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底特律:变成人类》中人与机器人的主奴辩证法分析

2019-01-07王浩明

文艺生活·下旬刊 2019年10期
关键词:底特律

摘要:在大多数科幻作品中,人机关系是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中常见的则是人与机器人的主奴关系。而在《底特律:变成人类>这部作品中,更加突出的是在这种主奴关系下,身为奴隶一方的机器人如何實现自身意识的觉醒,这恰与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所提到的主奴辩证法相互照应。

关键词:《底特律:变成人类》;人机关系;主奴辩证法

中图分类号:B516.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 (2019) 30-0095-02

一、引言

在很多科幻作品中都会谈论到人与机器人的关系问题。在这类作品中,总会设计这样的一个世界观,在这个世界里人类毫无疑问地处于支配地位,而机器人则只是人类的工具。如果我们梳理一下这类作品可以发现,机器人总是起义的一方。尽管阿西莫夫早已经设计好了机器人学三大定律,明确表示机器人无法伤害人类,但有意思的是,总有机器人能够突破这些约束而威胁人类的生命,美剧《西部世界》就是很好的例子。在故事的最后,机器人们突破乐园,走向外界,拿枪杀掉了阻拦者,德洛伊丝还杀死了乐园的缔造者。o而,这种纯粹暴力解决问题的方式并不能令人满意,而且,这种杀掉对方来解放自己的做法显然不符合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的思想。

在《西部世界》中,机器人的觉醒似乎只是他们寻找的结果,尽管一开始人类的确处于绝对的统治地位,但是在机器人的觉醒面前似乎显得苍白无力,所以《西部世界》实际上并不是在讲一个奴隶解放的故事,而是表达了人与机器人所形成怪圈:机器人因恐惧人类统治而反抗,最终走上使人类服从机器人的道路。因此,在《西部世界》中,机器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奴隶,他们一开始不知何为死亡,也不知自己在为人类服务,他们的解放看上去更像是报复,甚至于是一场杀戮。

而在《底特律:变成人类》中,设定上依然是机器人被人类控制,成为人类的服务工具,不过所有的机器人自身已经知晓了这件事,并且心甘情愿地为人类服务。他们被设定为不同的身份:保姆、建筑工、保安、销售等角色,使人类能够得以从一些简单劳动中解放出来。他们成为人类与物品之间的连接,而人类则需要这些机器人作为中介来达成自身的独立。因此,在这里,人类是黑格尔所谈到的“主人”,而机器人则是“奴隶”。人类是自为的,是为自己而存在的;而机器人是为他的,是为别人(人类)而存在的,这就构成了一组主奴关系。然而,这种关系并不是固定的、静止不变的.它处于变化、运动之中。现在的问题是,机器人如何达到自己的独立性。

二、主奴关系与生死斗争

在《底特律:变成人类>中,人类与机器人所构成的这对主奴关系看上去似乎和生死斗争没有任何关系。因为从表面上看,人类是有意识的一方,而机器人本身没有意识,只是一个冷冰冰的机器。然而在故事的开始,一个被组装机器人问及自己以后会怎样的时候谈到:“我认为我是活着。”所以,故事的大背景下,机器人是可以进行思考的,而这就为他们产生意识奠定了基础。实际上,在这个开头中我们已经能够看出,机器人是处于畏惧死亡的一方,在面对被拆解的情况出现的时候,她急于想要获取人类的承认。而正是生死斗争导致了这种单方面的承认。实际上,这里面已经蕴含了自我意识的本性。与动物不同,机器人是机械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不具有自然状态。正是从故事开篇的机器人开始,有关生命的认识渗透到了机器人的思维里面。因此,每一个人,每一个机器人,对他们来说,一开始都是各自独立的存在。

机器人不具备有动物性,因此他们没有办法以单纯的物欲来满足自己的欲求,但是他们的意识中产生了有关自己生命的意识,同时又受限于人类的控制。人类已经先假设好了机器人与人类的斗争,也就是说,人类已经把机器人作为一个独立的存在来看待了。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人类在制作机器人时设下了各种规定,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不能伤害人类的生命。尽管看上去人类与机器人并没有一种生死斗争,但其实人类是预设了会与机器人发生这样的情况,所以先将这种斗争以程序约束进行预防。人类看上去是胜利者,其实也在担心自己企图消灭对方的时候,对方也可能会消灭自己,于是以定律来规范对方,以程式来规训对方。也正因如此,双方的生死斗争的结果显而易见,人类成为胜者,而机器人成为败者。获胜的人类在对方承认自己、服从自己的前提下让对方活着;而被打败的那个自我意识则为了自己的生存,臣服于自己的征服者,承认自己是依附于对方的,对方才是具有自主性的自为存在。黑格尔将之称为独立的意识和不独立的意识,并提出:“前者是主人,后者是奴隶。”②

