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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兴业: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2018-12-26/刘

新能源科技 2018年11期
关键词:电动整治火灾

文 /刘 戈

为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四川兴业乡安委会决定自2018年6月开始至2018年底在全乡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1.工作目标

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严格规范维修改装行为,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推动规划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2.组织领导

乡安委会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小组。以高志荣同志为小组长,整治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派出所,主要承担日常整治工作,定期分析调度,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3.治理工作落实

2018年6月开始至2018年年底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20日前)

各村要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综合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制定检查考核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11月30日)

各村要对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单位,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单位(场所)进行排查,建立档案台账,强化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要对村民社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针对新旧住宅小区等不同情况,分门别类,逐一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在公共走道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负责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落实。

(3)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2月)

各村要于2018年12月22日前完成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总结工作。各村要组织对本村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考评情况纳入各村2018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综合治理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行业部门予以通报。

4.治理内容和措施

(1)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单位专项治理

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生产单位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问题:生产单位在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伪造电动自行车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单位专项治理

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销售单位无照经营;产品没有质量合格证,没有明确标注厂名厂址的;产品来源不明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销售的产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要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回收、维修经营场所,依法查处销售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二手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依法查处维修经营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标准更换蓄电池、拆除减速器等违法行为。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

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凡新建的住宅小区,严格源头管控,同步规划建设停放充电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4)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

各村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村民委员会要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5)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

各村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要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要深入社区、单位、群租房等场所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要广泛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等宣传挂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要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5.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大力弘扬“生命之上、安全第一”思想的重要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严密责任链条,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2)认真履责强化配合

要坚持齐抓共管,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3)严格检查强化督导

各村要加强本地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整治,充分发挥整治小组办公室的整治督促和工作督查职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要加强检查督导力度。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在综合整治期间,因管理整治不力,造成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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