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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城市“专坑外地人”不能只靠事后查处

2019-01-05林俊鹏

杂文月刊 2018年22期
关键词:外地人作坊食醋

□ 林俊鹏

国庆长假期间,《新京报》在平遥调查发现,多家醋商将普通食醋甚至是“三无醋”包装为“陈醋”,就能以“平遥特产”的名义卖到上百元,“专坑外地人”。更让人触目惊心的是,部分食醋作坊及醋厂生产环境非常糟糕,成品醋里甚至漂着死苍蝇。10月8日,平遥县市监局执法人员对古城内食醋销售商户进行检查,查处了一批无证作坊。

近年来,一些旅游胜地“坑人”的新闻屡见不鲜,从2015年青岛的“天价大虾”,到去年的雪乡旅游丑闻,再到现在平遥的假陈醋,“专坑外地人”几乎成了一些旅游城市的通病。

在中国,大大小小的旅游城市有不少,似乎都难逃一红火就乱象丛生的“魔咒”。我的家乡厦门也是一座“网红”旅游城市。随着游客数量陡增,很快就滋生出不少“带人进厦大”的黄牛党、绕路拒载还与餐馆勾结的出租车司机,以及环岛路海边“磨刀霍霍向游客”的海鲜店家,这些人虽然自己赚到了钱,却让游客的旅游体验大打折扣,也损害了家乡的声誉,令人心痛。

初来乍到的游客只能通过媒介与身边的人得到一些信息,比如青岛和厦门海鲜好吃、平遥陈醋值得一买,等等。而对隐藏在水面之下的套路与骗局,他们很难鉴别,因此常常成为一些无良商家的“鱼肉”。

要解决这样的困局,依靠店家的“良心发现”,无疑是不够的。对许多店家而言,不管诚信与否,只要身处旅游城市,就不怕赚不到钱。而不少“旅游就是图个开心”的游客,在遇到恶行时息事宁人的心态,也让商家肆无忌惮。仅靠商家自律,不能让市场环境得到充分净化。

面对这些问题,当地旅游管理部门责无旁贷,不仅要在事发之后进行查处,同时还要“防患于未然”,从根本上治理旅游乱象。与其后发制人,在城市名誉被损害后再行动,不如主动出击,在游客到来之前就造就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形成口碑效应。

旅游城市的生意越是红火,当地的经营管理就越要谨慎。在新媒体时代,“网红”城市随时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稍有不慎,就会成为舆论焦点,严重损害城市形象。像平遥这样用“假陈醋”坑人的事情,就深深伤害了平遥的形象。要治理这样的问题,管理部门还需多动动脑筋,不能满足于“亡羊补牢”。毕竟,关停一家非法作坊容易,但要赢回游客的心,却是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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