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政治发展新境界
2018-12-21包心鉴
〔摘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首要的决定性因素,是政治的变革和政治的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开拓前进,首要的关键性因素,是进一步拓展当代中国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新境界。适应新时代走向强起来的新趋势,进一步拓展政治现代化新境界;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进一步拓展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证新境界;适应新时代制度定型和完善的新目标,进一步拓展国家治理现代化新境界;适应新时代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进一步拓展权力监督体系合力新境界;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标准,进一步拓展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强党、质量兴党新境界。
〔关键词〕新时代;新境界;政治现代化;人民当家作主;国家治理;权力监督;从严治党
〔中图分类号〕D6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8)03-0008-13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当前我国化解社会矛盾中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机制研究”(13AZZ003)
〔作者简介〕包心鉴,济南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山东济南2500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作出的这一重大政治论断,既指明了当代中国发展所处的新的历史方位,又开辟了当代中国发展所追求的新的价值境界。新时代与中国政治发展有着更为内在的逻辑关联:一方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首要的决定性因素,是政治的变革和政治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强的政治定力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担当,在政治领域推进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注重从政治的高度回答和解决中国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有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辟了新境界、进入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反腐倡廉、推进国家治理、彰显民主法治,这一系列重大政治改革措施,从根本上改变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全面加强了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标本兼治整肃了党风政风,初步营造起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权利获得感和政治安全感。正是这些具有实实在在内容和强有力措施并建立在制度支撑和制度保障基础上的政治改革与政治发展,引领和推动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改革与发展,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从而使党的面貌、国家的面貌、人民的面貌、军队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层次的变化。这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最显著标志,也是最强大动力。当代中国政治领域所发生的巨大变革及其所产生的能动效应,雄辩地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政治功能的定位:“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1〕另一方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开拓前进,首要的关键性因素,是进一步拓展当代中国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新境界,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实现政党治理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政治就是参与国家事务,给国家定方向,确定国家活动的形式、任务和内容。”〔2〕政治的这一特殊功能和实质,决定了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发展中,政治变革和政治发展始终居于统领全局的重要地位,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我们只有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引领,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作为根本任务,把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建设作为核心内容,着力解决好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等新时代新发展中的基本政治问题,才能顺利进行一系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一以贯之地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向前进。
一、适应新时代走向强起来的新趋势,进一步拓展政治现代化新境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具有特定的时空定位和丰富的内涵界定。新时代,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性发展中逐步形成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而不是别的什么新时代。“这个新时代,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时代,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是全体中华儿女勠力同心、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是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时代。”〔3〕总之,这是一个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在独立自主自强不息发展中由站起来、富起来走向强起来的伟大时代。
强起来,是一个具有现代化内涵和现代化指向的全面变革与发展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要实现经济强、文化强,而且要实现政治强、社会强;不仅要谋求国家强,而且要谋求人民强;不仅要达到宏观强,而且要达到微观强;不仅表现为强大的对外影响力和塑造力,而且表现为强大的内质力和发展力。从现代化的历史进程、本质特征和构成要素来分析,我国正在开启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是一个经济现代化、政治现代化、文化现代化、社会现代化、生态现代化相互作用、相得益彰、共同推进的全面现代化发展过程。其中,政治现代化又处于特殊的地位、蕴含特殊的功能、释放特殊的作用。从现代化本质意义和现实任务来说,新时代走向强起来,关键在于进一步拓展政治现代化新境界。
政治现代化,既是经济和社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必然结果,又是推进经济和社会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根本保障。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17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政治现代化一直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不解的情结。自从英帝国主义坚船利炮轰开中国大门,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就沦入落后挨打、任人宰割的悲惨境地。近代中国的落后,归根到底是政治的落后。從此,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也就开始了谋求现代化尤其是政治现代化的艰难奋斗,无数仁人志士、英雄儿女为实现现代化梦想奔走呼号、上下求索、浴血奋战、抛洒热血,乃至付出生命的代价。然而在那“长夜难明赤县天”的旧中国,政治腐败、国力羸弱、民族分裂,现代化终究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实现了政治独立、人民解放、国家统一、社会稳定,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真正站了起来,中国现代化才迈开了坚实的历史性步伐。
以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初心和使命的中国共产党人,为实现中国现代化呕心沥血、久久探索、前赴后继、奋斗不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明确提出“四个现代化”的奋斗纲领,开辟了依托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国现代化的新征程。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明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开辟了通过改革开放之路实现中国现代化的新纪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承接起实现中国现代化的“接力棒”,明确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有力开辟了通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中国现代化的新境界。中国现代化历史进程深刻告诉我们,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内容的政治现代化,既是经济社会现代化的最重要前提,又是全面现代化的最重要内容。
