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2019-01-03刘立新申楠
资源导刊(信息化测绘) 2019年11期
本刊记者 刘立新 申楠
11 月1 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围绕土地估价行业、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测绘质量、地图管理、测绘成果管理等12 个事项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根据《细则》,行政监管检查事项的职能处(室、局)负责全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遵循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文明执法、协同推进原则,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职能处室根据相关规定和监管实际,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及抽取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等特殊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将随机抽查与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部门日常监管情况有机结合,根据监管事项的特点,分类确定随机抽查方式,采取定向或不定向方式确定随机抽查的重点领域和对象。
《细则》明确,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 个工作日内,由检查人员将抽查结果录入省级抽查平台,并按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推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落到实处,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细则》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当地实际,按照要求逐级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建立相关名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