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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2019-01-06吉林省新农村办

吉林农业 2019年3期
关键词:农产品农业建设

第四章 发挥资源优势 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接上期)

落实国家粮食和食品安全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应市场需求,调整农业结构,稳粮优经扩饲、兴牧精渔强特,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实现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持续巩固和提升国家粮食大省、畜牧大省战略地位,增强优势特色农产品供给能力和质量效益。

一、不断巩固提升现代粮食生产水平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加强产能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夯实国家绿色大粮仓的基础,稳定粮食生产,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一)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

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严守耕地红线。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垦,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到2022年,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380万亩,耕地保有量稳定在9100万亩,耕地质量水平稳中有升。

(二)做好“两区”划建管护

加快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建档立卡,上图入库,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定期对“两区”范围内的农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进行动态监测,实现信息化精准化管理。制定完善“两区”精准化建管政策,探索建管一体化模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按比例给予奖补。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等参与建管运营,将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精准落实到经营主体。到2022年,全面完成“两区”建设任务,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达到6500万亩,其中,玉米5200万亩、水稻1300万亩,大豆生产保护区面积达到800万亩。同步调优其他区域的种植结构,依据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优经扩饲,积极发展高效型、生态型农产品生产,着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三)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到2022年,优先在“两区”范围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完善农田灌排设施、机耕道路、农田林网、输配电设施、农机具存放设施,培肥地力、改良土壤,增强耕地的稳产增产能力。以中西部粮食主产县为主,优先在黄金玉米带、优势水稻区开展“百乡千万”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选择100个以上的乡(镇),每乡建设1~2个10万亩规模的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区,形成沃野平畴、旱涝稳产、绿色生态、适宜全程机械化作业的1000万亩现代粮食生产核心基地,所有高标准农田实现统一上图入库,形成完善的管护监督和考核机制。在巩固提升原有重大增产增效技术基础上,积极推广绿色增产模式,努力扩大绿色增产增效技术覆盖面,稳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和质量水平,确保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700亿斤以上。

(四)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

深化储备粮管理体制改革,科学确定储备规模,推进中央、地方两级储备协同运作。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全面强化在粮食生产、流通、地方储备、维护市场秩序各方面责任,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加快完善粮食现代物流体系。鼓励和支持加工流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自主储粮和经营,积极推进现代化粮食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和大型综合粮食物流园区建设,构建安全高效、一体化运作的现代粮食物流网络。实施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工程,重点支持粮食铁路专用线、散粮中转及配套接发设施设备以及粮食收储库、成品粮储备库、应急配送中心和粮食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改造或新建一批区域骨干粮油应急配送中心。

牵头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参与部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和草原局。

二、做优做强现代畜牧业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的重要讲话和2018年中央1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快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畜牧业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围绕吉林省中东西各具特色的三大板块,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全力打造中部优势主产区、东部特色集聚区和西部潜力增长区。坚持稳步发展猪禽产业、重点发展牛羊产业、加快发展鹿蜂等特色产业,不断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加快推进畜牧业全产业链建设,大力发展新主体、新产业、新业态,推动畜牧业由一产向二三产延伸,做到一产强、二产优、三产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打造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与市场竞争相适应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新格局。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牧场、专业养殖公司等自建联建养殖基地,建设白城奶牛、松原肉牛肉羊、九台奶牛肉牛、中部肉牛梅花鹿4个粮改饲示范区,建成标准化规模养殖场5200个、标准化示范场600个。加强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动物免疫、疫情监测预警、动物卫生监督和应急管理四大体系,不断增强综合防控能力,确保全省免疫无口蹄疫区有效运行。鼓励畜禽出口企业、重点龙头养殖企业建设无疫小区。创建国家级食源性优质安全畜产品基地和粮肉奶综合供应基地,建设畜牧业经济强省。

