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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性媒介研究范式导论
——理解作为媒介基本属性的虚拟性

2019-01-06刘宏宇刘亚光李婧文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9年2期
关键词:媒介现实人类

刘宏宇 刘亚光 李婧文

新型媒介技术的每一次出现,都会在深度改造媒介生态的同时,相当程度上重塑人类社会的基本面貌,并且促使人类在全新外部条件下审视与媒介的关系,进而深入思考和界定自身的哲学性存在。上一种拥有这种颠覆性力量的新型媒介是互联网,而下一种具有这样潜力的媒介类型很有可能是虚拟现实下文简称VR(Virtual Reality),而且随着媒体将2016年称为所谓的“VR元年”,实业界和学术界中越来越多的人认为VR技术可以成为催化当前互联网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继续升级发展的最佳途径。[注]① W.R.Sherman, A.B.Craig.Understanding Virtual Reality, Interface, Application, and Design.San Francisco: Morgan Kaufmann Publishers Inc, 2002, p.443,p.13.

加拿大学者威廉·舍曼(William R.Sherman)将VR定义为:“VR是一种由感知参与者的位置和行动的互动性计算机模拟和对一种或者多种感官知觉的替代或者增强所构成的媒介,能给人一种在模拟环境(一种虚拟世界)中精神意识上沉浸或者在场的感觉”[注]② W.R.Sherman, A.B.Craig.Understanding Virtual Reality, Interface, Application, and Design.San Francisco: Morgan Kaufmann Publishers Inc, 2002, p.443,p.13.。从中可以看到,对VR性质的界定依赖于对“虚拟”(Virtual)、“现实”(Reality)、“模拟”(simulation)和“沉浸”(Immersion)这些概念的理解。而其中的“虚拟”和“现实”这一对似乎具有内在矛盾性的概念,就容易使人产生困扰。一件事物的性质如果是虚拟的话,又怎么能同时是现实的呢?这会令人认为VR这种事物的存在有佯谬性,或者甚至具有悖论性。

但是,VR这种新型媒介早已超越了概念设定阶段,并且经过多年的研究开发,已然拥有了大量的商品化软硬件产品和应用。VR的现实存在性已经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如果我们仍然感到其虚拟性和现实性之间存在内在矛盾的话,也只能说明我们对其的理解中存在着误区或偏差。因此,本文将着眼该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围绕VR媒介属性中虚拟性和现实性之间的辩证关系展开分析,从而突破现有认识误区,对VR的媒介实质形成更加准确的掌握,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探索新时代条件下人类与媒介关系的结构形态。

一、在媒介中认识虚拟

人类所创造和使用的媒介都能直接作用于我们的感官,例如,绘画和文字的表现形式通常应该是看得见或者摸得着的,而借助声音传递信息的媒介,所传播的声波也应该是人类能感知的。这样看来,媒介发挥效能的过程,通常就是通过各种不同的物理和心理机制,将在外部物理性世界中所生成的信息,传递到人类的各种感官渠道中并为人所感知和认识的过程。而我们也正是在此过程中产生了关于“真实存在”的意识和观念。

当我们使用“Reality”这个概念的时候,其所对应的中文语义中包含“真实”和“现实”的不同含义,后面这些中文概念在日常应用中又具有多义性,这就导致了“Reality”意指的含混不清。在笔者看来,当“真实”被理解为界定外部世界物理性“事实”状态的时候,其意指是对象事物具体而可靠的存在性,这里的“真实”和“事实”就属于本体论概念。[注]沃尔夫冈·维尔施:《“真实”——意义的范围、类型、真实性和虚拟性》,载《传媒、计算机、实在性——真实性表象和新传媒》,149-150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但是,当“真实”被用来描述人类借助感官和思维所得到的对于外部世界的观念和印象的准确性,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关于对象事物的“现实”经验的时候,此刻的“真实”和“现实”则属于认识论概念。

我们所认识的“现实”能一对一地精确反映“事实”吗?这是哲学的一个终极性困惑。而且越是随着科学的发展,我们就越是意识到,要接近和掌握真理并不能仅仅依赖自身的感官印象。柏拉图在洞穴寓言中提醒世人,人类可能就像困在洞中的囚徒那样,把透过火光投射在石壁上的影像当作世界原本的样子。[注]Platon.Politeia. In Gunther Eigler (ed.).Werke in 8 Bde.Bd.4. Darmstadt: Wiss.Buchgesellschaft, 1971, 514a-517a.康德也认为现实事物对我们呈现的显象(Erscheinungen)是不可靠的,事物的本质——物自体(Dinge an sich)——才是恒定的事实[注]Immanuel Kant.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Hamburg: Meiner Verlag, 1998, pp.391-399.,而且在其理论中物自体并不等同于外部物理世界。尽管黑格尔认为“现实是本质和实存或内与外所直接形成的统一。现实事物的表现就是现实事物本身”[注]黑格尔:《小逻辑》,295页,北京, 商务印书馆,1980。,不过他这里所说的现实却指的是实现了物自体和现象界之间的内在本质和外在表象统一的“绝对的现实”,并不对应人类对外部世界的感官印象。海德格尔则认为作为存在者的“此在”(Dasein)并非不证自明的存在(Sein)本身,其主体性也并不等于存在性。[注]Martin Heidegger.Being and Time—A Translation of Sein und Zeit (Trans.).New York: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6, pp.39-48.因此,可以确定的是,“现实”与“事实”是有差异的。如果像在日常生活用语中那样将“事实”“真实”和“现实”加以混淆,从而让“现实”取得了过高的“真实”性,甚至取代“事实”的地位的话,就将导致严重的认知偏差。

美国学者迈克尔·海姆(Micheal R.Heim)将VR定义为:“在效果上真实但是在事实上却并不真实的现象或者存在”[注]③ Michael Heim.The Metaphysics of Virtual Reality.New York/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3, p.109,p.128.。可见他认为VR在认知经验的“现实”层次上是可靠的,但是在本体论的“事实”层次上却并不可靠,因此我们就应该把VR中“现实”概念的意义严格局限在认识论范围内。

