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2018-12-31王健生陈传翔陈卫宇
王健生,陈传翔,陈卫宇
(南京市植保植检站,江苏南京 210036)
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新常态下以一家一户为基础的传统农业经营主体和分散经营模式,无法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需要的主要途径,它包括植保信息技术体系、防治技术服务体系、配套物质供应体系、管理服务体系等[1-2]。探索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发展“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必然要求,也是发展现代生态绿色农业、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的迫切需要[3-4]。笔者分析南京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新型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对策。
1 植保社会化服务发展现状
1.1服务体系广义的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一是具有政府公共职能的各级植保植检站或农技服务中心,起着主导作用,主要担负着区域性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的预测预报,进行农作物主要病虫草害的大面积指导防治,开展防治技术的试验示范和综合防控技术开发,组织对植保服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等,公益性和服务性特征突出;二是市场化的生产经营性服务组织,主要有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农药生产经营者、植保合作社等形式,大多是收费服务,基本不具备任何的公益性,他们担负着对广大农民进行病虫专业防治服务和农药(械)经销服务等作用[5]。一般来讲,植保社会化服务是指植保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
1.2发展模式自2008年农业部出台《关于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的意见》以来,南京市积极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积极探索植保专业化服务的组织模式和运作方式,因地制宜培育出多种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发展模式,有力推进了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的健康稳步发展。截至目前,全市统防统治服务组织405个,其中141个经工商、民政注册登记且在农业部门备案。
1.2.1基层组织型。以街道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成立专业合作社,通过统一购置机械、统一购置农药等措施,多在该辖域内开展病虫害统一防治工作,此类服务组织在高淳区和江宁区分布较多。如南京万顷良田植保专业合作社、淳农植保专业合作社等。
1.2.2大户主导型。以种植大户或农药经营大户为主的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此类组织一般有比较固定的服务对象及服务范围,主要对其种植区域及周边辐射面或其农药经销对象开展服务工作,其中浦口区、江宁区种植大户主导型服务组织、高淳区农药经营大户主导型服务组织较为常见。如高淳区顾陇小根植保专业合作社、南京汤农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等。
1.2.3专业化服务型。立足市场化运作,引进社会资本开展全程式统防统治服务。一般由有实力的公司组建成立合作社,公司化运作,企业化管理,重视资金的投入、先进设备的购置和技术人员的引进与培养。在开展服务前,公司先与农户签订防治协议,确保病虫害的危害损失率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全程承包的形式,对水稻生长全程进行病虫害防治,是今后发展的主要服务组织类型。如南京艾津植保有限公司,成立六合、江宁、浦口植保专业合作社开展植保服务,现有专业植保技术人员43名(其中研究生21名)、专业飞防技术人员15名,拥有丸山、井关等自走式植保机30台,遥控无人植保机26台,丸山高压喷洒担架机10余台,国产担架机200余台,植保设备总投入近千万元,并成立艾津农机服务分公司进行专业化的喷防作业,极大提高了作业效率和田间防治效果,同时也为南京地区乃至江苏省内的高效植保机械的示范推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 目前开展植保社会化服务的主要做法
2.1加大政府扶持,强化项目带动从2013年省级财政200万元江宁区统防统治用工补贴项目试点开始,财政补贴范围逐年扩大,2015年起南京市安排专项资金,到2017年省市财政资金增至840万元(省级400万元,市级440万元),项目实施面积共计1.33万hm2。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区植保部门严格项目管理,组织第三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核查,项目实施结束后凭第三方核验合格证明支付补助资金,确保项目按时高效实施。据统计,2017年全市共有36家植保服务组织参与实施水稻全承包统防统治项目服务,带动全市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19.17万hm2,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9.1%。
2.2加强市场引导,促进多元发展在学习借鉴外地专业化统防统治的主要做法与成功经验基础上,结合南京实际情况,创新统防统治服务模式:针对规模化经营发展快、专业化统防统治需求比较高的地区,尤其是高产创建示范方,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吸纳社会民营资本投入植保专业化社会服务,积极推进“企业+植保合作社+大(农)户”模式开展水稻病虫全承包服务,其中以南京艾津植保有限公司、南京利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两家服务组织最有代表性;对于土地流转规模不大、农民接受能力有差距的地区,发展“大户+散户”“合作社+大户”等多种组织服务模式,由大户对周边农户进行代防代治的形式开展专业化服务,从而形成了以企业服务型为主导、其他服务模式并存的多元化发展格局。
2.3强化服务指导,确保防治效果一是加强病虫监测预报,针对性为服务组织提供病虫发生信息,指导服务组织制定科学的病虫防治方案,确保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防治不因用药、防治适期等因素而造成防治失误;二是加强技术培训,通过召开培训会、组织现场观摩等形式,广泛培训植保专业化服务从业人员,2016年南京市首届植保职业技能竞赛中,来自各区植保服务组织的选手取得优异成绩,服务组织的防治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植保技术人才与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三是强化科学用药,引导服务组织优先使用江苏省联合推广示范产品,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促使服务组织防治用好药、少用药。截至三季度,全市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面积占比达84.97%。
