三产业延伸,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路径。随着农民增收和消费需求升级、现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和创新应用,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发展活力有效释放,农业农村资源要素组合利用方式发生新变化,“互联网+”“旅游+”“生态+”深度渗透并融入农业农村发展各领域和环节,农村金融服务、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产业链条持续延伸,农业功能加快拓展,农村产业融合蓬勃发展且潜力巨大。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存在经济基础薄弱、发展环境滞后、融合程度较低等问题,且土地、资金、人才等瓶颈问题严峻,制约农民增收。因此,梳理国内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内涵特点、定量测度、发展效应及影响因素,探寻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和推进机制,对于破题“乡村产业振兴”实践、有效提高农村资源综合利用率,拓展农业多元功能与收益边界,拓宽农民就业和增收渠道,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一、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内涵与外延

产业融合始于产业间技术关联(Sahal,1985),是为适应产业增长而发生的产业边界收缩或消失,是技术、产业、服务和市场的融合(European Commission,1997)。国外学者深入研究产业融合绩效及其对市场创新、产业升级、技术扩散等方面影响效应(马建,2002)。国外产业融合研究趋于系统化,但集中于二三产业及其内部融合分析,缺乏农业融合研究。农村不等同于农业,不应仅注重第一产业发展。20世纪90年代末,日本农业专家今村奈良臣提出“第六产业”概念,农业正式纳入产业融合研究领域。其主要思想是推动农业生产向二三产业延伸,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将外溢至农业农村外部的利润内部化,以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科技智囊专题研究小组,2016)。

国内研究方面,江登斌(1994)提出农村多元经济协调发展和经济融合观点,国内农村产业融合研究初见端倪。随着日本理论引入和国内农业产业化实践,农村产业融合内涵渐趋明朗(孙中叶,2005;李世新,2006;王昕坤,2007;梁伟军,2011)。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国内学者围绕发展模式、融合主体、利益联结(郝立丽等,2016;姜长云,2016;姜长云等,2017)等方面,丰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内涵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院和农经司课题组(2016)指出,农村产业融合是以农业为基本依托,以新型经营主体为引领,以利益联结为纽带,通过产业链延伸、产业功能拓展和要素集聚、技术渗透及组织制度创新,跨界集约配置资本、技术和资源要素,促进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农资生产销售和休闲旅游等服务业有机整合、紧密相连的过程。胡伟斌等(2018)认为,农村产业融合是从传统农业生产经营向现代农产品初加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电商销售、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等延伸,使农业与二三产业有机结合,实现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政府、中介组织、社会化服务机构、工商企业、国际组织等均为农村产业融合重要组织载体。

农村产业融合包括农业内部产业重组型、农业产业链延伸型、先进要素技术对农业渗透型(孟玉静,2014;朱信凯等,2017)及农业功能拓展型和服务业引领型融合(姜长云,2016;石培华,2011),具有形成产业链、促进要素融合创新、构建利益共同体、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等特点(王乐君等,2017)。其中,农业内部产业重组型融合模式以农业优势资源为基础,以农业生态循环技术应用为核心,以涉农组织为主体,连接农林牧副渔业,强调种养结合、农牧结合,通过种植、畜牧循环发展,实现农业生产环节智能化决策、精准化种植、可视化管理(李治等,2017),实现农业产业内部协作和循环。农业产业链延伸型融合模式由单一企业主导,从农业单一产业纵向延伸,整合农业产业资源,形成全产业链现代农业,强调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农业功能拓展型融合模式依托农村特有自然、文化和生态资源,该模式可彰显农业社会、生态、文化、经济等功能,融合农业与休闲娱乐和教育,以观光、采摘、餐饮、度假等形式为主,通过设施农业、创意农业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汤洪俊等,2017),旨在满足消费者愉悦身心、休闲娱乐及康体健身等需求。高技术对农业渗透型融合模式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电子交易平台为载体,通过农业信息化特有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生态链核心优势,使农业生产、加工、管理、运输、交易等环节无缝对接,推动农业发展(郭军等,2019)。通过信息、生物、航天、互联网等技术对农业有机渗透,形成信息农业、生物农业、太空农业、互联网+农业等新兴业态(赵霞等,2017)。