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特质和发展规律来看,正在走向强起来的中国,现代化前进步伐已经行进到这样一个重要节点上:既要继续完成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科技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的历史任务,又要突出完成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制度现代化的紧迫任务,制度现代化的实质就是政治现代化。不着力推进政治现代化,其他方面的现代化不可能上升到新的水平,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不可能得以深入解决,甚至难以为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最紧迫的任务和最直接的要求就是加快中国政治现代化历史进程。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包含着丰富的政治现代化战略思想,为当代中国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指明了根本方向;党的十九大确立的新时代新发展战略,在政治现代化的主要构成要素上,进一步开辟了当代中国政治现代化新境界。
第一,新时代进一步开辟了实现人的现代化新境界。
现代化从其本意来说,就是实现和满足人的现代需要的行为和过程;因而现代化的最高指数和根本标准是人的现代素质的提升和人的全面发展。在政治变革和政治发展中实现人的现代化,尤其是社会主义政治现代化的核心要素。这一核心要素和重大任务,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尤其居于愈益凸显的地位。无论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还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两个“十五年”,只有更加注重人的解放和现代素质的提升,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才能为最终实现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强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其核心价值取向是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民亦劳止,汔可小康。”小康,从一开始就蕴含着人的解放和人的发展的朴素政治意义。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从中国最广大人民利益出发,着眼于解决贫困、实现温饱、走向富裕、全面发展的人的现实需求和发展目标,将这一通俗易懂且寓意深刻的概念引入我国现代化视野,赋予其崭新的时代内涵。小康社会,犹如中国现代化征途上一面光辉耀眼的旗帜,鼓舞着、激励着亿万中华儿女为实现美好梦想而辛勤劳作、不懈奋斗,同时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不断完善自己、发展自己。习近平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思想,党的十九大关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则更多凸显人的主体地位和现代发展的政治要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质是“发展”,这个发展,核心内涵是人的发展,着力实现以人为中心的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从而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营造更加健康的社会环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是“全面”,这个“全面”的核心内涵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突出体现在覆盖的人群是全面的。全面小康社会是包括每一个地域在内的全面发展社会,是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的全面发展社会;还突出体现在涉及的领域是全面的,是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核心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全面发展的现代文明社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必须实施一系列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战略,打好一系列以人为中心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更深层次地促进人的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二,新时代进一步开辟了实现制度现代化新境界。
制度现代化,是后现代化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是现代政治变革和政治发展的核心内容。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制度现代化。现代国家治理历程及实践经验表明,小治治事、中治治人、大治治制,“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4〕制度是一种以规则或运作模式为主体的社会结构,包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以及各种类型的具体制度,是对国家行为的规定和支撑,是对个体行为的规范和制约。在制度体系中,政治制度尤其居于统领全局、影响长远的位置。一定的政治制度是一定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的集中体现;政治制度完善和成熟的程度是国家和社会成熟与完善程度的集中体现。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实现制度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政治现代化的最重要内容。作为中国特色社會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标志之一,全面深化改革重大而深远的价值意义就在于通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促进制度现代化,从而进一步开辟当代中国政治现代化新境界。
制度现代化进程与民主政治发展有机融为一体。马克思深刻揭示,民主的实质和本质就是人民在国家制度中的位置。他指出:民主发展的基本逻辑关系是:“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5〕 列宁从国家制度及其治理角度进一步揭示了民主的实质:“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6〕把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现代化作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和重要目标,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的最鲜明特点,也是在新时代进一步开辟中国政治发展新境界的最关键环节。
第三,新时代进一步开辟了实现法治现代化新境界。
现代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成果,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正确处理法治与人治的关系、法治与民主的关系,实行以民主为基础的现代法治,是建设现代国家的关键。法治与社会主义更是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一些国家所以出现挫折甚至内乱,归根到底是囿于人治思维和模式,未能走上依法治国现代化道路的结果,人存政举、人亡政息;在社会主义中国走过的历史征途上,既有法治彰显带来的政通人和,也有法治懈怠造成的严重挫折。正是在深入总结历史经验尤其是世界社会主义正反经验的基础上,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政治战略,开辟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政治发展新道路,开启了当代中国民主与法治建设新时代。
民主是法治的灵魂,法治离不开民主。马克思指出:“在民主制中,不是人为法律而存在,而是法律为人而存在。”这也就是说,法律要由人民来制定,法治要为实现人的权利和利益服务。马克思将此称之为“民主制的基本特点”。 〔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显著政治标志就是把民主和法治有机地统一起来、融为一体,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条基本原则,把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有效推进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有力开辟了当代中国政治现代化新境界。
第四,新時代进一步开辟了实现党的建设现代化新境界。
