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朝时期《第五游》“解字活法”研究
2018-12-19李凡王平
李凡 王平
[摘 要] 朝鲜朝时期学者沈有镇所作《第五游》,是韩国现存第一部研究汉字字源的专著,其中对《说文》的研究,既总结了18世纪以来本国的成果,也开启了后学的深入研究。书中独具特点的“解字活法”实际上是作者以程朱理学学说作为指导对汉字进行解读,并突出了当时不脱理学窠臼的学术环境和服务于教化的研究特点,对于韩国汉字文化研究很有价值。
[关键词] 《第五游》;解字活法;朱子理学
[中图分类号] H31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007(2018)03-0087-06
《第五游》是目前韩国仅存的一部研究汉字字源的专著,也是朝鲜时代最早在说解文字时加入小篆并从音形义三方面进行研究的专门文献。 [1](164~166)该书不但总结了18世纪以来朝鲜王朝《说文》学的成果,而且还开启了以后朴瑄寿《说文解字翼征》、许传《字训》、权丙勋《六书寻源》、李邻镐《说文考异》等深层研究,可谓韩国《说文》学的重要著作。[2](7)作者沈有镇,生于朝鲜朝景宗四年(1723),卒年不详,庆尚道青松人,字有之,号爱庐子。英祖五十年(1772),沈有镇廷试文科乙科及第,正祖元年(1776)任吊倭接慰官,复历任修撰、灵光郡守、承旨、大司谏、汉城府左尹等职。[2](7)沈氏为当时著名的学者,交游颇广,为国王讲《大学》《周易》,采取朱子阐说。“潜心字学十余年不懈,著为成说,其亦有意于助发经旨也欤。”[3](12b)本书为作者未完遗稿,据序文可知,“《第五游》,游于艺之义。书于六艺,居其第五也。……《说文》《字汇》等书失之太简,《字通》《字典》等书涉于太繁,或阙略而难悟,或迂泥而不通。至于音释,则前辈率多略之,只言某字之为某音,不解某音之为某义。则是岂造字之本意也哉?将欲搜辑诸家要语,参互已意,汇成一通之书。而一从《三韵通考》字数,逐字解义,因义附音,盖该声类。”[4](95a)虽然今天逐渐有学者开始注意研究,但是,诸作对于本书中数次出现的“解字活法”却没有太多关注。①这样一来,对于沈氏学说以及该书的研究则不够全面,不免有食马肉而不食马肝之遗憾。故作文探讨之。
一、“解字活法”小识
所谓“活法”,《汉语大词典》谓:“宋人诗论中提出的学诗所必须掌握的能灵活变通的法则。宋吕本中《<夏均父集>序》:‘学诗当识活法。所谓活法者,规矩备具,而能出于规矩之外;变化不测,而亦不背于规矩也。是道也,盖有定法而无定法,无定法而有定法。知是者,则可以与语活法矣。又泛指灵活的原则、方法。明李贽《四书评·孟子·梁惠王下》:‘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都是活法,圣人,圣人!此独以之待齐宣耳。”[5](7615)《朱子语类》卷六六:“每恨不得古人活法,只说得个半死半活底。若更得他那个活法,却须更看得高妙在。古人必自有活法,且如筮得之卦爻,却与所占底事不相应时如何?他到这里,又须别有个活底例子括将去,不只恁死杀着。”[7](1634)又卷一二:“赵曰:‘某幸闻诸老先生之绪言,粗知谨守而不敢失坠尔。曰:‘固是好,但终非活法尔。”[7](2890)沈氏的“解字活法”,以“不违于理,不害于画”“通变”“适于义”“推而大之”“推而小之”为主要特点。所以,吕本中、朱子、沈有镇所谓的“活法”,意思是可通的,而沈氏解字观点亦有与理学思想相合者。该书“不拘泥于传统发挥创意解释,充分运用‘活法或‘变通法解释文字……保持科学态度,体现阴阳思想,活用韩语材料”。[2](43~57)“解字活法”可谓本书的一大特点,更是作者学术特点的体现。研究者固未详所言,观其所运用的理学观念,更不可以“阴阳思想”一概而论。