牵头部门:省畜牧业管理局;参与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三、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推进特色一二三产业融合式发展,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共同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以各地资源禀赋和特色物产为基础,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和林产品,创建一批特色鲜明、优势聚集、产业融合、历史文化厚重、市场竞争力强的国家级、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杂粮杂豆、设施蔬菜、食用菌、马铃薯、花生、果品、花卉、红干椒、梅花鹿、柞蚕等特优产品规模化和集约化开发。建立生产精细化管理与产品品质控制体系,加快形成一批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全力塑造一批世界一流的农产品大品牌。积极发展林业经济,推动特色种养、林下特产、森林食品等产业加快发展。大力振兴人参等中药材产业,推动建立人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北方最大的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探索发展药食同源与养生养老相结合的产业开发模式。充分挖掘长白山自然资源宝库潜力,实施生态化开发战略,加快发展野生菌、山野菜、特色坚果、浆果、林蛙等山珍食品,做响小而美、优而精、特而强的长白山生态珍品品牌。

牵头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参与部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畜牧业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四、有序发展绿色精品淡水渔业

充分利用吉林省淡水资源,大力发展养鱼养虾养蟹等淡水渔业。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优化养殖区域布局,积极转变养殖方式,大力发展标准化绿色生态健康养殖。加快编制发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科学划定养殖区域,明确限养区和禁养区。大力推进科技兴渔,加快稻鱼稻蟹和冷水鱼养殖等渔业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转化,重点实施稻渔综合种养工程。大力发展休闲渔业,不断拓展渔业新功能。到2022年,全省水产品产量稳定在25万吨水平,渔业产值达到170亿元。

牵头部门:省农业农村厅;参与部门: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林业和草原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专栏2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升行动

(一)“两区”建管护工程。全面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保护和建设,率先建立健全精准化建设、管理、维护和支持制度,优先支持“两区”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快构建“天空地”一体的现代农业生产和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立农作物生产责任与精准化补贴相挂钩的管理制度。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优先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每年新建高标准农田200万亩以上。开展农田灌排设施、机耕道路、农田林网、输配电设施、农机具存放设施和土壤改良等田间工程建设,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治理工程。到2022年,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建设一批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达到350万亩、500万亩。

(三)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在粮食物流重点线路、重要节点以及重要进出口粮食物流节点,新建或完善一批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重点支持多功能一体化的粮食物流(产业)园区,以及铁路散粮运输和港口散粮运输系统建设。改造或新建一批区域骨干粮油应急配送中心。

(四)优质粮食工程。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质量安全检验和质量风险监测体系,完善专业化社会化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支持主产区农户建设科学储粮仓。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建立优质粮油产业经济发展评价体系、优质粮油质量标准和测评技术体系和线上营销体系,打造消费者认可的“吉林生态粮”产品。

(五)粮改饲示范工程。按照“稳粮、优经、扩饲”总体要求,在农牧交错带非玉米优势产区和草牧业发展优势区,重点规划建设白城奶牛、松原肉牛肉羊、九台奶牛肉牛、中部肉牛梅花鹿4个粮改饲示范区域,扩大饲草饲料作物种植面积。到2022年,饲草料作物种植面积力争突破65万亩。

(六)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程。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产品监管体系现代化,完善网络数据支撑,监管覆盖各个品种、各个产业链,维护吉林省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公信力。到2022年,全省猪牛羊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达到100%。

(七)园艺产品提质增效工程。围绕长春、吉林等地级城市周边建设城郊型蔬菜种植基地,沿省境内5条重要公铁沿线,建设5大棚膜蔬菜产业带。高质量推进长白山北坡黑木耳生产基地、长白山南坡香菇生产基地和中西部大城市周边鲜菌及草腐菌标准化基地建设。支持蔬菜大县、特产之乡和中西部庭院经济发展。到2022年,园艺特产业总产值达到2600亿元。