现代政治从根本上说是政党政治。政党的性质、纲领、组织、能力以及党员队伍状况,直接反映着一定国家和民族的政治发展状况,乃至决定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政治前途和命运。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政治制度和政治架构的最本质特征,当代中国现代化尤其是政治现代化,关键决定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现代化为坐标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作出的重大政治战略,是在新时代推进党的建设现代化的关键政治抉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要求,进一步开辟了党的建设现代化新境界。这就是,“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8〕
人的现代化、制度现代化、法治现代化、党的建设现代化,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相互影响、相得益彰,共同构成新时代政治现代化的主体内容,鲜明昭示着通过政治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走向强起来的历史大趋势。
二、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进一步拓展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证新境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和现实指向,这就是针对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深入解决“不平衡的发展”和“不充分的发展”的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新时代新发展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权利感、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9〕改革开放40年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国平稳地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达到了小康。在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要日益增长,而这些方面的需要归结到一点,就是对美好政治生活的需要。人天生是政治动物,人的政治需求是人的本质属性。人民对美好政治生活需要的不断增长,既是社会变革和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时代呈现,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一再强调,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善于从政治的高度看待问题、解决矛盾,把握人民对社会发展的需求。恩格斯指出,马克思十分注重政治在社会变革中所起的“特殊作用”;“如果政治权力在经济上是无能为力的,那么我们何必要为无产阶级的政治专政而斗争呢?”〔10〕列宁强调:“一个阶级如果不从政治上正确地看问题,就不能维持它的统治,因而也就不能完成它的生产任务。”〔1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选择,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立足于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政治生活需要,更加“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12〕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巩固和完善我国基本的政治架构,是在新时代不断拓展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证新境界的根本政治前提。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是加强党的领导和坚持依法治国的根本基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基本方式,是加强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依托。三者有机统一于我国政治发展的伟大实践,体现了独具特色的政治发展逻辑,为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搭建起牢固的制度架构。习近平反复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13〕
在新时代中国政治发展新进程中,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尤其要处理好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与用完善法律和健全制度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关系。在我国政治体系和政治生活中,党居于核心领导地位,“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14〕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充分调动人大、政府、政协等主要政治实体以及法院、检察院等主要法治机构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确保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根本保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内在要求必须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依宪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有效实现。
第二,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改革和完善选举民主,是在新时代不断拓展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证新境界的根本政治保障。
选举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以选举民主为支撑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15〕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扎实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新,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着重解决选举过程中重形式轻内容甚至弄虚作假拉票贿选等弊端,在选举民主中切实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和当家作主权利,确保人民代表真实反映民心民意,有力发挥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代表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强化对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工作人员严格监督等功能。实践有力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須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尤其要通过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制定法律和运用法律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权利中的主导作用,确保选举民主更加真实广泛地代表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利。
第三,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更好发挥协商民主的国家治理功能,是在新时代不断拓展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证新境界的根本政治路径。
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习近平深刻指出:“实现民主的形式是丰富多样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更不能说只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判标准。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国家治理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民对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上来。”〔16〕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中既大力推进选举民主,不断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又高度重视发展协商民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确保人民当家作主中的常态化作用,有力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鲜明彰显了人民民主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有机融合的现代政治发展逻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17〕新时代新征程,必须进一步拓展和彰显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推进国家治理、确保人民当家作主中的常态化制度功能。
