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动物检疫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2019-01-06何守维
何守维
(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674200)
总结乡镇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优化措施,确保基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与当前市场需求相协调,努力确保人民肉食品质量安全。
1 存在的问题
1.1 队伍建设有待优化
从乡镇检疫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来看,永胜县没有协检员,能参与此项工作的正式编制人员有限,而且工作任务繁重,除本职工作之外还要肩负乡镇其他工作,正式的检疫工作人员没有经严格的业务技能考核,不少直接上岗,学历低、专业技术水平有限,严重影响工作质量。此外,检疫人员参加专业技能继续教育的机会不多,大大影响检疫队伍的综合素质。
1.2 检疫设施设备不齐全
由于基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未被重视,导致多数检疫设施设备较滞后,检疫手段较简单,仅靠肉眼和临床经验检查,无进一步的化学仪器检疫检验。而个别乡镇虽然配置化验室,但能检疫项目有限。为此,很多农药、抗生素、有害物质添加物等未被列入日常检疫中,大大影响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执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1]。
1.3 养殖户报检意识不强
很多养殖户没有认识到开展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致使很多养殖户的法律意识不强。一些养殖户对动物检疫工作不理解,在动物出栏前未主动报检,甚至对其进行私宰私卖,对于未经检疫或者是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禁止销售与食用也不理解,群众更不会在购买动物时主动索要有效的检疫证明,这种现象在有些农村地区时有出现。缺少群众的有效监督,逃避检疫并使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产品流入市场的现象更加普遍。部分养殖户知道动物检疫的重要性,为了省心减少麻烦逃避动物检疫。追根究底还是养殖户的思想意识薄弱,法律知识不足,未意识到动物出栏不检疫是违法行为。
2 解决措施
2.1 做好组织领导工作,重视检疫工作的认识
政府领导班子务必重视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将其作为关系地方畜牧业生产的关键一环来抓,确保畜牧生产产品的质量,保证地方畜牧市场的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党中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文件要求,督促地方政府抓检疫工作要像抓其他中心工作一样来做,统一部署,合理调整。尤其在春秋两防工作中,地方防疫员要深入基层,全身心投入到一线防疫工作中,确保防疫的高质量。
2.2 加强队伍建设水平,注意提升人员综合素质
根据省市政府对地方防疫员的配置要求,希望通过公开招聘、录用考试等形式录用一批懂专业技术、有热情的畜牧工作者,补齐本县无协检员的空缺。同时,做好定期不定期的培训工作,逐层次的进行知识更新、技能更新、法律法规知识更新,让其通晓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的技术要点,增强其业务素养,确保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
2.3 加强检疫监督力度,增强民众检疫意识
综合广播、网络、横幅等多种宣传媒介,做好《动物防疫法》 等的宣传造势,让广大民众意识到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动物防疫意识,积极配合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加大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阻碍检疫工作开展的行为,严格惩处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的行为,做好生猪耳标查验工作,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禁止进出屠宰场、运输上市等,起到以检促防的目的[2]。
2.4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大经费投入
完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经费投入,注意做好检疫设施设备及日常办公设施的添置,检疫票证的工本费、强化业务技能培训费用等,并将各项费用的支出纳入乡镇财政预算中,以满足工作开展的硬件需求。
2.5 严格考核考评,加强检疫监督管理
做好检疫监督督查工作,以春秋两防为督查切入点,走访各乡镇对防疫工作懈怠,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提出整改方案。因防疫不利,措施不得当造成病害大面积扩散蔓延的,应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做出对应处罚力度。同时,将每个乡镇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 监管、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受理及检疫票证的管理情况纳入乡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与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年度考核范围,其中免疫密度、免疫检测效果等等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促进各项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