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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共享经济视角的众创空间生态系统构建研究

2019-01-01箭,张

当代经济管理 2018年12期
关键词:众创空间服务

■ 锁 箭,张 霓

(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云南昆明650091)

伴随信息技术与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共享经济将成为未来的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2013年德国汉诺威消费电子、信息及通信博览会将共享经济作为继 2011年“云计算”、2012年“信任管理”之后的主要议题,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关注到共享经济将对产业、企业、消费各方面产生的重大影响。在共享经济下将产生全新的企业运营模式,企业的价值创造将进入全面变革,企业价值网络通过平台组织汇合成为无时间差与无空间差异的以知识、能力和信息等无形资产要素合作而形成的共享价值网络,企业—网络平台—互联网络形成多维互动的依存关系,不同企业的价值网络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完成信息、知识、技术及实物资源的融合与共享。共享经济带来了价值创造活动中的效率提升与资源节省,促发产生新的价值增长空间。共享经济模式的发展目标与中国供给侧改革目标不谋而合,基于共享经济模式的发展模式将成为供给侧改革的有效途径之一。众创空间是共享经济发展的重要形式之一,作为顺应中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有效满足网络时代大众创新创业需求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①。众创空间将成为共享经济模式中价值网络的价值节点,众创空间的可持续发展,是保证共享经济价值网络不断增值的关键,基于此,本文对中国现存的众创空间发展现状进行研究,提出众创空间生态系统的构建设想。

一、共享经济研究概述

(一)共享经济界定

共享经济一词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就有相近的概念,但目前的含义最早由Lawrence Lessig在2008年提出。从2010年开始,陆续有研究者引入这一概念分析互联网络发展后产生的网络平台及由网络平台引发的一系列的新兴经济现象。Botsmant和 Rogers(2010),Belk(2010),Albinsson,Perera(2012)提出共享模式的出现可能与2008年全球经济大萧条之后人们对节俭以及需要额外收入的需求有关系,因为局部和社会消费的需求,产生了协同消费或共享经济。Botsman,Rogers(2011)提出共享经济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产品服务体系、市场再流通、协同生活。其中产品服务体系是针对闲置资源利用的共享模式。市场再流通指通过互联网进行个体之间的资源交换与共享,进而实现资源与商品的再次流通。协同生活则指通过网络每个个体可以通过和其它个体之间进行非传统资源 (如时间、个体技能、空间等)的交换或共同发展来获得价值。Eckhardt,Belk,Devinney ( 2010)Bray,Johns,Kilburn(2011)的研究指出因为网络的发展,使得个体与个体之间可以通过网络社区进行价值的分享、交换、资源与服务的共享,网络的发展使得人们从传统的消费模式向新的消费模式转变,更关注商品使用过程中的使用权,而不是传统消费模式中的所有权。Botsman,Rogers(2010)Kaplan,Haenlein (2010),Wang,Zhang(2012)的研究认为因为网络发展而产生的新的消费模式,比如协同消费可以统称为共享经济,这类经济行为的主要特点就是以信息和通信技术为基础的互联网的发展使得消费者在即时无限互通的社交空间内因为与他人的快速沟通,能迅速发掘自己的需求,进而改变自己的消费意识,消费者的改变反过来因为网络的多向互动性,进一步影响网络,从而使价值创造与产生成为一个动态互动的过程,之后所有人可以对这个共同产生的价值进行分享。Arun Sundararajan(2013)在zipcar案例研究时提出了共享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所有的参与者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更快的获得相关的信息,进而降低其在使用某种产品时的成本。不管是消费者还是供给者都可以通过平台达到降低成本,节省时间,提高效率的目标。Arun Sundararajan(2014)进一步提出共享经济在未来会得到更快的发展,他认为共享经济通过网络平台能刺激新的消费,并能帮助企业提高生产效率,还可以催化个人创新创业。Kane,Arun Sundararajan(2015,2016)对共享经济的多个案例进行了分析,进一步拓宽了共享经济的范畴,认为只要通过网络进行个体对个体交换与共享的经济模式都可以看作是共享经济。

