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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向更好的汉语

2018-12-21黄灿然

广州文艺 2018年10期

作者简介:

黄灿然,诗人、翻译家、评论家。1963年生,福建泉州人,现居深圳洞背村。2011年获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年度诗人奖。2018年获单向街·文学奖“年度致敬”奖。近期译著有布罗茨基《小于一》、希尼《开垦地:诗选1966—1996》《希尼三十年文选》《一只狼在放哨:阿巴斯诗选》《致后代:布莱希特诗选》等。

我不谈翻译的艺术,或就我的翻译领域而言,译诗的艺术。这是因为,我认为,不打好基本功,奢谈翻译的艺术是没用的,是虚荣和虚幻的。有句行内话,大意是未译百万言,不足以论翻译。所谓百万言,主要还是指基本功。虽然我本职的新闻翻译何止千万言,文学翻译也不止百万言,但我认为翻译主要是一门技术,更像科学研究,是解决一系列问题的过程。翻译的艺术成分都在原作里,如果你译得很好,那只是表示你技术过关而已,并没有什么艺术功德可言。所以这篇文章主要谈基本功,因为终极而言基本功更有助于达致我所称的朝向更好的汉语。

一、有目标地翻译

每个译者都有自己的追求或倾向。就我自己而言,可以归结为有目标地翻译。

有目标地翻译,意味着有所为有所不为。我基本上只局限于诗歌和文论尤其是诗论的翻译,因为在我从事文学翻译的最初阶段和后来相当长的时间里,出版界的外国诗歌和诗论翻译是最缺乏的。由于我的本职和专业是国际新闻翻译,宽泛地讲,属于散文翻译,如果在业余又翻译譬如传记、小说或关于政治、经济、社会的平铺直叙的散文作品,就会变成专业与业余重复或重叠,而这对我来说会显得太单调。更重要的是,我本来就喜欢诗歌和文论,包括诗论。文论读起来有快感,翻译起來也特别刺激。

有目标地翻译,也意味着某种责任感。在挑选翻译对象时要非常严格地评估其质量,对自己和对读者负责。就我而言,还做了一个决定。在我进入中年之后,我重新思考生命的意义。思考的深浅或宽窄暂且不说,但我因此决定下半辈子专心做翻译,为别人服务。就像我更早的时候确定自己要做诗人一样,只不过做诗人是对自己负责,而做翻译是对别人负责。这样我的生命也就变得简单而清晰,甚至清白:写诗和翻译。

责任感还包含引领读者认识或重新认识外国作家。这就要求译者投入金钱、时间和精力,当然最重要的是兴趣,去广泛获取和阅读外文著作和报纸杂志。上面与有目标地翻译相关的事项,都多多少少涉及译者的主动性,而引领读者这一层,涉及特别具体的主动性,更确切地说,涉及付出非常具体的努力和代价。

有目标地翻译,对我来说还意味着相信直译。这并不是说我排斥意译。一般关于翻译的艺术的文章和著作,其背后的基本理念,可以用“汉化”来概括。而我认为翻译的价值是引入“异质”。其实,这与创作是相同的。尤其是仅就诗歌语言最浅显的层面来说,好诗人与差诗人的区别主要还是好诗人能通过异样的语言处理普通的题材或主题,而差诗人用庸常的语言。而且好诗人的异样总是千差万别,差诗人的庸常总是一样。好诗人的语言有“意味”,差诗人的语言只有“意思”。在诗歌翻译上更是如此,一般的译者只译出“意思”,而无“意味”。但“意味”是一种审美趣味,既然是审美趣味,就会不断地变化。现在很多诗歌翻译,尤其是诗人做的翻译,虽然远远抛离了庸常译者的“意思”,但他们的“意味”却是一种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汉语诗歌的审美趣味。虽然这种审美趣味对提高普通读者的欣赏水平而言也许是有益的,却是对原作者的亵渎。译者不能拿原作者来迎合汉语读者。相反,译者的任务是让汉语读者来适应原作者。而直译,我认为是避免译出“意思”或过时的“意味”的最有效的方法,或者说,是尽可能避免降低原作者来迎合汉语读者的最有效的方法。除了表面文字的意义之外,翻译中更为根本的东西,是原作者的声音,而直译也是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传达原作者的声音的最有效途径。