(八)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程。编制实施《吉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启动省市县三级特优区创建。到2022年,力争创建国家级特优区5个,省级特优区30个,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特色农产品品牌,增强绿色优质中高端特色农产品供应能力。

第五章 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

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打造一批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平台新载体,如期完成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

一、优化升级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顺应城乡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加快构建农牧特加并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打造现代农业发展的动力源。

(一)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围绕打造若干个农产品加工业产业集群,统筹推进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支持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加快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促进以马铃薯、蔬菜、果品、食用菌、中药材等为重点的生鲜、特色农产品商品化处理。着力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围绕粮、畜、特等优势农产品实施深度开发,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大力推动玉米深加工业发展,加快推进现有淀粉、果糖、酒精产业升级改造,推动有机酸基地、药用辅料生产基地、生物化工产品生产基地、燃料乙醇生产基地建设,不断提升玉米产业层次和产业综合竞争力。大力发展现代食品产业,抓好产业化龙头企业、重大项目、工业园区和原料基地建设,加快培育一产接二产连三产、三次产业融合联动的产业体系。实施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加快研制生态米面、杂粮杂豆、预制菜肴等主食产品,着力开发多种系列玉米、马铃薯、人参等功能性食品,逐步向生态安全食品供给基地迈进。认定一批主食加工示范企业,推介一批中央厨房发展新模式,努力创建具有吉林特色的主食品牌。大力支持秸秆、稻壳米糠、麦麸、油料饼粕、果蔬皮渣、食药用菌废弃物、畜禽皮毛骨血内脏、水产品皮骨等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与示范。鼓励推动秸秆制糖核心技术攻关和提升,加快推进纤维素乙醇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好吉浙两省对口合作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市场用好外力,开展“乡村振兴浙企吉林行”等活动。到2022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突破8000亿元。

(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流通业

加快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流通方式,建立起营销形式多样、产销联结紧密、经营业态多元、品牌美誉度高的农产品流通新格局。完善农产品市场骨干网络,加大专业市场、区域市场、期货市场的建设投入,推动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加快长春和地级城市骨干蔬菜批发市场改造升级,优先支持抚松人参,白城、松原杂粮杂豆,蛟河、汪清黑木耳,伊通、榆树畜产品等特色批发市场升级建设,推动特色专业市场集群发展。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一批田间地头恒温储运和分级处理设施。完善“农批对接”“农超对接”“直供直销”等产销模式,鼓励发展定制化营销,进一步发挥市场的定价引导作用。加快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扶持有条件的骨干农产品专业市场发展网上交易,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产销衔接的农业服务平台,推动电商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合作,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供应链。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和“快递下乡”工程,加快构建完善的覆盖县、乡、村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到2022年,在所有县(市)建成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建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三)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良好生态、冰雪旅游、民俗风情是吉林省特色品牌,要深入发掘农业农村的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冰雪休闲等功能,促进农业功能从提供物质产品向精神产品扩展、从提供有形产品向无形产品扩展。推动乡村资源全域化整合、多元化增值,增强地方特色产品时代感和竞争力,形成新的消费热点。建立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市场体系和制度体系,增加乡村生态产品服务和供给,让绿水青山和冰天雪地变成金山银山。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按照“资源化整合、精品化打造、片区化开发、产业链带动”的思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展示、居民农事参与、生态旅游观光、农耕文化感悟、农家生活体验、休闲度假康养等多种经营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建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试验区、示范点,创新经营主体与农民的利益共享机制。加快发展“休闲农业+”融合发展模式,将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互联网、康养等产业融合起来。利用互联网平台,服务生产、生活、体验、购物、餐饮、住宿等信息,打造乡村休闲旅游“互联网小镇”。开发森林康养、温泉康养、阳光康养、休闲康养等产品,拓展养生、养老功能。探索发展“共享农家”模式,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和院落,结合自然景观、生态环境、人文风情及农林牧渔生产活动,发展乡村民宿,打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集聚村。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和休闲旅游目的地,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康养基地和乡村民宿集中点,加快培育一批“农字号”旅游小镇,打造一批吉林特色的文化品牌、旅游品牌。开展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县(乡、村)、星级企业创建活动,支持和鼓励组建休闲农业产业联盟。到2022年,全省乡村旅游实现收入550亿元。