VR技术是如何采用虚拟化媒介手段让使用者在感知中产生了媲美乃至超越外部“事实”世界的“现实”印象的呢?在笔者看来,这主要是因为其中所采用的最前沿数码技术提供的信息的质和量,都开始逼近人的感官在外部世界中所获取信息的水平。换言之,VR之所以能令人将不真实的现象当作事实,就是因为其所传递的信息质量达到了接近事实的高水平,所以才能做到“以假乱真”。数学家克劳德·香农(Claude Elwood Shannon)将信息定义为用来消除随机不确定性的东西[注]C.E.Shannon.The Mathematical Theory of Communication.Urbana, IL: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49, pp.8-9.,高质量的信息能排除外部干扰并维持自身稳定的内在规律性。借助高性能计算机建构的VR数据化虚拟时空同样能有效地排除干扰并且忠实体现和外部物理世界相符的各种规律,由于在数据化虚拟时空中接受的信息与源自外部世界的信息形式和质量相近,人们产生具有真实感的相似感官体验也就可以理解了。在高质量的数据化信息技术条件下,我们能借助VR以类似“灵魂出窍”的视角,在高度仿真地模拟和重构人类经验界现实的同时,重新思考人类自身及其外在世界的存在本质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实质。③

在另一方面,我们所使用的“虚拟”概念的常规中文语义也不能很好地对应“Virtual”概念的准确含义。虚拟的媒介效果即使无法达到外部世界事实的水平,但是也并不意味着其性质就是虚假或者虚无的,更不是通过模拟事实去欺骗人们的感官认知。意大利社会学家伊蕾娜·爱斯波西托(Elena Esposito)指出,“虚拟”和虚构本来毫无关系,虚拟的真实性并不“再现一种虚构性的现实性(repräsentieren eine fiktionale Realität)”,而是为观察者“呈现一种来自虚构的现实性(präsentieren eine Realität der Fiktion)”。[注]伊蕾娜·爱斯波西托:《虚构和虚拟性》,载西皮尔·克莱默尔编著:《传媒、计算机、实在性——真实性表象和新传媒》,254-255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这就是说,“虚拟”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去再现一种因为无论如何也无法完全忠实反映事实性并从而注定具有虚构性的现实性,而是去忠实地呈现一种来自传播者的具有不同创造性虚构视角的现实性。与此相对应,VR中的虚拟指的是以信息化方式呈现物理性事实,并从而帮助人们创造和认识一种在感知效果上超越物理性事实的全新现实形态。[注]刘海杰:《由虚拟实在技术引起的哲学问题的思考》,载《经济研究导刊》, 2010(36)。“Virtual”的拉丁文词源“virtus”和“virtuālis”有“美德”“优点”以及“可产生某种效果的内在力量或者能力”的含义。该概念广泛应用于计算机技术领域,像“虚拟内存”“虚拟光驱”和“虚拟键盘”这些用语的意思都指的是可以借助技术途径实现同等的功能效果,其中的“Virtual”指的是一种能够实现同等效果的技术手段。 VR中的“虚拟”的意思也与此类似,是指借助数码信息技术所实现的现实体验感等同于在物理环境中得到的现实体验感。

在笔者看来,媒介的核心功能之一就是将外部物理世界中的“事实”现象有效地转化为人类思想世界中的“现实”观念。人类与动物感知外部世界方式的重要区别就在于,人类随着历史的发展越来越多地借助媒介来感知、把握和理解外部世界,在这种发展进程中感觉和认知便逐渐从简单的生物性自然现象转变为复杂的社会性文化现象。这一进程不但可以理解为一种信息化不断提升的进程,同时也是一种虚拟性不断增长的进程。因为随着感知活动的文化性的提升,感知行为中就生成和承载了越来越多的信息,同时也越来越多地使用媒介技术来实现与此前等效的认知效果,而这就是一种虚拟化的过程。美国学者彼得斯(John D.Peters)将媒介理解为传输人类生产的意义和意图的载体(vehicles that mark human meaning and intention),作为支持人类和自身生存环境之间互动的介质,其所承载的核心内容是有助于人类生存的信息(repositories of readable data and processes)。彼得斯突破了对媒介物理形态的传统定义,并将其外延扩展至各种自然要素和人工产物上(ensembles of natural element and human craft),他认为传统媒介理论对媒介形态的限定无益于对媒介本质的理解,甚至在信息化时代造成了诸多困惑,其中就包括虚拟问题。[注]John D.Peters.The Marvelous Clouds: Toward a Philosophy of Elemental Media.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16, p.3.媒介的物质载体虽然是物理性的,其所承载的信息却并不是,物质独立存在于外界物理世界中,而承担着传达意义功能的信息却完全来自人的创造。当一封信件或者一幅图画被完成后,构成信件和图画的物质相较之前只是在形态和结构上发生了变化,其性质和数量虽然并未根本改变,但是其所传达的信息效果却发生了巨大变化,尽管这种效果只在人的观念层次中产生影响,当信件和图画是以数码化方式生成的时候,这样的特征就更明显了。英国媒介哲学家尼克·库尔德里(Nick Couldry)指出,在目前的“深度媒介化”(deep mediatization)时代,不同媒介之间的物理融合趋势使得媒介在现实空间中的物质意义逐渐消解,而虚拟功能变得显著。[注]Nick Couldry, Andreas Hepp.The Mediated Construction of Reality.Cambridge: Polity Press, 2017, p.54.可见,人类不必动摇物理性世界的规则,反而可以通过掌握和利用其内在规律,就可以“无中生有”地创造出物理世界中不存在的全新“现实”,而这就是“信息化”和“虚拟性”的创造,是人类在物理性发明创造之外的另一种重要创造形式,也是借助媒介实现的独有创造形式。人类正是通过这种虚拟性的创造,完成了从事实到现实、从物质世界到精神世界的伟大飞跃,这种创造因而具有重大哲学意义。

