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藏族自治县耕地污染治理初探
2019-01-06李生慧
李生慧
(青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青海西宁810008)
天祝藏族自治县位于甘肃省武威市东南部,海拔4874~2040米。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对抗能力有限,目前由于受到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生态环境恶化的范围和程度不断扩大。据2010年调查显示,该县土地面积6558.28平方千米,农业用地面积6209.85平方千米,耕地面积576.01平方千米,占农业用地面积的9.28%,耕地面积比例相对较低,耕地资源明显不足。
耕地污染治理是指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有害、有毒物质进入土壤并积累到一定程度,超过土壤本身的自净能力,导致土壤理化性发生变化,进而对农作物和人类造成危害的现象,耕地污染就是有害或者有毒物质改变了土壤的理化性质,使其“中毒”了。
1 天祝藏族自治县耕地污染现状
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该县的生态遭受着很大程度的破坏,主要有耕地污染、水源污染、空气污染等。最严重的是耕地污染的面积不断扩大、程度不断加剧,耕地的数量和质量都在逐年下降,这必然会导致一系列的恶性循环,进而严重影响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引起人们的关注与反思。
1.1 耕地污染源
1.1.1农业污染
在农业生产中,农民为了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产量,大量使用化学化肥、农药、农膜等。化肥严重污染耕地土质,使土壤肥沃程度下降从而影响农作物种植;农药虽有利于杀虫,但对农作物的生长有危害,形成恶性循环,破坏生态平衡;地膜可以提高地表温度保持土壤水分,大量应用于农作物种植。但地膜是一种难以分解的物质,使用地膜后产生的残留量不断增多,影响到农作物生长时对肥料和水分的吸收,造成耕地的白色污染,严重影响农产品的产量,阻碍耕地的健康发展。
1.1.2工矿业污染
该县不符合国家规定、污染超标的铁矿、石灰矿、石膏矿等大型的矿业生产排出大量污染物,污染物随着空气、水源等多次流转进入耕地中,逐渐破坏了耕地土壤内部系统。生产之后的固体废弃物堆放,经过雨水等的冲刷和风力的传播,内含的大量重金属和有害物质渗入土壤,破坏了土壤的质量,恢复难度大。
1.1.3固体垃圾污染
天祝藏族自治县的若干农村没有设置定点的垃圾堆放处,肆意将垃圾堆放到河边、路旁、耕地边、荒地中。乱扔的生活垃圾和废弃物,经过长时间的风吹雨淋日晒,其中的有害物质会渗入土壤污染耕地,治理成本高,短时间内土壤不能自行修复。
1.2 政府规划缺乏合理性
该县为了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和经济效益的迅速提高而扩大城市规模,工商业用地的扩大导致农业用地减少。主要表现在一方面,部分领导人不能因地制宜,倡导农民修建温室大棚和引进投资者在耕地中搭建大棚和房屋,结果收益不高被荒废在农田中;另一方面,为加快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在耕地上修建房屋、道路等。工商业用地和农业用地的中间保护带越来越小。使耕地面积不断缩减,耕地污染不断加剧。政府对农业发展没有长期合理的规划,使得耕地得不到合理有效利用,农业发展的不合理规划,增加了耕地污染治理的难度和复杂性。
2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2.1 “先污染、后治理”的思想
2.1.1基层群众对耕地污染的保护观念不强
农民为了眼前利益,不考虑长久的土壤保护,导致土壤自身肥力逐年下降,耕地无法得到可持续利用。农民本是耕地的主人,但受自身条件制约,在主观上缺少对耕地的保护观念,客观上缺少对耕地的话语权,而且农民思想观念的落后和农业科技推广不到位,对土地合理利用程度不高,对耕地污染不能及时地进行有效治理,导致耕地污染长期得不到改善,耕地的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2.1.2企业存在“重发展,轻环保”思想
天祝县引进的重型污染企业都在高速投入生产,在生产过程中还是运用落后的生产方式,不注重技术的改良,不吸取先进的思想来改善原有的生产形式,使得该县土地污染严重,导致高污染,低效率。
2.2 当地政府宣传不到位
天祝藏族自治县作为一个少数民族县,各方面的发展都有相对的落后性,很难做到经济与生态同步发展。由于自身的局限性,在农民需要指导农业生产时,政府不能积极有效的宣传农业生产工作,使得耕地污染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农业发展不合理问题由来已久。这些问题都需要靠政府宣传来得以改变,农业科普知识的宣传对农民改变观念进行耕地污染治理至关重要,但是工作人员却容易忽视,政府必须重视宣传工作。
2.3 对耕地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淡薄
天祝县耕地污染情况严重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对耕地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淡薄。该县比起我国内陆一线城市来说,各方面都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各方面的发展都比较缓慢和落后。政府在搞经济建设的同时就容易忽略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尤其是对耕地污染方面和土壤保护方面缺少重视。据调查显示,目前天祝县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天祝藏族自治县草原管理条例》《天祝藏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祝藏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系列规定,唯一缺少的就是《天祝藏族自治县耕地资源管理条例》。农民对国家的有关“耕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非常陌生,因此,在耕地经营和耕地保护等方面都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忽视耕地污染治理问题,并且对于开发商违法侵占耕地和工业“三废”的不合理排放等问题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4 在贯彻树立正确生态价值观上缺乏科学性