(二)共享经济的类型

根据现有的共享经济现象,研究者们进行了大致的分类。Botsman,Rogers(2010)将共享经济等同于协同消费,他们对共享经济的分类从消费的角度展开。将共享经济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产品服务体系,即在所有权不转移的前提下通过互联网络平台让参与其中的其它个体或公司获得多种产品的使用,分为“使用价值共享”“延长产品生命周期”,产品服务体系注重的是对已经拥有产品的增值价值的获取,让产品可以获得使用延续;二是再分配市场,以P2P匹配为主且允许所有权转移的市场,实质上就是一般理解的二手产品交易市场;三是协同生活方式,通过物物交换以及类似兴趣、货币、空间、时间等无形资产的分享来实现整个社会生活网络重构,并由此产生群体协同效应。Teubner(2014)Schor(2014)提出常见的分类标准有市场结构、产品或服务类型、所有权是否转移,根据这些标准,将共享经济模式分为:商品再流通、提升耐用资产利用率、服务交换、生产性资产共享。同时,根据市场导向和市场结构两个维度对共享平台进行划分,认为两个维度影响了共享平台的商业模式、交易逻辑和对传统商业的颠覆的潜力。根据这两个维度,其对市场上典型的共享经济实体进行了分类,将网络共享平台分为盈利与非盈利两类,将网络共享平台上的供给者分为P2P与B2P两种类型。据此得到了共享平台的四种组合:非盈利的 P2P,盈利的 P2P,非盈利的 B2P,盈利的B2P。而根据PWc(普华永道)(2015)中国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院 (2016)的报告,则将共享经济根据其涉足的行业分为产品分享,如汽车、设备玩具服装等代表性平台企业,以Uber,滴滴为代表;空间分享,如住房、办公室停车位土地等代表性平台,以airbnb、小猪短租等为代表;知识技能分享平台,智慧、知识、能力经验等平台,如知乎,分答,微博等;劳务分享,主要集中于生活服务业,如京东到家;资金共享,如P2P借贷,产品众筹、股权众筹等;生产能力共享,通过互联网搭建云生产平台,主要表现为一种协作方式包括源、工厂、农机设备、信息基础设施等网络连接整合。从满足个体需求的角度而言,共享经济可以把个体的所有需求都涵盖其中,从基本的生存需求到个体的发展需求都包括在内。②

(三)共享经济的特征及影响

1.共享经济的特征

共享经济这一研究概念虽然最早见于1984年,但直到2010年之后其内涵才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研究者多认为共享经济是在多种因素下作用之下才产生的,并将在这些要素的影响下进一步发展,逐渐成为未来主要的经济模式。目前,研究者们多认为技术要素、消费观念、信任机制和环境变化等影响因素是促使共享经济产生的主要原因。Arun Sundararajan(2016)的研究提出共享经济应该是具备以下五个特征的广泛而新兴的经济系统。首先,共享经济以互联网移动技术为基础形成其特有的没有时间与空间边界限制的市场,并且能通互联网产生新市场。其次,共享经济的平台网络型市场使得资源的利用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参与网络平台的每一个个体都能在既定资源的数量下提升其使用效率,共享经济突破原有的价值产生模式,在价值创造的过程中产生新的资源来源,如个体的时间、经验、技巧都可以成为新的价值的资本来源,这对传统的价值产生过程和价值产生基础的资本产生巨大的冲击。再次,共享经济以网络平台聚集资源,这对原来社会经济活动过程中由政府和企业主导的资源配置产生价值的方法造成巨大影响,资本、人力、物质资源的供给由集中向分散转变。第四,共享经济的发展还使得个人与企业之间的边界模糊,即社会经济活动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发生,之前认为与个体相关不会产生价值的行为也会因为网络平台的存在而产生相应的价值。第五,共享经济改变了人力资本的供应方式,因为网络平台的存在,对人员是否处于就业状态还是临时工的状态不再有明显的分界,企业的劳动力成本也会因为界限的改变因此发生相应的改变,作为网络中的个体,可能会形成自己产生价值的自组织。

2.共享经济的影响

(1)共享经济将促使新经济新业态出现,社会经济活动要素发生改变。共享行为与共享价值的产生,主因是互联网改变了时间与空间,让不同时间不同空间的主体完成同一时间同一空间内的资源共享与价值创造。获取信息的时空障碍的消除,使网络当中每一个体在完成价值共享与创造的过程中需要新的保障机制,双方获取信息的基础与效率趋同,双方行为的基础更取决于信息能传递出来的信任。在消除了原有信息壁垒的基础上,双方更需要相应的机制保证信任的建立。这一过程使得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信息数据成为主要的生产要素,从时间与空间维度上形成的数据链成为信任基础,对数据与信息的处理能力将成为重要的竞争能力,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使得时间维度与空间维度的完整数据链条成为可能,成为网络平台上各参与个体的价值确定与信任机制建立的基础,信息标准的统一与多维度的数据契合,使得信任机制的建立突破传统的各种障碍,网络中的每一主体在这样的信任机制下更容易产生交互共享活动,使共享在更广的时间和空间内得到发展,产生新的价值。

(2)共享经济使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价值创造主体与价值使用主体融合。处于网络共享中的每一主体都既是价值产生又是价值使用者,消费者与供给者不再泾渭分明。产业与企业的边界将不再明显,社会经济活动关注的是价值网络中的每一价值产生者与使用者之间的价值共享与流通。海量数据的积累、交换、分析与运用,使参与其中的每一主体的知识、能力、技巧获得大幅度提升。每一个个体同时具备价值生产与价值使用者的身份,个体的价值生产与价值使用可能同时发生。这些变化具体体现为消费者见多识广,不会受到信息障碍影响,信息不对称在不同的主体之间不存在,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主要取决于个体的效用需求与外部声誉判断,在个体效用一致的情况下,主要根据声誉进行消费取舍。消费者的转变,使得企业在价值产生的过程中将以自组织+平台为主,企业组织会演变为平台+自组织的模式,规模化生产转为碎片化,订制式生产,企业通过平台完成消费者与生产者的对接,通过平台+自组织的形式,完成新市场、新产品的开发。生产者则通过平台完成自我就业与自主生产,劳动者可能以个体或自组织的形式成为平台+自组织当中的自组织创值创造者。而新价值的产生和获得依赖于上述三者的互相促进融合和价值共享。

