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兼程 再谱新篇
——乡村医生教育70年回顾及展望
2019-01-07本刊编辑部
(四)第三个“十年规划”(2011—2020年)
自2001年原卫生部颁布《2001—2010年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以来,全国各地根据农村卫生工作实际,完善乡村医生教育,实行在岗培训和学历教育相结合,有力促进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但是,乡村医生队伍总体学历低、执业(助理)医师少,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与农村居民健康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乡村医生培训网络不健全,师资队伍薄弱,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方式的适宜性与乡村医生岗位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吸引人才、稳定人才、支撑教育培训有效实施等相关政策尚不完善,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基本卫生服务公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依然面临严峻挑战。
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健康需求,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医药管理局等5部门印发《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11—2020年)》,这也就是我们说的“第三个‘十年规划’”。规划要求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实用技能和医学基础知识为重点,大力开展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和学历教育,加快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进程,为筑牢农村医疗服务网底提供更好的人力支撑。
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各省(区、市)建立健全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相适应的乡村医生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一支以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执业(助理)医师为主体、整体素质基本满足村级卫生服务需求的合格乡村医生队伍,推动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绩效得到相应改善。具体目标分为两步走:到2015年,各省(区、市)乡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总体上实现全覆盖,获取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率达到80%(西部、边远地区达到70%),乡村医生普遍接受与岗位需求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培训,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乡村医生力争60%具有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高职(专科)及以上学历者明显增加;执业(助理)医师所占比重显著提高。到2020年,各省(区、市)乡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总体上继续保持全覆盖,获取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率达到90%。乡村医生继续普遍接受针对性的有效培训,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大多数乡村医生具有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高职(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占相当比例;乡村医生力争总体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基本实现乡村医生队伍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按照规划要求,此阶段乡村医生教育的重点,一是要以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强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培训。建立并严格执行乡村医生定期在岗免费培训制度。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乡村医生原则上应当每3~5年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脱产进修1次,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二是继续实施在岗乡村医生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探索“3+2”(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制专科毕业,到临床培训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接受2年全科实践技能培训)的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培养模式。三是加强乡村医生培训网络和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培训效果和培训质量。在政策、项目、资金、智力等方面对中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进行倾斜,促进乡村医生教育均衡发展,并积极开展乡村医生教育研究。
在此期间,国家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2019年修订版)》等一系列文件,旨在规范乡村医生的管理和教育。目前,全国各地正在按照“规划”中的目标要求一步步加紧落实,稳步推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