人类完成从事实到现实飞跃的典型例子就是创造时空观念。人类虽然无时无刻不生存在外部物理空间中,但是当人们尝试在思维观念中把握和再现外部空间的时候,就需要借助空间性的媒介来整理信息和建构思想,于是,人们便创造出了体现一维空间的线条和体现二维空间的平面。没有宽度的纯粹线条和没有厚度的纯粹平面在事实自然界中是不存在的,甚至也不能以人造物品的形式存在,更不要说存在于零维空间的完全没有体量大小的点了[注]David Summers.Real Spaces: World Art History and the Rise of Western Modernism.London: Phaidon Press, 2003,px.,因此,这些空间性媒介是人类抽象想象力的产物,也都是虚拟性的存在。古人对于直线的意识可能来自棍棒,对于曲线的意识来自丝线[注]Tim Ingold.Lines: A Brief History.London/New York: Routledge, 2007,p.42f; Sybille Krämer.“Punkt, Strich, Fläche.Von der Schriftbildlichkeit zur Diagrammatik”. In Sybille Krämer,Eva Cancik-Kirschbaum,Rainer Totzke (eds.).Schriftbildlichkeit-Wahrnehmbarkeit, Materialität und Operarativität von Notationen. Berlin: Akademie Verlag, 2012, p.91.,描绘线条的尝试来自模仿和复刻阴影的轮廓,并通过这样的方式记录投射阴影物体的形状。[注]Steffen Bogen, Schattenrissm Sonnenuhr.“Überlegungen zu einer Kunsthistorischen Diagrammatik”.Zeitschrift für Kunstgeschichte, 2005,LXVIII:153-176.他们又使用日晷这样的工具借助阴影和线条的移动在空间中直观地表现时间的流逝,从而将难以把捉的四维空间中的时间转换到二维和三维空间中,日晷因此同样是虚拟性的媒介。[注]Hermann Diels.Antike Technik: Sieben Vorträge.Osnabrück:Zeller, 1965, pp.155-232.人类在创造和使用媒介的过程中大量使用各种人造平面,从书本到画布,从广告牌到屏幕,所有这些平面不仅应该起到理想平面的作用,而且适于被移动、安放和保存,它们的物理形态虽然是多样的,但是媒介功能却是同样的。[注]Bruno Latour.“Drawing things together”. In Michael Lynch, Steve Woolgar (eds.).Representation in Scientific Practice.London: MIT Press, 1990, pp.19-68.作为空间媒介的线和面起到的是一种传输(transmission)和逸出(transgression)的作用,它们使不同的物品变得同质化,从而可以中介异质的世界,使不可见的变得可见、逝去的变得固着、不在场的变得在场。[注]Sybille Krämer.“Graphism and Flatness: The Line as Mediator between Time and Space, Intuition and Concept”. In Marcia Faietti,Gerhard Wolf(eds.).The Power of the line.München: Hirmer, 2015, p.11f.空间媒介进而规范了我们的思维。哲学家柏格森指出,人们早已习惯了用空间概念来进行思考,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现象就是线性思维以及具象思维的使用,这些思维方式构成传统科学思想方法的通用框架,例如,时间轴和时间线的观念就是建立历史学思想的基础。[注]Henri Bergson.Time and Free Will.London: Macmillan and Co., 1910, p.xxiii, p.181.康德不把线条看作一个稳定的空间结构,而是视其为由单个点所组成的连续不断的时间性运动,这样一种运动并非发生在事实物理空间中,而是在直觉和思想中开展的。[注]Immanuel Kant.Critique of Pure Reason. London: Macmillan, 1929, p.198.正是通过这种想象的线条的延伸和运动,使得人们在观念中可以借助具有外观和形象的形式去理解时间。我们在这里就可以看到,线条这种空间性媒介是如何在经验界和观念界之间搭建起桥梁的。[注]Immanuel Kant.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Hamburg: Meiner Verlag, 1998,px.同样,人类关于事实和现实世界的所有观念,也都是在自身头脑中,借助对于点、线、面的想象,从线条这类基础元素开始,一点一滴、一笔一画地建构出来的,甚至人类的思维活动空间也是由它们所构成的。[注]Sybille Krämer.“‘The Mind’s Eye’.Visualizing the Non-visual and the ‘Epistemology of the Line’”. In Elisabeth Nemeth. Richard Heinrich. Wolfram Pichler (eds.).Image and Imaging in Philosophy, Science and the Arts.Preproceedings of the 33rd International Wittgenstein Symposium.Bd.2.Frankfurt:Ontos Verlag,2011, p.286f.人们通过在自己头脑里的虚拟空间中勾画各种本不存在的几何辅助线来开展空间想象,正因为它们并不依赖感知,而是来源于从感知对象中取材的创造性想象,从而才可以让感官和头脑在虚拟环境中互相配合,构建出各种已经存在、尚不存在或者在现实中根本不可能存在的二维和三维对象物,其中就包括各种具象和抽象程度不同的图形、图标、图表、图解、图示和图符,并且以它们为素材营造出精神和思想的全部内容。这些具有图示性的点、线、面促进了基于想象力的实践,它们具有孕育人类认知能力的温床功能。[注]Sybille Krämer.“Graphism and Flatness.The Line as Mediator between Time and Space, Intuition and Concept”. In Marcia Faietti und Gerhard Wolf (ed.).The Power of the Line. München: Hirmer, 2015, p.15f.

VR作为新型的三维空间媒介,同样可以帮助人类继续发展自身的认知和想象潜能。海姆将VR视作为一种能够为人们提供反思和检验自身关于现实的感觉和意识的新工具的“形而上学的实验室(Metaphysical Laboratory)”。[注]Micheal Heim.The Metaphysics of Virtual Reality.New York/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3, p.83.由此可见,点、线、面这些表现空间组织现实的虚拟性媒介是建构人类时空观念的基础,它们和语言一起成为人类艺术和科学的认知源头,人类文明就是建构在这一系列基础性现实观念和文化技能之上的。借助时空和语言媒介开展虚拟性感知、思考和表达的能力既是人类的基本智能,也是人类成为文化性生物的根本原因。德国学者弗里德里希·基特勒(Friedrich Kittler)于是将媒介技术视为产生人类文化动能的活力原则和磁力场,并进而发展出了一种媒介先验论的观点。[注]Friedrich Kittler.“Geschichte der Kommunikationsmedien”. In Jörg Huber, Alois-Martin Müller (eds.).Raum und Verfahren.Frankfurt: Stroemfeld/Roter Stern, 1993, p.169ff.

基于以上理解,笔者认为,包括VR的所有媒介都发挥着虚拟性的信息生成和传递的功能。事实上,美国学者吉姆·布拉斯科维奇(Jim Blascovich)和杰里米·拜伦森(Jeremy Bailenson)就指出,整个人类历史中充满了创造虚拟世界的实践,从远古岩画,到文学、美术、戏剧,再到印刷、摄影、广播、电视以及计算机和互联网,都是为了帮助人们创造和体验更理想化的幻想世界[注]J.Blascovich, J.Bailenson.Infinite Reality: Avatars, Eternal Life, New Worlds, and the Dawn of the Virtual Revolution. New York: Harper Collins, 2010, pp.24-36.,也就是借助媒介工具创造和传播其感知效果可以媲美和超越外界事实世界的观念现实世界,而媒介在这里就担负了柏拉图所说的人类创造宇宙万物的功能。[注]E.D.Perl.“The Demiurge and the Forms: A Return to the Ancient Interpretations of Plato’s Timaeus”.Ancient Philosophy, 1998(18).人类在艺术创作和媒介传播活动中虽然经常努力去再现和模拟外部世界,但是更多的还是致力于对世界图景加以抽象化、象征化和理想化,这种对虚拟的幻想世界的向往和追求事实上成为推动艺术发展和媒介更新的原动力,而虚拟性的创造作为人类的一种基本心理需求,已经植入了人类的文化基因,并成为一种终极性的文化宿命。[注]刘宏宇:《认识VR实质的哲学进路》,载《国际新闻界》,2017(11)。