因为具备上述特征,共享经济的发展决定了未来的经济模式是巨量创业企业、小微企业和自组织+平台网络+互联网的运营模式,创业企业、小微企业在传统经济模式下在获取资源、开拓市场方面具有先天的缺陷,因此在发展过程中均需要第三方的扶持与企业的联盟,在共享网络平台出现之前,第三方的扶持往往受制于时空的限制,局限于某一地区、某一行业,扶持效果有限,效率低下。互联网络的飞速发展,使上述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如何形成有效的创业企业、“小微企业+平台网络+互联网”的共享经济生态系统仍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众创空间正是在共享经济背景之下发展起来的共享经济生态系统的基础平台,众创空间发展模式是共享经济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本文的研究重点。

二、中国众创空间发展现状

(一)众创空间概念沿革与内涵辨析

1.众创空间概念沿革

众创空间与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紧密结合,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统称。“众创”在中国最早出现于2014年9月李克强总理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的发言,2015年1月,国务院确定支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同年2月科技部发文指出以构建“众创空间”为载体,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落实政策,打造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引擎。2015年3月5日,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再次反复提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并且将其提升到中国经济转型和保增长的“双引擎”之一的高度,显示出政府对创业创新的重视,以及创业创新对中国经济的重要意义。同年3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众创空间”纲领性文件《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此举为国家层面首次部署“众创空间”平台,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意见》提出目标到2020年,形成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同时又具备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等特点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③至此,众创空间进入到研究者与公众的视线。因为众创空间是新兴事物,伴随共享经济发展而来,中国前期的研究一直在界定众创空间的概念。安宇宏、吕力 (2015)等参照以上政策,明确提出众创空间的概念,认为众创空间是为小微创新企业成长和个人创新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吕力 (2015)指出众创应该是一个从创新到创业的过程,“大众创新”就是群体通过现代互联网平台互相交流、碰撞思想,并最终形成创新成果;而“大众创业”,指的是对创新成果的产业化与价值化。他认为互联网+时代,创新不再单纯由政府调集资源来组织,依靠互联网平台,不仅能迅速形成创新成果,而且能迅速将创新成果产业化,因此,支持众创的互联网平台即众创空间的发展相当重要。

2.众创空间内涵辨析

众创空间概念的提出与演化,与共享经济模式的创客有密切的关系,但结合我国的产业发展与调整,又与创客有所区别,确实属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供给侧改革之下的新兴组织。创客的发展与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创客现象在美国出现之后,引起了学界研究者的关注。Troxler,Moilanen(2010)等人使用了美国学者Strahilevitz,Benkler(2007)提出的“大众生产”(commonbased peer production)的概念将创客运动定义为一种基于“大众生产”的创新模式。创客则由Dale Dougherty(2012)提出,认为基于互联网的发展,任何人都可以依赖互联网进行自己的创新与创造,在互联网之中,任何轻松的聚合知识与技术,从而解决之前不能解决的实际问题的主体都可以称为创客。创客的核心概念是每一个人可以因互联网获得知识并进行创新,而且通过网络实现创新价值,每个体个体都可能成为发明者与创造者。Bauwens(2014)也从分享经济的角度解释了创客运动的行为模式。创客活动的特点是开放共享,激发创新。而创客活动需要一定的载体,因此创客空间应运而生,并在一定程度上被认为是共享经济的一种形式。创客空间既包括了物理空间共享又包括了虚拟空间内的知识、技能共享,其被认为应该是人们聚集在一起通过分享知识,共同工作,激发创新的实体实验室。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实体的创客空间走向互联网加实体的结合,到2016年8月,全球一共有2 055个创客空间,分布在超过120个国家,通过一个松散的网络互相连接。④创客与创客空间的发展使得价值链条由上至下,由内至外的形式彻底发生了改变,从产品创新到市场认可均变成了一个开放共享互动的过程,正因为如此,创客空间的发展激发了很多创业企业的诞生,创意创新的思考可以短时间内就完成实体化、物质化的转变,进而成为市场化的产品,并且迅速的实现价值变现。

众创空间是在中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经济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围绕“互联网+”与创业服务,致力于对创业与创新提供支撑,服务内容包括了创客空间的实际场地提供、技术服务、技术运营、创业培训与融资等多个方面。目前我国的众创空间主要有以下几类,第一是在与创客运动接轨因为创客活动发展起来的创客空间,如深圳的柴火空间,上海的新车间,北京清华大学的清华ICenter,第二类是由大型互联网企业发展并运营的众创空间,如阿里巴巴和腾讯都有自己所属的众创空间。第三类是现实经济背景要求与政策激励之下发展起来的,大多由传统的孵化器与产业园区转化而来的众创空间。第四类是由传统孵化器与产业园区新设或新投资的众创空间。目前中国国内在数量上主要以第三第四类为主。