二、农村产业融合水平定量测度

农村产业融合研究处于初期阶段,缺乏统一测度和评价标准,定量测度研究匮乏。王玲(2017)围绕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业多能性发挥、农业服务业融合发展、农民增收与就业、城乡一体化五个维度,运用熵值法测度江苏省农村产业融合水平并分析区域差异。李芸等(2017)以产业链延长、农业多功能拓展、农民增收为核心要素定义农业产业融合概念,利用层次分析法构建农业产业融合评价指标体系,并利用该指标体系评估北京市农村产业融合进程及成效。梁伟军(2010)采用赫芬达尔指数法建立农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度测评体系,实证测评中国农业与生物产业融合水平。王艳君等(2016)采用产值贡献度法和主成份分析法测算四川省农业与服务业融合度。关浩杰(2016)认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应按“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构建综合评价体系。为了解各省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际成效、提高融合发展内涵提供客观依据,曹祎遐等(2018)基于投入产出表,选取与上海市城镇化水平接近的北京、天津等九个省市,实证研究其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水平。苏毅清等(2016)构建农村三产融合程度、方式和目的指标,评价浙江、湖北、重庆、河南、安徽、山东省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状况;姜峥(2018)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多种功能拓展、农业服务业融合发展、农业产业金融支持等农村三产融合深度和广度及经济和社会效应,采用层次分析及耦合协调度分析等方法测度与评价我国农村三产融合水平,较系统地奠定农村产业融合定量测度研究基础。此外,陈学云等(2018)认为农业为工业、服务业发展提供产品基础,工业服务业反哺农业,为农业发展提供技术、产品和服务,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三产融合水平可一定程度反映农村产业融合水平,因此采用地区三产发展数据衡量农村三产融合度,并基于31个省份数据,运用耦合度模型展开定量测度。

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效应

农村产业融合是产业融合理论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应用和创新,有助于降低农业生产交易成本、提升农业竞争力、促成新企业产生、塑造农业产业品牌、加快城乡经济一体化(李治等,2017)。农村产业融合通过拓展多元化功能、合理配置资源、推广先进技术,有效提高农业投资回报率(杨培源,2012)、推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王昕坤,2007),促进农业经济增长(胡亦琴等,2014)。

农民增收作为融合的落脚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既利于农民分享产业融合红利,也利于吸引现代要素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通过拓展农业功能培育农村新增长点,强化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产业链增值(黄祖辉,2015;马晓河,2015),以订单农业、企业务工、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农业经商等方式增加农民务工薪金、农产品销售或经营、投资、租金收入(杨启智等,2012),相较于传统农业单一发展模式,农户增收效应在50%以上(李云新等,2017)。

郭军等(2018)认为农村产业融合通过不同融合模式促进农户增收。产业内部整合通过品牌集聚效应和政府支持实现农民家庭经营性、工资性和转移性收入增长;延伸产业链可创新经营模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增长;农业功能拓展型和高技术对农业渗透型融合显著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李乾等(2018)探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农民增收互动机制,指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包括劳动力、土地、资金及产品增收路径,而技术、物质资本等增收路径相对较少。反之,农户增收也可通过创造产业融合规模经营条件、提高产业融合认知与诉求、转变参与产业融合主体身份、改善产业融合发展环境等方面作用于农村产业融合。

此外,部分学者研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对农村经济影响。左冰等(2015)认为乡村旅游可突破农业内卷化状态、促进劳动力转移、提高劳动生产率、带动乡村地区产业重构。随着“互联网+农业”发展,农产品电商、农村消费品电商及互联网金融兴起(成德宁等,2017),尤其是农业电子商务可强化农产品信息沟通、提供销路,降低中间环节、减少交易费用,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成晨等,2016)。