二、查词典

我主要是靠查词典学习英语的。学了八年,进香港大公报做翻译时,刚好翻烂了一本《新英汉词典》。之后,在作为职业的新闻翻译和作为业余的文学翻译,以至近几年作为专业的文学翻译的过程中,我已翻烂了六七本陆谷孙主编的《英汉大词典》、三四本《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两本《英华大词典》。但我发现,我以为是必不可少的查词典,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都不用、少用或不会用。当然,他们的翻译水平是很低的,这不用说。学英语或做翻译,重要的不是单词,而是习语、介词和短语,以及个别单词与介词、副词的搭配等等。最近有一位进入中年的朋友发奋学英语,而且进步相当快。有一天他拿一本小书请教我,说难度好大。我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原来学的都是简单句子的英语,包括一本艺术家的谈话录他也能看懂,不懂的单词查一下也就明白了。但是,他给我看的那本书,是一本正式的论说文体式的书,主要由长句构成,基本上一句就是一个自然段,其中有各种插入语、定语从句、短语等等。仅仅从阅读快感来说,简单句子会带来畅顺感,但复杂的长句会带来有着起跌、迂回、差异的节奏的真正音乐感。我建议他继续大量阅读简单英语的读物,同时精研难度高的读物,英汉对照来读,也要看一些如何理解和翻译英语长句的读物。经过三五年的磨炼之后,最后就可以放弃简单读物,读正式的也是正常的英语文章和著作。在从简单英语到复杂英语迈进的过程中,查词典就变成一大学问,不是随便上网查一下,而是要有好大的耐性,有时候你要把两三本大词典的某一词条的两三页例句和解释都看了,才能得到答案。没有的话,还要上网去查各种实例,来确定真正的意思。精读的过程也差不多就是翻译的过程了。

查词典的重要,我仅举一个短语。布罗茨基的《小于一》,开篇就是:

As failures go, attempting to recall the past is like claiming to grasp the meaning of existence.

如果你上网查任何一个词,as也好,failures也好,go也好,你都查不到。你必须得查词典的“go”条,如果没有答案的话,查“as”条,当然,如果没有的话,还得试试“failure”条。

《英汉大词典》“go”条的解释:

as...go同一般的……相比:As birdhouses go, this was certainly a luxurious residence.就鸟笼而言,这个可算是相当豪华的了。

《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go”条的解释:

as people, things, etc. go和一般人(或事物)相比:As teachers go, hes not bad.和一般教师相比,他是不错的。

《韦氏高阶英汉双解词典》“go”条的解释:

as(someone or something)goes就……来说:As lectures go, it was very interesting.就演讲来说,这个非常有趣。

在这里,三个解释都满足我们的答案。但我们可以看到《牛津高阶》的解释“as people, things, etc. go”是比较丰富和实用的,我们由此而知道涉及的人或事都是复数,而虽然《韦氏高阶》把这个习语里涉及的人或事作为单数,但它所举的例子里“lectures”还是复数。这就是不但要查词典而且要查不同词典并互相比较的好处。你也可以查一下你手头的英汉词典,看它们是否有收录这个习语,由此而知道它们的优劣,至少知道它们是否实用。

现在已经有人用翻译软件来做初步翻译,然后再作修改和补充。但是我担心,他们也会像改译一样,受翻译软件(原译)的误导。一般的改译,尤其是学院教授给学生的改译,往往有一个规律,也即原译越精彩,改译也越精彩;原译差,改译也差。有一次,一个朋友让我看几个翻译软件对同一个句子的翻译结果,看我判断的准确率。由于是新闻翻译,所以我几乎不怎么细看,就几秒钟判断一个句子。结果有一个我判断错了,反而是一个英语水平很普通的年轻人看到那个错误。那是一个极其低级的错误,我在快速判断中忽略了它。如果那些例句由我亲自来译,我肯定是不会出错的。所以,我还是提醒使用软件的翻译工作者,要慎之又慎。

除了查英文词典、英汉词典外,在中文表达遇到问题时,尤其是遇到寻找同义词、近义词方面的困难时,可以求助于中文同义、近义词典,包括上网搜查。在这方面,我最常用的是台湾《重编国语辞典修订版》网络版,而且必须是网络版才好用。譬如说你要找一个与“静”字有关的两个以上的词的组合,包括成语和惯用语,它都会列出来,共127条。其网页设定每页10笔(条),但你可以选择100笔,这样就全部在两页里显示出来了。你可以快速地寻找是否有适合你的词。你还可以再输入与“静”相关的某个字,例如“宁”,寻找你要寻找的与“静”字有关的词的近义词。

三、利用互联网

互联网为翻译带来极大的方便,这是一两代以前的译者无法享受到的。如何尽可能充分利用互联网的资源,就像一两代以前的译者如何尽可能充分拥有和利用词典、工具书、图书馆一样,虽然未必是成败的关键,却是提高质量和减少错误的关键。

