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2018-12-27秦芳
摘 要 普法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本文以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农村普法宣传特点,明确新时代发展背景下的农村建设工作要求,了解深入推广农村普法工作的现实意义,深层探索如何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以期构建和谐发展社会。
关键词 农村 普法宣传教育 和谐社會 依法治国
作者简介:秦芳,山东省邹城市司法局。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2.198
普法宣传教育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前提条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逐渐进入到世界舞台,并在其中占据重要地位,在这一背景下,除了要注重国内外的沟通和交流,拓展省市县等区域的经济发展渠道,还要强化新农村建设工作,构建生产数额持续上升、生活压力不大,手存有余钱、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及乡风文明的农村环境,全面展现法律规制、调节纠纷的作用。因此,下文对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实践工作进行研究与分析。
一、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现实意义
(一)提升全面法治素养
了解我国当前人口分布情况可知,过去20年,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从1996年的30.48%上升到2018年的58.52%。实现了飞跃发展。但在这一背景下,农村居民依旧占有较大比例。农民居民具备的法治能力、司法知识及判断、思考等能力直接影响着全国推广“依法治国”的效果。因此,在农村地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至关重要。现阶段,各个区域的农村居民对法制知识的了解、应用及维权等意识的认知并不完善,与“依法治国”提出的战略方针存在明显差距,因此需要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有关工作的研究,以期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可以有序落实,进而提升农村居民的法治素养 。
(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农业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运行的情况下,农村改革工作逐渐进入到深水区攻坚期,农民的利益得到优化。但若是出现补贴发放、村集体资产管理及土地流转等有关法律的问题,农民自身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并不高,很容易增加问题的矛盾,为社会发展带来影响。
(三)实现农村全面进步
宪法提出,要依据普及法制教育优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因此只有做好普法宣传教育的基础工作,才能帮助农村居民了解更多与自身权利相关的法律知识,明确新时代发展背景下的农村政策,强化自身的维权意识和能力,以此优化全农民的法治素养。农民居民在了解法律、懂得法律、学会引用法律后,才能在实践生活中应用深化的法律知识,进而保障自身的权益,优化社会发展的文明水平 。
二、分析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问题
(一)农村地区存在法治冲突
其一,农村居民的教育水平过低,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不多。农村地区受社会经济、传统价值理念及所在区域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的影响,致使居民在解决问题时选择的方式和情感变化展现出极深的乡土化情节,若是不加以正确引导很容易形成错误观念,如人情大于国法等。
其二,农村地区与城市发展的法则存在差异性。农村地区以“乡土情结”为基础的意识和行为,正在影响着社会发展的秩序,尤其是在社会经济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其与现代化发展理念相悖,而传统观念加剧了熟人社会的狭隘性,现代社会法制又带来了陌生人社会的理性化 。
(二)普法与农村地区的习俗等存在偏差
一方面,乡规民约的惩处力度没有明确规定。村规民约大都是村民在长时间生活中,通过整合以往实践经验自主构成的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在实践应用中具有主观性和随意性;另一方面,对比村规民约分析,法治规定属于外在秩序。因此,在实践发展中进行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必然会产生一定矛盾。如农民知道某种行为可能违法,但为了当时的便利性可能会选择进行违法行为。
(三)法制宣传教育存在死角
在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农业产业化发展速度极快,很多农民开始自主创业,传统意义上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出现变化,此时大部分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的数量越来越多,农村人口流动较快,这对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而言具有极大的影响。了解现阶段乡镇村对法制宣传工作的认识可知,其主要将工作重点放在宣传栏上,而村民自主学习法律知识的意识极低,致使单调的宣传教育形式难以满足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提出的要求。
(四)普法团队建设需要加强
农村工作过于复杂,其中包含很多琐碎小事。在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过程中,村干部压力很大,这样不但影响以往工作实施效率,而且阻碍了村干部的工作热情。同时,农村干部在工作状态下会有“重产业,轻法制”的意识与行为,导致组织群众宣传新农村建设路线、国家有关规定等工作依旧停留在表面,更不会引用法律手段解决邻里间的矛盾纠纷,导致群众遇到问题大都选择上访,解决问题慢且没有村干部了解情况更为全面。
