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现状、问题及展望
2019-01-05杨丽
杨 丽
(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辽宁 沈阳 110000)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辽宁省地大物博,资源丰富,同时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截至2018年底,全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已有91个。
一、发展现状及主要措施
1.政府大力支持。多年来,辽宁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采取多项举措,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各地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推广、认证与管理工作。
2.加强标志管理和推广工作。一是加强标志持有人自身的管理制度建设工作。持有人要建立各项制度,做好基础性管理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推广工作。从当前情况看,已经有一些企业同当地企业达成了标志使用协议,朝阳市现有20家企业有意向使用“朝阳小米”地标,8家企业有意向使用“朝阳大枣 ”地标。三是积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管理和推广有待加强。在政府的政策支持下,较多申请人在政府的要求下完成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工作,申请完成以后,在标志推广工作上缺乏积极性。基层地理标志拥有单位的管理技术人员由于受地理位置、自身水平较低影响,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及安全性生产的相关知识了解得不够全面,急需进行人员培训。另外,持有人自身标志推广能力有限,标志推广、宣传能力和措施方面较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才能运行。
2.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社会认知度有待提高。现阶段,农产品地理标志还没有被广大消费者、生产企业所认知和认可。农产品地理标志仍属新生事物,尚处于起步阶段,品牌知名度并不是很高。生产企业申请使用地标的积极性也还有待于宣传引导。登记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有些早已被企业多年广泛使用,在规范使用地标过程中,需要法律依据,也需要逐渐引导。
3.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区域化维护有待加强。农产品多是初级农产品,直接使用地标的产品很少,大多给外地加工农业企业提供原料;还有产品上无法贴标,导致很多企业没有也没法用标。地理标志产品在对区域外生产者具有排他性的同时,对区域内的生产者来说,就是一种公共资源,需要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组织共同维护。尽管各地对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引导和保护从未停止,但仍然有众多的产品遭受到假冒伪劣和市场混乱的干扰,损害了地理标志品牌的信誉和生产者的利益。
三、工作展望
农产品地理标志开发工作是一个全新的领域,要深入研究,下大力气,稳步推进。一是深入挖掘辽宁地标资源,扩大申请数量。二是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自身的制度建设。三是积极推广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开展市场调查,摸清市场上有意向使用地标的生产企业,积极主动去引导这些企业,规范使用地理标志。四是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宣传和保护工作。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宣传力度,树立企业、政府营销品牌的先进理念,扩大和提升地理标志品牌的影响力,提高广大消费者对地标的认识。编印地标知识读本,举办地理标志培训班,扩大宣传,提高各级管理部门和企业对地标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