在做翻译时,利用网上词典或软件来查一般的单词,尤其是你认识或以为认识但还需要进一步确定的单词,是没问题的,因为翻纸质词典的速度还是太慢了。但是,互联网最大的优势是方便查词典以外或词典没有的各种资料。

例如利用互联网查原书。如果你正在翻译的文章中提到某本书的人物或事件,文章很简略,或很抽象概括,你无法确定其意思,便可以通过英文维基的作者和作品介绍,以及亚马逊和谷歌的图书预览等等来求证。亚马逊有很多书是有目录和部分内容预览的,谷歌搜索里有一项“图书”,你可以在那里搜索部分内容。如果在译某首诗,里面有一个句子或一个词无法确定其准确意思,就可以在谷歌图书里寻找各种相关著作对该诗以至该句子和词的解读,有时候相关著作只是顺便一提,就会使你如获至宝。

舉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有一次,某个同行在一篇小文章里推荐几本书,包括我译的库切的《内心活动》,并在文中对库切谈保罗·策兰的文章的标题的译法提出批评,认为不应该这样译,而应该怎样怎样译。我一看就知道这位评论者缺乏最起码的查资料的基本功。两个标题的译名相差实在太远了,他应该会想到其中必有蹊跷才对。真相是,他根据的是库切这本著作成书前在《纽约书评》发表的同一篇文章,但这篇文章在库切把它收录在这本著作里时,已被库切作了修改,包括改了标题。他手头显然没有库切这本书的原著,但如果他懂得一点互联网搜索的基本知识,他就会上亚马逊或谷歌图书去查该书的目录。

如果你手头在翻译的书不是电子版,不方便在电脑上检阅;又如果这本书里有多次提到同一个概念,而你忘了你前面是怎样译的,或想修改前面的译法,而在你的电脑文档里靠猜测关键词还是没找到,你也可以上谷歌图书或亚马逊找到这本原著,输入这个概念的词或词组,确定它在书里的哪部分,或书中哪篇文章的哪一段,或哪一页,再回头确定它们在你电脑里译文的位置。这样还是要比你翻查厚厚的纸质原著快得多。

再如利用互联网查图片。有时候遇到某些概念,词典无法解决,或上网看各种原文例句,还是无法解答究竟是什么,也可以求助于谷歌里的图片。例如美国当代小说家詹姆斯·拉斯登(James Lasdun)一篇小说里的一个句子:

She tried, and failed, and tried again to slip the slackened cradle of string around the edge of the little box.

这里是说,她(一个老妇)一再尝试要把松弛的“cradle of string”绕着小箱子边缘绑好,但总是失败。“string”是绳子应该没问题,但“cradle”到底是什么?词典没有“cradle of string”,但上网查,这种说法倒有不少。在谷歌里查图片,原来是这样的:

【图1】

类似儿童玩的翻绳游戏。图片库里有好几种。作者所指未必就是这种,但我们看到这些图片后,就明白是把绳子结成十字状、双十字状或交叉状。

同一位作者的同一篇小说里还提到:

Inside the parcel was a pair of ornate silver scissors with a little box protruding from the blades. It was for snuffing candles.

这里说的是一把剪刀,刀面上凸起一个小盒子,用来掐灭烛火。但它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在谷歌图片库里输入关键词“scissors,box,candle”,跳出各种各样的图片,例如这张:

【图2】

我们看到图片后,可以对译文作修饰和补充,不一定要依照原文直译。或直译,另作注释。图片里有些剪刀古色古香,堪称豪华,这样我们也就能更有把握地将“ornate”译为豪华。

四、查资料要有耐性

查资料和查词典一样,是翻译必不可缺的一环。查资料也像查词典一样,需要极大的耐性。在互联网时代,译者相对于他们的前辈而言,在拥有可供利用的资源方面,堪称富甲天下。互联网非常大,资料不仅丰富而且处于不断更新中,你一个月前输入关键词查不到的,一个月后、一年后可能就查到了。还有,可能更为重要的是,你现在查,输入的关键词是按照你此刻的惯性思维来设置的,过一段时间,你设置关键词的时候,可能改变原来的思维,换了一种或几种办法。

我在翻译卡尔维诺的《新千年文学备忘录》的时候,遇到这句:

In his Lettere famigliari, Petrarch tells us that he had heard this “not unpleasant tale”…

