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强化制度执行力为关键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2019-01-02张亚勇
张亚勇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要“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基础在制度,关键在制度执行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的各项制度日臻完善,但在制度执行实践中仍存在执行力弱化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强化制度执行力,以强化制度执行力为关键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一、提高制度质量,着力完善和优化制度体系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探索形成一整套卓有成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为“中国之治”奠定了制度基石,为“中国奇迹”提供了坚强保证。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是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是具有显著优越性的制度体系。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保障下,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我们有理由自信,但自信不等于自满,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相比,同当今世界日趋激烈的新竞争相比,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仍然存在诸多短板与不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要在坚持和巩固中不断发展和完善。我们必须坚持制度完善和制度执行同步推进,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提高制度执行力创造前提条件。
1.加强程序性制度建设。针对现行制度中实体性制度较多、程序性制度偏少的短板,要更加注重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的协调与平衡,进一步加强程序性制度建设,使制度体系更加科学规范,制度执行更加顺畅高效。
2.增强制度的系统性。在盘活用好现有制度资源的基础上,加强制度的整体统筹规划,力避制度条文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实现制度内部的有机衔接、连贯融合、同频同向,全面提高制度系统化建设的水平和质量,使关猫的“牛栏”成为严密的“铁笼”。
3.提高制度的适应性。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原则,不断提升制度的质量,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的时代性、前瞻性,既要加强对新问题、新情况的研究,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制度的创新力度;又要注重总结实践经验,把已有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使制度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建立常态化的制度评估反馈机制和定期清理机制,根据评估反馈结果和实践需要及时做好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使制度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国情党情。
二、抓实执行主体,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加强理论武装,打牢制度执行的思想根基。教育是保证制度高效执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治本之策,必须抓紧抓好。要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水平,切实增强他们执行制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执行的重要论述。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发挥政治指南针作用,使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引导人们充分认识重视制度执行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心。二是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使党员干部常补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铸就金刚不坏之身。通过多种教育形式,激浊扬清、扶正祛邪,坚决铲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滋生土壤。三是加强制度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制度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实现社会稳定和谐、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根本要靠制度,要靠制度的执行力,引领全社会不断增强制度意识,增强制度认同,形成人人尊崇制度、个个遵守制度、坚决捍卫制度的浓厚氛围。
2.突出“关键少数”,发挥好领导干部的表率带动作用。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是制度执行的主体力量,是体现国家治理能力的“关键少数”。制度执行最鲜明的导向是领导带头,提高制度执行力必须把各级领导干部作为重点,抓紧抓实,确保其自觉维护制度,严格执行制度,以表率带动作用推动制度的执行。一是强化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要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坚决破除形形色色的特权思维和特权思想,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贡献大小,都要自觉维护制度权威,从自身做起,主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带头遵守制度,带头执行制度,决不能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二是强化领导干部的担当精神。没有担当,就没有落实。要扎实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使党员干部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坚持创新思维,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执行制度,把精力真正集中到落實和执行党的各项制度上。三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坚持从各级领导干部严起、抓起,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以”关键少数”的带头执行,感染和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见贤思齐,进而形成以上率下的“头雁效应”。
3.培养守规意识,营造自觉守规的社会氛围。提高制度执行力不仅需要严格的“他律”,还必须加强“自律”。党员干部只有自觉守规,提高制度执行力才有根本保证。党的制度、纪律、规矩,只有变为文化,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才会更有力量。要不断纯洁党内政治文化,把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要求体现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之中。在党内外大力开展国家法律和制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明法纪、知敬畏、存戒惧的制度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建设具有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鲜明特色的政治文化,努力形成“以遵守制度为荣、以违反制度为耻”的文化氛围,营造依规办事、依规用权、依规执政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健全体制机制,以体系化合力保障制度执行
1.健全制度公开机制。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加强制度的公开与宣教,使群众这一监督主体知晓制度、明白规则,能够分清哪些是违反制度的,哪些是合乎制度的;要提高制度执行的透明度,不仅公开制度执行结果,而且公开制度执行的过程细节,以详尽的公开强化并规范制度的执行;要多方式公开,在注重传统公开方式的基础上,满足不同群体需求,利用现代信息传媒技术,采用群众乐于接受、易于接受的公开方式,提高公开质量,强化监督作用。
2.健全问责追责机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把制度要求细化到人、量化到岗,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和“一寸不让”的韧劲,坚决查处各种执行不力行为。坚持全面问责,盯住关键少数,坚决防止严下不严上、“选择性”问责等问题。坚持终身问责,对因制度执行不力造成的重大失责问题,决不因离岗而免予追责,充分发挥问责追责的“震慑效应”。常态化的巡视巡察具有“悬利剑”和“常震慑”的重要功能。通过建立常态化的巡视巡察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不到位问题,防止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变形走样。
3.健全制度监督机制。一方面,进一步拓宽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畅通和拓宽监督渠道,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监督,真正把制度的执行置于监督之下。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管用的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置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标准,及时公布考核结果,以硬性的考核促进各项制度的坚决执行。
4.健全执行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把正向激励和负面惩罚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到有功要奖、有责要问、问责必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使用、奖惩挂钩,使制度执行的任务成为硬约束,确保制度要求真正落实落地。
5.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要允许试错,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要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坚决执行制度的干部,宽容干部在制度执行中的失误,解决干部执行制度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准确把握制度界限,严格规范操作,该容则容、而且是大胆的容;不该容的一定要严肃处理。
四、创新技术手段,以科技力量规范制度执行
作为有着主观思考的制度执行人,在制度执行过程中难免受到这样或那样的干扰,影响到制度执行力。现代科技手段为提高制度执行力提供了更具客观性的新途径。要积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执行之中,借助“无情”的电脑代替“有情”的人脑,用科技的力量规范制度执行,抵御人情社会的羁绊与束缚,使制度执行得更加坚决、更加彻底、更加规范。要把信息化技术与制度执行要求紧密結合,树立“大数据”思维,坚持从宏观上把握,从细节处落实起来,把所有制度信息都作为有价值的资源加以充分利用。通过对计算机程序和有关平台设置,固化制度执行流程,形成一步出错、全程中止,上步不完、下步不走的制度执行新方式,通过计算机的过程管控实现制度的严格执行;同时,要通过计算机系统内嵌标准等措施,严禁人为修改、规避流程,确保所有人遵从制度。要开展电子监察,全程监控制度执行的环节、内容和结果,用流程管事,实时预警,规范制度执行。以制度执行的刚性,促使制度优势向国家治理效能转化。
作者系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中共天津市委党史研究室)科研处教授
责任编辑:朱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