众创空间与传统的企业孵化器不同强调的是与互联网的融合,注重互联网在提供创业服务当中带来的开放、共享、促发能力。相较于传统的高新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应该是综合性创新创业服务的平台组织。与传统的孵化器相比,众创空间的特别之处在于共享特征,传统孵化器主要是根据企业提出的需求,帮助企业完成市场化的过程,并且为企业的市场化做前期的市场服务,如提供运营场所,提供工商服务,寻求税收优惠。而众创空间强调的是进入者之间的沟通、共享以及“互联网+”的特征,即对创业企业的服务不是单一的按需服务,而是通过与网络的结合,形成实体与网络共同链接的空间,创业企业通过平台与其它创业者和服务机构可以自由多向沟通、共享与交换,在这样的前提下,创业企业的市场化进程不论在营销市场化,还是投资融资环节,所获取的信息和知识都比原来的孵化器要高出数倍,众创空间越大,这种多维共享信息知识价值就越大。与已经形成的互联网平台企业相比,众创空间促发了价值网络的形成,大多数互联网平台企业需要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才能形成自身的价值网络。互联网平台企业初期主要是扩展了传统的交易环节的空间与突破交易时间限制,当时空限制突破带来的价值增值空间缩小之后。获得新价值增值的需求促使这类互联网平台进行相应的创新,主要路径为利用大数据技术发掘原有平台顾客的新需求,平台的数据积累使其在市场需求发掘上具有两个先天优势:顾客的数据画像与顾客信任度获得,因此,此类互联网平台在为创业企业提供服务时主要负责的就是成为企业与顾客之间的沟通平台,并且通过这一途径完成自身的价值增值,构建供方企业—平台企业—需方价值网络,在价值网络中形成多个主体之间的多维互动的框架构建,促发新的价值产生,完成创业创新的转变。

综上所述,理想的众创空间应该是既能为创业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又能提供网络平台的综合服务体,而且在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通过共享方式促发企业获得新的价值增长空间,并且能在企业过程中与企业一起成长,共同获得价值的互联网加创业服务平台。

(二)中国众创空间发展现状

2016年,投中研究院、腾讯研究院、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和优客工厂以及北京市社科院发布了不同视角的众创空间研究报告。科技部2016年的工作会议对中国众创空间的数据进行了初步统计,从2014年到2015年,中国已经有了2 300多家众创空间,与现有2 500多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11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146个国家高新区,共同形成较为完整的创业服务链条和创新生态,在孵企业超过10万家,培育上市和挂牌企业600多家,吸纳就业人数超过180万人。⑤相较2015年初全国500家的众创空间的规模,短短一年时间,众创空间的增长幅度达到了360%,这与国家的政策推进力度有关。但是短时间的快速增长,以及很多众创空间其实是传统孵化器转型而来,也存在相应的问题。针对众创空间的发展状况,科技部出台了创业空间备案制度,根据备案制度的要求,分为国家—省级两级备案认定制。根据相关信息,可得到目前我国众创空间的分布数据,如图1所示。

结合相关的调研报告,我国的众创空间发展具有如下特点:

图1 2016年中国众创空间分布现状

1.发展迅速,在经济发达地区发展较好,呈现两极化的趋势

中国众创空间在中央政策的大力推动下,两年时间就出现了大量规模不一的众创空间组织。目前,中国31个省市已经开始了众创空间的备案、认定工作。经过备案、认定后众创空间一般可享受地方的政策扶持。通过上述数据可以发现,发达地区东中部的众创空间占到备案众创空间的80%以上,由此可以看出在经济活跃地区创业创新活动更为活跃。以北京、上海、深圳、浙江等地为代表,这些地区的众创空间在商业模式、众创空间模式上体现了较为理想的众创空间状态,如北京发布的《2015北京市众创空间发展报告显示》北京现阶段的众创空间服务的创业企业已经超过2万家,而2015年北京市新创办科技型企业突破4万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2万家,数量居全国首位;形成了“90后创业者”“创业系”“连续创业者”“海外创业者”为代表的创业群体。代表性的众创空间中关村创业大街获得了“北京市众创空间集聚区”的称号。中关村创业大街自2014年6月开街以来,入驻创业服务机构从第一批的11家增长到45家,累计孵化创业团队1 791家,其中约600个团队在街区孵化,海归团队和外籍团队超过150个;合作投资机构超过2 500家,有483个团队获得融资,总融资额达到33.88亿元。此外,北京的众创空间提供的服务类型增值幅度高,其中创业导师服务占比最高,为90.5%,其次为办公场地、创业教育培训、宽带和网络服务和融资服务 (银行、众筹),占比分别为 85.7%、79.4%、76.2%和 76.2%; 法务服务、财务服务,所占的比重分别为73%和71.4%;商事服务 (工商、税务)、天使或创投基金服务和商务服务 (公共秘书、会议等)等服务所占比,分别为68.3%、66.7%和 66.7%;其余占 比超过50%的服务类型有人力行政服务 (58.7%)和媒体公关服务 (50.8%);服务类型所占比低于50%的有众筹服务 (49.2%)、线上服务 (49.2%)和市场营销服务 (44.4%)、供应链服务 (39.7%)、委托的投资服务(27%)和科研条件服务(20.6%)。⑥但除了上述地区的众创空间外,其它地区的众创空间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在各科技厅展示的众创空间备案名单中,有大量的众创空间是由原来的孵化器直接登记的,有大量的众创空间仍然停留在单一的运营模式下,将众创空间单纯认为提供物理空间的创业服务机构,因此出现了大量的创客咖啡类的项目登记。此外,这类地区众创空间的数量较少,有的地区刚开始备案工作,有的地区还没有进行备案,所以在数据统计中也可以看到主要是一些西部省市,目前既没有国家级众创空间也没有省级众创空间,省级以下的数据则没有相应的统计。