彼特拉克这本书,我所据的英译本把卡尔维诺的意大利原文照抄下来,简单翻译成英文,相当于“Familiar Letters”,简单地译成中文,是《熟悉(或随意)的书信》。但这究竟是什么?在我译这本书之前,它已有三个中译本,包括一个根据意大利原文的译本和一个台湾繁体字译本。三位译者都把这本书译成《家书》。我就更起疑了。我在互联网上查了好久,而且隔一段时间就上网查一下。碰巧,这本书从开始翻译到正式出版,花了三年,既有我拖延,也有我交稿后出版社拖延。就在我校对清样时,我又一次上网查这个资料,读到一篇书评,是关于最新出版的彼特拉克一部书的英译本。书名叫做Letters on Familiar Matters(关于熟悉的事情的书信),原文是Rerum familiarium libri。拉丁文!这才想起彼特拉克大部分散文著作是用拉丁文写的。卡尔维诺提到的书名,其实是意大利语译名,并且是该书信集的简称的意大利语译名。英译本分三卷,我连邮费花了约一百美金把它买下来了。然后我又在我书架上那本收入牛津出版社“世界经典丛书”的彼特拉克诗文选的作者简介里,看到这部书信集被译成Personal Letters(私人信札)。这本牛津版的小书是我读到的最早的、对我影响深远的彼特拉克著作,曾激发我在1996年写了一首由五首十四行诗构成的组诗《彼特拉克的叹息》。书信集最初的名称是Epistolarum mearum ad diversos liber(我给不同的人的书信集),后来简称Epistolae Familiares,也即卡尔维诺的意大利语译名的出处,以及牛津版彼特拉克诗文选简介里的《私人信札》的出处。我最后决定用《私人信札》。

我在翻译苏珊·桑塔格的《论摄影》时,遇到这句:

Life is not about significant details, illuminated a flash. Photographs are.

我觉得不对劲,这“illuminated a flash”在逻辑上讲不通,在整个句子的上下文里也讲不通。我上网输入这个片语,出来的都是跟书里一模一样的。在这本书从翻译到交稿的一两年间,我一再上网查啊查。就在交稿前,我突然灵机一动:会不会是作者漏写了“by”?我输入桑塔格的名字和“illuminated by a flash”,一查,奇迹出现了。好几个人在引用她这句话时,直接帮她改了:“illuminated by a flash”(被一道闪光照亮)。

五、回到上下文里思考

难题无所不在,你功夫越深,就越能发现问题。这就像你校对越仔细,问题就越多一样。遇到难题时,我一般都会一读再读,读几遍很自然就能背诵了,这时候我会离开书桌,趴在床上既休息又思考。因为遇到难题会很伤脑筋,人很容易累。如果还解决不了,那就把这个句子储存在头脑里,时时回想,包括在走路和散步时回想。刚才提到过了,我们的思维会陷入惯性,如果遇到问题不懂得停下来,容许自己稍后换种角度来思考,很容易伤害头脑又没有成效。

我在翻译布罗茨基《小于一》里回忆奥登的文章时,有这样一段:

My desire to write in English had nothing to do with any sense of confidence, contentment, or comfort; it was simply a desire to please a shadow. Of course, where he was by then,linguistic barriers hardly mattered, but somehow I thought that he might like it better if I made myself clear to him in English.

布羅茨基说,他想用英语写作,与信心、满足或安慰无关,而是纯粹为了取悦一个影子,也即奥登。当然,where he was by then,语言障碍已经不是问题,但布罗茨基还是觉得如果他用英语清楚地跟奥登讲话,奥登可能会更喜欢。

这个“where he was by then”,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想了好久,查了很久,都不得要领。但如同巫宁坤先生所说的,意义都在上下文里。不断地回过头来思考,不断地读前前后后的上下文,总会有灵机一动、豁然开朗的时候。也是在交稿之前(那意味着思考了一两年),我才突然想到——其实是多么简单啊——原来是:奥登当时已经死了,在天堂了,所以生者死者已不存在语言障碍。

同一篇文章里的另一句:

In the dining hall the members of the faculty jostled him away from the food board.

