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2019-01-04郑会霞
文_郑会霞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部署了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任务、新要求,指明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方向和实现路径。从资源整合、治理过程和成果分配三个方面建构起三位一体的社会治理基本格局,意味着社会治理模式要从单纯依靠政府进行管理向政府主导下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转变,从单纯依靠行政管理向注重协调、协商、合作转变。因此,我们要科学运作,统筹谋划,勇于创新,积极探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共建”的资源整合、“共治”的治理过程与“共享”的治理目标结合起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促进我国社会进步、社会发展、社会稳定。
一、构建多元参与的共建体制,整合治理资源、推进社会协同治理
共建是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基础,突出体制和体系建设在社会治理格局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其要义是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下,各类社会主体协商合作,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和治理;重点是确立追求共建的价值取向,汇聚社会大众成为社会治理的参与者、推动者、分享者,引领社会大众积极参与公共决策、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和共同维护社会规范与社会秩序,努力建设民主社会、法治社会。
深化社会领域改革,构建多元参与的共建体制。首先,要通过全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彻底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政府作为社会治理唯一主体的思维定式,明确党委、政府、市场、社会、公众的角色定位,正确处理这些主体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这些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优势和特殊作用,实现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促进社会治理结构合理化。其次,进一步打破部门界限、体制壁垒和条块分割,稳步推进多领域、多系统社会治理网络或平台的兼容与合并,统筹开展各类社会治理资源的集约化再配置、系统化再整合。再次,严格规范部门“行政权力”与社区“自治权利”的界限,职能部门在社区设机构、派任务、下指标要实行严格的准入报批制度,确保大幅度减轻社区行政事务压力。
优化社会治理结构,促进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要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同政府的资源整合优势、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优势有机结合起来,优化社会治理结构,促进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一是加强和改善党委对社会治理的领导,提升党委对社会治理的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能力,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纳入地方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规范党政各部门职能,规范和激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发展,形成权责明晰、奖惩分明、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责任链条。二是坚持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处于主导地位,厘清政府、社会组织和民众的责任、利益和机制关系,改变政府包揽社会公共事务的传统做法,向社会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从而形成各主体协同、合作、良性互动的社会共治局面。当前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社会治理规划,构建社会治理法规、政策与制度体系,加强监管,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三是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在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资助、税收优惠、培育孵化等方面加强政策倾斜并尽快确立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厘清民政部门、综合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保证社会组织在决策、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自主权,逐步扭转社会组织行政化倾向。四是拓宽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夯实基层治理基础。通过推进民主化、法治化进程,顺应人民广泛政治参与的需要,创造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政治、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有序、有效地参与社会治理。
二、创新社会矛盾化解的共治机制,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社会治理从单向管理向双向互动、从纵向行政管制到横向社会协商、从线下向线上线下融合转变,这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全面贯彻和具体应用,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社会事务的具体体现。要完善全民参与的开放式社会治理机制,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创新社会矛盾多元化解的共治机制,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建立社会矛盾预防预警机制。要注重源头治理,及时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信息化手段,探寻引发矛盾纠纷和影响预防化解成效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努力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提高对各类社会矛盾的发现预警能力;由各级信访部门牵头,对于同类矛盾高发、频发,反映诉求集中的社会问题,启动响应机制,相关主责部门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共同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办法,将问题解决在初始和萌芽状态。(龚维斌、赵秋雁:《中国社会体制改革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269页)二是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当前,对直接关系群众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决策事项,要把社会风险评估作为必经的前置程序,努力使评估过程成为倾听民意、化解民忧、赢得群众理解支持的过程,预防和减少因决策不当引发的社会矛盾。三是健全利益表达、协调和保护机制。不同的社会阶层和成员,有各不相同的利益诉求,堵塞、压制、敷衍、漠视都会激化矛盾,导致难以处理的后果。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关键是要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机制。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广大群众发自内心的认同和拥护,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创新社会矛盾多元化解的工作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在新的历史阶段,社会治理表现为更加注重基本权利的保护、更加强调法治的力量、更加注重基层治理、更加重视互联网治理、更加关注公共安全治理、更加强调社会组织的作用、更加注重专业人才的培养。因此,打造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就要坚持综合治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群众参与、司法保障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发挥诉讼、仲裁、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信访、协商、和解等多种解决方式的综合功能,善于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教育等多种手段,推动各种解决方式、手段之间的统一协调、功能互补、程序衔接、良性互动,使矛盾纠纷以最适合的方式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提高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政府要继续简政放权,激发社会自治、自主、能动力量,让大众的问题由大众来解决。