(四)打造绿色农产品品牌

实施品牌战略,强化品牌宣传推介和市场营销,让绿色、有机、无公害成为吉林农产品的代名词。鼓励和支持名牌企业或名牌产品,收购、兼并同类型企业,做大“名牌航母”;鼓励和支持同类型企业,以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与名牌企业合作经营,打造优势农产品“品牌航母集群”。推进区域品牌创建与整合,做大做强“吉字号”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以“吉字号”公用背书品牌为引领,带动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跟进,形成“母子”品牌矩阵。重点培育吉林大米、吉林杂粮杂豆、长白山人参、吉林玉米、长白山山珍和吉林优质畜产品等六大公用品牌,着力打造双阳梅花鹿、松辽黑猪、延边黄牛、草原红牛、长白山黑牛、通榆大雁、精气神黑猪等地域特色品牌,形成“吉字号”品牌集群。注重打造绿色农产品品牌,发挥吉林省生态优势,大力推进鸭稻、蟹稻、鱼稻、森林猪、森林鸡等绿色食品发展,大力扶持推广并壮大规模,培育一批叫得响、信得过的绿色食品品牌。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加强农业品牌认证、监管、保护等各环节的规范与管理,提升农业品牌公信力,加快形成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大宗农产品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为核心的农业品牌格局。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打击各种冒用、滥用公用品牌行为,建立区域公用品牌的授权使用机制及品牌危机预警、风险规避和紧急事件应对机制。创新产销衔接机制,加强与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平台、各类商超组织的合作,充分利用自媒体、社会媒体、终端消费群体等平台,以及长春农博会等各类博览会、展销会渠道,开展品牌农产品宣传推介,强化品牌市场营销。到2022年,重点培育30个以上区域公用品牌、100个以上企业品牌、300个以上产品品牌。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落实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坚持“产、管”并重,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认证与监管和执法体系,提高基层监管能力。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分级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突出源头监管,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紧急处置机制。实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实现动植物检疫防疫联防联控。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标准体系。完善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体系,推进农产品生产投入品使用规范化。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构建省、市、县、乡四级联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预测信息发布数据平台。创新监管手段,探索智能化远程监管模式,提高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失信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优质粮食工程,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和“中国好粮油”行动,健全完善“吉字号”品牌质量安全标准,建立品牌目录管理制度。到2022年,“三品一标”环境监测面积达到1600万亩;“三品一标”农产品数量达到2800个,2018年~2022年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

(六)积极推进外向型农业

依托“长吉图”开发开放,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规则,全方位开展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升我省农业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建立一批农产品出口基地,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知名展会,申请国际认证认可,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拓展境外农业开放、推动境内外农业合作园区建设。重点推动中新(吉林)食品区、亚太农业与食品安全示范区、俄罗斯滨海边疆区农业园区及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拉佐国际生态农业示范区等园区建设。积极引导我省有实力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及参与国家开展农业合作,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粮商和农业企业集团。支持在俄远东地区建立大豆、苜蓿、人参等农产品海外生产基地。拓展辣椒、紫苏、糯玉米、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在韩国和日本的贸易渠道。深化与俄罗斯、日本、韩国、丹麦、以色列、荷兰等国家在科技交流、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合作。促进对朝鲜、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等国家产能输出。加强与美洲、中欧、非洲等国家的农业合作,加快建设以粮食、畜牧领域等为重点的境外农业合作开发基地。

牵头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参与部门: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水利厅、省畜牧业管理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长春海关。

二、完善提升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以全面实现农业生产现代化为突破口,着力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大幅提升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一)着力加快农业科技创新