这里说的是奥登晚年在牛津大学驻校有点凄惨的境况。文中这个“food board”是指什么?我动用了所有手段,包括查图片,包括上牛津的网站查各种与膳食住宿有关的资料,都不得要领。也是到交稿前,我才恍然大悟——也是非常简单啊——原来是他在食堂浏览写在告示板上的菜单时,其他也在看菜单的教职员工竟然把他挤开。

这两个例子与“查资料要有耐性”的不同之处是:后者通过耐性,最终查到结果;而这两个例子则是,通过耐性查资料,最终排除了查到结果的可能性,重新回到上下文里反复地思考。

六、原作者引述错误

除了像刚才所举的原作、原作者错误之外,更常见的是原作者引述別人的著作时出错。这是可以理解的。我们校对自己的著作时,对我们自己的文字会很警惕,我们引述别人著作时,我们出错的机会跟我们自己写的一样高,可是我们校对时,一般不会去拿我们引述的文字,跟我们引述的原作对照。

二十年前,我在一个英文网站上看到一篇文章,引用约翰逊博士的莎士比亚戏剧集序言第一段:

“That praises are with reason lavished on the dead…”

我读了足足半个小时,读不通。不禁有点心虚。后来我想起了查阅这篇文章的原文,发现开头的“with reason”实应为“without reason”。约翰逊绕来绕去的长句本来就不好读,还被错引,难怪我要读得心虚起来。我立即把这个发现告诉作者,作者回信说,发表在网刊上已经一年半载了,没人指出来。还恭维了我一番。正是这次经验,使我后来在做翻译时,警惕原作者的引述错误。

我翻译爱德华·萨义德一本文选时,在其中一篇文章里遇到这段:

Hugo of St.Victor, a twelfth-century monk from Saxony, wrote these hauntingly beautiful lines:

It is, therefore, a source of great virtue for the practised mind to learn, bit by bit, first to change about invisible and transitory things, so that afterwards it may be able to leave them behind altogether.

文中的“to change about invisible and transitory things”我读了好久读不通,上网查相关资料。很多人都引用萨义德这段引文,大多数都原“引”照抄,其中有一位在“invisible”前加了个“[sic]”,意为“原文如此”。遇到这种“[sic]”,一般是表示这个词有问题,包括写错字。接着我又看到好几本著作,包括萨义德自己的著作《文本·世界·批评家》,都是作“in visible”。这就讲得通了,而且也明确了“change about”作为固定配搭的词性。“to change about in visible and transitory things”,意思是:不执着于可见和短暂的事物。我猜,萨义德文章最初发表时,可能是他自己写错字或出版社用错字,后来他文章编成书时,改正了。但他原来的文章还一直被引用。我翻译的他的文选里的这篇文章,所据的显然也不是经修订的《文本·世界·批评家》的版本。

我在翻译桑塔格谈帕斯捷尔纳克的文章时,遇到这段:

Early in Safe Conduct, Pasternak speaks of living on and for those occasions when“a complete feeling burst into space with the whole extent of space before it.”

这里两个“space”,很奇怪,不是句子不通,而是逻辑不通。我查帕斯捷尔纳克原著的英译本,发现前一个“space”实应为“freedom”。

哈罗德·布鲁姆在论科马克·麦卡锡的《血色子午线》时引用一句话:

In that sleep and in sleep to follow the judge did visit.

我也是直感这“in sleep to follow”有点奇怪。查原书,应为“in sleeps to follow”。

在我翻译的《诗的见证》里,米沃什曾引用波兰诗人兹比格涅夫·赫贝特的诗作《小卵石》。在我翻译的《希尼三十年文选》里,希尼也引用这首诗,所以我就直接拷贝过来了。但我在最后校对希尼的文章时,发现诗中的“充满一种秘密”,原文作“with a scent”;我查米沃什《诗的见证》原文,发现那里的引诗作“with a secret”。于是我找来书架上的赫贝特英译本,又上谷歌图书找各种版本核实,确定是米沃什的引诗把“scent”(气味)误写为“secret”(秘密)。

不妨再举一个相关的例子。这也可以称作版本错误。我在翻译希尼《开垦地》时,使用的是初版的硬装本,中译本的出版社编辑手头也是这个版本。但我还让我的公众号“黄灿然小站”的执编郑春娇帮我做初校,她呢,手头有《开垦地》的平装本。一般来说,英美出版社都是先出硬装本,然后出平装本,如果硬装本有个别错误,会在平装本里纠正。在《谷仓》一诗里,有一处“musky dark”我译成“麝香味的黑暗”,郑春娇指出,是“musty”,应该是“霉味的黑暗”,由于她还列出原文,所以我没有对照我手头所据的《开垦地》原文,直接就改成了“霉味的黑暗”。交稿后,编辑很认真,指出“musky”应该是麝香味,而且他也是列出原文。我对照了一下我手头的原文,就不假思索地改成“麝香味的黑暗”。我重新校对过的稿子,会再拍照让郑春娇过目。郑春娇问我:老师您又改回“麝香味的黑暗”,不是“霉味的黑暗”吗?要知道,翻译如此厚的一本书,其间我与郑春娇、与编辑的校对往来历时一年多,因此我早就忘了郑春娇原来的修改。经她再提醒,我才想起并发现是版本问题。硬装本作“musky”,平装本作“musty”。郑春娇问我如何取舍,我说不用取舍,只需要求证。这首诗收录在希尼第一本诗集《一个自然主义者之死》里,仅求证这个单行本还不够,因为单行本也有各种版本,也可能有错。我到谷歌图书里搜索关于希尼的研究著作,输入“musty dark”,这些研究著作引用时都作“musty”。我又输入“musky dark”,都没有研究著作如此引用,除了希尼《开垦地》初版作“musky”。这样便可以断定其他版本都没错,只有《开垦地》初版是错的。

