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甘肃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几点思考
2019-01-06李城德孔建禄
李城德 ,孔建禄,胡 华
1.甘肃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甘肃 兰州 730020;
2.甘肃省农村经济管理总站,甘肃 兰州 730000
为加快推进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利用其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发挥其对贫困群众的组织和带动作用,提高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2018年甘肃启动实施了贫困村合作社全覆盖行动。2019年5月下旬笔者选取贫困村合作社巡视整改进展缓慢的2个市3个县区,每个县区选3个乡镇,每个乡镇选取3个贫困村,通过入村入社、现场查阅资料、交流座谈等方式,对合作社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总结,并就如何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基本情况
2018年,甘肃实施了贫困村合作社全覆盖项目,在1 979个贫困村新建2 173个合作社,确保了每个贫困村至少有2个合作社。省级财政对“两州一县”和18个省定深度贫困县新组建合作社按10万元补助,其它贫困县新组建合作社按7万元补助,共计下达补助资金2亿元。省级补助资金重点用于贫困村新建合作社设备购置、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财务制度建设以及开展技术培训等方面。截至2019年5月份,全省贫困村3.64万家合作社,运营规范的10 884家,占29.9%;运营一般的15 834家,占43.5%;未运营的9 682家,占26.6%。
从本次调研来看,27个贫困村共有合作社149家,其中运营规范的45家,占30.2%;运营较规范的13家,占8.73%;运营一般的45家,占30.2%;未运营的46家,占30.87%。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组建合作社认识存有偏差
部分贫困村合作社组建动机不纯,有的为了“争取”财政资金,有的为了享受优惠政策、减免税收、降低成本,有的为了时尚而组建的“家庭社”等。由于对组建合作社认识存有偏差,导致部分合作社质量不高、有名无实沦为“空壳社”。
(二)合作社带头人能力不足
当前农村有文化、有一技之长的青壮年农民多数外出务工,留守的主要是老人、妇女、儿童。贫困村会经营管理、能开拓市场的复合型骨干人才缺乏,合作社带头人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还不能适应新时代合作社发展的需要。
(三)合作社主导产业不强
目前绝大部分贫困村合作社主要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提供农机、植保等方面的服务,产业规模小、种类散、链条短、竞争力弱,带动贫困户持续增收作用不强。
(四)合作社经营管理不规范
一是依法办社意识不强。调研中有的合作社理事长表示没有学习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的不知道合作社的“三会”,有的合作社理事长只埋头抓生产,不知道积极争取国家扶持资金、税收优惠、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二是内部运行不规范。有的合作社虽然有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但“三会”机构空设,一年到头根本没有开过会。有的合作社大小事务、决策事项由少数人说了算,严重侵犯了成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核算尚未得到应有重视、盈余分配不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经营资金筹集渠道还比较单一等问题。
(五)合作社融资难度大
一方面合作社作为农民互助组织难以形成有效的抵押担保资产,且现有的储藏设施、日光温室、库房、农机具等农业设施因评估缺失,在市场上形不成抵押资产,贷款融资成为合作社扩大规模、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另一方面,金融部门的信用评价体系还不完善,对信誉度好、经营好的合作社,无法通过信用担保来实现贷款融资。
三、发展建议
(一)实行贫困村合作社会计代理制度
对贫困村享受了国家财政项目资金扶持的合作社和安排了扶贫资金入股的合作社,其会计业务由乡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代理或统一聘请社会会计代理服务机构,全面提升合作社财务管理水平。乡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对财政资金、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测,确保资金安全,落实好入股资金分红。
(二)抓好合作社带头人培训
依托《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万人培训计划实施方案》下达的经费,着力抓好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在培训对象上,以未运营但有运营意愿、运营规范程度和带动作用发挥一般的合作社领办人为重点。在培训内容上,以经营管理理念、财务管理、先进适用技术和新品种应用、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品牌创建、税务知识、产品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为重点。在培训方式上,注重“听、看、讲”三种方式有机结合,“听”就是邀请专家讲解、“看”就是组织合作社带头人到省内外进行考察学习、“讲”就是由部级、省级示范社理事长现身说法,就如何建设产业基地、拓宽销售渠道、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带动能力等方面进行讲解。
(三)培育壮大合作社主导产业
引导贫困村合作社根据当地条件、气候特点和资源状况,因地制宜地选择效益好、见效快、覆盖广、带贫能力强的主导产业。充分发挥全省6 220名驻村农技员的作用,帮助贫困村合作社培育主导产业,做到农机农艺融合、良种良法配套、两个“三品一标”齐抓,建立起集中连片的标准化、规模化种养基地,把合作社建在产业链上。认真分析产业发展现状,找准发展重点和突破口,不断做大做强主导产业。
(四)加大资金投入
一是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合作社发展的专项资金,扶持贫困村合作社规范提升。二是县级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从整合的各类扶贫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合作社发展。三是用好贫困户产业到户资金,在坚持贫困户自愿知情和资金所有权归贫困户的前提下,支持贫困户将产业到户资金用于入股合作社。四是加大金融贷款支持,为解决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特别是收购季节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引导合作社利用好由省农担公司担保的“兴陇合作贷”专属信贷产品,利用好省金控集团推出的“金合担”专属产品等。
(五)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规范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的专门法规。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工作,努力使法律精神家喻户晓,增强农民群众合作理念和依法办社意识,增强各级干部依法支持和促进合作社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省级统一印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宣传辅导材料,向市、县、乡及广大合作社发放,省市县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做到知法、懂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