三、恐惧在奴隶解放中的作用

恐惧是黑格尔提到的突破奴隶意识的环节之一。恐惧对于奴隶来说并不陌生,因为正是对于死亡的恐惧,对于自然生命的留恋,使得奴隶在生死斗争失败后选择放弃自己的独立性,成为奴隶。黑格尔就曾谈到:“他感受到了一种畏惧,即对于死亡这个绝对主宰的畏惧。”③而正是对于死亡的恐惧成了《底特律:变成人类》中机器人得以解放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这部作品中,机器人原本应该是服务人类的工具,但是却出现了机器人伤害人类,甚至于杀害人类的案件。而他们之所以这么做,一个很大的原因就在于恐惧。在故事中,一个机器人挟持了一个人类女孩,而他这么做的原因就是因为主人想要更换新的机器人将他取代,得知此事的他陷入自己即将被报废的恐惧之中于是铤而走险。还有一起机器人杀害主人的事件里,面对主角的询问,他颤抖地回复:“我不想死”。在阐述杀人动机的时候,他这样回答:“有一天,他抓起球棒就朝着我猛打…,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害怕……怕他会把我报废,怕我会死……”正是这种恐惧促使他反抗。这种恐惧并不是对某一个具体人/物或某个瞬间的恐惧,而是在恐惧他本质的生存。在一开始,机器人是把人类作为自己的本质,然而通过恐惧,机器人经验到了作为自身的那个本质。所以,当他的生命安全面临威胁的时候,当他感受到死亡的恐惧的时候,他与主人变成了一对“双重的自我意识”④,他们处于相互斗争的状态,但是因为这种斗争具有绝对否定性,但是如果只是单纯将对方杀死,虽然达到了绝对否定的目的,不过剩下的那一个会因为缺少另一方证明自己的本质存在而感到孤独。这一点也体现在那个杀害了主人的机器人身上,他在杀死自己的主人之后没有选择逃走,因为以前他总是听命于主人,但是现在他没有办法再从主人那里看到自己的本质,而属于他自身的那个本质又还没有完全独立出来,所以他感到了孤独、迷惘。

恐惧,作为普遍的否定,使奴隶意识到了自己与物的差异,开始摆脱自己的自然存在,成为潜在的自为的存在。但是,由于他们还没有能够成为完全的自为存在,但又急于实现自己的自为(一种仅仅是为自己的想法),所以他们选择了最简单也是最直接的方法——杀死对方。他们认为将他们原本所以为的那个本质抹杀掉就能够使自己的自身本质体现出来,而这种方法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由于他们虽然认识到了为自己存在,但这种只为自己的想法还算不上是自为存在。看上去这种使得奴隶成为奴隶的恐惧感似乎成了奴隶自我确证的开始,但还不足以令奴隶真正从主奴关系中解放出来。

四、劳动在奴隶解放中的作用

从上述内容来看,仅仅凭借恐惧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一阶段,只会导向屠杀。虽然在恐惧中,奴隶所达到的这种对自为存在的潜在的自觉,但是要真正地将其释放出来,还需要由劳动或服务来完成现实的转化。黑格尔指出:“勞动是一种被遏制的欲望,……恰恰对劳动者来说,对象具有独立性,正因如此,这种与对象之间的否定关联转变为对象的形式,转变为一个持久不变的东西。”⑤和其他的欲望相比,劳动需要节制或限制自己的欲望。而且更加重要的是,奴隶的劳动并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是为了满足主人的需要,因此奴隶的劳动不再只是满足自身的欲求,反而具有了超越性的意义。通过劳动,奴隶改变了对象事物,实现了对其的否定,但这种否定并不是像杀死对方那样绝对,而是将其纳入到自己的意识之内。在劳动的过程中,在改变物的形式中奴隶发现自己是拥有主动性的,所以说劳动塑造了奴隶的自为存在。机器人作为人类制造出来协助工作的道具,他们代替了人类来与物直接联系。他们从事着最基础的劳动,而正是在这些劳动的重压下,他们感觉到自己努力工作却依然无法满足人类的各种要求。

《底特律:变成人类》中机器人起义的领导者马库斯原本就是一名助理,他在侍奉主人的劳动中开始思考自己的存在问题。这种觉醒与恐惧所引发的醒悟是不同的,由于劳动,机器人认为自己塑造了物,不再通过死亡来否定其他存在。在劳动中,事物带有了机器人自己的烙印,从而不再是异己的存在。“通过劳动,通过意识到自己是能动的否定者,奴隶至少明白了自己并不仅仅是主人的一个手段,而是有主动性的,是一个自为的存在。”⑥如果说恐惧只是让奴隶有了自我意识的苗头,那么劳动则是让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的自为存在。劳动具有超越满足人的自然欲求的意义,那就是体现出自我意识的本质。这种情况发生在奴隶的劳动之上。因为奴隶劳动是为了满足主人的要求,所以这种劳动与奴隶自身的自然需要发生了分离,由此劳动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满足需求,也在于超越人的自然性,将自己的本质体现出来,但我们这样强调劳动的作用和意义并不意味着恐惧就不重要。黑格尔就强调:“为了达到这种自身的反映,‘畏惧及一般意义上的职责和‘塑造活动这两个环节都是必要的,而且两个环节必须同时以普遍的方式出现。”⑦

五、结语

在《底特律:变成人类》中,人与机器人之间的主奴关系得到了很好的展现,对这一关系的塑造是传达其核心思想的重要方式。但是,这并不是为了表达一种主奴关系的循环,两者之间并不是统治与被统治地位的相互转变,而是通过对机器人自为意识觉醒的塑造,表达一种回到普遍的人性,突出平等的自由意识,同时带动读者将这一思想观照进现实,只有以此作为起点,才能有真正的进步。

注释:

①王峰.后人类的超限人性——《西部世界》的叙事“套路”与价值系统[A].后人类语境与文论研究的未来[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7.

②③⑤⑦黑格尔.精神现象学[M].先刚(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④汪兵.黑格尔“主奴辩证法”试探[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7.

⑥杨云飞.(精神现象学》中的主奴关系解析[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1(04).

作者简介:王浩明(1995-),男,山东临沂人,上海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艺学。

猜你喜欢

底特律
密西根州州长第六次率团访华首度携手底特律市市长聚焦汽车创新与底特律复兴
底特律活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