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多元化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支持其牵头组织实施农业重大产品开发、应用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项目,引导各类企业建立科技研发中心。围绕新品种创新、现代食品、农机装备、农业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领域,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力争形成原创性突破性重大成果。加快农业科研资源整合,促进创新型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实行技术创新能力条件的共建共享,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依托东北农业创新中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集聚和吸引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校落户园区,探索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联盟、创新中心“三位一体”的创新平台。加强国际农业科技合作,构建科研成果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完善科技咨询、成果供需发布、价值评估、交易、技术熟化及成果升级改革等服务。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网络,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实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推广和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探索完善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激励机制。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推进海南育制种基地建设与提档升级,加强种质资源保存、育种创新、品种测试与检测、良种繁育等能力建设,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种业龙头企业。到2022年,现代种业育繁推一体化能力明显增强,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功能完善、机制健全的现代种业体系。推进现代畜禽种业建设,突出生猪、肉牛、肉羊和家禽,兼顾其他畜禽品种,通过加强地方特色畜禽品种培育、选育与开发,优良畜禽品种引进与推广,全面提高畜禽良种供应能力,构建与现代畜牧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畜禽良种繁育体系。

(二)加快发展数字农业

按照实施数字吉林战略总体部署,以产业数字化为发展主线,以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经济深度融合为主攻方向,着力建设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加快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推动各类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

——加强数字农业云平台建设。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新技术,对农业农村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释放数字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推进“三农”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将物联网、卫星遥感、测土配方施肥、土地确权、农机管理、休闲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12316服务热线、病虫草害识别、易农宝手机APP等数字农业平台及其他相关系统进行升级完善,统筹打造成“吉林省数字农业云平台”,实现资源汇聚、业务协同,成为引入社会资源的载体、各资源方业务服务的通道、对农信息服务的工具、品牌农产品推广的窗口。

——加强农业基础数据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和乡村治理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统筹规划建设基础信息资源和重要领域数据资源,建立健全全省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增强经济活动全要素、全链条、全过程的大数据掌控能力。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推进乡村管理和服务模式创新。到2025年,实现农业卫星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全省全覆盖。加快建设“准确、及时、快捷、有效、全覆盖”的气象为农服务现代化体系,到2022年,智慧农业气象服务覆盖90%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5%以上。

——加快发展农业数字经济。依靠数字技术创新驱动,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全面推进村级益农信息社建设。到2022年,信息服务站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开展“互联网+高质量农产品”行动,加强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引进培育高素质的电商人才,加强农村电子商务配送站点等物流体系建设,加快打造非转基因、寒地黑土、绿色有机的高质量农产品和高品质食品品牌,力争在每个县(市、区)培育一批有品牌、有渠道、销售收入达到百万级、千万级的电商村。加快构建休闲农业基本信息数据库,采集全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各类主体数量、布局及基础业务数据等信息。鼓励建设农业众筹服务平台,发展众筹农业。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农业农村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微商、定制农业、可视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建设数字农业智创中心,打造成为数据共享中心、研发创意中心、技术指导中心、电商体验中心、创客孵化中心、服务联盟中心、人才培训中心、监测监控中心。以数字农业智创中心为引领,推进未来智慧园的设计、规划、研究与实施建设。

(三)积极推进设施农业发展

积极发展设施农业,支持规模化设施农业园区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布局体系,在充分发挥设施农业调淡旺、补短缺、保应急作用的同时,积极拓展园区休闲观光旅游功能。鼓励蔬菜集中产区、规模化园区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建设高效节能节地连栋智能温室,配套建设工厂化集中育苗中心,辐射带动周边设施农业的发展,提高设施农业的标准化、规模化水平。坚持因地制宜、土洋结合、大中小统筹推进,中部地区重点推广梨树县覆土增厚墙体日光温室、标准化塑料大棚等中档棚室生产建设模式,东部地区重点推广敦化市等地食用菌标准化棚室,西部地区重点推进洮北区土建温室、扶余市简易大棚的专业化生产建设,环城近郊地区推广高标准高效节能日光温室。保障设施农业用地需求。结合村庄建设规划,做好道路、仓储物流等硬件建设,抗旱打井、节水灌溉等项目向设施农业倾斜。

