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思考
2018-12-26袁明
袁明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加大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路径探索,对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的发展创新,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深刻认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与社会治理相关的宏大理论和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报告绘就的乡村振兴战略“路线图”,其中“治理有效”是总体要求之一。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指出,“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随着中国基层社会的大变局,基层社会治理也面临很多新形势和新问题。基层党组织弱化、利益诉求多元化、治理难度不断加大、基层治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严重制约着乡村振兴。因此,开展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任务,是破解社会治理困境、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现实需要。
不断丰富“党建+社会组织”的实践载体。着力丰富“党建+经济组织”模式。充分发挥村组、农协、农会的组织、协调、教育等功能,增强农民抵抗市场风险能力。探索建立产养协会、种养协会、旅游协会、“公司+协会+农户”等社会组织,增强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力。着力丰富“党建+文化组织”模式。探索建立道德评议堂、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在教育引導群众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仁义礼智信”等优秀传统文化和乡土文化的作用,因地制宜开展“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等形式各样的实践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着力培养乡村新风良俗。着力丰富“党建+自治组织”模式。探索建立党领导下的老年协会、乡贤理事会、红白理事会、业主委员会等社会组织。将有意愿和有能力关心乡村发展的贤达人士聚集起来,引导他们参与社会治理,提高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水平。着力丰富“党建+生态组织”模式。探索建立乡村清洁协会、环保巡察队、河(库)管护协会等社会组织,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努力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深入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丰富“党建+扶贫组织”模式。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心骨”作用,探索建立扶贫协会、帮扶小组、慈善基金、扶贫公益金等社会组织,不断激发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形成外部多元扶贫与内部自我脱贫良好互动机制。
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夯实基层治理的组织基础。持续用力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全面加强“两个覆盖”,扩大党在农村基层各种组织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大力推进村“两委”班子专业化,畅通在职和退休干部、教师、医生等新乡贤到村任职渠道。巩固基层治理的群众基础。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建立由村委会、驻村企事业代表、社会组织代表、村民代表等多方参与的协商机制。推进基层治理重心下移,在组一级建立党小组、理事会、监事会等自治组织,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协商共治格局。建立公益岗位或监督岗位,增强公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意识。强化基层治理的法治基础。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服务站、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拓宽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制度化渠道,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效。强化社会综合治安防控,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深化基层治理的德治基础。大力弘扬优秀乡土文化,以文明村镇、“四好村”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引导激发群众向上向善内生动力。加大优秀家训家风的传播力度,引导群众爱党爱国、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充分发挥乡镇文化站的辐射带动功能,推动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作者系中共盐亭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