从总体上看,人类的虚拟性文化创造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对外部世界相对直观的再现、复制或者美化,然后可以进一步在头脑中创造出具象化的幻想世界,其中所采用的媒介主要包括像绘画、摄影和电影这类艺术性创造手段;另一种则是对外部世界进行更加概念化的模拟、象征和概括,并进而在头脑中创造出抽象化的意义或符号世界,其中所采用的媒介主要是语言文字等各种表意符号系统。这两种类型的虚拟性创造除了在虚拟化手段和形式上不同之外,其主要区别还在于:前者是一种直接性的具象虚拟化进程,也就是采用具象性的虚拟表象和体验去替代原始表象和经验,以便让人们仍然可以获得接近原始经验的生动直观体验;而后者则是一种间接性的抽象虚拟化进程,采用了抽象性的虚拟概念和理解去替代原始表象和经验,从而让人们获得能在意义层次上概括和复现原始经验的深入理解。上文中所提到的直接性和间接性虚拟的意思分别是这样的:直接性虚拟的结果与原始对象的形态具有明显的相似性,人们可以相对直观地从虚拟结果回溯到原始对象,并且建立两者间直接的认知关联。间接性虚拟的结果在形态和性质上则有别于其原始对象,因为原始对象物经过抽象化和概念化处理之后就变成各种类型的符号和意指,从而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形态上的直观相似性,而且人们还会进一步在已有的符号和意指的基础上不断概括出抽象化程度更高的新符号和新意指来,其实质也就是对已有虚拟对象物的再度虚拟,这样的多重虚拟进程在理论上完全可以无限次推演下去,并最终可能建构出一种由在外部世界中几乎找不到客观对应物的概念所集合而成的思辨性虚拟世界;反过来,如果我们想要寻找到经过多重虚拟后所得出的高度抽象符号和概念的原始对象物的话,就只能选择去经历艰难的间接推导和渐次还原了。这样看来,后面这种间接性虚拟显然具有更强的虚拟性,因为其中不仅包含不断递进的虚拟化演进过程和更加复杂的虚拟化结构,而且通过这种方式建构出来的虚拟世界也更独立于外部世界,同时也对人们的思维和想象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而更加集中地反映了人类利用世界和改造世界过程中所达到的创造性智能水平。

虚拟性的创造活动伴随着人类文明发展的全程,而VR也在延续相似的创造虚拟世界的努力,它在此意义上来说并不是什么全新事物,最大的区别只是在于其所建构的虚拟世界的媒介介质是数码化的数据结构[注]Sybille Krämer.“Simulation und Erkenntnis.Über die Rolle computergenerierter Simulationen in den Wissenschaften”. Nova Acta Leopoldina, 2011,110(377):310.,并因此达到了超越此前的虚拟化水平。VR的属性从总体上上来说应该归于上面所提到的直接性和具象性虚拟化类型,它让人们可以通过自身感官直接获得与事实生活经验非常接近的虚拟体验,其所创造的虚拟世界在感知品质上也逐渐开始可以与外界物理性世界相媲美。[注]VR之所以会引起惊奇和困惑,只是因为其所采用的信息化技术到达了人类媒介技术发展的一个临界点,其媒介界面所唤起的真实感开始高度逼近外部物理世界自身的水平,媒介界面与物理世界的界限从而显得彼此交融和模糊不清。[注]W.R.Sherman, A.B.Craig.Understanding Virtual Reality, Interface, Application, and Design.San Francisco: Morgan Kaufmann Publishers Inc, 2002, p.10, p.51.而这种惊奇和困惑,反过来促使我们意识到长期以来被掩盖在“现实”印象后面的各种媒介幻想世界的“虚拟”实质。在周逵看来,虚拟现实的媒介建构和对肉体的“自我超越”乃是人类媒介史中一贯的基本逻辑线索,其背后的两种重要动力则分别是人类寻找模拟和复制感官体验的途径以及超越物理性限制的内在需求。[注]周逵:《虚拟现实的媒介建构:一种媒介技术史的视角》,载《现代传播》,2013(8)。

从宏观的历史角度看,媒介发展演进史总体上就是媒介“信息化”和“虚拟性”不断升级和强化的进程。VR在其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但也并非发展的终点。在海德格尔看来,这一进程的合乎逻辑的后果应该就是人类思维以及人类自身的虚拟化和信息化[注]Marting Heidegger.Preface to Wegmarken.Frankfurt: Klostermann, 1967, p.i.,该形态或许可以被理解为人类自身的媒介化或者说人类与媒介的深度融合。陈志良认为虚拟化进程会开启人类中介系统的新革命,转换人类的思维和行为框架。他指出:“虚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虚拟是指规则文明,指各种规则的合成、选择及其演化,随着多样化时代的到来,人的行为规则也将更多地虚拟化;狭义的虚拟是指我们时代的数字化虚拟,数字化虚拟正在成为我们时代的主体色彩。”他进而认为虚拟性的数字化革命将导致新时代哲学框架发生从现实性哲学转向虚拟性哲学的历史性转换。[注]陈志良:《虚拟:人类中介系统的革命》,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4)。