基层工作人员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执行相对空洞,缺乏系统性,不能科学的给基层群众传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导致农民对“理论”的理解与实践不能接轨。该县农村的落后性,使得农民缺乏正确的生态价值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在农业生产中,不考虑长久的生态环境保护,导致在以后的生产实践活动中不能科学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没有注意到对耕地的保护,造成耕地的自然污染每况愈下。
3 耕地污染治理的相关措施
3.1 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转变发展观念
改变传统的思想,树立正确的生态意识。生态意识就是反思人与自然、社会、自身关系的认识、情感、意志等观念的总和,包括生态危机、环境保护意识、绿色生产和消费意识、人与自然共生意识等,其核心是尊重生态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的观念,协调人与生态自然的关系。
3.1.1基层群众应转变消极的落后观念
除了政府的带头作用,最主要的还要靠农民自身保护赖以生存的土地。在政府的合理引导和自身素质提高的前提下,从根本上改变落后的消极观念,重视对耕地污染的治理和耕地的循环利用,学会科学种植,发展绿色农业,要解决好耕地污染问题,就必须转变思想观念。
3.1.2企业转变生产方式
工矿业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程度较高,必须给予重视。该县工矿业落后的生产方式导致的污染十分严重。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程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企业应自觉停止生产,企业应该从根本上转变这种生产方式,在提高其产业的同时保护周边的生态环境,进而减轻对耕地的污染,形成一个良性发展的局面。
3.2 政府应加大力宣传,普及农业科技方面的知识
政府应该统筹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步发展。保护耕地,人人有责。据调查显示,54.55%的人表示当地根本没有开展过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只有6.06%的人表示有过宣传教育活动,当地政府根据本地的生态环境,尤其是耕地污染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做好耕地保护和污染治理的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大力落实宣传工作,让农民学会用科学技术来投入农业生产和处理耕地污染问题,提高耕地的循环利用程度,走绿色农业生产道路。在这条路上,政府必须做好相应的工作。
3.3 健全完善耕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
面对耕地质量日益下降和耕地面积逐日减少、生态遭到严重破坏的局面,农业耕地污染状况是一种潜在的危险,耕地的承载能力和修复能力有限,如果再继续肆无忌惮的破坏,人类将面临生存危机和潜在的社会危机。对此,应该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耕地,保护生态。从国内外的耕地污染治理成效来看,国外许多国家之所以有显著成效是因为对耕地污染从实际考察,从污染的源头出发,制定专门的立法来增强国民对耕地保护的法律意识,该县应尽快制定出适合本县耕地发展的法律条文,政府工作人员应定期下乡宣传有关耕地保护的法律知识,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耕地。
3.4 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
政府应该全面系统的贯彻科学的生态文明建设政策。让广大基层群众懂得人类是耕地的污染制造者,同时也是耕地污染的最大受害者,人类要保持耕地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正确地处理与耕地的关系。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是自然环境,人类必须顺应自然环境并且保护自然环境,对自然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人类可以运用已获得的对自然规律的认识指导实践。对于自然界的改造和利用必须坚持适度的原则,要懂得超过红线就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政府要倡导人们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的全面发展,污染环境,会彻底破坏生态系统。该县农民在通过政府的积极引导下,认真学习理解到破坏生态环境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将理论知识落到实际的生产实践中去,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目光放长远,不能为眼前小利透支后代人的“财富”,破坏生态环境。要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做好耕地的主人。
4 结语
该县耕地污染问题严重,关系到县域经济的全面发展。耕地是农业发展的基础,耕地环境质量直接影响到农产品质量,进而影响着人类的生存质量。耕地污染使得有毒物质在农产品中大量积存,并且食物进入人体,进而导致许多疾病产生,最后威胁到人类健康。耕地污染问题不解决,就永远跟不上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步伐,对此,政府亟须高度关注耕地污染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并从不同方面制定相应治理措施,使人民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在农业生产实践活动中注意保护生态环境,以更好地发展农业和造福人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