2.类型与服务产品区域差别明显

根据腾讯研究院与优客工厂等的调研报告可以看出,现阶段的众创空间发展基本以服务来划分其发展类型。腾讯的报告认为中国现阶段的众创空间主要提供资源整合与核心资源服务,核心资源是众创空间自身具备的服务能力,资源整合则是结合核心资源进行网络延伸,寻求网络资源整合能力。根据主要服务模式又分为大型企业自营型、媒体驱动型、投资驱动型、共享办公型、产业链服务型、活动型、高校运营型⑦。优客工厂的调研报告则提出众创空间现阶段主要有专业服务型、培训辅导型、媒体延伸型、投资促进型、联合办公型和综合生态型等6类。⑧虽然根据众创空间的主要服务可以进行上述分类,但在实际中众创空间的服务产品提供具有融合和综合的趋势,即在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需要发展其它方面的服务能力,如具有代表性腾讯众创空间、阿里巴巴、创新工厂等,但也存在着服务单一的特点,如北京的调报告就显示,北京的众创空间在提供创业培训、投融资、法务、财务等方面的服务能力较强,但是仅有44.4%提供市场营销服务、39.7%提供供应链服务、20.6%提供科研条件,上述专业服务能力尚需增强。对创业者来说,20.4%的创业企业和团队认为缺乏有效的创新创业辅导,15.6%没有明确的商业模式,14.4%产品定位难,12.6%团队组建不合理,从侧面反映出众创空间应在产品和商业模式构建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⑨。

3.众创空间的后续发展动力缺乏

从目前中国的众创空间数据来看,因为在2014~2015年明显的行政推进色彩,有一些地区把建设众创空间数量当作硬指标,或者通过政策优惠强行推出一些成长性较差、功能性较低的众创空间,形成了众创空间发展的一定泡沫。如某省提出到2020年,要培育1 000家以上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有些省市提出每年建设培育100家以上众创空间的政策目标。这只能形成表面的繁荣,难以从实质上促进创新创业。有一些地区把建设众创空间数量当作硬指标,或者通过政策优惠强行推出一些成长性较差、功能性较低的众创空间,在对众创空间发展状况进行评估检测时,仅关注其空间面积、引入企业数据量、服务企业数量等指标,忽视了共享经济的核心评价:价值的持续增长,因此不关注企业的存活率与成长率等持续性指标。

这些行为都造成了一些区域的众创空间的特点是小散弱,小指众创空间投入少,提供服务产品有局限性;弱指众创空间因为投入资本少,缺乏专业的团队成员,进而无法吸引更多的创业企业进入平台,发展能力弱,很多众创空间“有店无客”,人员参与度、活跃度都很低。前期在政府给予的扶持政策下可以运行,但一旦离开政府扶持就无法生存。还有很多地区性众创空间在构建的过程中利用了当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组建,因此资本投入力度不足,投资周期考虑不周,对众创空间自身的成长动力其实根本不清晰,深圳已经有众创空间因为上述问题倒闭。散是众创空间因为急速发展,并且有的众创空间直接是原来的孵化器挂了众创空间的牌子就成了众创空间,众创空间的共享互通无从谈起。

此外,在北京众创空间调研报告中显示,内创业团队反馈的创新创业难点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一是融资方面,期望政府能够对早期创新创业项目支持的占比36.3%,希望得到实际投资的天使投资人的占比43.2%;二是创业成本方面,房租成本太高占比19.5%,人工成本太高占比33.9%,创业周期太长占比21.9%;三是创业发展方面,没有明确的商业计划书占比15.6%,团队组建不合理占比12.6%,产品定位难占比14.4%,希望有效的创新创业辅导占比20.4%。与此同时,北京市众创空间的主要收入来源根据普遍性排序依次为:投资股权收益,占60.7%;房租收入,占55.7%;咨询培训收入,占41%;创始人或合作者持续投入,占37.7%;政府采购服务或补贴,占32.8%,其他情况均低于25%。⑩上述数据表明,创业企业和众创空间的可持续价值的获得的重点问题是融资的解决,帮助创业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也是众创空间自身价值增加的关键问题。