三、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案分析
(一)与农民群众生活相符,做到对症下药
具体主要分为以下几点:
其一,以农村居民感兴趣的话题入手,如土地流转、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及征地拆迁等内容,通过贴近生活、实际及群众的工作原则,设计普法宣传内容,构建有方向的宣传教育工作。
其二,以新农村建设和平安建设工作的现实需求为基础,结合当前存在的简单民事纠纷、轻微治安案件调解等司法工作实践,提出有效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其三,提出明确的宣传时间,如“六一儿童节”儿童权益保障、“九九重阳节”老年人权益保护等具有标志性的专题普法宣传工作,可以让农村居民更快、更好的理解普法宣传教育内容,并让法律真正走入基层群众的心中 。
(二)与农村居民的实际特点相符,做到喜闻乐见
通过了解当前农村居民生活情况可知,供其选择的从业方向越来越多,人员流动性也随之增强,文化素质和理解能力展现出极大的差异性,此时为了全面推广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拓展普法工作的接触范围,优化农村居民的综合素养和法律意识,要做到下述几点工作:
其一,合理引用和展现学校教育的优势,拓展普法宣传教育的涵盖面。对学生而言,他们可以在家长的身上学习知识和技能,相对来讲,家长也可以在学生的身上学习到新知识。因此,在农村中小学提出“我与父母一起学习法律知识”的有关活动,增加法律知识的宣传范围是最佳选择。这种方式不但可以从小培育学生建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而且有助于优化整体农村区域的生活氛围,促使学生与家长一起学习,加强沟通。
其二,增加载体,拓展农村普法宣传工作的影响力度。以继承与发展为原则,做好两点工作。一方面是指充分利用宣传栏、图书馆等传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场所,并结合新时代发展背景下的新媒体技术,选择适宜的平台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如电视、公众号及广播等,促使农村居民可以从多重感官的影响下更快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另一方面是指支持各个区域政府构建普法广场、法治宣传电子屏,并在此基礎上优化网络技术中的各种宣传平台,如微博、网站等,构建全新的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形式。
其三,科学应用多样化的宣传方式和载体,全面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及律师公证等资源,促使农村居民可以及时搜集到所需法律信息,避免纠纷、冲突的发生,提升实践管理工作水平 。
(三)与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整合,做到目标明确
具体分为以下几点:
其一,加大对农村基层乡镇干部与“两委”班子成员的普法教育和培训指导工作,全面优化村镇干部的法律意识和能力,促使其在实践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进而加强农村居民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信心。
其二,明确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村、重点人群及重点年龄段,促使实践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针对性和目标性。
其三,提出校园普法工作,对学校领导人员和班主任、任课教师等进行专业知识的组织培训,并为学生提供感兴趣的法律“小课堂”,拓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推广范围 。
(四)教育工作机制要与保障需求相符,做到整合资源全面推广
实践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点:
其一,支持专职与兼职、普法与执法整合推广的工作思路,构建完善的农村普法网络,以此为农村群众学法用法提供优质的服务平台。
其二,将司法所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及宣传志愿者、律师等人才资源整合到一起,组织他们在农村进行巡回宣讲活动,促使他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农村居民讲述与当地居民自身权益有关的法律知识,并让他们了解和认识新时代发展背景下中国“依法治国”的作用与价值,以此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实施的动力。
其三,在所在区域的地方本级财政预算中添加普法宣传教育经费,结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明确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经费标准,以此为实践工作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 。
四、结语
综上所述,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全民综合素养和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村人口依旧在总数中占据重要地位。从本质分析,无法提升农民的法律素质,很难优化全民法律素质。因此,要想构建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做好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至关重要。另外,通过全面推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促使法律成为家家户户的“必需品”,可以让我国公民更好维护自身权益,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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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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