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会计工作的探索与启示
2019-01-06刘小勇朱钦胜
刘小勇 朱钦胜
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为了加强财政经济的统一,对政府会计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这为研究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制度和生产力发展关系,总结其历史演进规律提供了一个合适的载体[1]。同时,这一时期关于政府会计工作改革的实践,对我国当前正在进行的经济社会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临时中央政府进行会计工作改革的背景条件
在进行会计工作改革之前,中央苏区政府已经提出了统一财政的战略方针,革命根据地的生产和生活得到逐步的恢复和改善,具备了进行会计工作改革的基本前提。
(一)苏维埃政权和根据地财政的建立为中央苏区统一会计制度提供了根本前提。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和中央苏区财政的建立,是中央苏区实施统一会计制度,以临时中央政府及所属各经济单元作为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根本条件。工农革命军在建立井冈山政权之初就建立了自己的财政工作,从土地革命、游击战争和根据地流动性等特点出发制定了财政工作方针,即主力红军实行筹款自给,根据地财政的中心任务是保障革命战争供给,解决红军和政府工作人员给养问题。随着三次反“围剿”战争的胜利,中央临时政府和各级政权建立,根据地得到巩固和扩大,各类经济活动开始恢复和发展,经济收入不断增加,根据地财政经济体系开始逐步建立,财政工作方针也由“自收自支”转变为“财政统一收支”[2],为中央苏区建立和实施统一的会计制度提供了根本前提。
(二)统一财政制度的建立为苏区建立统一会计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随着工农革命战争的胜利发展,中央苏区财政有了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在财政支出方面,革命战争和行政办公运行经费不断增加,发展根据地经济和文化建设成为苏区政权的重要工作任务,客观上急需改变革命初期在经济上自收自支、各自为政的乱象。因此,制定统一的财政政策,是实现统一管理、严格财政纪律,管好用好有限的财力、物力,保证革命战争和根据地建设的迫切需要。为此,临时中央政府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财政条例》《暂行税则》,规定了各级财政系统及领导关系,建立了统一的预决算制度和国库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和保障了临时中央政府实现有计划地安排各项收支,保证革命战争需要,开展经济文化建设,为中央苏区建立和实施统一的会计制度提供了可靠的理论依据。
(三)建立统一会计制度前的苏区会计工作存在根本弊端。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财政人民委员部建立后,虽然颁布了财政统一的训令,但是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都未能实现彻底统一,这固然与各级政府和武装部队未能完全理解财政统一的意义有关,但没有建立和实施统一的会计制度,缺乏统一的会计处理规则和要求,导致会计工作混乱、统一财政无法贯彻执行其实是重要原因[3]。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未确立“收支两条线”制度,不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使得收支紊乱,公私不分,影响收支预算和决算;会计核算工作紊乱,账簿单据没有统一格式,账簿登记不全;会计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财务交接缺乏规范程序和要求,导致责任界定不清,出现舞弊、贪污浪费和腐败现象。上述缺点和问题的存在,使得苏维埃政府必须考虑尽快建立和实施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有效防止舞弊,加强资金的统一管理和调度,支援革命斗争。
二、临时中央政府会计改革的伟大实践——统一会计制度
针对上述问题的存在,临时中央政府对会计工作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统一财政收支。为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规范了财政收支。收钱机关(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财政部及其所属的税务局等)只负责收钱,并全额上缴至管理机关(各级国库),对擅自动用国库款项或导致国库款短缺并瞒报的人严加办理;领钱机关(即各级政府各部队各级司法教育机关)按月编报预算给本级支配机关,凭支配机关签发的支票领款;国库收到的款项只能上缴到上级国库或者按照上级付款支票要求进行款项支付,不凭付款支票擅自付款的予以严办。同时,对各项收入和支出实行归口管理,逐级汇总上报。例如,租税归各税委上缴,打土豪罚款归财政部或裁判部经收缴库,行政费则归财政部领支,教育费归文化部、司法费归司法部经领,这样分开系统各项收支有条有理,中央政府及时掌握收支状况,有计划、有依据地去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二)统一会计制度,规范和完善会计工作。首先,统一会计科目名称、账簿单据格式和记账方法。明确核算范围和统计口径,使收付款项有条有理,一目了然,便于相互比较和对照。各级各部门按规定账簿和规定方法进行会计核算与记账,防止会计舞弊和差错。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对于现金收支的管理尤其严格,专门设置了《收支对照表》《现金类别账》和《现金出纳账》,其中《现金类别账》《现金出纳账》相互衔接,和现行的《现金日记账》在关键内容上非常相似,收入支出时间、用途、金额、结余数一目了然。为实现货币的可靠计量和比对,还规定了定价原则和记账本位币,其严格与细致堪比今日。其次,建立预决算制度。明确支出范围和标准,规定一切收支均需纳入预算,无预算不得支出;建立严格的决算制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反映和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计划性、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这些举措的实施,逐步实现苏区的财政统一。再次,建立规范的财务卸任和交接制度,明确经济责任,有效防止交卸接管过程中的舞弊行为与损失。第四,采取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制定下发了《国库暂行条例》,规定国库掌管国家所有现金项目收入、保管及支出等项业务,明确了收入征缴及分配权限。同时,各级金库根据不相容职务权限相互独立的原则设置主任、会计、出纳,形成了现代政府会计的基本框架。