七、避免先入为主

关于校对的重要性,尤其是原文与译文对照校对的重要性,我已经在很多地方谈过了。这里只想强调:校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我愿意拿自己翻译中的一个错误做例子,说明翻译中一个常犯、因而应当在校对时特别警惕的毛病,这就是先入为主。

在布罗茨基论奥登的文章里,有这样一段:

I was, of course, perfectly aware of the futility of my undertaking, not so much because I was born in Russia and into its language (which I am never to abandon--and I hope vice versa)as because of this poet's intelligence, which in my view has no equal.

我译成:

当然,我十分清楚我这样做是徒劳的,与其说是因为我生于俄罗斯,俄语是我的母语(我从未放弃它——而我希望情况相反),不如说是因为这位诗人的才智,这才智在我看来是无可匹比的。

括号内的文字的正确的译法应是:

我永不会放弃它——而我希望反之亦然。

当我发现这个错误时,我立刻就想起并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布罗茨基常常有惊人之语,甚至可以说,常常颠覆读者的普遍预期。虽然“vice versa”是一个常见的词,完全可以不假思索地译成“反之亦然”,可我却因为先入之见而不假思索地把它译成“情况相反”,并且在一次次校对过程中视若无睹。当我修改这个句子,以便《小于一》将来再版改正时,发现“反之亦然”本身也是一个容易使人视若无睹的套语。也即读者看到“而我希望反之亦然”时,不一定真的在脑中完全明白它的意思。最后我这样改,读者不妨印证一下:

当然,我十分清楚我这样做是徒劳的,与其说是因为我生于俄罗斯,俄语是我的母语(我永不会放弃它——而我也希望它永不会放弃我)……

八、广泛阅读原著

以上所谈几项,都与是否广泛阅读原著紧密联系。当你广泛阅读原著,各种句型基本掌握了,每当在翻译中遇到原文句子有异样,便会高度警惕起来,怀疑其中隐含你不熟悉的习语或短语或其他意想不到的玄机,于是就会小心查词典;求证的深入,自然把你引向互联网这个庞大的工具库和资料库,而能否有效地使用互联网,又与你能否快速阅读资料密切相关,而快速阅读又与你平时是否广泛阅读原著密切相关;继续探索,便会把你引向查证的耐性和解决难题时思考的耐性,而耐性正是广泛阅读原著早期阶段的试金石;再继续探索,便会怀疑原作者语句不通或原著版本错误,或原作者引述错误,而怀疑是一种直感,这直感是广泛阅读原著培养出来的;最后的校对,则是对之前所有步骤的大检查,而我们平时广泛阅读原著的能力和资源,则成为我们做校对时能否仔细而彻底地读通原著里每个句子的基础。

不久前我在微信上看到一篇文章,作者A是一位留美多年的博士。他对另一位留美博士B的文章表示深有同感。B说他经过有意识的努力,到了第七八年,才可以较自如地阅读英文报刊长文。A也表示,他也是经过有意识地克服困难,到了第四年才勉强可以常态化地阅读英文媒体文章。他们都一致表示,他们所知道的大部分中国留学生都没有这等能力。我觉得他们的自白和评断都是很真实的。必须付出多年的努力的代价,才能把广泛阅读原著常态化。

广泛阅读原著,本质上是一种资源的匹配。打个比方,你从外国拿到一个产品的专利授权,让你生产同等质量的产品。这个商品各种生产环节要求都很高,包括材料、工艺、卫生,为了完成任何一个环节的工艺要求,你必须调动广泛的资源和带着严格的标准去寻找和采购不同地方不同供应商的零部件。如果你最大的资源只是你的廉价劳动力,那你肯定是不及格的。

九、修改的准则

我说过我不奢谈翻译的艺术。不过,在意译与直译之间,有一个灰色地带,或者说明亮地带,就是修改。我反而觉得,这里是有点“艺术”的。

Everything conspires to deprive me of the time, and almost the strength, to say in fitting terms what I think of you. I should like to bring to the task a grace that is the fruit of calm and leisure.

