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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资源资产权益的创新尝试

2018-12-24常非凡

新时代学刊 2018年1期
关键词:产权集体资产

常非凡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资源资产权益的创新尝试

常非凡

(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实业发展处,北京 100038)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实业发展处组成调研小组,就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资源资产经营、乡村治理现代化等领域的做法经验,到贵州省供销社等相关部门学习并到安顺等地实地调研。

一、当前存在的问题

农村土地资源相对分散、产权模糊、市场化程度低导致农民收入低的问题,是过去我国不少农村存在的普遍问题。首先,逐级上报的农村产权缺乏大数据管理,权属证明也未发放到位,交易过户也不及时。一些地方存在农村集体资产被侵占、挪用、私分、挥霍等现象,资产经营不善甚至缩水贬值等问题突出。其次,无序化的自发自由交易仍然存在,一些地方在集体产权交易时不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第三,农村产权交易运行机制不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权等供求信息不对称,产权交易前后缺乏对交易双方的审查评估和保护机制,交易存在较大风险。此外,缺乏新型经营主体,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合作社受到金融贷款、市场投资等经营活动的限制。

针对这些问题,六盘水市在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三变”改革上开拓出了新路,使农村资产股份化、土地股权化,盘活各种资源要素,形成资源叠加效应,激发农村集体经济新活力。安顺市的塘约村,围绕“地”的问题开展七权同确,让分散的资源聚集化、模糊的产权清晰化、集体的资产市场化,集体经济和农民的财产收入同步壮大。

二、调研“塘约经验”

走进塘约村,美丽整洁的乡村环境映入眼帘,给我们留下了难忘的印象。难以想象5年前这里还是贵州省最贫困的村之一,农民收入只有3千多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村3千多人接近1/5是贫困人口。

2014年7月,塘约村成立了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坚持党建引领,创新地推动合股联营、村民自治。一是通过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让确权、赋权、易权有效转换,把土地回归到村集体。二是通过成立村级合作社及土地流传中心,对全村土地、林地、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房屋、小型水利、集体财产等七权进行确权。三是实现资源变资产后、为确保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效益按照合作社30%、村集体30%、村民40%的比例进行利润分成。

第一步是精确测量土地,明晰权属。采用GPS、航拍等高科技手段对全村土地精准测量,促进产权管理公平有序。

第二步是“确权颁证”。经过公示认可、建立“七权”同确数据库进行大数据动态管理、以及颁发证件这三个小步骤,明确了权利归属,稳定了土地承包关系,确保“三权分置”得以实施。

第三步是盘活资产。塘约村主要采用了三种方式:一是折价入股。开展土地入股,全村4881亩土地全部入股,开展水权入股,全村28处小型水利工程评估1542万元,作价入股到塘约村水务公司,该公司通过经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农田灌溉工程获取水费,所获收益与村集体分享。二是抵押贷款。按照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金土地合作社与农村信用社共同构建“3+X”(“3”指农村信用社、村委会、金土地合作社,“X”指公司、合作社、专业大户、农户等主体)支农扶农信贷新模式,提供抵押贷款。三是担保贷款。由村集体提供担保贷款,经营主体申请贷款时授信额度最高可达缴纳担保基金的10倍,利率在同期同档次基础上下浮10%。

为更好开展农村经营制度改革,第一,塘约村建立了土地流转制度,入社土地由村集体统一经营,不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流转。第二,建立了集体经营服务平台,在合作社下设土地流转中心、股份合作中心、金融服务中心、营销信息中心、综合培训中心、权益保障中心,形成“1+6”的一体化服务体系。第三,加强了产业风险防范。村集体从每年的利润分红中抽取20%作为村级金融担保基金,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房屋所有权等抵押提供担保贷款,有效化解了抵押物处置难、贷款人逃贷、银行“惜贷”的难题。

三、进一步创新机制体制的建议

如何进一步推动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货币化,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农村资源产权交易体系,建立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调研小组认为,应积极鼓励成立省级农村资源交易中心,推动全省农村资源高效配置,意义重大。目前仅部分省份保有省级农村产权交易所,限制了资源整合、延伸服务、产业融合、金融资本引入等,不利于监测防范自然风险、市场风险、资金风险、社会风险等各种风险,也不利于将来土地指标跨省流动的实施。因此,我们建议:

第一,鼓励省级建立统一的农村资源资产权益流转交易平台,逐步在市、县设立分支机构,形成联动产权流转交易体系,集中整合资源资产和交易品种,形成市场合力,充分发挥市场功能作用。

第二,加快搭建省级全省农村产权交易网络平台,专注制度设计和技术保障,通过与各个县级交易机构端口对接,实现数据同步,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第三,倡导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实现要素资源双向流动,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

第四,突出公益性和非盈利性有机结合,按照市场化运作,开展资产评估、法律服务、产权经纪人、项目推介、抵押融资等配套服务,引入财会、法律、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组织以及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

第五,建立健全各类资金向农村流动的创新乡村振兴资金筹措新机制和风险防范新体系,在加快推动农村金融创新的同时,要加紧完善政策性保险、信用担保、财政补贴等防范体系以及收益分配、风险监管、审查审计等防控措施。

(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18年5月,有删节)

2018-09-01

常非凡,女,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实业发展处负责人,博士,主要从事产业经济、国际合作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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