(三)建立审计制度,加强财政监督。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规范政府经济收支行为,临时中央政府建立了审计制度,并将审计机关设置在政府体制之外,充分体现了审计独立性这一特色。1934年2月,临时中央政府颁布《审计条例》,这是中国共产党建立人民政权以来第一部審计法规,是中央苏区开展审计活动的法律依据,也是要求审计主体依照一定的法规来规范自己的工作,确保审计质量的重要环节。虽然此法不尽完善,但已明显体现出中央苏区党和政府依法治理经济的思想,标志着中央苏区审计工作开始纳入法制化轨道[4]。条例还规定了审查委员会成员必须由上级或本级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任命,使审查委员会拥有较高的法律地位,具有依法、独立、公开的要求和特点,大大强化和完善了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为苏区统一会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临时中央政府会计工作的现实启示
临时中央政府改革会计工作,建立统一的会计制度,丰富了革命政权治理和根据地建设的经验,是中国近现代会计史研究的重要内容,所积累的经验对后来革命政权的建立和发展起到了根本性指导作用,并对新中国成立后的会计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經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的稳定统一是政权稳固和发展的基础。临时中央政府建立统一的会计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中国的具体应用,是从宏观到微观、从理论到实践的重要体现,有力地拓宽了中国共产党革命的历史内涵和创新意义,对世界无产阶级革命具有开创性作用和影响,具有历史先进性,在会计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统一的会计制度作为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的一项法律和基本制度安排,得到严格执行,保证了财政经济体系的完整一致,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革命政权的有效建设和治理。恩格斯指出:“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统一的会计制度辩证地处理了苏区政权和经济政策依据环境变化而适时改革的关系,把会计工作推进到会计法律制度建设的新阶段。
(二)会计工作必须与经济实践密切相关,随着经济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新中国成立后,财政部在体制转型之际,中国统一会计制度模式的建立基本遵循了苏区时期为促进统一财政而建立统一会计制度的原则与历史经验,具有鲜明的计划经济体制特色和苏联色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需要,财政部会计司先后制定了分行业的会计制度,强化了对会计工作的组织和指导。198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我国会计工作由此进入法治阶段。199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陆续颁布实施的具体会计准则,是指导我国会计工作并与国际会计接轨的重大措施,也是新中国成立后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5]。
(三)在继承中发展创新,规范统一会计制度为经济发展服务,是社会主义会计制度和会计文化建设的内在要求。为了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财政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统一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报表编制格式和要求,为政府会计核算提供了操作指南和依据,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增强政府对财政收支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的了解和掌握,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督促各级政府、部门积极履职尽责提供了有力依据。回顾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建立统一会计制度时的历史背景,不难看出二者在目标上的一致性,即都是为了加强财政经济的管理,加强为政权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综观我国会计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的历史,无不力求理论联系实际,为不同时期的政权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尊重历史和经济发展规律,在学习继承中逐步发展完善,规范、科学、统一、兼容并蓄,始终是我国会计制度和会计文化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陈美华等.革命根据地会计史与新中国会计发展研究[J].会计研究,2016(4).
[2]德峰.对于财政统一的贡献[N].红色中华,1932-03-16.
[3]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训令第十二号——统一会计制度[N].红色中华,1933(46).
[4]朱钦胜,曾耀华.中央苏区审计制度述论[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1(2).
[5]葛家澍,刘峰.新中国会计理论研究50年回顾[J].会计研究,1999(10).
[作者简介]刘小勇(1982—),男,赣南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预算科科长、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公共财政预算管理。朱钦胜(1970—),男,赣南师范大学中共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政治史、中央苏区史。
责任编辑 / 彭月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