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应用时机对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防治效果观察
2019-01-05张静茹
张静茹
(盐边县人民医院 四川 攀枝花 617100)
产后出血是产科常见的严重并发症,严重的可导致产妇死亡。临床认为,造成产妇产后出血发生的影响因素较多,如子宫切口出血、软产道损伤、前置胎盘、宫缩乏力等,其中宫缩乏力是产妇产后出血发生的主要因素。对此,积极促进子宫收缩,科学处理第三产程成为预防产后出血的关键。目前,临床常用的促宫缩药物为缩宫素,但一些产妇经缩宫素治疗的效果欠佳,还需寻求更为安全、可靠的缩宫药物。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是人工合成前列腺素F2a衍生物,可以刺激子宫肌层收缩并产生与足月妊娠末期分娩的收缩节律。近有研究发现[1],采用常规手段无法有效处理宫缩乏力并导致产后出血的患者应用卡前列腺素氨丁三醇能够取得理想的临床效果。所以,应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对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进行防治,可以避免产妇出现致命性出血现象,但现阶段对于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最佳应用时机的确定尚无定论。为探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最佳的用药时机,本研究以我院2016年6月-2018年10月择期行剖宫产的高危产妇为对象,通过卡前列素氨丁三醇不同时机用药产妇及未使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产妇的对比,进一步分析了卡前列素氨丁三醇防治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最佳用药时机,以此为临床用药的指导提供参考,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6年6月-2018年10月择期行剖宫产的高危产妇共105例。纳入标准:具有剖宫产指征;美国麻醉师协会(ASA)分级I-Ⅱ级;存在羊水过多、前置胎盘、巨大胎、子痫前期等产后出血的危险因素。排除标准:患有消化系统溃疡、免疫系统疾病;合并严重凝血功能障碍、贫血疾病;有高血压、变态反应等青霉素类药物禁忌证。本研究已获取伦理委员会审批,产妇及其家属均知情同意。采用随机数字表法进行分组,A组、B组、对照组产妇各35例。A组:年龄(28.2±2.8)岁,孕周(39.2±1.6)周,体重(71.6±5.2)kg;产后出血高危因素:前置胎盘9例、巨大胎11例、羊水过多9例、子痫前期6例。B组:年龄(28.5±2.4)岁,孕周(39.0±1.7)周,体重(71.1±5.4)kg;产后出血高危因素:前置胎盘10例、巨大胎10例、羊水过多10例、子痫前期5例。对照组:年龄(28.4±2.6)岁,孕周(39.1±1.5)周,体重(71.9±4.9)kg;产后出血高危因素:前置胎盘8例、巨大胎10例、羊水过多11例、子痫前期6例。各组产妇一般资料的对比无统计学差异(P>0.05)。
1.2 方法
所有产妇术前常规禁食,腰硬联合麻醉下,施行剖宫产术,术中胎儿娩出后,经子宫体肌肉注射缩宫素注射液20U,同时静脉滴注缩宫素10U+葡萄糖注射液500ml。在此基础上,A组产妇术中注射缩宫素的同时,经子宫体肌肉注射卡前列腺素氨丁三醇注射液250μg。B组产妇出现宫缩乏力时经子宫体肌肉注射卡前列腺素氨丁三醇注射液250μg。对照组产妇未使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对于出现产后出血的患者,应用宫缩剂进行处理,同时予以子宫按摩;处理无效者予以B-Lynch缝合止血、宫腔纱布填塞、经导管动脉栓塞术等治疗;出血控制仍然欠佳者则需要即刻输血,并采取子宫切除术挽救生命。
1.3 效果评价
①比较产妇术中、术后24h出血量,产妇臀下放置接血盘及敷料收集血液,采用称重法计算出术中、术后24h出血量。②统计产妇产后出血发生率及不良反应发生率,产后24h内出血量>500ml定义为产后出血;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腹泻、恶心呕吐、血压升高等。
1.4 统计学分析