(四)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

加快建立高效利用的蓄引提调相结合的供水系统和洪涝碱淤兼治的排水系统,推进大中型灌区和应急抗旱水源建设,实施大中型灌区泵站更新改造,积极推进河湖水系联通和河塘清淤整治等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快现有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现代化建设,加大全省粮食主产区、严重缺水区和生态脆弱地区的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力度,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在水土资源等条件具备的地区,有序新建一批节水型、生态型灌区,因地制宜实施田间配套、“五小水利”建设,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到2022年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分别达到350万亩和500万亩,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1,基本建成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节水机制。

(五)推进全程农业机械化

加快高效、节能、环保、智能型农机装备的生产研发、推广应用,引领全省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加强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重点突破玉米机收、水稻机插秧、高效植保等关键环节,普及推广大型植保机械和深松整地机械,率先在中部粮食主产区实现玉米、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到2022年,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全面建成“全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省”。加快推进园艺作物、畜禽水产生产机械化,大力推广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到2022年,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农机深松作业累计达到2000万亩和5000万亩。

牵头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畜牧业管理局;参与部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商务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气象局、省农科院。

三、创新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强化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小农户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切实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组织化、规模化、社会化水平。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在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基础上,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力争实现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县(市)全覆盖。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稳定林地承包经营权,引导规范有序流转,全面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扩大商品林经营自主权。支持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服务,建立林权收储担保补助政策,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金融机构、担保机构,通过租赁、转让、抵押等多种方式取得林地经营权。鼓励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制林场、家庭林场、专业大户、林业专业协会等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强化集体林权流转服务和管理。

——深化农垦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按照市场化、企业化、产业化、集团化要求,扎实稳步推进垦区区域集团化,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推动国有农场平稳实现企业化(公司化)过渡,建立有利于农垦产业化发展的经营机制。鼓励和支持四平、松原等基础较好的垦区先行先试、率先发展,打造区域性现代农业企业集团;产业特色鲜明的垦区组建农业产业公司,通过联合联营联盟等形式,组建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等专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域内农垦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市场化方式整合重组,在确保国有资本控股前提下,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依法推进农垦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充分发挥农垦国有农场组织化程度高的优势,优化产业布局,发展新兴业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使其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培育和规范发展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林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加快建立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政策和信用评价体系,加大财政、税收、土地、信贷、保险等政策的支持力度,扩大新型经营主体承担涉农项目规模。引导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创新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等主体与农林产业化龙头企业紧密合作的商业模式,探索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与企业经营深度合作新机制。鼓励支持工商资本到农村投资,与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到2022年,全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数量达到10万家。

(三)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加快推进集体经济改革试点,探索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等制度,以集体产权改革为基础,采取股份合作、信托经营等方式,量化、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在集体资产雄厚的村成立村集体股份合作组织,探索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有关制度,辐射带动周边村庄共同发展。探索开展村集体统一经营试点。探索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有效途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性服务。鼓励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等,通过项目开发、入股或者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创办产业实体和服务组织,为周边乡村农业生产提供农资苗木供应、农机植保作业、土地托管代耕等服务,有效壮大集体经济。到2020年,年收入超过50万元的村集体占比超过8%;到2022年占比超过9%。

(四)促进小农户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融合

加大对小农户生产的政策扶持,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加强科技培训和职业教育,增强小农户自我发展能力,引导小农户从分散的单打独斗式生产向集中连片的群体化生产转变。鼓励通过互换承包地、联耕联种等多种方式实现连片耕种,提高个体农户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加快把现代市场理念和组织方式引入农业,引导农民增加市场紧缺和适销对路产品的生产,发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帮助小农户节约成本、提高效能,规避市场风险。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大力培育新型服务主体,积极发展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型组织形式,加快发展粮食、供销、邮政、农机、农垦等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维护小农户权益。