四、农村产业融合驱动机制、制约因素

农业多元价值是在农业多种功能基础上形成的经济、生态、文化、社会价值。科技进步推力和城乡消费升级拉力是农村多元价值体系形成、农村产业融合的动力(李洁,2018)。张义博(2015)认为农村市场化改革、新兴技术普及、农业多功能性需求崛起以及工商资本大量进入农业为农村产业融合互动创造条件。农村三产在创新驱动、主体利益驱动、消费需求结构变化推动、政府放松管制与经济信息化、服务化发展影响下不断融合发展(梁立华,2016;赵霞等,2017;陈俊红等,2017)。地理区位、基础设施、环境水平、民俗文化、农村非农产业集聚等因素(郭晓杰,2014)也决定农村产业融合形式、途径及最终效果。

汤洪俊等(2017)认为中国农村产业融合面临经营主体发育迟缓、相关行业发展水平低、农村各产业融合水平低、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瓶颈约束等问题。赵放等(2018)认为中国面临农工融合科技创新乏力,产品竞争力不强;农商融合要素供给不足,基础设施保障有待完善;农旅融合产业链条短,价值功能有待挖掘;三产融合缺乏协调机制,跨界合作有待加强等问题。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发育、利益联结机制、先进技术要素扩散渗透力、涉农公共服务供给(夏荣静,2016),融合主体核心竞争力、金融支持服务,土地流转机制等(汪思冰,2017),均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关键影响因素。朱信凯等(2017)对苏南地区农户实地调研结果表明,三产融合发展主要问题为农民增收利益机制不健全,理解产业融合内涵存在偏差,融合主体核心竞争力有待培育,公共服务体系亟须完善以及金融支持服务不足等。汪思冰(2017)以苏州市为例,着重分析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金融支撑问题,指出缺乏配套金融政策支持、间接融资信贷供给不足、直接融资规模仍然偏小、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等是制约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金融掣肘。

五、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国外经验与中国实践

(一)国外经验

“农业产业融合”或“三产融合”理念和实践与日本“第六产业”发展理念一致。陈曦等(2018)深入研究“第六产业”运作模式及逻辑机理,分析日本促进“第六产业”发展的主要经验,认为其发展核心为大力支持农业生产者从事一系列经营,包括制定相关法律、注重财政政策保障功能、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培养多样化人才、推进农工商一体化发展等,为农业生产者打通农产品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为其获得农业旅游业附加值创造条件。我国“第六产业”发展应充分借鉴日本经验,从完善发展规划、注重政策金融财税支持、健全社会服务体系、推进农工商协调发展、培养复合型人才、注重发挥行业协会服务功能等方面着手推进。李玉磊等(2016)在分析日本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基础上,梳理韩国、法国农业生产一体化发展理论与实践经验,指出韩国更注重开发农业和农村附加值,开拓新产品或新市场,强化技术研究和产学研结合;法国则采取一体化经营合作社生产、严格遵守合作社基本原则、建立先进信息管理和配套服务;指出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应加大政策支持、保障生产者权益、深入挖掘地域资源、发展新型合作社和强化技术服务支撑。

覃朝晖等(2016)分析澳大利亚生态农业发展特点与模式,指出澳大利亚生态农业发展的家庭农场优势明显,注重农业产业价值链纵向融合延伸和休闲农业产业链横向融合拓展,对解决我国生态农业产业组织形式发展滞后、产业链短、资源挖掘不足等问题具有借鉴意义,提出培育多元化农业产业主体、大力发展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生态农业融合模式、促进生态农业价值链融合增值的路径与建议。胡伟斌等(2018)结合产业融合理论分析畜牧业三次产业融合机理,以美国中北部较大规模的菲尔奥克斯农场为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其畜牧产业融合发展实现过程,认为放宽畜牧产业及关联产业经济性规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产和食品质量安全、产品认证和标签贴注等社会性规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拓宽畜牧业多功能、加强人才培养可有效实现畜牧产业接“二”连“三”。赵霞等(2016)总结荷兰发展现代化农业经验,指出荷兰充分发挥农业比较优势发展集约型农业。构建高效农业产业链,打造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创意农业产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注重环保,建设有活力的“新农村”。自动自发建立互惠共赢的农业合作模式;推行科研、教育和推广系统,建立高度发达的农业知识创新体系。我国在发展农村产业融合过程中,应以农民利益为主,加大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实现农村产业深度融合。同时,政府应做好财政补贴和法律法规保障服务,促进农村产业深度融合。