所有事情密谋起来夺走我的时间,也几乎夺走我的气力,使我没法用恰当的表达方式说出我对你的看法。我想给这个任务带来一种优雅,这种优雅是宁静和安逸的结果。(我想赋予这个任务一种应是宁静和安逸带来的优雅。)

这是郑春娇根据英译本瓦莱里文集翻译的一篇谈里尔克的文章的一段话。括号里的文字是我提供的修改。她的译文完全没有问题。如果我做她的编辑和校对,我是不会提出修改的。但因为她常常帮我做校对,同时学习做翻译,所以我才会提出这个额外的修改。就是说,这是只有我修改自己的译文的时候才会做的事情。我的修改准则是:提高与原文匹配的清晰度和精确度。原文的句子,译文在有可能用一个句子完成、相对于原文而言也没有造成更大的阅读难度的情况下,没有必要拆成松散的短句。

Enviable above all others is your dwelling place with its low tower, the enchanted tower of Muzot.

最令人羡慕的是你有低塔的居所,那是慕佐的被施了魔法的塔。(最令人羡慕的是你穆佐的居所,连同它的低塔,那座被施了魔法的塔。)

这个修改,多了一个逗号,表面上松散了些,但感觉在句式和节奏上更接近原文。此外是我个人的洁癖,也即在名词慕佐和穆佐的译法都通用,或者说都还没有任何一个现成规范译法的情况下,我选择穆佐,以避免一个句子里出现“同字相犯”,也即文中又是“羡慕”又是“慕佐”。就像我翻译时,“宁静”和“安静”都可以用,但如果其中一个可以避免句子里的同字相犯,则我会选择避免它。有时候会改完又改,最后又恢复原貌。

既然是准则,也就意味着虽然努力但不一定都能完全达到。既然有点“艺术”,也就意味着见仁见智,意味着有模糊地带。就上面两例修改而言,有没有更好?未必,但也许好一点点儿。有没有提高清晰度和精确度?也不一定,但也许提高一点点儿。但如果译者这样整篇文章、整本书地修改,或者用一个流行语来说,打磨,则效果可能就会很可观。

十、朝向更好的汉语

意译与直译之争一直存在着,而且看来是不可能有解决方案的。我说过了,我坚持直译但不排除意译,因为我也会使用意译的。但我们可以做点辨识,也许可以拉近两者之间的距离,使两者朝着和解的方向移动;或拉远两者之间的距离,使两者更加界线分明。

首先我们应该分辨意译与误译,或意译中可能存在的误译成分。这是艾略特论但丁的一段话:

The majority of poems one outgrows and outlives, as one outgrows and outlives the majority of human passions: Dantes is one of those which one can only just hope to grow up to at the end of life.

这是一位译者的意译:

大部分诗不能使人终生不忘,就像人的大部分激情不能使人终生不忘一样:但丁的诗篇是那些使人终生难以忘怀的诗中的一部分。

这是我比较笨拙的直譯:

我们会长大成熟得不再把大多数诗当成一回事,并活得比它们长久,如同我们会长大成熟得超越大多数人类激情,并活得比它们长久:但丁的诗是那样一些诗之一,我们在生命终点也只能希望朝着它长大成熟 。

我的笨拙表现在无法在汉语里重现 “outgrow” 和 “outlive” 的简洁和浓缩。但是到了后半部分,两个译文之间的差距就出来了。因为感觉很不一样了。但丁的诗使人终生不忘,这跟说但丁是一个伟大诗人一样,等于什么也没说。我的直译虽然笨拙,却还是经得起解读的,或者说,我自己或读者还可以在我的直译的基础上做一次不看原文的意译:

随着我们年龄和经验的增长和累积,我们曾经热爱和喜欢的大部分诗都变得经不起考验了,就像随着我们年龄和经验的增长和累积,我们曾经投入其中的大部分人类激情,也就慢慢淡化了。而但丁的诗歌属于那种我们年龄越大、经验越丰富,就越感到它们深不可测的诗歌。