二是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构建社会行为有预期、管理过程公开、责任界定明晰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把社会治理难题转化为执法司法问题加以解决。三是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社会治理智能化就是在网络化和网络平台基础上,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使社会治理能够更加精准分析、精准服务、精准治理、精准监督、精准反馈,更好地服务不同社会群体和社会阶层,更好地管理好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四是推进社会治理专业化。要加强各类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培养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提高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健全人民共享的社会制度,优化社会供给,满足社会需求
共享是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的目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归根到底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让人民群众共同享有社会治理的成果。因此,要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重点做好农村、西部、边疆、城镇等地区的社会治理工作,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的固本之策,使社会治理的成效更多、更好、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明确人民共享的发展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为此,我们构建社会共享制度,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治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尤其是让农村居民、农民工、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等弱势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享社会治理成果,增强社会主义的优越感和自信心。
完善人民共享的制度基础。社会治理必须以增进最广大人民的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制度安排和政策导向上要坚持“共享”的价值取向,充分考虑社会整体结构中的绝大多数人的利益,重点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困难群体生存状态和权益的保护。一是完善社会分配制度。要保障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群众,就必须建立起一个长效、稳定的改革发展成果公平分配制度,其相应的政策都应上升到法律层面予以确认,着力调整过大的收入差距,形成一个相对公平、富有活力的社会,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二是构筑公平合理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再分配范畴的社会保障,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缓解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机会不平等、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等作用,是防范社会风险的安全网。当前要重点完善国家基本保险全覆盖机制、商业保险与风险制度。三是逐步提高弱势群体的社会福利。应当适度增加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福利待遇,让他们合理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感受新时代的美好生活。四是逐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科学运作、积极探索,制定精准有效的救助制度,提高社会救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社会支持系统,进一步扩大社会救助的范围。
健全保障人民共享的服务体系。要加强社会调查研究,尊重基层群众实践,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使改革的思路、决策、措施都能更好满足群众诉求;要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增强社会政策的科学化、合理化;要统筹有效配置资源,改变公共服务的歧视性供给,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完善企业、个人或社会组织开办和参与教育、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事业的导向、激励和约束政策,满足群众的多元社会需求。
四、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维护社会稳定、建构社会新秩序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立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必须探索一条符合中国社会发展实际,更加充实、有保障、可持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以便更加有效地整合各类资源、提供社会服务、防范社会风险、应对社会危机和维护社会稳定。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公共安全事件不断发生既是我国社会转型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的反映,也考量着我们在新形势下应对公共安全危机的能力。需要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从公共安全事故的预防体系建设、应急反应到安全事故的控制与善后处理,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建设平安中国。
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社会治安的好坏,不仅同每个人安全感、幸福感息息相关,而且直接关系国家的稳定和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当前要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着眼于提升整体效能,推进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努力构建全方位的公共安全防控网络。要从统筹公共安全综合治理入手,整合社会治理资源,确立其全方位监测预警风险、统一归口应对处置各类风险的主体地位,努力实现对异常情况及隐患苗头问题的提前发现、及时预警、有效处置。
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社会治理是一个多元化的体系,不仅需要政府机构、社会组织等各方主体的共同参与,更需要基层社会组织功能和作用的发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实践发展也充分证明,城乡社区的服务和管理能力越强,社会治理的基础就越实、越牢。因此,要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通过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强化社区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首先,促进社会心态研究常态化。定期调查城乡居民的社会心态,了解各阶层群体对改革措施、政府工作和物价、收入分配、社会风气、社会秩序等问题的看法,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社会心态指标体系,做好风险预测。其次,加强人文关怀和专业心理疏导。要开展社会关爱行动,发展社会专业服务机构,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关心帮助困难家庭和个人,建立健全心理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心理调节疏导工作。对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的人群进行人文关怀和心理辅导、援助,引导其依法理性处理问题,防止发生极端事件。最后,提升人民群众感受美好生活能力。在为人民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的同时,加强对全体人民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精神文化引导,提高人民群众的道德水平和辨别力,提升人民群众感受美好生活的能力,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