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展2019年地理信息安全检查工作
2019-01-04申楠
资源导刊(信息化测绘) 2019年10期
本刊记者 申楠
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开展2019 年地理信息安全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10 月25 日前,通过自查和抽查的形式,对全省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就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生产、保管、复制、转借、销毁等重点环节管理情况,以及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电子数据的存储、传输和使用情况开展检查。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全面理解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社会发展的内在联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安全保密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做好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区域内地理信息安全进行统一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辖区内使用涉密成果较多的生产单位和成果应用较为广泛的使用单位要加大检查力度;要严格遵守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将检查结果纳入政务互联网监管范畴,对拒不接受检查、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暂缓提供涉密测绘成果,记入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不良信用记录,依法予以处理。
《通知》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精心组织,深入细致地做好检查工作。二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自查,严格进行抽查,突出重点、不漏环节、不留死角。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要立即整改,对发生泄密事件的单位要严肃处理,确保检查取得实效。三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要把检查和宣传教育相结合,切实增强从业人员保密观念和保密意识。按照“边查、边改、边建”的原则,做到隐患要查清,整改要到位,意识要提高,制度要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