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测量标志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019-01-03
什么样的行为属于危害测量标志?
根据《测绘法》第六十四 条规定,以下5 种行为属于危害测量标志:
损毁、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测绘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和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永久性测量标志不管在什么状态下未经过法定程序都不得损毁、擅自移动。
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测绘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对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的范围作了规定,即地面标志占用土地的范围为36 平方米~100 平方米,地下标志占用土地的范围为16 平方米~36 平方米。
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测绘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在执法中应当按照这一规定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
擅自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或者拒绝支付迁建费用。《测绘法》第四十三条对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程序作了规定,因工程建设需要拆迁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并支付迁建费用。
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造成永久性测量标志毁损。《测绘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测绘人员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有保证测量标志完好的义务。如果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并造成永久性测量标志毁损,可依据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危害测量标志应负何种法律责任?
根据《测绘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有上述违反测量标志保护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危害测量标志的法律责任包括:
(1)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警告和罚款,两者可以同时适用,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在警告的同时决定是否予以罚款,并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合理决定罚款的具体数额。在给予警告的同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行政处分。有的违反测量标志保护规定的主体是有关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关部门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开除的处分。
(2)民事责任
《测绘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5 种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规定赔偿他人损失。例如:《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3)刑事责任
危害测量标志,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故意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