二、“解字活法”举隅
通检《第五游》全书,其中明言“活法”者,凡六例,言“妙解”“妙处”者各一例,合八例。据文义可知,“妙解”与“活法”近义,故视为同类。现就具体内容罗列之,并将沈氏以“活法”作为指导思想进行解字的成果与各字本义进行对比,分析其解字所得与原字本义之区别。(1)
学字之上,受教也。爱庐子《大学解》曰:大学之所学者,大也。字学上从,下从字,盖小子成立为人,而后始学大焉。子字,小儿并脚为一之形,盖畏风气而以褓裹合也。长而成人,则子变为人,而一理尚蒙,其形为。爻者,心效圣贤,此内工夫也;左右,古掬字,两手尊奉之义,此外工夫也。所谓内外交修也。如是而日久,则一理渐为开明,一朝豁然贯通,则一理之两端所蒙者,皆举而为一。爻为掬是工夫时事也。便同过祭之刍狗,字学中所余者为大字而已,此所以学而知之,与生知同为大人。或曰小学之学与大学之学似不同,君将何以解之?答曰:《易》卦只六十四,统天下万事万理,而设蓍得卦,无不吻合而可解。字之为画亦同卦之为画,大学之学以大字为主而解,自是此理。小学之学,若以小字为主而解,则又是此理,何往而非此理也哉!甚至于译学、蒙学皆可以成说,而不违于理,知未到此者难与相议,惟在学者妙解之如何耳。学而觉悟,故觉音。会意。与举字上不同。[2](87)
“学”字,本字作“斆”,《说文》:“觉悟也从教从冂,冂尚曚也,臼声篆文,省作学,从爻得声。”甲骨文形作(铁一五七·四)、(前五·二〇·一)、(甲二九七〇)、(乙一九八六)、(珠522),金文字形作(大盂鼎)、(静簋)、(令鼎)、(师嫠簋),(睡虎地秦简文字编);林义光、马叙伦先生谓教、学为一字;李孝定先生谓朱芳圃先生以从从子,于说较长,且“《说文》无字而契文有之,当为最早形声字,从臼以示学习,爻声……从冖实为字增多直画,文字繁变如此者多有”。[6](2219~2222)各家所识差别不大。沈氏释义,将字形拆分,与往古各家不同,即便以今日释字研究视之,亦颇多不合。他认为“学字下从字,盖小子成立为人,而后始学大焉”,又“爻者,心效圣贤,此内工夫也;左右,古掬字,两手尊奉之义,此外工夫也”。[2](87)这可以说是对该字的直观分析。所谓“内外工夫”,无论古代中韩学林,集中体现于对“敬内义外”命题的讨论。如,朱子谓:“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此在坤六二之爻,论六二之德,圣人本意谓人占得此爻,若直方爻,则不习而无不利。”[7](1711)李退溪认为“只将敬以直内为日用第一义”,[8](9)“敬义夹持,无少间断,此是紧切工夫”。[8](15)沈氏根据字形衍义,以“心效圣贤,两手尊奉”,即在内通明圣贤本意,在外尊敬奉行不失。虽与“学”字本义相去甚远,但其以寓教于字的解法对于理学思想的教育与传播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解字之后,沈氏又進一步阐述修学工夫。李退溪《自省录》曾谓:“心气之患,正缘察理未透而凿空以强探,操心昧方而揠苗以助长,不觉劳心极力,以致此。此亦初学之通患,虽晦翁先生初间亦不无此患。”[9](2b)正与“如是而日久,则一理渐为开明,一朝豁然贯通,则一理之两端所蒙者,皆举而为一”异曲同工。又“或曰小学之学与大学之学似不同”,而沈氏回答:“字之为画亦同卦之为画,大学之学以大字为主而解,自是此理;小学之学,若以小字为主而解,则又是此理。”