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动逻辑研究
——以兰州市L瓜果农民合作社为个案
2019-01-06郝泽芸
郝泽芸
南京农业大学 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5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土地流转在全国的开展,以小农户为主的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格局正在经历转变。为了促进农业供给侧改革,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我国应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新型经营主体日益蓬勃发展。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数据,截至2017年11月,我国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社达到199.9万家,是2007年底的76倍;全国近一半的农民已成为合作社社员。超过一半的合作社提供产加销一体服务,服务总值达1.1万亿元。现在,合作社已成为构建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牢固纽带,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有效载体、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力量、带动农民发展产业脱贫增收的主要渠道。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存在“名实分离”的现象,一些合作社由于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导致形形色色的“空壳社”“挂牌社”出现。损害合作社的信誉名声,侵蚀国家有限的财政投入。农民合作是在以血缘、地缘为人际关系初始禀赋的乡域中产生,对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而言,以农村传统关系为代表的社会资本和合作规则,不仅是保证运行效率的重要基础,建构有效治理的关键纽带,还是支配合作社主体实践逻辑的内在原因。
本研究将通过对兰州市S镇L瓜果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深入的实地调研,试图挖掘合作社成长过程中以核心成员为合作社行动代表的策略选择,发掘合作社在乡域成长的内生动力和社会基础,为找到符合中国本土实践经验特征的新型经营主体运行机制进行探讨。
二、S镇的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和人口状况
S镇位于G县城南部,总面积405km2,境内东南为山区,占总面积的90%,四面环山,黄河从中游过,形成一个河谷盆地,极象太极图形。地势平坦,海拔1 500m,黄河两岸土地肥沃,气候湿润,总耕地面积21 500亩,其中水地15 949亩,果园12 000亩,人均水地0.8亩,盛产瓜果、蔬菜。全镇现辖9个行政村。32个村民小组,现有4 657户,20 771人。其中,风光秀丽的万亩梨园,是天然的农业资源。大小峡水电工程的建设,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又为S镇平添了新的发展契机。2004年已被国家六部委和省体改委确定为全国、全省重点小城镇之一。
S镇是兰州地区优质果品的重点产区。S镇连片梨园相传始植于南宋,面积达12 000余亩,现存古梨树群大多为明清两代,树龄大多在三四百年左右,目前保护性开发梨园百岁以上古梨树有3 969亩,9 210株。目前年产能达到830t,种植农户有700余户。园内梨树千姿百态,景象十分壮观,堪称“梨园之乡”。日本植物学家称之为“世界植物界的奇迹”,难得的“梨园博物馆”。
(二)社区社会经济背景
近年来,S镇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一村一品”发展的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巩固扩大扶贫成果为重点,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依托独特的区位和农林产品的资源优势,坚持品牌发展、特色发展。2015年,S镇的软儿梨、和尚头小麦、红砂洋芋、旱砂西瓜这四个独居特色农业产品被认证为“国家地理标志”。其中软儿梨1993年10月被贸易部评为“中华老字号”,2011年获得了“无公害农产品”称号,2015年7月又被农业部评为农产品地理标志性产品。L合作社所在的C村位于S镇南部,软儿梨种植面积达到1 836亩,占当地总种植面积的71%,2017年8月,入选农业部第七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是县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主导产业村。