而我想,那个有误译成分的意译,是不可能再被意译或直译一遍的。

其次,就像我前面提到的,简单句子与复杂句子在原文里就是有差别的。如果把复杂句子翻译成简单句子,译者也就剥夺了汉语读者体验原著起跌、迂回、差异的节奏的权利。因此,译者在决定用简单句子翻译复杂句子之前,必须慎重考虑,并且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后必须考虑如何在整体译文中补偿汉语读者的损失。个别词语的简化同样会造成对汉语读者的权利的剥夺。一位译者翻译奥格顿·纳什(Ogden Nash)一首童诗,原诗最后提到美国诗人艾米莉·狄金森。但在译文里,狄金森的名字消失了,代之以“诗人”。译者还深有体会地说:“她是西方国家耳熟能详的女诗人,但是中国人不一定知道她,于是我翻译的时候只翻译成了‘诗人'。”我们假设一个少年看到“狄金森”,说不定会好奇,去找狄金森的诗集来读,或者看到狄金森的名字后记住了,后来在图书馆遇到狄金森的诗集,从此爱上狄金森和爱上写诗,并且成了一个杰出汉语诗人,甚至成了比狄金森更伟大的诗人。但译者却剥夺了他这个机会,也剥夺我们可能会有一个比狄金森还伟大的诗人出现的机会。至少,译者剥夺了汉语读者知道狄金森进而读她的诗集的机会。另外,该译者的心态也是意译者的一种常见心态:唯恐汉语读者读不懂。就该译者而言,则是自己无知,却以为读者无知。因为几乎所有买译诗集的读者,都会知道狄金森。就是说,狄金森在汉语诗歌界是家喻户晓的。

第三,有些意译的神话,是在脱离上下文的背景下制造的,而神话总是容易带来盲信。我不妨举两个例子。钱钟书在《谈艺录》和《管锥篇》里,每逢引用外文,都会顺手译出那些句子,往往古雅至极。这是脱离上下文的翻译,当然也是标准的好意译。可是有经验的译者应该很容易就看出,如果整篇文章和整本书翻译,这样的妙手意译是无法进行下去的。不久前我读到钱钟书一篇正式的译文,那是海涅的《堂·吉诃德》引言。果然,他的妙手完全派不上用场,他的译文是一篇标准的文论的译文,有长句,有欧化,有拗口。我不是说他不好,相反,我认为就应该这样才对。董桥曾经改译过香港政府一篇布告的译文,也是古雅至极,妙手意译。我二十年前就在一篇文章里批评过他的改译。后来我买到董桥早年为今日世界出版社翻译的一本介绍斯坦贝克的小书,只是小书而已。他的译文,也是标准的论说文的译文,长句不少,欧化很多,拗口严重。我不是说他不好,相反,我认为就应该,或差不多应该这样译。那个妙手的钱钟书和那个妙手的董桥,只是妙手而已,并无真正的妙法。或者说,那是他们舞文弄墨的一面,而当他们严肃认真起来译一篇完整的文章或著作,他们就变得诚实了,接近他们的真相。他们的真相,我想,也接近于翻译的真相。

也就是说,直译既不是什么发明,也不是什么美德,而只是更主动和更诚实地朝着更接近真相的方向努力而已。

第四,而这也是本文的结论和新观点,即意译与直译之争并不是它长期暗示的好汉语与坏汉语之争,而是好汉语与可能更好的汉语之争。当然,我说的好汉语是指优秀的意译,而可能更好的汉语是指准确的直译(暂且不说优秀)。“可能”是指,在不是更好的情况下,直译是一样地好、一般地好、不够好,以及很差。即使是夹杂着“更好”和“很差”,我觉得相对于只是“好” 而言,也有必要重视可能更好的汉语。至于我们应该用好汉语来做翻译呢,还是用可能更好的汉语来做翻译,则应该由译者根据自己的喜好来选择,因为两方面都会有自己的读者。不过,我自己的目标,或任何译者的目标,当然是既保持一样地好,又追求可能更好。

现在我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何谓好汉语和可能更好的汉语。这是上面提到的詹姆斯·拉斯登小说里的一段话,是我的一位年轻朋友译的。括号里的文字,是这位年轻人自己对括号前的文字的修改。

We passed much of the time in silence, absorbed in our own activities; comfortably aware of each other's presence, but feeling no obligation to speak.

我们大部分时间只是静静地,专心做自己的事情;可以很舒适地意识到彼此的存在,而不感到有义务去说话。(对彼此的存在感到舒适,又不觉得非要交谈不可。)

括号里的修改是标准的好汉语,但原译却包含可能更好的汉语,也即“不感到有义务”去做什么事情。如果是商业翻译,选择好汉语是无可非议的,但文学翻译,我就会选择可能更好的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