进一步拓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政治参与功能,保证人民广泛持续深入地参与国家民主管理。协商本身就是参与,民主协商的过程就是吸引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国家治理的过程。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社会基层协商,尤其充分发挥政党协商的导向、示范和推进作用,建构起社会各界知情明政机制和参政议政平台,可以使人民群众经常性地参与到国家治理具体实践中来。协商民主在给人们提供广阔参与空间和机会的同时,也内在地要求提升自己的参政议政水平,把实现自身利益和维护国家利益有机地统一起来,从而形成一种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良性互动的政治生态和政治过程,使各种政治资源和社会资源都能有效地整合到保证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上来。
进一步拓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决策修补功能,保证党和国家决策更好反映人民意愿、代表人民利益。 现代国家治理,从决定意义上说是决策的科学制定和正确实施。任何一项决策制定的偏颇或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疏漏,都有可能侵害人民的权益,甚至带来社会不安定因素。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全面增强执政本领”,强调“领导十三亿多人的社会主义大国,我们党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18〕这一要求意义重大而深远。担负着国家治理重任和人民幸福期待的决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尤其应当清醒意识到自己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深入探索国家治理规律,努力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以科学的决策能力和坚定的执行能力释放国家治理体系的政治功能和社会效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正是在提升决策能力、促进科学决策方面彰显了不可忽缺的国家治理功能。协商民主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在决策形成之前和决策实施过程之中开展广泛协商,把民主协商贯穿于、渗透于决策制定和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努力形成有利于减少决策失误、弥补决策疏漏的民主共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协商的过程,也就是决策修补的过程,也就是从决策层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
进一步拓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多元共治功能,保证人民共建共治共享和谐社会。传统治理与现代治理的本质区别在于是“统治”还是“共治”、是“一元”还是“多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治理进入“多元共治”新阶段,这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重要制度化平台。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强调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大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19〕在广泛、多层、制度化的民主协商平台上,各种意见、建议、愿望、诉求得以充分合理地表达,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趋于“软化”,权力的运作需要经过充分协商、多元共议的过程才能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这样一种民主协商过程,无疑一方面可以使民愿民意更顺畅地进入决策层,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推进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可以有力促进党政机构顺应民意改进工作,最大限度地代表人民的意愿管理国家和社会。
进一步拓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民主监督功能,保证一切公权力都置于人民监督之下。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不仅表现在民主参与、民主管理上,而且表现在民主监督上。对于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权利而言,民主监督的实质是政治监督,也是权力监督。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这是公共权力的本质特征和运行原则。民主监督是否有用、有效,关键取决于政治制度和政治架构是否有利于将权力置于人民监督之下,取决于人民是否真正拥有民主监督权利。人民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不仅表现在选举权上,即在民主选举时通过对候选人的投票表达自己的民主监督权;而且更重要的是在日常政治生活中,即拥有广泛而经常的知情权、参与权,通过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充分表达自己的民主监督权。这就是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在人民民主监督权上的各自功能及其实现。对于人民依法有序监督国家权力来说,选举民主是重要的、有效的,然而能否确保国家权力按照人民的意志、符合人民的利益健康运行,关键还在于人民能否在广泛持续深入的政治参与中充分表达自己的民主监督意愿、行使自己的民主监督权利。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则在更广泛的社会层面开辟了人民持续参与国家治理从而有效监督国家权力的政治实践。这样一种政治监督,在进一步开辟当代中国政治发展新境界中具有不可忽缺的政治地位和政治意义。
三、适应新时代制度定型和完善的新目标,进一步拓展国家治理现代化新境界
“政治的主要的和根本的问题”是国家问题。〔20〕“政治就是参与国家事务,给国家定方向,确定国家活动的形式、任务和内容。”〔2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说到底就是从政治的高度处理国家机构运行中的问题以及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不断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从而有效发挥国家对经济和社会的特殊推进作用,更好地服务人民和造福人民。这是无产阶级执政党的执政使命,也是社会主义国家治国理政所特有的政治逻辑。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是制度的优化、定型和完善。现代民主不是杂乱无章状态,更不是各行其是的无政府主义,而是一定制度支撑和规范下的参与国家行为。恩格斯指出:国家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产物,社会所以需要国家,是因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22〕从本质意义上说,国家即社会发展的“秩序”,而“秩序”的最大权威即制度。在现代社会,国家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进步的主要政策是通过各类制度来体现和实现的。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现代科技进步,制约和规范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愈益覆盖社会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包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生态制度、政党制度等等,以及作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展开和具体实现的体制和机制。制度是现代国家治理的根本支撑,对国家机器的正常运作和经济、社会生活产生非常直接的重大影响作用。正如恩格斯在谈到政治对经济的反作用时举例认为,“国家就是通过保护关税、贸易自由、好的或者坏的财政制度发生作用的。”〔23〕在现代国家,民主的制度化尤为重要。无论是“多数人决定”,还是“保护少数人利益”,民主的任何原则和过程都不能仅仅停留在善良的主观愿望和完美的道德约束上,而必须落实为实际而有效的制度设计、制度安排和制度建构,充分发挥制度建立“秩序”、规范“秩序”、发展“秩序”的重要作用。现代制度是现代国家建设的最重要资源,是实现政治现代化的最重要部位。正是抓住这一关键的要害部位,邓小平深刻总结我们党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经验教训,精辟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24〕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中国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和紧紧抓住制度改革和完善这个根本性、全局性、关键性问题。
新时代中国政治发展的根本任务,就是要进一步回答和解决好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重大时代课题。习近平强调:“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成果,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继续,必须一以贯之进行下去。”〔25〕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续推向前进,必须深入探索和回答一个根本性问题,这就是如何从国家治理层面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样一个重大问题,在以往的理论和实践中,虽然有所涉及、有所回答,但并不深刻、并不系统,甚至并不清晰。我国新时期前30多年的改革,重点解决的是如何调整生产关系及社会关系,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释放社会活力这样一个现实问题。在改革历史进程中,如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升制度现代化水平,这样一个重大的根本性问题,被逐步地凸显出来,这就是邓小平在上个世纪90年初提出的著名的“制度逐步定型”论。在1992年南方重要谈话中,邓小平深谋远虑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实践中,“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更加定型化。”〔26〕从邓小平1992年南方谈话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恰好整整20年,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还需要进行10年的奋斗,时代将这一重大任务历史性地交付到以习近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身上。这不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开拓前进的新的着力点,也是当代中国政治发展新的逻辑起点。