在此基础上笔者做出如下推断:由于媒介行为和媒介关系广泛而普遍地深入到人类文化的方方面面,从而使得人类文明发展本身也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虚拟性不断提升的特征。这种虚拟性不断加强的趋势尤其明显地体现在当代社会方兴未艾的数字化和信息化浪潮中,它不仅影响着文字符号和静动态图像,而且使得各种媒介实践及其相关的社会行为都具有越来越强的标准性和虚拟性。包括像货币这类使得各种属性难以对比的物品在价值上变得可以对比的传统中介物[注]Eske Bockelmann.Im Takt des Geldes. Springe: Zu Klampen, 2004, p.157ff.,也在此前不断消退其原本的物质性使用功能、变成不能被消费的一般性交换介质的基础上,更加趋向于摆脱物质性实体,并且向纯粹的电子信息转化[注]刘宏宇:《认识VR实质的哲学进路》,载《国际新闻界》,2017(11); Sybille Krämer. Medium.Messenger, Transmission: An Approach to Media Philosophy. Amsterdam: Amsterdam University Press, 2015, pp.111-114.,彻底成为一种能中介一切价值载体的“万能语言(Universelle Sprache)”。[注]Sybille Krämer.“Boten, Engel, Geld, Computerviren.Medien als Überträger”.In Paragrana.Internationale Zeitschrift für Historische Anthropologie, Themenheft: Körpermaschinen—Maschinenkörper.Mediale Transformationen. Bd.14, Heft 2. Berlin: Akademie-Verlag, 2005, p.19f.笔者认为,这种虚拟化进程并不会导致人类文明走向虚无和终结,因为虚拟性创造的目的是借助媒介建构幻想性虚拟世界来象征、替代或者覆盖外部物理性世界,并且用更理想化的“现实”来象征、替代或者覆盖不尽理想的“事实”。虚拟性人工社会环境总会在特定意义上优于原初的自然环境,同时在建构社会关系和协调社会行为的过程中实现比在自然环境中更优化的认知和实践效果,所以这一虚拟性进程恰恰就是建构文明的过程,是人类文明进程中被一贯坚持的推进方向,绝非对文明的否定。德国哲学家沃尔夫冈·维尔施(Wolfgang Welsch)所说的“真实性与虚拟性是相互渗透、相互交织在一起的,在它们的关系中会经常出现相互间的转换和重新定位”[注]沃尔夫冈·维尔施:《“真实”——意义的范围、类型、真实性和虚拟性》,载西皮尔·克莱默尔编著:《传媒、计算机、实在性——真实性表象和新传媒》,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其中即包含了类似观念。而舍曼也认为“媒介所传递的内容就是虚拟世界”。[注]W.R.Sherman, A.B.Craig.Understanding Virtual Reality, Interface, Application, and Design.San Francisco: Morgan Kaufmann Publishers Inc, 2002, p.41.因此,媒介化进程本身就是一种虚拟化进程,媒介从根本意义上来说可以被视为不同类型的虚拟性工具和不同性质的虚拟化途径,虚拟性是媒介的一种基本属性。[注]刘宏宇:《认识VR实质的哲学进路》,载《国际新闻界》,2017(11)。

二、由虚拟来认识媒介

在上文中围绕着媒介虚拟性特质的探索,还不足以完全解决以VR为代表的新型虚拟媒介给人们带来的认知困扰,因为不但对“虚拟”和“现实”概念有必要展开深入分析和精确界定,而且也不能忽视“媒介”概念同样存在的模糊性。在全新科学技术和社会文化条件下,“媒介”的传统定义在新型虚拟媒介的概念开发和实践应用中正在体现出越来越多的不适应。就像前面已经分析过的,VR的媒介现实性和虚拟性并非互相矛盾,而是具有统一性和自洽性的。但是,如果传统媒介定义开始事实性妨碍我们理解这种内在统一性的话,那么也就说明我们不仅对“虚拟”的理解存在着误区,而且对“媒介”的理解也出现了偏差,而这也就是对媒介的理解未能深入其哲学层次的结果。因此,下面我们就从虚拟的视角出发,分析和审视媒介的内在属性,反思媒介的哲学意义和实质,进而尝试在当前技术和文化条件下清晰界定媒介的意指和含义。

在目前通行的概念理解和语言应用中,人们习惯于将发挥媒介功能的各种工具、设备、器官和环境条件等物质性存在视作媒介本身。这样一种理解方式在传统媒介时代曾经有助于人们界定和使用媒介,但是在虚拟性越来越强的新媒介技术条件下就显得不合时宜了,因为这种理解方式不但无助于人们准确把握媒介的实质,反而会产生误导作用。在笔者看来,媒介并不等同于物质性的媒介工具,媒介和其所承载的信息只是一同附着在物质性的工具和器物上面。这类工具和器物只有在起到生成和传播信息作用的时候,才会发挥媒介功能,其物质性存在既不依赖于媒介功能,也不依赖于信息,换言之,媒介和信息既可以附着在其上,也可以剥离下来,剥离后也不会妨碍其发挥媒介性之外的其他功能。[注]Sybille Krämer.“Erfüllen Medien eine Konstitutionsleistung? Thesen über die Rolle medientheoretischer Erwägungenbeim Philosophieren”. In Stefan Münker, Alexander Roesler, Mike Sandbothe (eds.).Medienphilosophie. Frankfurt am Main: Fischer, 2003, p.79.这就像纸张可以用来印刷文字和传递信息,但是,如果我们无视或者抹去上面的信息,就大可用其来包裹物品或者焚烧取暖,而纸张在此情境中就不再是媒介了。可见,纸张并非仅仅具有媒介功能,媒介功能的剥离并不会消除其另外的功能。同样,我们可以用口舌来传达语音信息,但是也可以用其来呼吸和饮食。由此可见,真正发挥媒介作用的并不是纸张或者口舌本身,而是另有其物。虽然我们可以观察到,媒介技术形式越是复杂和高级的话,媒介的物质载体的功能就会越牢固地“粘黏”在其媒介功能上,例如,如果电话不用来通话、电视不用来播放影像节目的话,它们基本上就是一堆无用的废物。尽管如此,丧失功能性也不会导致它们丧失自身的物质性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物质性工具的存在仍然是独立于媒介的。随着媒介技术的升级和发展,真正的媒介的自身属性会越来越倾向于摆脱和远离其物质载体的物理属性,就像我们看书的时候,所留意的并不是纸张的纹理和油墨的层次,而是其所表现的符号信息;当我们看电视的时候,也不会去用心观察屏幕的形态和像素的排列,而是去欣赏其中所呈现的影像信息。我们一旦去关注前者的话,反而就无法有效获取信息了。麦克卢汉指出,当媒介在表现内容的时候,其自身的外在形式应该尽可能地不为人所见。[注]Marshall McLuhan.Die magischen Kanäle.Düsseldorf, Wien: Econ, 1970, p.15.换言之,媒介手段越是能像玻璃那样透明或者隐而不显,并且使得我们在获取信息的时候自身感官不会受其影响和干扰的话,那么其所发挥的媒介效能就会越好。亚里士多德就已经注意到了这种被其称为“media diaphana”的现象。[注]Aristotle.Über die Seele. In E.Grumach (ed.).Werke in der deutscher Übersetzung, vol.XIII.Darmstadt: Wissenschaftliche Buchgesellschaft, 1966, p.418b; Aristotle. Über die Wahrnehmung und die Gegenstände der Wahrnehmung. In E.Rolfes (ed.).Kleine naturwissenschaftliche Schriften. Stuttgart: Reclam, 1997, p.55f;Sybille Krämer.“Das Medium als Spur und als Apparat”. In Sybille Krämer (ed.).Medien, Computer, Realität.Wirklichkeitsvorstellungen und Neue Medien. Frankfurt am Main: Suhrkamp, 1998, p.74.换言之,媒介渠道只有在自身被抽离和隐没的时候,或者说让我们忽视和忘却其居间位置和中介功能的时候,才能充分发挥其效果。[注]Dieter Mersch.“Wort, Bild, Ton, Zahl.Eine Einleitung in die Medienphilosophie”. In Dieter Mersch.Kunst und Medium, Gestalt und Diskurs.Bd.111; Theresa Georgen (ed.).Kiel: Muthesius Hochschule, 2002, p.132ff; Lorenz Engell/Joseph Vogl.“Vorwort”. In Claus Pias u.a.(ed.). Kursbuch Medienkultur:Die maßgeblichen Theorien von Brecht bis Baudrillard. 3.Aufl.. Stuttgart: Deutsche Verlags-Anstalt 2000, p.10; Boris Groys.Unter Verdacht: Eine Phänomenologie der Medien. München, Wien: Hanser 2000, p.21ff; Sybille Krämer.“Selbstzurücknahme.Reflexionen über eine medientheoretische Figur und ihre (möglichen) anthropologischen Dimensionen”. In Barbara Gronau, Alice Lagaay (eds.).Ökonomien der Zurückhaltung, Kulturelles Handeln Zwischen Askese und Restriktion.Bielefeld Transcript,2010, p.42.就像奥地利心理学家弗里茨·海德尔(Fritz Heider)将“真正的媒体”定义为那些可以毫无阻碍地透视过去的媒体那样。[注]Fritz Heider.Ding und Medium. Berlin: Weltkreis Verlag, 1927, p.115.虽然媒介此时令自身处于感知领域范围之外,但是它却通过这种抽离和隐没的方式实现了自身和对象的现实化,同时使得由中介传递的信息显得像是直接显现出来的。[注]Sybille Krämer.“Der Bote als Topos oder: Übertragung als eine medientheoretische Grundkonstellation”. In Anne von der Heiden, Till A.Heilmann, Anna Tuschling (eds.).Medias in res. Bielefeld: Transkript, 2011, p.56.美国科技哲学家唐·伊德(Don Ihde)在从现象学视角探讨人与媒介技术关系的时候,也总结了类似的“撤离”(withdraw)现象,这指的是当人们熟练使用媒介工具放大或延长自身感官功能的时候,就会觉得工具变成了感知经验的一部分,自己完全意识不到其存在了。[注]Don Ihde.A Phenomenology of Technics, Technology and Lifeworld: From Garden to Earth. Bloomington/Indianapolis: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90, pp.72-112.虽然媒介此时是隐身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其发生了缺位,反而恰恰是以此形式实现了虚拟化的效果,帮助人们获得了更理想的认知经验。正如法国哲学家艾曼纽尔·穆尔尼埃(Emmanuel Mournier)所言:“机器作为工具不是我们各部分的简单的物质延伸。它是另一种秩序,是我们语言的附加物,是数学的辅助语言,是洞察、剖析和揭示事物的秘密,隐含的意图和未用的能力的方式。”[注]Emmanuel Mournier.Be Not Afraid. London: Rockcliffe, 1951, p.195.媒介在此以隐身的形式附加在工具上面,建构了一种全新的认知秩序。

