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发展的喜与忧
2018-12-26尹蕾王让新
尹蕾 王让新
【关键词】人工智能 公平正义 技术异化 价值理性 【中图分类号】F152 【文献标识码】A
以计算机、仿生机器人、生命科学等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其核心就是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人工智能在带给我们新的历史发展机遇的同時,也必然会造成新的时代问题。尤其是在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大背景下,我们更要客观清醒认识其带给人类的喜与忧。
人工智能为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创造条件
人工智能大发展不仅在深化创新驱动、加快产业升级等方面大有作为,而且在改善人的生存境遇、促进入的全面自由发展及实现正义社会等方面都有着重大的历史意义。
人工智能的发展为充分实现人的自由的有意识的特性提供了新的历史契机。马克思认为,人的类本质是一个经由物质生产而不断自我孕育、创造和建构的动态进程。也就是说,真正意义上的劳动除了满足人的肉体生存,更是人的自我实现、主体本质充分涌现的过程。然而,迄今人们所进行的绝大多数劳动充满了“否定性”“异己性”和“外在性”,人们在其中甚至“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技术本质上是为了实现人的对象性力量;人工智能的初衷是作为人的“无机的身体”而出现的。因此,人工智能的发展势必降低个人肉体直接劳动的范围、强度,减少劳动的单一性、残酷性和压抑性,进而成为展现人的类特性、实现人的发展本质的重要方式。马克思讲的“我的劳动是自由的生命表现,因此是生活的乐趣”,就是这层意思。
人工智能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可能。马克思认为时间为人的发展创造巨大空间。自由时间而非劳动时间才能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创造历史条件。人工智能的发展极大地提升了人类的劳动效率,为人们在科学发明、艺术创造以及哲学思辨等方面提供了更加广大的空间,因为“节约劳动时间等于增加自由时间,即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马克思所谴责的那种“把类生活变成维持个人生活的手段”“生活本身仅仅表现为生活的手段”的现象得到了缓解,直至逐步消失。
人工智能有助于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马克思多次指出了“按能力计报酬”的历史局限性,认为“人们头脑和智力的差别,根本不应引起胃和肉体需要的差别”,肯定了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人工智能凭借其自身特点和优势,能够最大限度地解决人和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它是“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与“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的有机融合,也是物质财富极大涌流与公共品合理分配的高度统一。
人工智能可能造成失业,进而消解人生意义,甚至可能畸变为毁灭人类的力量
人工智能在给社会带来巨大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法律、伦理、社会问题等方面的挑战。新一轮科技革命促进了技术的普遍化,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活力,但是倘若技术“座架”了生活的一切,良好生活就会变得遥不可及。最明显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疏离、伦理共同体的瓦解、人们个性的衰退、责任鸿沟以及隐私泄露等。甚至可以预言,未来人工智能的发展还会给人类带来“存在论级别的巨变”。
首先,人工智能可能会造成失业的大量涌现以及人生意义的消解。这是赫拉利在《未来简史》里阐释的重大问题。他认为,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肯定会造成大规模的失业,而失业在更深层次上可能消解个体生活的意义。因为劳动除了维持人的肉体生存,还为我们感受个体意义的独特性、丰富性和特殊性提供了机会。一旦人们与劳动相疏离,人的意义与价值随之也就被消解了。人们在满足自己的欲望之后反而丧失了人生的各种意义,这可能是对后劳动时代的反讽。制定了著名的机器人三原则的阿西莫夫在其小说《基地》中也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更进一步,这还将导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异化。当人们能够很容易地通过人工智能来满足自己的所有需要时,“关系”和“交往”也就变得多余了。
其次,人工智能可能造成新的专制社会。未来人工智能的发展可能达到历史“奇点”,届时硅基生物将取代碳基生物,人类将可以避免肉体上的死亡。但不幸的是,这种社会可能由于趋向技术专制以及随之的阶层固化,而最终与自由民主绝缘。因为拥有智能技术的人就会拥有一定的权力,技术就等同于权力,这是一种智力特权。这将是一个由高级智能科技操控与奴役的新型专制社会。换言之,未来技术与知识都可能蜕变为统治和奴役的能力,这同时也必然伴随着人们实现自由与民主的能力的弱化。
再次,技术可能畸变为一种毁灭人类自己的力量。假如未来的人工智能拥有了深度学习、自我意识以及反思等能力,那么届时世界将彻底被技术所“座架”。这也就预示着人类将丧失其中心地位,人类文明将由此而彻底改写。这是一个由人工智能开启的“创世纪”。可以断言,未来高级人工智能的出现将是人类一次极具冒险的自我超越和扬弃,但更可能是一种自我否定和了断:它“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而是革命和暴力,是历史的终结和人类的葬礼”。此时“主奴悖论”便发生了:人工智能忘记了自身作为工具和手段的角色而僭越为目标与价值本身,实现对人类的反叛与奴役。技术可能会畸变为一种毁灭人类自己的异化力量。
人类必须坚持价值理性,不能为了换取力量而放弃意义
对于上述可能面临的忧患和挑战,我们不能以一种完全置身事外的“渔樵”态度来对待。相反,人类必须对其进行批判性的反思与“不合时宜”的审视,最大程度限制人工智能带来的“恶之花”。有学者认为,必须让人工智能产品带有某种“阿喀琉斯之踵”,从开始就要坚决避免其对我们说“不”的可能性;也有学者认为,未来的智能产品只能在某种单一的项目上具有非常能力。换言之,其必须带有“白痴天才”或者“高能残废”的特征,只有这样才不会对人类产生根本性的威胁。其实从根本上来看,能否最大限度通过人工智能造福人类,取决于我们是否能够处理好人与自己的关系。人类早就应该为自己的理性划一条边界,进而控制自己的欲望。“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有力,自胜者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人们在发展人工智能的同时,必须要有战胜无尽欲望、消弭各类僭越的意识和能力。只有如此,人工智能的发展才不会误入歧途。人工智能的发展不能只将目光聚焦在工具理性方面,秉持一定的价值理性也是其应有之义。只有这样,人类的行为才能做到人的尺度与物的尺度、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我们必须得承认,人类在未来的诸多领域需要依靠人工智能的发展,但是有些属性,例如人文追求、哲学思辨以及艺术审美等能力,是人工智能永远也无法代替人类的。这些特质是人的独有能力,是最能判定人相较于其它物类的差异性、特殊性以及唯一性的标志。当人们在科学与技术之间划上等号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技术的异化,即它与人类终极关怀的疏离,但人类不能一味地为了获得力量而遗忘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