习近平以敏锐的时代意识、非凡的理论勇气,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创新引领,创造性地提出并初步回答了从何处着力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定型化这一重大时代课题。这就是,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27〕关于这样一种政治发展进程,习近平作了规律性阐发:“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项工程极为宏大,零敲碎打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28〕这段重要论述,对于我们深刻理解新时代中国政治发展新课题、新境界至关重要。“后半程”与“新时代”,有着内在的逻辑关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其最突出标志是我们党开启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制度现代化的伟大“后半程”;而完成“后半程”制度改革和制度定型的历史任务,则是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向前进的最强大动力。
新时代新征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定型和完善提出了新要求、确立了新目标,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重大政治变革上进一步开辟了中国现代化新境界。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坐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党的十九大高屋建瓴地谋划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总体战略,绘制了一幅气势恢宏、前景壮美的发展蓝图,展示了以习近平为代表的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雄心壮志,践行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一个“决胜期”——到2020年如期建成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全面小康社会;一个“历史交汇期”——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乘势而上向第二个百年奮斗目标进军;两个“发展阶段”,即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前15年和建成现代化强国的后15年。这一个一个目标宏伟的战略谋划和一步一个脚印的战略步骤,不啻是中国人民在由站起来、富起来走向强起来伟大征途上的一座座里程碑,更是中华民族昂首阔步迈向伟大复兴宏伟目标的铿锵脚步声。新蓝图已经绘就,新征程已经开启,关键就在于我们把现代化的历史使命转化为扎扎实实的现代化社会实践。
未来35年的宏伟目标和历史使命,凸显着进一步推进制度的定型和完善、不断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治发展新目标、新境界。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必须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新需要,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和推进这一系列重大战略的主线就是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更本质的层面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定型和完善。能否抓住制度改革和创新这条主线,是能否顺利建成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也是能否顺利实现“历史交汇期”宏伟目标和艰巨任务的关键。在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步伐不能停止,制度定型和完善的社会革命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前15年”,进一步推进政治现代化步伐,使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的政治架构基本建成,使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基本实现。只有这样,才能胜利完成“后15年”的宏伟目标和任务,把我国建设成为有现代制度支撑、有现代治理能力保障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党的十九大之后,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迈开了进一步走向制度定型和完善的新步伐。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是深入拓展国家治理现代化新境界、开辟新时代制度定型与完善新境界的政治纲领。这次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29〕无疑,这是新时代我国政治上层建筑领域的一场深刻革命。顺利推进这场政治革命的步伐,完成这场政治革命的任务,不仅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重要制度保障,而且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解决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体制机制问题,为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有利条件。
四、适应新时代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进一步拓展权力监督体系合力新境界
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构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长效体制和机制,不断净化优化党内政治生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政治发展的最突出内容,也是最强大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着重强调:“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既得利益集团。”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30〕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再次强调:“要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标本兼治,既要夯实治本的基础,又要敢于用治标的利器。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31〕这些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话语,深刻表达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在治理权力腐败问题上的坚定决心和高度自觉,深刻昭示了新时代中国政治发展的新追求、新境界。
反对和根治腐败的利器是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加强权力监督,防止权力腐败,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一条重要原则,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执政的共产党来说,加强权力监督不啻是党的生命。恩格斯强调:“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必须将国家机关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并且要加强对所有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32〕马克思指出:人民有权监督国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的重要体现,“是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33〕列宁对党内监督的性质和意义则作出更加明确的阐述:“党本身必须对它的负责人员执行党章的情况进行监督,而‘监督也不单单是口头上加以责备,而是要在行动上加以纠正。”〔34〕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一切共产党员尤其是担负重要领导职务的共产党员,都必须自觉接受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意见,根据党和人民群眾的愿望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一个政党对自己的错误所抱的态度,是衡量这个党是否郑重,是否真正履行它对本阶级和劳动群众所负义务的一个最重要最可靠的尺度。公开承认错误,揭露犯错误的原因,分析产生错误的环境,仔细讨论改正错误的方法——这才是一个郑重的党的一个标志,这才是履行自己的义务。”〔35〕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思想,结合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就加强权力监督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门讨论加强权力监督问题,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针对新的历史条件下权力腐败的新表现、新特点,我们党就加强权力监督体系建设进行了创造性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所有这些,共同构成了具有鲜明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权力监督思想体系,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在新时代进一步拓展权力监督新境界的根本纲领和行动指南。