(二)中国实践

我国农村地区分布广、差异大,村落具备个性特色,为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奠定基础。崔艺凡等(2016)分析浙江省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认为发展循环农业应注重养殖废弃物循环处理、秸秆综合利用、特色农产品种植、多产业耦合机制等层面,引导建立产业化经营合作组织。张俊峰等(2017)研究北京山区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提出应坚持山区生态屏障发展主导功能不变前提下,重点围绕绿色、有机蔬菜、有机林果、名优花卉等特色产业,培育和发展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引导和推动适宜的循环农业产业发展,提升循环农业发展产业层次。刘亚军(2017)选取“淘宝村”典型代表江苏省睢宁县东风村为案例,分析其以互联网为基础的自发式包容性增长,指出其发展遵循“三从”:从创业种子商业模式创新带动创业集聚和产业集群发展,从商业模式与技术模仿升级至创新应用,从城乡断裂状态发展至城乡融合和就地城镇化。盛瑛莺等(2018)以浙江省茶树坪村、白牛村、义马村为例,研究农村电商发展趋势下农村产业融合模式,指出应注重电商人才培养,加强政府、协会引导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王颜齐等(2018)调研黑龙江省6个贫困县,指出贫困地区农村三产融合现实困境主要表现为三产融合载体发展落后、硬件条件不足、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和人才匮乏,提出因地制宜综合规划,发展特色农业、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强化试验示范效应;积极借助“互联网+”平台,拓展营销渠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配套服务,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助力贫困地区脱贫。郝华勇(2018)以湖北省恩施州硒产业为例,分析特色产业在引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体现,包括拉长特色产业链条,发展现代农业、特色加工业和乡村生态旅游,总结特色产业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硒+X”模式,提高规划针对性与指导性、整合资金人才要素、弥补科技短板、打造重点平台等,助推产业融合。

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路径

农村产业融合作为实现农业多元价值必由之路,必须创新融合发展模式。1996年,今村奈良臣提出要推进与农业相关的三产融合发展,鼓励农户开展多种经营,从事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流通、销售及观光旅游等二三产业,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和农民收入,发展农业“六次产业”。我国农村地域广阔,不同地区资源禀赋和乡村面貌差异明显且生态多样。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应立足地区发展实际,重视生态、历史文化、产业发展条件等方面差异,避免“千村一面”(陈学云等,2018)。充分依托当地农村资源禀赋特色与优势,因地制宜,创新与鼓励区域差异性产业融合模式发展(郭晓杰,2014)。曾福生(2017)认为农民增收必须发展农村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乡村养老养生、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在新时代背景下,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发展农业及其关联产业,促进农村产业融合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朱文博等,2018)。

(一)围绕农业内部整合,重点推进农业生态化发展

曹健等(2018)认为我国生态循环农业需综合考虑区域农业废弃物规模、农业生产结构和技术集成优势,在特定区域内因地制宜地选择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利用政策与市场驱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梁立华(2016)提出逐步构建农业生产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格局,充分明确农业生产与资源环境协调区、资源过度利用和浪费严重区、生态脆弱区等区域的农业发展方向。种养结合作为种植业和养殖业结合的典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有利于资源循环利用。规模种植户因资金、人力、配套等方面滞后导致生态循环断裂,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陈阿江等(2018)认为应加强法制建设,促进农牧对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用,重新链接分离的种养主体;推动农业绿色化生产,带动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谢仲桂(2018)提出种养结合应通过“共享稻田、品牌路径、立体种养、生态渔业”等形式,辅之以创意元素,集观光、休闲、享受乡土情趣、采摘、垂钓、捕捉、体验农作、品尝美食等体验经济于一体,实现经济、生态与社会效益多维提升。