2.4发展新型植保装备,增强服务能力从目前全市现有植保装备的使用情况来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担架式(履带式)喷雾机在作业质量、作业效率和经济性方面优势明显,要进一步鼓励专业化服务组织积极争取农机补贴,购置大、中型高效植保机械,提高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水平。同时加快淘汰“跑、冒、滴、漏”严重的背负式手动喷雾器,在全市构建以自走式喷杆喷雾机、担架式喷雾机为主导,其他植保机械有效结合的高效环保植保装备体系。目前全市拥有多种无人植保飞机62架,展翼式自走植保机84台,担架式喷雾机757台,背负式弥雾机4 000余台。
3 植保社会化服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3.1植保队伍不稳定,后备人才断层植保社会化服务面向农业,点多面广,工作量大,全市各地农技推广部门普遍存在植保专业技术人员老化、队伍断层等问题。据统计,市级在职在岗专业植保技术人员5人,区级20人,镇街几乎无专职植保员,基层测报力量缺乏;常年在一线深入田间开展病虫监测和防控指导工作的植保人员中,30岁以下仅占14.8%,41岁以上人员所占比例达66.7%,其中,51~60岁的人员比例达29.6%。
3.2服务组织自身发展能力不足一是盈利能力有限。目前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主要是开展水稻等粮食作物病虫统防统治服务,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于按照服务面积收取一定的作业服务费,没有项目资金支持,服务组织的盈利能力十分有限。二是专业植保服务队伍难稳定。一方面农村劳力总体呈老龄化趋势,年富力强、有文化、有责任心的机防手稀缺;另一方面,由于从业收入偏低、劳动强度大、作业风险高,大多数农民不愿意从事该项工作,经过上岗培训、技术熟练的从业人员,一旦有更好的就业机会、更高的收入,就会造成人员流失。
3.3缺少规避风险机制因农作物病虫害种类多、发生复杂以及自然灾害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病虫害防治成本,特别是容易出现防治效果不一导致的经济纠纷问题,还有统防统治从业人员中毒事故和意外伤害所带来的风险,植保服务组织承受着巨大的风险和压力。
4 对策建议
4.1完善植保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组织协调,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植保社会化服务提供强有力的行政支持。完善病虫监测网络,按照区级不同生态区域至少设立3~5个田间监测网点,减少监测“盲点”,提高病虫测报预警能力,及时组织重大农作物病虫灾害防治,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加大基层植保队伍建设,可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化防治组织、农药经销商中,挑选有一定技术能力、责任心强的人员,试点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免费培训、项目支持、绩效管理等激励机制,使其协助开展测报工作,建立起覆盖全域的市-区-街道3级植保信息网络[6]。
4.2扶持生产经营性服务组织发展增加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补贴资金[7-8],加大对专业化防治组织,尤其是公司型专业化防治龙头企业的专项扶持,培育多元化、规范化的生产经营性服务组织开展植保社会化服务,构建全市现代公共植保防治体系。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增加对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扩大植保药械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
4.3推动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多元化发展积极引导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拓展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积极探索以病虫专业化服务为依托,延伸开展育秧、机插、栽培管理、病虫防治、收割等农业综合服务,提高服务组织效益回报率,增加农业劳动力收入,逐渐解决因植保专业化防治季节性强、服务期短、全年报酬低导致病虫专业化防治队伍不稳定的难题。同时,由于开展农业综合服务,实行集中统一商品化育供秧,统一了水稻品种和播栽期,有利于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的开展。
4.4提高专业化防治组织抗风险能力抓好防效认定机制建设,建立药害鉴定、损失赔偿、矛盾仲裁等机制,切实维护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的利益[9]。对于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可以完善农业保险的保险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农
业生产造成的损失,增强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
[1] 李大勇.荆州市植保社会化服务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大学, 2004:6-7.
[2] 王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研究[D].哈尔滨:东北农业大学, 2010.
[3] 王茂涛, 田子华, 张绍明,等.江苏省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发展模式及实践路径思考[J].中国植保导刊, 2017, 37(8):76-78.
[4] 张国新,何国梁,凌寅梅.迁安市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河北农业科学, 2014, 18(1):103-106.
[5] 欧高财,郑和斌,罗莉娅.关于建立新型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几点思考[J].湖南农业科学, 2010(11):133-135.
[6] 郑庆伟.农业部提出意见加快推进现代植物保护体系建设[J].农药市场信息, 2013(14):7.
[7] 刘栋.江苏水稻全承包专业化统防统治用工补贴项目实施与思考[J].中国植保导刊, 2014, 34(9):72-74.
[8] 李春宁.建设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专业化统防统治实施[J].农业开发与装备, 2014(3):32-33.
[9] 鞠国钢, 张绍明, 刘栋.水稻病虫全承包统防统治项目实施及思考[J].科学种养, 2015(7):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