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打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2019-01-06长春晚报
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解决长春市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4月10日,经长春市政府同意,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长春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长春市将围绕六大行动、七项保障措施打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实现“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的任务目标。
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
《行动方案》制定了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2020年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实施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落实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三同时”制度。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行动方案》统筹考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种植养殖废弃物处置利用。因地制宜,建立现代与传统相结合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力争到2020年底前,使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行动方案》以县(市)区、开发区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到2020年,使全市20个重点乡(镇)和重点流域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乡(镇)生活污水得到治理。
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
《行动方案》要求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引导生猪生产向粮食主产区和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
到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所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
《行动方案》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因地制宜推广化肥机械深施、机械深追肥、种肥同播等技术。
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行动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实施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建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平台,构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强化农业农村环境监管执法。加强农村生态环保队伍建设,落实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构建乡、村、组农村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