三、基于共享经济的众创空间生态系统构建

从2016年科技部提供的数据来看,目前全国众创空间的在孵企业有10万多家,提供了180万的就业岗位。而2016上半年中国新增企业261.9万户,同比增长28.6%,其中新登记私营企业247.9万户,同比增长28%,约占新增企业数量的95%。平均每天新产生企业1.4万户。同期,全国注吊销企业总数约87.82万户,平均每天“死亡”企业4 800多户,日均净增企业数9 600多户。⑪由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新创企业的持续增加,对众创空间这一新型服务平台的需求也将持续增加,众创空间在快速发展之下仍然有巨大的成长空间。新创企业虽然持续增加,注销企业的数量也在增加,也从侧面揭示了众创空间的运营机制与运营模式需要进行调整与转变。

结合共享经济的特征,企业组织将以价值网络为承载,不断融入新的企业与个体,通过共享激发新的价值产生。在共享经济视角下,众创空间就是网络中的平台基础。众创空间应该成为共享经济价值网络中有效链企业与个体的服务体系,在对企业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通过共享方式促发企业获得新的价值增长空间,并且能在企业过程中与企业一起成长,共同获得价值的互联网加创业服务平台。

(一)众创空间生态系统基本架构

众创空间的生态系统是众创空间发展的最终形态,在这个生态系统中以平台组织为主,通过平台提供商、平台需求用户、平台供给方、平台监管方几者构成。基本构架如图2所示。

图2 众创空间生态系统架构

如图2所示,众创空间是平台服务的供给方,由3个层次的众创空间构成,即互联网平台企业、地方众创空间、区域众创空间联盟。现阶段各地区的地方众创空间在此网络中是基本服务平台,提供基础的创业创新服务,主要以物理空间为主,提供众创企业的物理服务与地方的专业服务,即企业的注册服务、工商服务、税务服务、政策解读、政策通报等,除了上述具体服务之外,通过物理空间与互联网的结合,为当地创业企业提供知识、人力、社会网络交流沟通空间,帮助创业企业在完成当地的市场、社会网络的积累。除此而外,地方众创空间通过互联网与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区域众创空联盟建立链接,通过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创业企业提供更大的市场,通过区域众创空间联盟进一步拓展创业企业的人力、技术、知识等方面的共享网络。

区域众创空间通过互联网络建立起区域众创空间的共享平台网络架构,联通相同区域内的地区众创空间,为地区众创空间提供共享交流平台,打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障碍,完成区域内创业企业的物理空间共享,让创业企业能够获取的资源进一步扩大。

互联网平台企业在众创空间生态系统中,完成多个地方众创空间、区域众创空间联盟的链接,形成更为全国甚至是全世界范围内的共享平台,这个共享平台上完成所有众创空间的数据汇总,搭建基础的数据信息资源库,为众创企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接入和更多源的专业资源服务。除此而外,众创空间还需要与政府的监管平台通过三个层次完成联结与沟通,完成信息与数据的共享。

(二)众创空间生态系统运行机制

众创空间生态系统的运行基础是信任机制的建立,即创业企业对众创空间服务的信任和众创空间对创业企业的信任以及众创空间之间的信任。信任的建立,有质量的信息要素是关键,有质量的信息要素取决于利用大数据与云计算的方法帮助众创空间生态系统完成创业企业的数据收集与筛选,进而形成有效的创业企业筛选机制,让各层级的众创空间在提供创业服务时都能获得自身的价值增值。当前我国众创空间虽然众多,但是后续发展乏力,缺乏价值增长空间,就是因为没有建立起对创业企业持续发展提供支撑的生态系统,要保证众创空间进入良性生态循环,关键在于创业企业的持续发展,因此必须形成创业企业的筛选机制,通过对创业企业的层层筛选,提高创业企业的生存周期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才能让众创生态系统不断的获得价值增值,能对更多的众创企业提供服务,创造市场。

众创空间生态系统的创业企业筛选机制如图3所示。

图3 众创空间筛选机制

在生态系统当中,不同层级的众创空间的链接是对等的,任何众创空间都能在不同时间空间下完成相同时点的链接和共同的信息共享。共享平台最终是对创业企业提供各类资源,促使创业企业的成长。但是在链接的过程中,这些资源最早体现为各类信息流动。因此,要让众创空间完成生态建设,首要问题就是在各类信息链接之时有筛选机制。不同层级的众创空间完成不同层次的信息接收与数据积累,然后通过层级数据信息传递与分享,对信息的质量进行控制,最后保证资源的有效配置与共享。因此,需要通过云计算与大数据技术完成4个服务主体之间的信息数据库建设。

这个信息数据库可以分散在各主体自身的云端,但可以即时链通与交换。信息数据库的管理主要通过互联网平台企业与政府众创服务平台来完成。互联网平台企业在互联网领域提供数据服务具有天然优势,可以通过整合已有数据资源和互联网运营过程中培养的可跨情境应用的能力,将其作为众创空间平台的基础架构。互联网平台企业可以为众创空间提供基础的数据服务平台搭建服务,双方可以采取股权共享的方式或是服务产品提供的方式完成基础数据库搭建。地方众创空间与区域众创空间形成与互联网平台企业三者之间的多向信息数据共享平台。

