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河养河”治水增收模式宜推广
2019-01-06韩虹婷
韩虹婷
据3月28日《东台日报》报道,3月26日,在江苏省东台市富安镇勤丰村光明路四中沟桥上,一桶桶鱼苗被倒入水中,随后成群的鱼儿四散开来。当天,9㎞长的河段共计投放鲢鱼、草鱼等鱼苗1400多kg。这是富安镇积极探索“以河养河”的一个试点。
近年来,在里下河区域的一些水乡内陆河道,由于渔业部门条件的制约,在淡水河道渔业增殖放流覆盖面较少;农村部分河道承包户“捂养现象”突出;加之村集体对河道青、草、鲢、鳙等四大家鱼的投放量也偏少,渔业资源不够丰富。河道鱼类资源量的偏少,容易导致乡村部分河道的河面水生杂草再生现象发生,不同程度地影响水质、河道交通、“鱼米之乡”河道的美观。
虽然各乡镇、村也在扎实落实河长制,对部分河道持续采取捞草保洁措施,遏制杂草生长蔓延,取得一定治水成效;但有时也会出现要反复突击清理现象,增加了村集体河道保洁成本和费用支出。
在此背景下,富安镇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解放思想,不等不靠,自加压力,锐意进取,超前思维,因地制宜,务实创新,科学治水,在全镇积极探索试点“以河养河”工作,拓开了河长制工作的新理念、拓展了河长制工作的新内涵、拓宽了河长制工作的新途径,必将取得“生态治水、河道通畅、集体降支、农民增收”的新成效。可以说,此举是加强河长制向“河长治”转变的“有为、有力、有效”的探索,其经验做法值得肯定,宜在农村乡镇、村推而广之。
笔者认为,“以河养河”是生态化、科学化治水增收的好模式,能够取得一招使实、一举多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最大效果。益处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以河养河”是推行净水法的重要举措。通过向河道投放青、草、鲢、鳙等四大家鱼,既有利于恢复河道渔业资源(种群数量),维护生物多样性,改善河流水质,减少水生杂草疯长,又能够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二是村集体明确河道使用权,采取农户承包、联户包干等形式,辅之以生态环保合同、缴纳保洁押金的形式,明确承包户保洁河道的责任,推行河道保洁、水面养殖“双包”。同时,村委会落实相关河道的河长为监督管理考核第一责任人。这样有助于降低河道保洁成本,提升河道清洁水平,再现鱼米之乡生态、清水、自然、和谐的“水美风光”。
另外,乡镇政府、村委会也可以扩大生态治水的视野,对部分难以发包的河道,从河道管理专项经费中拿出部分,用于推进水乡内陆河道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如此市场化、多元化、科学化、持续化地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行动,扩大鱼苗放养覆盖面,就能够久久为功,达到‘以渔生态治水、农民增收致富、壮大水产业”预期效果。
当然,推行“以河养河”治水增收模式,还需要地方政府实施对承包河道渔业资源的保护,依法加大河道巡查禁捕力度,打击违法捕鱼行为,特别是电捕鱼等违法行为,把承包户的合法经营权益保护好维护好,确保地方生态效益得到彰显。
与其注重常态化突击清理河道水生杂草,莫如在重视“以河养河”治水增收模式的持续探索或者推广应用上下功夫做文章,让“生态治水”的“示范效应”得到淋漓尽致地发挥和放大,切实巩固乡村河长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