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个人信息泄露治理对策研究
2018-12-24黄水贤
摘 要:本文分析了日常生活中特别是网络电信引起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提出了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几种途径,分析了产生的原因,就如何实现个人信息泄漏问题的有效治理进行探讨,并试图从机制建设、法制建设、行规建设等方面提出治理模式。
关键词:个人信息;泄露;治理;对策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飞速发展,特别是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不断推动经济社会的向前发展,信息已成为经济全球化、战略化的重要抓手,个人信息保护成为当下公民日益关注的重点和焦点,然而在我国因公民个人信息泄漏而引起的各类事件多样化、复杂化,已成为社会公害,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治理模式日趋重要。
一、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特点
(一)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方式多
目前,电话、微信、短信等用户收到各类信息不断增多,比如各种推销短信、恶意软件呼叫、语音诈骗电话等信息,反映出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严重性和广泛性。
(二)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涉及领域扩大
通过各种通讯工具和电信软件,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信息泄露交易,信息泄露充斥各个领域,甚至可以说无孔不入,信息泄露遍布全球,信息交易分布全世界。
(三)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涉及各类行业
目前,涉嫌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部门组织包括政府部门、金融、电信、交通、医疗、股票、互联网等诸多行业,存在不同渠道的“内鬼”泄露个人信息。
二、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主要渠道
客观泄露。指在没有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行业行规等的情况下,也没有利益交换情况下公民个人信息出现泄露。不当泄露比如政府机构、企业部门信息往来出现的无意泄漏。由于资金、技术、保密意识等原因致使机关事业单位信息安全技术防御比较薄弱,容易遭受不法分子对网络进行破坏,导致公民个人信息或集团用户信息泄露。
主观泄漏。为获取巨大利益,不法分子主观上非法获取,通过使用各类专业软件恶意获取各种公民个人信息,并将获取的个人信息进行非法的黑市倒卖或者直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掌握信息资源的行业内部从业人员,受利益驱使或出于其他原因,从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交易。目前,部门与部门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未完全实现联网,致使各级各部门留有诸多公民个人信息,加上设备不完善、技术不成熟、管理不规范、人员流动频繁等原因,很容易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三、公民個人信息泄露原因分析
(一)信息买卖带来的利益
在市场经济的驱动下,公民个人信息带来了巨大的利益驱动,很多商家为了拓展业务需要更多的公民个人信息,公民个人信息成为一种贵重资源,新兴行业者需要更多的公民个人信息,这使得公民个人信息成为一种可以带来利润的商品,销售公民个人信息俨然成为一种非正当的商业活动。
(二)法制机制建设不完善
当前,我国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都是以保护个人隐私的形式出现,主要分布在宪法、侵权法等法律当中,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就个人信息保护治理进行研究,目前尚处于初步阶段,出台专门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还需时日,建设一套成熟、高效、稳定的信息保护机制更需探索。
(三)行业监管不规范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发展快速发作,特别是网络购物、微信支付等快捷方式的产生和迅速发展,行业部门掌握着大量的个人信息。汽车销售商、房地产销售部、银行、各类开通微信支付的商店及其工作人员均有机会接触到公民个人信息,由于行业人员成分复杂、法律意识不强、行业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等原因,为追逐私利,往往容易出现倒卖个人信息。
(四)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强
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薄弱,对泄露个人信息的严重性估计不足,对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危害认识不到位,为了商家促销活动、发放纪念品或店家周年庆赠送礼品而泄露个人信息,在互联网、微信支付、淘宝购物、银行电子账单等交易过程中容易随意填写个人信息,对泄露个人信息的潜在危害性认识不清。
四、公民信息泄露治理对策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建设
当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出台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地方条文,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保护机制,切实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严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通过明确对故意信息泄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
(二)强化社会监管力度
对涉及个人信息的行业进行强化监管,鼓励全社会参与、全民监督信息泄露,通过设立专门行业机构进行治理,一方面对信息泄露行为进行惩处,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另一方面强化教育管理,对尚未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予以强化教育管理。对所有涉个人信息机构、组织的信息管理与保护进行日常指导、监管,帮助它们构建起防信息泄露机制,防患于未然。
(三)提高信息保护意识
通过电视、手机微信、报纸等形式组织公民参加各类集中学习,学习信息泄露典型案例,让每一名公民从中受到警醒和教育,进一步增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密意识,严守法律纪律底线,严防类似问题发生。组织社区公民、公司员工、单位职工签订个人信息保护《承诺书》,切实提高全社会信息保护意识。
(四)增强社会联动作用
充分依托杂志、电视、手机微信等媒体宣传普及防骗知识,社会各界联合行动将个人信息泄露为重点的典型案件防范宣传,通过讲解法律法规、传授防范知识、发放防范短信等方式营造全社会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宣传氛围。强化个人信息泄漏治理机构、组织、公民的统一认识,使各相关责任主体能够认识到部门配合、各级参与、全民联动对于个人信息泄露治理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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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杜敬明、唐建国主编:信息化与法[M],法律出版社,2005: 68.
[3] 陶茂丽.移动智能终端用户个人信息泄露原因及防护对策研究[D].安徽财经大学,2017.
作者简介:
黄水贤(1985-)男,福建省上杭人,中共太拔镇委员会委员、武装部长,华侨大学2016级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政策与政府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