其中,地方众创空间主要的完成信息与实际情况的印证,即地方众创空间在提供物理空间的同时,完成对众创企业的基本服务,掌握创业企业的第一手信息,包括注册资本、创业团队、创业资本状况等。地方众创空间据此建立基础数据库收集相关的信息。此外,地方众创空间可以众创空间平台上的创业企业签订数据收集协议,让创业企业定期提供自己的运营数据,形成完整的企业信息库。区域众创空间则可以在地方众创空间收集的信息基础上,对相应的信息进行筛选,分类,分析,为地方众创空间提供区域众创空间及创业企业状况分析比较,形成持续的区域创业企业数据跟踪系统。互联网平台企业通过对地方众创空间和区域众创空间的数据提供整合、分析、比较,帮助地方众创空间与区域众创空间建立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联系、比较、定价,使众创空间在相同条件下能够作出第三方专业资源的最优提供选择。如对地方众创空间和区域众创空间提供高校科研专家推送,建立专家库以及和资本运营机构,如创业投资机构、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通过平台建立链接,以及为创业企业提供人力供给。而政府创业服务平台则主要完成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入口的建设,作为政府创业服务平台而言,与其直接向众创空间提供相应的资金扶持,不如将资金投入到共享信息平台建设当中,即由中央到地方政府完成标准化的信息收集与处理模式统一,实现区域与区域的数据分析与共享。政府创业服务平台的信息库与互联网平台企业信息库形成互补印证,提升信息的质量。

上述运机制的关键是信任机制的建立,通过互联网络,不同层级的众创空间之间形成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机制,在信息共享的过程中,通过大数据技术完成信息质量的认证,通过互联网让信息即时共享之后,方便各平台进行创业企业的筛选、比较与绩效分析,同时,创业企业在此过程中通过层层的数据画像,结合创业企业发展的不同要求,进入到不同层次的市场和社会网络,进入持续成长的状态,这个成长状态与不同层级的众创空间结合在一起,企业成长愈佳,其越能通过生态系统的筛选机制向新的平台上升,企业成长的过程也是各层级众创空间获得自己的有形与无形价值的过程,进而有效的保证各众创空间自身价值的获得与信任建立,形成众创空间生态系统的信任生态。信任生态的建立不可能由单个或局部的众创空间完成,必须结合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信息收集与数据分析技术才能完成,因此互联网平台企业与地方众创空间和区域众创空间之间的链接是关键,链接建立的过程可能需要由政府牵头推动,之后进入市场化运行。

除此而外,众创空间的生态系统在创业企业筛选机制中,还能有效的对创业企业的风险进行控制与分散。创业企业先天具有高风险的特征,共享经济的特征,能使高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与分散。在众创空间生态系统中,通过各层级众创空间对创业企业信息的筛选评估认定,使得信息充分透明,消除了信息不对称的风险。网络空间链接,让地方众创空间可以在评估创业企业商业计划可行性时,即时获得更高层级的专业评估者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盲目的投资。在上面的调研中,创业企业发展过程中资金仍然是重中之重的问题,创业企业的资金需求在不同阶段不一样,小额资金需求可以由地方众创空间提供帮助,地方众创空间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发起区域内众筹,有效的分散单个众创空间的投资风险,当创业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通过地方众创空间的筛选,进入到更高层级的服务平台上时,其所能获取的资源相应扩大,更高的资金需求也能得到满足。通过共享的模式,众创空间可以有效的控制风险,避免高风险的情况发生,也能更加有效的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当众创空间生态系统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各层级众创空间也可以自己引入第三方合作机构,获得进一步的支持。

(三)众创空间生态系统的保障要素

众创空间生态系统要建立并得到良好的发展,取决于以下的几个保障要素:

1.政府创业服务平台网络的建立

目前政府对众创空间与创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很大,很多地方政府通过提供物理空间,少收税金,给予扶持资金等方式推进众创空间的建设。但是管理方式体现为信息传递单一,无反馈与监督。工信部的中小企业局建设了全国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在该平台上有各地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但是信息简单,没有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分析汇总,使得该平台只能起到简单的查询作用。至于众创空间的政府服务机构以各地科技厅为主,科技厅又主要依赖现有的众创空间来进行服务提供,在网络上只能获取简单的众创空间的备案数据,离动态的监督与管理还有一定的距离,也无法通过政府的服务平台获得创业企业的相关信息。因此,应该尽快建立各级政府创业服务平台,主要作用包括了对信息数据收集标准的制订,各级政府创业服务平台的信息数据共享,创业服务平台还应为众创空间提供信息服务保障,即众创空间可以通过政府创业服务平台获得创业企业的相关信息如工商、税务、信用等信息。政府创业服务平台应不仅提供该类信息的平台入口,还应有相应的信息收集、整理与再加工,还需要建立创业企业数据库,与众创空间完成信息数据的对接。