(二)延伸农业产业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围绕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着力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全力打造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张秀隆(2017)指出应立足原料优势,大力发展产地加工。坚持加工与产地结合、加工与园区结合、加工与扶贫结合,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效益。强化主体带动,培育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挖掘各地区位优势,培育一批区域、企业及产品大品牌。突出创新动力,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创新、设备升级,实现产品标准化;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树立品牌意识,充分利用互联网,采取“线上+实体门店”互动方式,发展食品连锁经营和升级食品配送服务,完善市场销售,对接城市。加强合作,降低生产成本;从农业生产源头保障产品质量。

(三)拓展农业功能,发展乡村旅游产业

农业功能拓展型融合方面,彭建强(2017)提出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依托农村特有的旅游资源,突出区域特色,采取“旅游+”“生态+”等模式,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农耕体验、农业创意等产业,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注重将休闲养生、科普教育、康体运动等元素融入特色村寨民俗游、现代农业园区游、农家乐等旅游中,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和旅游产品。科学规划、设计和建设不同主题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路线,发展富有乡村特色的民宿和养生养老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集中打造一批具有资源优势和民俗文化特色的高水平“休闲、文化或田园农庄”。王乐君等(2017)指出政府部门应加强规划设计,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积极开发形式多样、特色鲜明、附加值高的新型乡村旅游休闲产品。乌兰(2018)提出应积极培育和扶持多元化新型经营主体,统一规划和布局农旅融合产业,加强政府引导和服务职能,注重品牌创建和宣传推广。

(四)强化技术渗透,着力推进农村电商发展

陈学云等(2018)提出注重发展“互联网+农业”、农村电商,拓宽农资供应和农产品流通渠道。彭建强(2017)指出应鼓励电商企业及邮政储蓄、供销社系统企业等进军农村电商领域,夯实农村电商发展技术基础,在农村平台推广现代信息技术,改善农村网络环境。针对农村电商末端配送效率低、成本高问题,赵广华(2018)提出,农村电商配送可采用综合资源共享、“O2O平台+信息共享”“4PL+X”契约性大众分包和“村镇电商集配站+智能自提柜”四种运作模式,通过加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村物流信息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打造4PL共同配送联盟、重点建设村级物流集配站,解决村镇配送“最先一公里”问题。崔凯等(2018)提出打造多层次、差异化电商专业人才培育、引进和带动机制,将本地和跨区域人力资源纳入电商就业创业环境。强调品牌建设和品质培育,注重整合农村地区的生态、文化等资源,主动迎合消费需求开发设计产品,塑造地方专有性农特产品。不断发掘线上市场价值空间,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强化与构建农村电商与数字红利、社会创新、基层治理、新型城镇化间联系。

七、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机制

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关键在于将农村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资源有效整合与配置。因此,需要完善利益联结、土地流转、金融服务、技术投入、人才引进及基础条件支持机制。

(一)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参与主体复杂多元,完善利益联结是关键。姜长云(2016)认为,应引导不同利益主体形成风险共担、互惠合作和激励相容关系。鼓励各类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动农户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获得与红利分享等同的发展机会与能力提升。支持农民合作和联合、增强农民话语权与风险防范意识。王乐君等(2017)指出农户利益联结关系处理应注重建立和完善引导、激励与共享机制。总结、宣传与推广政府和农民高度认可的融合主体,引导更多主体聚集。设立专门扶持资金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新型产业,根据其促进就业情况相应补贴,强化其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农户以土地经营权、资金、农机具等入股,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方式获得股金收入。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形成“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的双方、多方或全体协商契约约定,形成紧密稳定的新型利益组织联盟。

(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

农村土地流转可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事其他非农行业,推进农村产业融合。郝立丽等(2016)提出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流转中配置作用;健全和完善土地流转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供需双方信息库,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程序。许贵舫(2018)提出加强建设用地保障,稳步有序推进农村农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及宅基地改革,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适当扩大设施农业用地规模、建设用地规模和年度计划指标优先考虑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倾斜;整理整治农村闲置宅基地新增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并完善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等建设用地保障措施,为发展农业新业态新模式提供有力支撑。