三、 L合作社核心社员的行动策略
合作社的核心社员对成立合作社有强烈的需求,相对于普通社员对合作社的发展充满信心,他们在社会资本方面具有绝对优势。核心社员在合作社发展的各个阶段里,针对日常运行往来的不同互动主体采取不同的行动策略,以求实现资源和利益的效用最大化。
(一)起步阶段:能人带动的合作策略
1.合作需求:产业特性和能人带动。只要农业生产的生物性、地域的分散性和规模的不均质性存在,农民的合作社就必然存在。在L合作社创建之前,S镇分散经营的弊端凸显,果贱伤农,农户应对市场风险苦不堪言。农村的合作行为还是需要以“领导者——组织者——参与者”的组织体系才能得以实现。首先,拥有一定社会资本的村镇干部、专业大户或者技术人员熟悉合作社制度安排和政策扶持,为合作社提供最初的原始积累。其次,在合作社发展的初期农户对合作社的认知不足,农业精英起到带头示范的作用。
2.合作基础:同质性和熟人社会。根据农业的产业特性和乡土的社会基础,同一片区域的农民具有血缘相近、文化相同、观念相似和联系紧密的特征,因此在农业生产方面体现出极强的同质性。合作社的生产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规避由于农民之间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矛盾。由于农民之间基于长期共同生活积累的信任,从而提高相互信息对称的信度,加强农民对合作社和农民之间互相的有效监督保证合作的持续性。
3.合作动力:分配合作盈余。实践过程中将合作意愿转换为合作行动的关键为是否存在合作收益。预期合作收益和投入成本的对比,便会成为农户是否采取合作选择的关键变量。所以在L合作社建立初期,主要以增加收购价格优势和降低农户生产成本等“割肉喂鹰”的策略来“拉社员”,基本坚持了“一人一票”的民主控制原则和“按交易额返还”的盈余分配原则,以消除农户关于预期合作收益的顾虑和观望心态。
(二)发展阶段:运用多重社会关系的策略
关于合作社发展有这样一个说法,即“大项目大发展,小项目小发展,无项目不发展”。财政项目的运作是一个较为灵活的过程,决定合作社能否获得项目的影响因素较为多元、模糊和“非正式”。项目的获得在实践中往往处于自上而下的项目推荐和自下而上的项目申请不断磨合的过程,具体来讲,合作社项目的获取是“送项目”和“跑项目”对接互动的过程。合作社的核心社员针对“跑项目”需要提前对运作的费用做好预算,权衡“跑”的成本和“跑”的成果是否成正比。“跑”项目的关系运作和资源交换,使得关系积累效应不断加强,从而达到政府与合作社双赢目标的实现。这种模式在长期发展中可能出现“精英俘获”现象,即对于财政扶持和资金,地方政府和农村能人得益最多,而合作社多数普通社员无论从分配权或者决策权方面均被边缘化,从而难以获取政策收益。
(三)整合阶段:“搭便车”的策略
搭便车是指在集体行动中,个体或组织从公共产品中获益,却既不提供公共产品也不分担集体供给公共产品的成本,免费从其他人或组织的努力中受益的现象。随着农业领域市场化改革,农民作为理性的个体,不再局限于“安全第一”的生存伦理,不满足于较低的风险分配和较高的生存保障,以切实利益为行动标准。由于在核心成员促成集体行动的过程中,由于他们掌控着合作社的实际控制权,存在少数“剥削”多数的可能,并且合作社的门槛较低,进退自由。因此,普通社员在核心社员的庇护关系下降低合作成本的同时,对合作社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同时减弱,从而在合作社的集体行动中采取“搭便车”的行为选择。为预防此类现象,合作社应当增强社员的异质性以促进小集团采取集体行动的同时,一定程度的强制性措施和选择性激励则是实现集体行动的必要条件。
四、L合作社核心成员的行动逻辑
区别于市场经济的规则,中国农村合作社本土化发展道路具有独特性,农民合作不一定是根据利益行事,处于乡村社会环境下的行动选择一定受到社会基础和关系网络的制约,具有理性和非理性的双重因素考量。
(一)社会基础
首先,农村社会阶层结构的分化与村落社会传统文化的延续,是合作社核心社员与普通社员之间关系和心理认同感的决定性因素。农村亦工亦农阶层的农业收益在其家庭收入比重下降,即便有参建合作社的意愿,合作需求的强度较低。对于一般农业经营阶层的农户而言,土地资源有限,缺乏兼业的非农收入,他们对于参加合作社的合作意愿较为显著,但缺乏合作的能力。在农村能人与地方政府互动构建的庇护关系网络下,普通社员无法决定合作社收益的分配和管理的安排,但他们却接受这种非规范的制度安排。从阶层分化的角度来看,农户遵循村落社会的公平逻辑,满足于依附性获益的状态。