2.各级众创空间的共享机制建立

众创空间生态系统依靠各级众创空间的有机链接才能有效运行,互联网平台是众创空间生态系统有效运行的保障基础。作为已经形成自身商业生态系统的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如腾讯、阿里巴巴、京东等通过与地方众创空间和区域众创空间的链接,多方能在共享中获得价值增长空间,互联网平台企业通过对众创空间提供服务获得自己的服务收入以及依赖地方众创空间完成创业企业的初步筛选,提升运营效率,而地方众创空间和区域众创空间则通过与互联网平台企业的链接获得更专业的支撑与创业企业更广的市场机会,因此,需要建立地区众创空间与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共享途径,双方可以通过技术服务、股权投资、共用平台建设来完成共享建设。阿里巴巴、腾讯均已经在全国进行自己的众创空间,但实际上再通过自己的投资去获得众创空间的物理空间效率较低,阿里巴巴、腾讯主动寻求与目前存在地方众创进行合作,双方都能提高效率,也符合共享经济的特征。

3.资本市场对众创空间生态系统的支持

共享经济对金融领域同样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共享经济模式出现之前,金融体系在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在价值分配链条上随着各种各样金融创新的工具的出现处于博弈的强势方,即在以竞争为主的价值链时代,现代金融在更加有效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内在的困扰。金融企业在价值链条上分走越来越多的价值,发展与实体产业的脱离、金融部门对实业部门的谈判权优势等,金融体系的资源配置效率大大下降。共享金融模式对传统的金融系统产生了的冲击主要体现为去中介化过程。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的创新应用,使得互联网新中介形态更加扁平化和高透明度,同时具备关注客户体验、交互性强、便捷快速、开放共享等特点。

众创空间生态系统需要金融体系的变革。主要体现为商业平台与资本市场金融中介机构的合作与聚合及再生。让互联网金融真正的为创业企业所用,商业平台主要通过数据挖掘与支撑企业的信用,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与现有的商业平台合作。并且通过商业平台,对创业企业进行有效的筛选。同时,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及普惠金融,推动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此外应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完成融资的多层次市场。同时,也应该鼓励设立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引导股权投资机构为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创新和扩大中小企业债券、信托、票据发行方式和规模。推进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发展。促进形成金融机构充分竞争市场格局,增加融资供给,便利中小企业融资选择及获取。

总体而言,共享金融变革的目标是解决现阶段主流金融体系的服务“短板”,完成对平台网络当中的消费个体的多样化金融服务,并且能为创业企业、自组织提供金融服务。此外,促使金融活动与实体经济通过平台融合,推动分布式、规范式、自律性、公开透明的金融“软规则”建设,形成低成本、高效率的新型金融交易市场;共享金融的发展要在现阶段已经形成的P2P共享金融模式的基础上,逐渐向B2B、B2P、P2B等领域拓展,使合作性金融交易、信任型和信用保障型金融创新、消费者主动式金融服务成为共享金融的主要形式。

四、结 论

众创空间是共享经济下的新兴事物,其的发展与创业创新密切相关。共享经济时代的巨量创业企业、小微企业和自组织+平台网络+互联网的运营模式使得众创空间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激发创业创新必不可少的平台组织,只有众创空间具备了良好的生态系统,才能真正的做到促发创新,使创业企业获得长久持续的发展空间。本文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后续追踪和调研具体的众创空间的运作与实践数据。

[注 释]

①科技部关于印发《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的通知,科技部,2015年8月7日。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务院,2016年2月14日pwc-consumer-intelligence-series-the-sharing-economy,2015,https://www.pwc.com/us/en/technology/publications/assets/pwc-consumer-intelligence-series-the-sharing-economy.pdf.

② pwc-consumer-intelligence-series-the-sharing-economy,2015,https://www.pwc.com/us/en/technology/publications/assets/pwc-consumer-intelligence-series-the-sharing-economy.pdf.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6),2016年3月,http://www.sic.gov.cn/archiver/SIC/Up-File/Files/Htmleditor/201602/20160229121154612.pdf.

③ 王子威,《众创空间专题研究报告》,投资中国,2015年5月8日。

④ 数据来源:https://wiki.hackerspaces.org/List_of_ALL_Hacker_Spaces.

⑤ 数据来源:2016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http://www.most.gov.cn/ztzl/qgkjgzhy/2016/2016ttxw/201601/t20160111_123671.htm.

⑥ 数据来源:北京众创空间联盟,《2015年北京众创空间发展报告 》,2016年6月21日http://www.bjventure.com.cn/www/more/ZCKJ005.htm.

⑦ 数据来源:腾讯研究院,《2015-2016年中国众创空间发展白皮书》,2016年4月23日http://tencentresearch.com/4582.

⑧ 数据来源:优客工厂,《中国众创空间发展蓝皮书》,2016年4月16日。

⑨ 数据来源:北京众创空间联盟,《2015年北京众创空间发展报告 》,2016年6月21日http://www.bjventure.com.cn/www/more/ZCKJ005.htm.

⑩ 北京众创空间联盟,《2015年北京众创空间发展报告》,2016年6月21日http://www.bjventure.com.cn/www/more/ZCKJ005.htm.

⑪ 工商总局解读半年市场主体数据,2016年7月22日http://www.gov.cn/xinwen/2016-07/22/content_50939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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