第一,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予的,必须“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来“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习近平特别强调:“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就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36〕“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37〕深入反腐斗争揭露的各类案件表明,失去严格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势必导致腐败;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
第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考验愈加严峻,权力愈易腐败,如何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率”,这个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大量事实告诉我们,权力失去监督,腐败必然愈演愈烈,最终结果就是亡党亡国。解决权力腐败问题的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38〕
第三,重点强化党内监督。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类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习近平强调: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決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要不断增强向体内病灶开刀的自觉性,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全党的自觉行动。”〔39〕
第四,构建权力监督体系。党内监督是重要的,但不是权力监督的全部,必须同其他方面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支撑,共同形成监督合力。习近平指出:“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根本的、第一位的,但如果不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就不能形成监督合力。”〔40〕“要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积极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41〕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 “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强调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42〕这是在新时代进一步构建权力监督体系的根本遵循。
第五,关键在于发展党内民主。在十八大以来逐步形成的权力监督制度体系中,最有特色、最有成效的就是充分发挥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党内监督专职机关的作用和充分发挥党内巡视制度作为党内监督常态化制度的作用,自上而下建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一方面,大力推进纪委改革,加强制度创新,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另一方面,加强党内巡视制度改革,“剑指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就是‘四个着力,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3〕强化权力监督体系合力,归根到底必须建立在完善党内民主制度、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员民主权利基础之上。
五、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标准,进一步拓展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强党、质量兴党新境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站在时代潮头的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更高标准。党的全面领导与全面从严治党互为条件、相互作用、相得益彰,由此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政治发展的根本经验,也是在新时代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进一步拓展中国政治发展新境界的基本逻辑。应对严峻考验,全面从严治党,在引领新时代中焕发党的新气象,不啻是新时代中国政治发展新境界的“新”中之“新”、重中之重。
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精辟思想和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经验深刻表明,坚持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强党、质量兴党有机结合,是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开创中国政治发展新境界的基础工程和关键环节。
第一,坚持思想建党,夯实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思想基础。思想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础性建设,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和复杂环境中永不变色的根本性保证。早在1929年古田会议上,毛泽东就鲜明提出了“思想建党”的重要纲领,强调党员不仅要组织上入党,而且思想上要真正入党。思想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尤为关键和紧要。习近平深刻指出:“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散一尺。”〔44〕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思想建党,必须紧紧抓住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扭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这个“总开关”四个关键环节。
坚定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和精神追求,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坚持思想建党、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根本任务和首要要求。习近平尖锐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45〕强化党的宗旨,就是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不要忘记中国共产党是为什么而建立的,不要忘记人民永远是党的生存之基、立命之本,“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永远保持建党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46〕践行群众路线,就是要时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习近平深刻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都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47〕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党的建设永恒的内容。 “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不但要有强大的真理力量,而且要有强大的人格力量;真理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正确理论,人格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优良作风。”〔48〕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归根到底决定于扭紧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权力观这个“总开关”,这就是要真正坚持“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