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正式进口越南荔枝
2019-01-05
世界热带农业信息 2019年12期
据越南植物保护局的消息,日本农林水产省(MAFF)刚向越南植物保护局致函,通知允许满足检疫标准的越南荔枝出口到日本。该规定自2019年12月15日起生效。这是越南植物保护局与MAFF经过5年多努力谈判所得的结果。
出口到日本的越南荔枝的检疫要求包括:荔枝必须在经过越南植物保护局检查和监督的种植地种植,并发布种植区代码和符合日本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规定。
出口到日本的越南荔枝必须进行包装并在越南植物保护局和MAFF认可的机构中用溴甲烷熏蒸处理,并在越南和日本植物检疫人员的监督下实施剂量为32 g/m3的溴甲烷并持续2 h的熏蒸处理。出口到日本的越南荔枝必须附有越南植物保护局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
植物保护局将继续与出口企业、检疫处理机构进行配合,尽快完成后备工作,并寻求进口合作伙伴,致力于在2020年荔枝季节将第一批新鲜荔枝出口到日本。
(摘自《越南通讯社》,2019-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