牵头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委组织部;参与部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畜牧业管理局、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专栏3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建设行动

(一)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1.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启动省市县三级创建,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设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一二三产业融合、辐射带动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到2022年,省、市、县三级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100个以上,其中省级20个。

2.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针对动植物保护、外来生物入侵防控存在的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动植物保护能力建设,完善运行保障机制,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全省的监测预警体系、响应及时、控制有效的疫情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和功能完备、部门联动的联防联控体系。

3.农业品牌提升工程。加强农业品牌认证、监管、保护等各环节的规范与管理,提升农业品牌公信力。继续扩大六大公共品牌影响力,大力培养地方特色品牌,开展“最受消费者喜爱的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活动。到2022年,重点培育30个以上区域公用品牌、100个以上企业品牌、300个以上产品品牌。

4.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工程。着力构建粮食、畜产品、园艺特产业精深加工板块,重点推进玉米、水稻、杂粮杂豆、生猪、肉牛、禽蛋、乳品、参茸(中药材)、果蔬、林特等十大产业链建设,壮大领军型企业,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加快形成企业集群、基地配套、联结紧密的良好发展局面。到2022年,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突破8000亿元。

5.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推动农业与旅游休闲、教育文化、健康养生深度融合。发展观光农业、旅游农业,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和休闲旅游目的地,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康养基地和乡村民宿集中点。

6.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促进杂粮杂豆、蔬菜、水果、特产等优势农产品出口,建设一批出口示范基地,支持企业申请国际认证认可,参与国际知名展会。

7.农业对外合作。支持农业对外合作企业在境内外建设育种研发、加工转化、仓储物流、港口码头等设施。开展农业对外合作“扬帆出海”培训,建立农业对外合作人才储备库。

(二)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1.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提升。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联盟、创新中心“三位一体”的创新平台。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节水、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森林质量提升等关键技术成果的集成应用。到2022年,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1.5%以上。

2.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突出农业科技园区的“农、高、科”定位,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农业产业,壮大生物育种、智能农机、现代食品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

3.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实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省推进,创建全程机械化示范区,继续推进农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不断扩大保护性耕作和深松的技术应用规模,提高全程机械化覆盖率。到2022年,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

4.数字农业创新工程。加快现代农业三大体系数字化提升,将现有的“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改造为吉林数字农业云平台,建设农业卫星数据平台,建立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库,推进农业生产数据化工程,开展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示范,建设数字农业智创中心。到2022年,信息服务站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5.“互联网+高质量农产品”计划。加强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加快打造非转基因、寒地黑土、绿色有机的高质量农产品和高品质食品品牌。

6.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推进海南育制种基地建设与提档升级,发挥对种业科研的引领作用。加强种质资源保存、育种创新、品种测试与检测、良种繁育等能力建设,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功能完善、机制健全的现代种业体系,打造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集团。

(三)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一批一二三产业融合、适度规模经营多样、社会化服务支撑、与“互联网+”紧密结合的各类经营主体。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实施现代青年农场经营者、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运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点对点提供服务。

2.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工程。鼓励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土地互换、土地入股等形式,扩大经营规模。支持各类服务组织开展直接面向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集中连片推广绿色高效农业生产方式。开展村集体整村土地集中流转经营试点。

3.农垦国有经济培育壮大。统筹推进农垦国有经济体制机制创新。支持农垦国有经济集团化发展,推行现代企业制度。

4.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创新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推进联合社层级间联合合作。实施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和“千县千社”振兴计划。

5.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振兴计划。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菜单式”行动指引,制定改革方案,以差异化扶持政策为导向,分类施策、重点推进,增强集体经济的活力和实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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