分析哲学家们试图用知觉(perception)概念作为联系和过渡外部世界和认知世界的跳板,知觉是指人类通过感官获得的对外部世界的感知,其显著特征也是透明性和直接性,因为人们都觉得自己是在直接感受外部世界,而不是感知那些使得知觉成为可能的中介手段。[注]Amy Kind.“Transparency and Representationalist Theories of Consciousness”.Philosophy Compass, 2010(5).或者说人们总是直接感受到知觉的结果,亦即外界对象物,而无法意识到自身观念中关于对象物所形成的经验,这也就是使得感知成为可能的核心中介。[注]Michael Tye.“The Puzzle of Transparency”. In Gideon Rosen, Alex Byrne, Joshua Cohen and Seana Shiffrinin(eds.).The Norton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y. New York: Norton, 2015, pp.439-448.人们无论如何努力去关注知觉经验本身,最终所发现的却只能都指向知觉的对象而并非其中介。[注]Michael Tye.“Representationalism and the Transparency of Experience”.Nous, 2002(1).这里的知觉概念虽然并不等同于本文所使用的认知概念,而且在相当程度上还包含和容纳了这里的媒介概念的功能和属性,但是却也能在另一种思辨维度上佐证媒介的透明性,并且帮助我们进一步意识到,这里所说的透明性或者隐没性指的并非是媒介的物理属性,而是其功能属性,所有的媒介都或多或少、或强或弱地拥有这样的属性。[注]Walter Seitter, Physik der Medien.Materialien—Apparate—Präsentierungen. Weimar: VDG Verlag, 2002,p.34.在自身透明性不断提升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媒介不但会表现出越来越高的虚拟性,同时也趋向于与其所承载的信息越来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甚至可能混为一体,难以区别彼此。这或许就是媒介的终极形态,就像澳大利亚哲学家戴维·查默斯(David Chalmers)所设想的那种,人类最初在伊甸园中通过直接的和去中介化的方式和世界接触(unmediated contact/ directly acquaintance)的状态。[注]David Chalmers.“Perception and the Fall from Eden”.In T.Gendler, J.Hawthorne (eds.).Perceptual Experience.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p.50-52.从根本上来讲,媒介的核心功能并不是担任人与人之间沟通关联的中介物,而是人类力求实现的物理世界和精神世界之间沟通关联的中介物,同时也是实现前面所说的事实和现实之间沟通关联的中介物。因为从认识论的层次上看,媒介本是人类认识和把握外界物理世界事实,并且在此基础上建立自身观念和经验现实世界的唯一渠道。由于媒介的存在,才能使得像维特根斯坦所指出的人类日常感官认知过程中总是存在的“一半视觉经验,一半心灵思考”状态成为可能[注]Ludwig Wittgenstein. Werkausgabe in 8 Bänden. vol.I. Frankfurt: Suhrkamp, 1984, p.524.;同时也正是由于媒介的介入,才使得人类作为观察者所获得的经验和作为思考者所获得的经验在实践中表现为浑然一体无法拆分的状态。[注]Ludwig Wittgenstein.Werkausgabe in 8 Bänden. vol.VII. Frankfurt: Suhrkamp, 1984, p.423.就像德国集体记忆权威学者阿斯曼夫妇所言,人类对外界世界的所知、所感和所言都必须通过媒介才能实现,别无他途。[注]Jan Assmann, Aleida Assmann.“Schrift und Gedächtnis”.In Aleida Assmann,Jan Assmann, Christ of Hardmeier (eds.). Schrift und Gedächtnis.Beiträge zur Archäologie der literarischen Kommunikation. München: Beck, pp.265-284.而这样性质的中介性渠道显然不会是纯粹物质性的。