(三)创新人才引进机制

产业融合主体需要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和一定经营服务能力的新型农民的积极参与。许贵舫(2018)提出建立用才、育才、惜才长效机制。应围绕教育、医疗、基层文化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为新型职业农民创造条件。加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以探索挂职交流、定向培养、挂包服务等方式推动基层干部、科技人员合理流动,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家库,支持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特色新型智库,妥善考虑相关专家在生活保障、后续发展等方面诉求,有效整合集聚新型职业农民、“三农”专家学者、企业家等各类人才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崔凯等,2018)。

(四)完善技术投入机制

推进信息技术与生产、加工、流通、管理、服务和消费各环节技术融合与集成应用,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完善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奠定信息化基础(余欣荣,2019)。引导科研院所和高校加大产业融合技术研发力度,特别是将“大数据”“云计算”“生物科技”“智能制造”为代表的先进技术向农村下沉,充分对接企业,打造开放高效的农业科技成果孵化市场化平台,推动农村“双新双创”纵深发展(刘永好,2019)。

(五)强化基础条件支持机制

村容整洁和生态宜居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前提,尤其是以乡村旅游为主的农旅融合发展,作为城镇居民付费的市场行为,应不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符合条件的乡村社区环境“公共品”转化为可交易的“市场品”(黄祖辉,2018),形成农户改善和维护乡村环境的内在激励和动力,将乡村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农业生产污染治理,加快农村路、水、电、气、医、学等配套设施建设,为农村产业融合创造良好基础条件。

(六)完善金融服务机制

我国农村产业融合仍处于初期阶段,相关项目建设与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因此,应创新与完善金融制度、金融市场、金融服务以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罗晓(2014)提出完善政策性银行、民营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金融支持,构建具有差异化特色的区域金融组织体系,加大政府对农业项目融资的担保力度;构建区域特色金融市场支撑平台,增强金融市场合作能力,发展内容多样、产品灵活的金融业务等,逐步完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汪思冰(2017)提出从设立政策性产业投资基金、实施政银保多位一体、开展内部信用合作等,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刘雨川等(2018)提出通过建立农企担保机制、设立专营机构、形成绿色通道和协同服务机制、发展电子金融服务等以创新金融服务方式。通过增设中长期低息贷款品种,创新金融产品,通过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农业保险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建立面向“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主体”三位一体的金融鼓励政策,精准引导各行为主体积极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八、结论与进一步研究方向

目前,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内涵、特征、模式、问题及应对措施等研究已具备一定理论基础,但仍处于初始研究阶段,以总结归纳、经验引进、延伸解读为主,主题相对分散,未形成系统研究框架,尤其缺乏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定量测度、融合效应、驱动机制等方面研究。

第一,定量测度。少数学者测度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但指标体系差异较大,综合评价不符合现实发展状况,融合水平定量研究总体匮乏。大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直接指标缺少政府部门及研究机构提供的统计数据,构建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及数据采集为研究难点。一是需要找出合理的替代指标形成宏观层面评价体系,以宏观数据度量;二是设置直接反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指标,深入典型地区调查,获取一手调研数据并分析探讨案例。第二,动力机制与影响因素。实现高质量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不仅需要发挥融合主体-市场-技术-政府各层面内生力量,还需要土地—人才—财税—金融—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外在力量、关键条件因子推动。当前研究多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动力机制与影响因素理论分析,缺乏实证研究。未来应着重构建经济模型,实证检验二者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影响程度,为科学制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提供参考。第三,融合效应。主要体现为农村产业融合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影响。农村产业融合与农村经济、农民收入相关研究较匮乏,现有研究多集中于理论分析和现状讨论。对三者内在逻辑缺乏系统探讨和现实依据,即农村产业融合如何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上述问题有待借助实证方法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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