其次,中国农户的小农思想根深蒂固。在满足基本生产生活需求的前提下,农民理性选择小富即安,遵循传统的生产方式以期规避改变带来的风险。所以合作社的建立需要依赖政府“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和产业扶持,借助能人大户和村干部之引领带动。
再次,费孝通认为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遵循“差序格局”的规则,即农村社会的交往体系按照与个人关系的亲疏来安排,实质上差序格局是农耕文化的产物。在一个由血缘、族规和民约等深层社会网络联结的乡土社会,中国农民的合作关系以“熟人信任”为基础。农村能人和普通社员的个体行为及其参与合作社的集体行为逻辑必然受到农民特殊主义表现特征的信任结构影响。
(二)经济理性
詹姆斯·斯科特在讨论东南亚地区农民的道义选择问题时提出,小农一直处在“齐脖深”的水中随时都有被细浪吞没的危险,所以农户把生存作为生产经营的首要因素,不会冒着风险追求平均收入以上的利益最大化。但实际上,对于合作行为的选择,农民有其自己的一套效用函数和成本收益计算。舒尔茨在《改造传统农业》一书中对“发展中国家农民是无效率的传统观点”表达了反驳意见,反而提出“他们是精打细算的经济人”,小农在传统农业技术条件下权衡长短期利益及风险因素,最大限度地利用生产机会和资源禀赋,为追求生产利益而作出合作选择。农民寻求有效获取足够经济收入,应对日趋激励消费竞争,合作社可以帮助农民获取更多合作收益,降低生产成本。所以说阶层竞争是合作社持续发展不可替代的内生驱动力量。
(三)制度逻辑
合作社处于乡土社会发展这样狭小的场域中争夺总量有限的稀缺资源,吉登斯指出资源是权力得以实施的媒介,是社会再生产通过具体行为得以实现的常规要素。合作社的诞生为非体制性精英提供一个争夺配置性资源与权威性资源的合法性身份。作为地方农户和政策环境之间的中介桥梁,同时利用向上和向下的关系,具有复杂且重要的联结作用。当L合作社因其在当地的根植性和带动农户经济发展的事实被乡镇政府认可,它向国家政府和区域当局保证,行政资助将用于促进该区域的经济活动和合作组织建设,以促进乡村结构优化改革,以社会效益争取利于合作社发展的政策福利,从而形成共同实现双向获利的互动模式。
五、结论与讨论
通过L合作社的个案分析可以得出,促进村庄内部形成合作意识对重塑农村农业社区内部约束力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农村社会,村庄主要通过乡绅、宗族等道德舆论约束,依靠农村内部自治实现公共产品的提供。农村在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影响下,正处于由“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过渡的转型时期,既保留熟人社会的重人情、讲情面的特点,同时也出现了现代社会理性化、重利益的特点。合作社处于变化的场域当中发展,行事不仅需遵循村庄人际关系网中的情理原则,同时也要根据现代社会的正式规范实现制度改革。
L合作社正如我国大多数的合作社一样,初期主要依靠农村精英,比如村干部、农业精英或者技术人员,他们拥有某一社会资本的绝对控制权,合作社的运营和管理也由这些少数人“掌控”。而合作社针对“拉社员”的行动策略主要以较低的社费或股金吸引他们的加入,但长远来看,不利于培养农民对于合作社的感情。大多数合作社主体是地方大户,当超出单纯的劳动合作范畴,社会网络内合作存在不合理分配时,拥有生产资料的社员往往在合作中居于优势地位,普通社员平等享受合作社的分红有一定的困难。并且,还会出现持续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许多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依赖“能人效应”,基本管理方式以个人权威来维系。一旦带头人出现信誉危机、管理能力不足,或者政府偏好发生变化,合作社内部稳固性均会受到影响。并且,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约束条件和制度障碍在于社员缺乏合作理念和民主精神、兼业小农难以采取有效的集体行动、以业缘为基础的制度安排,没有深入到民间社会,更没有成为大众的刻板观念。农民缺乏民主与契约精神,使合作社一开始就缺乏存在的基础。民主化除了应建构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外部条件之下,更重要的是民主化所依赖的民主规则、民主程序及其相应民主意识等内部条件在农村社需要得到充分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