事实上,像电影和VR这类具有更直观虚拟性的媒介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已经为从虚拟性的维度来理解和看待媒介实质创造了现实契机。在这样的外部条件下,如果我们还想继续沿用施拉姆所做出的经典媒介定义,也就是“媒介就是插入传播过程之中,用以扩大并延伸信息传送的工具”[注]威尔伯·施拉姆、威廉·波特:《传播学概论》,144页,北京,新华出版社,1984。的话,那么就需要将其中的“工具”概念理解为虚拟性的工具,并不再强调其物质实体性。

笔者强调媒介虚拟性的中心目的并不是要重新定义或者发明媒介,而是在新的时代背景和技术条件下,尝试寻找更有效地界定和更准确地理解媒介的途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种新型媒介研究范式。创造新范式的目的也并不是去排斥或者否定传统媒介研究范式,而是在对其消化和接纳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媒介研究的理论体系,尤其是实质性地推进媒介哲学研究的思辨水平。

麦克卢汉通过其媒介理论的核心命题“媒介即讯息”表达了这样的媒介观:媒介不仅传递信息,而且也参与生成信息及其意义,进而规范人们的传播行为和感知模式,塑造社会体系的面貌。媒介真正引入世界的东西是其所导致的人类社会事物的尺度、速度和模式变化,而这些才是媒介的本质。[注]See Marshall McLuhan, Quentin Fiore.The Medium is the Massage: An Inventory of Effects. New York: Random House, First Edition, 1967.在这样一种思考和判断中,麦克卢汉其实已经敏锐地捕捉到了媒介的虚拟性实质,也就是通过媒介可以建构和生成现实——不论是物质性的社会事实还是精神性的观念现实,并且在关联事实和现实的过程中重构两者之间的关系。但是,他并没有将这一方向上的思考继续深入推进下去,而是主要在技术论维度上完成了自己的理论范式建构,并重点探讨了变得越来越独立的媒介手段与其功能之间的复杂关系。基特勒所持的也是类似的技术论思想,主要从消息传递和数据处理的信息科技角度来理解媒介现象。[注]See Friedrich Kittler.Literature, Media, Informations Systems.Essays. Amsterdam: Overseas, 1997.

在20世纪西方哲学语言学转向的思潮背景下,包括哈贝马斯也认为语言行为是人类理智和理性的根源。[注]Jürgen Habermas.Theorie des kommunikativen Handelns. vol.I. Frankfurt: Suhrkamp, 1982, p.367ff.而尼克拉斯·卢曼(Niklas Luhmann)的媒介理论就是从语言学研究范式入手,并且从功能主义和系统论的视角出发,探讨在媒介作用下的物质和形式之间的关系。在他看来,这样的形式是独立于物质的,而符号性思维也就是在物质和形式之间开展中介作用的一种原初途径,文字和语言也就是这样的一种基本媒介途径。[注]他从而将媒介理解为一种“松散的耦合要素”,通过它可以凝固出某种形式的“坚固的耦合”。[注]这种媒介理解理论范式中同样能体现出媒介的虚拟性特质,因为媒介不是存在于物质那一端,而是处于物质和形式之间的领域中,我们所观察到的永远是形式,而不是媒介本身。[注]Niklas Luhmann.Die Kunst der Gesellschaft. Frankfurt a.M.: Suhrkamp, 1995, pp.165-213,p.167f,p.165ff.

德国媒介哲学家西皮勒·克莱默尔(Sybille Krämer)吸取了以上两种研究范式的主要思想并做出了新的综合性发展。一方面,她认为语言和符号并不是媒介,语言和符号来自基于主观意图的约定俗成的日常应用,在符号学视角下,意义隐藏在感知后面,但是在媒介学视角下的情况却正好相反,感知隐藏在意义后面[注]Boris Groys.Unter Verdach.Munich: Carl Hanser, 2000, p.22f; Sybille Krämer.“Der Bote als Topos oder: Übertragung als eine medientheoretische Grundkonstellation”. In Anne von der Heide, Till A.Heilmann, Anna Tuschling (eds.).Medias in res. Bielefeld: Transkript, 2011, p.58.,她倾向于将并非来自主观刻意的“痕迹”(Spur)作为更适于表现媒介效果的概念,并且用语言符号对应讯息,而痕迹对应媒介。因此,在她看来,媒介并不是讯息,讯息中只保存了媒介的痕迹,而这也就是在传播过程中媒介自身及其意义为什么显得透明不可见的原因。[注]另一方面,她也不主张仅仅从技术层面看待媒介,而是倾向于将其理解为人类诠释行为和关系过程中的历史性语法。基于这种理解,媒介不仅是意义成为可能的先决条件,而且是意义的交叉、变移和颠覆的框架性条件[注]Sybille Krämer.“Das Medium als Spur und als Apparat”. In Sybille Krämer (ed.).Medien, Computer, Realität.Wirklichkeitsvorstellungen und Neue Medien. Frankfurt am Main: Suhrkamp, 1998, p.81, p.91.,此时的媒介作为一种结构性前提和抽象性存在,也具有强烈的虚拟性特质。克莱默尔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一种“信使”(Bote)[注]Sybille Krämer.“Die Heteronomie der Medien.Versuch einer Metaphysik der Medialität im Ausgang einer Reflexion des Boten”. Journal Phänomenologie, 2004(22):18-38.媒介范式,她用希腊历史传说中传递马拉松战役胜利消息后被累死的信使来比喻媒介的地位和功能。在她看来,信使并不是独立自主的,不具有主体性,不是自身行为的源起,所传达的也不是自己的声音和意志,只能为他人代言,而且在送达信息之后,信使的存在不但没有人会关注,反而是他消失得越彻底,信息越不会受到附加的干扰。因此,媒介成功实现自身功能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通过自我的不在场来实现他人的在场,这和逻辑三段论推理中消失的中间项的性质是相似的[注]Hans-Dieter Bahr.“Medien-Nachbarwissenschaften I: Philosophie”.In Medienwissenschaft: Ein Handbuch zur Entwicklung der Medien-und Kommunikationsformen (Handbücher zur Sprach-und Kommunikationswissenschaft). Bd.15. Berlin/New York: Walter de Gruyter Verlag, 1999, p.273; Stefan Hoffmann.Geschichte des Medienbegriffs (Archiv für Begriffsgeschichte: Sonderheft). Hamburg: Felix Meiner Verlag, 2002, p.16.,而这也是媒介所具有的那种经过中介的直接性属性的根源。[注]媒介不是自治而是他治的,其存在价值取决于其效能,其意义附着在其所传递的来自其他主体的信息上。[注]Sybille Krämer.“Der Bote als Topos oder: Übertragung als eine medientheoretische Grundkonstellation”.In Anne von der Heiden, Till A.Heilmann, Anna Tuschling (eds.).Medias in res. Bielefeld: Transkript, 2011, p.57,p.55.基于这样的功能和属性,信使的角色便构成传播交流中的第三级,而这就颠覆了在二元本体论体系下所建构的传统传播观,也就是认为参与传播进程的只有主体和客体的观念。[注]Joachim Fischer.“Figuren und Funktionen der Tertiarität.Zur Sozialtheorie der Medien”.In Joachim Michael, Markus Schäffauer (eds.).Massenmedien und Alterität. Frankfurt a.M.: Vervuert, 2004, p.80.事实上,这种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不仅存在于信息发送者和信息接收者之间,也存在于传播者和信息以及传播者和媒介工具之间。在以上这些主客体关系中,媒介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第三元的作用,因为没有媒介参与的话,这些主客体之间根本无法产生互动和关联,因此三元性的传播交流模型才是更加接近客观事实的。[注]Sybille Krämer.“The Messeenger as a Model in Media Theory: Reflections on Philosophical Dimensions of Theorizing Media”.In N.Friesen (ed.).Media Transatlantic: Developments in Media and Communication Studies between North America and German-speaking Europe. Berlin/New York: Springer, 2016, p.199f.从媒介或者信使的第三元身份来看,媒介无疑是区别于非物质性信息和物质性媒介工具的。尽管媒介和信使通常应该是隐身和依附性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在三元关系中是缺乏存在感的弱势一极,因为媒介的作用并非总是中性和中立的,也就是说并不总是仅仅起到忠实传递信息并且消弭另外两极之间距离的效果,它反而也有可能引发争议以及矛盾,从而扩大另外两极之间的距离,就像我们在大众媒介日常实践中经常可以观察到的那样。[注]Sybille Krämer.“Der Bote als Topos oder Übertragung als eine medientheoretische Grundkonstellation”.In Anne von der Heiden, Till A.Heilmann, Anna Tuschling (eds.).Medias in res. Bielefeld: Transkript, 2011, p.60f.此外在传播进程中,信使和痕迹分别处于信息发送者和接收者的维度上,成为同一现象的不同两面。[注]Sybille Krämer.“Was also ist eine Spur? Und worin besteht ihre epistemologische Rolle?”. In Sybille Krämer, Werner Kogge, Gernot Grube (eds.).Spur, Spurenlesen als Orientierungstechnik und Wissenskunst. Frankfurt a.M.: Suhrkamp, 2007, p.11ff.信使所处的微妙或者尴尬的地位,也就是永远处于导出与导入、外在与内在、形式与内容、动态与静态及物质与非物质之间的领域,绝非偶然地对应着此前所诠释的媒介的现实性与虚拟性特质,而这些方面之间似乎存在的内在矛盾性也通过媒介独特的虚拟性作用机制得到圆满化解,并最终达致一种辩证的统一。