数据采用SPSS20.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采用率(%)表示,进行χ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s)表示,进行t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各组术中、术后24h出血量的对比
对比各组产妇术中、术后24h出血量,A组为(272.6±12.8)ml、(66.7±11.5)ml,B组为(387.4±23.6)ml、(90.2±16.8)ml,对照组为(390.2±24.4)ml、(181.5±31.6)ml。A组产妇术中、术后24h出血量低于B组和对照组,B组产妇术后24h出血量低于对照组,组间对比有显著性差异(P<0.05)。
2.2 各组产后出血及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的对比
A组1例产妇产后出血,产后出血发生率为2.86%;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5.71%,其中腹泻5例,恶心呕吐3例,血压升高1例。B组6例产妇产后出血,产后出血发生率为17.14%;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0.00%,其中腹泻3例,恶心呕吐3例,血压升高1例。对照组14例产妇产后出血,产后出血发生率为40.00%;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86%,仅1例发生恶心呕吐。经统计学检验,产后出血方面,A组产妇发生率低于B组和对照组,B组产妇发生率低于对照组,组间对比有显著性差异(P<0.05);不良反应方面,对照组产妇发生率低于A组和B组(P<0.05),A组与B组对比无统计学差异(P>0.05)。
3.讨论
目前,临床防治子宫收缩乏力致产后出血的常用药物为米索前列醇或缩宫素。在此基础上,还会通过B-Lynch缝合双侧子宫动脉、宫腔内纱条填塞压迫止血等措施进行止血处理,即便如此,仍有一些产妇的止血效果欠佳,最终还要面临子宫切除的危险,亦可对产妇的身心健康及生育功能产生严重危害。宫缩素是临床防治产后出血的常用药物,在用药方面,虽然缩宫素起效快,通过兴奋子宫平滑肌可诱导子宫收缩,但子宫下段肌层对宫缩素的敏感性较大,致使促宫缩效果欠佳;倘若用药超过40IU,受体位点药物浓度达到饱和,再增加剂量时并不会提升治疗效果,反之还会导致较多副反应发生。卡前列腺素氨丁三醇的半衰期较长,给药15~30min后可达到血药浓度峰值,可以更为持久、强烈地刺激诱发全子宫肌群收缩,继而能够有效纠正产妇的宫缩乏力。同时,该药物可以压迫胎盘附着局部的血窦,在此作用下促进宫腔内开放的血窦、血管闭合,即可获得较为理想的止血效果。有研究表明[2],与单纯使用宫缩素相比,联合使用缩宫素与卡前列腺素氨丁三醇可大幅度降低高危孕妇剖宫产后出血量。本研究也发现,使用卡前列腺素氨丁三醇的A组和B组产妇相比于未使用该药物的对照组产妇相比,术后24h出血量下降、产后出血率降低(P<0.05),说明应用卡前列腺素氨丁三醇对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进行处理可取得满意效果。但对于使用卡前列腺素氨丁三醇的产妇而言,A组和B组的防治效果也有所不同,提示卡前列腺素氨丁三醇的用药时机值得深入探讨。有一部分学者认为[3],卡前列腺素氨丁三醇有一定的副作用,故建议在胎儿娩出后出现宫缩乏力时使用药物。不过,也有研究指出[4]宫缩乏力出现时用药无法达到最佳的止血效果。本研究通过对比发现,A组产妇产后24h出血量及产后出血发生率低于B组(P<0.05),与有关文献报道的结果相似[5],证实缩宫素使用的同时应用卡前列腺素氨丁三醇较子宫收缩乏力出现后应用该药物更具优势。而且A组术中出血量也显著低于B组(P<0.05),究其原因,可能是早期预防性用药能够促进胎盘剥离面血管、血窦有效关闭,从而有利于降低出血量。此外,虽然A组和B组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对照组(P<0.05),但A组与B组对比无显著性差异(P>0.05),进一步说明在安全性方面,只要严格把握用药适应证,过早使用卡前列腺素氨丁三醇具有可行性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胎儿娩出后即刻使用卡前列腺素氨丁三醇,在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防治上可取得满意效果,且用药具有较高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