笔者所主张的虚拟性媒介范式和克莱默尔的信使媒介范式具有很多共通之处,笔者也认同上述的三元媒介传播观,并且认为媒介虽然在这种三元结构中具有一定的主体性地位,但是其实质却并不是实体性的,更不是物质性的。就像克莱默尔所说的,媒介是在人类文化实践中生成的形式、作品和意涵的“历史性语法”。[注]Sybille Krämer.“Erfüllen Medien eine Konstitutionsleistung? Thesen über die Rolle medientheoretischer Erwägungenbeim Philosophieren”.In Stefan Münker, Alexander Roesle, Mike Sandbothe (eds.). Medienphilosophie. Frankfurt a.M.: Fischer, 2003, p.81.这种语法指的是使得媒介工具系统可以与媒介信息系统融合共振并发挥媒介效能的结构性规则,正如德国哲学家马丁·塞尔(Martin Seel)所指出的:“媒介不是这样一种工具,我们用它可以获得或通向某个东西,又可以用它获得另一些东西。媒介对于行为是建构性的,行为在它的要素中被发现。”[注]马丁·塞尔:《实在的传媒和传媒的实在》,载西皮尔·克莱默尔编著:《传媒、计算机、实在性——真实性表象和新传媒》,216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因此可见,媒介就是使得媒介工具和媒介信息能够在媒介行为中配合发挥媒介效能的建构性指导要素。如果我们想借助一种类比手段来更好地理解媒介和实体性媒介工具之间的区别的话,那么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软件和硬件概念应该还无法准确地对应这两者之间的内在关系,这不仅是由于软硬件概念的哲学本体论定义仍然悬而未决,它们之间的边界既模糊又多变[注]弗里德里希·基特勒:《硬件:一个未知的本质》,载西皮尔·克莱默尔编著:《传媒、计算机、实在性——真实性表象和新传媒》,111-123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就像事实和现实之间的边界一样,而且两者之间同样也需要媒介的参与才能关联和配合,此外也因为常规的软件概念中其实已经同时涵盖了这里的媒介和信息概念。不过,如果将软件概念进一步加以分析和细化,那么其中的数据概念似乎能比较好地对应信息概念,而程序或者算法概念则好像能够相对较好地对应媒介概念。但是,我们也必须意识到,这也仅仅是为了帮助人们理解而使用的一种比较形象的比喻,不能简单地将媒介与程序和算法画上等号。相比之下,更为准确的定义表达则是:媒介是人类在沟通和关联物理事实世界和观念现实世界过程中操作相关中介性工具系统时所遵循的结构性规则,这种结构性规则的基本属性和功能就是以虚拟性方式生成和传播信息。

三、结论

综上所述,笔者所论证的虚拟性媒介范式可以从两个主要维度来加以理解和把握:一方面,人类的虚拟性创造行为集中体现在媒介行为中,人类所创造的虚拟性文化产物的主要功能是媒介功能,它们服务于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以及外界事实世界与观念现实世界之间的沟通关联,建构幻想性的虚拟世界是人类文明的重要使命;另一方面,虚拟性是媒介的基本属性,人类使用的所有媒介从存在形式到运作模式都具有虚拟性,发展形态越高级的媒介体现出越强的虚拟性,虚拟是确保媒介发挥效用的内在机制。

基于以上的认识,在笔者看来,采用这种媒介虚拟观不仅能帮助我们在全新的技术条件和文明环境中更加准确地理解媒介的哲学实质,把握媒介与人的内在关系,同时也能帮助我们切实有效地认识和开发VR这类新型虚拟性媒介的传播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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