[2](87)所谓“大学”“小学”见于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序》:“《大学》之书,古之大学所以教人之法也。盖自天降生民,则既莫不与之以仁义礼智之性矣。……人生八岁,则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学,而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10](1)根据沈氏《第五游》释“大”字义是象征“三纲八目”,则“小”字可被解释为三节或者三文,即“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以大字为主而解大学,以小字为主而解小学,所以,“甚至于译学、蒙学皆可以成说,而不违于理”。按照沈氏意见,解释“蒙学”“译学”则当以“蒙”字“译”字为主而解,则不同之学根据各字字形字画有不同解释。所以,“知未到此者难与相议,惟在学者妙解之如何耳”。按照字形及字画,参考《易经》以及朱子对于“内外工夫”“大学”“小学”等概念的释义,藉由解字阐发自己的理学思想,解释得通且“不违于理”,可以自圆其说,即视之为“学者妙解”。(2)
契字之上。,刀刻木记事之义,作券时事也。丯音。丯虽草貌,以刀刻解义,此字学之活法也。虽券之,而推而大之,为书契之契刻之契、契丹之契、稷契之契或子母同,而或俱是清音。[2](89)
“”字,《说文》谓:“巧也,从刀丯声,凡之属皆从。”[11](158)又道:“丯,艸蔡也象艸生之散乱也,凡丯之属皆从丯,丯读若介。”段注:“《艹部》曰,蔡,艸丯也。迭韵互训。《孟子》曰‘君之视臣如土芥,赵云‘芥,草芥也。《左传》‘以民为土芥,杜注同。《方言》‘苏,芥草也,江淮南楚之间曰苏,自关而西,或曰草,或曰芥,南楚江湘之间谓之莽。按凡言艸芥皆丯之假借也,芥行而丯废矣。”[12](183)其甲骨文字形作(甲一一七〇),金文形作(师同簋),又汗简形作。李孝定先生认为:“丰当即象刻之齿,从刀所以栔之也。《地官·质人》郑注云:‘书契取于市物之券也,其券之象书两札刻其侧。《易系辞》注:‘书之于木,刻其侧为契,各持其一,后以相考合。此从丰即其象也。徐灏《段注笺》丰下云:‘戴氏侗曰,丰即契也,又作加刀,刀所以契也;又作契,大声,古未有书,先有契,契刻竹木以为识,丰象所刻之齿。灏案戴说是也,《后汉书》李注,契犹刻也,契尚训为刻;从刀自是刻画之义,而丰为刻齿之形可触类而知。徐说是也,栔当为古今字。”徐中舒、戴家祥诸位先生亦同。[6](2931~2932)故丯字本属象形,为刀刻画之意,假借为“芥”,如段氏所言“芥行而丯废”。沈氏解字谓《说文》解释即该字本义,以字“以刀刻解义”为字学活法。因为象草茂与象刀刻皆有散乱之形,所以可以相比拟而解说,沈氏看法是在字形上有相似性,可以活用活解,并没有注意到假借现象,更未见其本义所由。“契”字从从大,在“”字基础上“推而大之,为书契之契刻之契、契丹之契、稷契之契或子母同,而或俱是清音”,为其“字学之活法”。
(3)籥乐器。竹管,故从竹。和众声之器也。亼,古集字,三孔而成礼,无相夺伦,故从倫省,龠音。或曰量器之龠,乐器之籥,其训各异,何也?答曰:字画如卦画,比如乾卦得于家宅,则六爻皆为家宅之义;得于田土,则六爻皆为田土之义。如果不违于理,无违于画,则何徃而非此理也哉?此解字之活法也。[2](95)
“龠”字,《说文》谓:“乐之竹管,三孔,以和众声也。从品、侖。侖,理也。凡龠之属皆从龠。”段注:“此与竹部籥异义。今经传多用籥字。非也。孔同空。按周礼笙师礼记少仪明堂位郑注、尔雅郭注、應氏风俗通皆云三孔。惟毛传云六孔。广雅云七孔。……惟以和众声。故从品。……亼部曰。侖,思也。按思犹。理一也。大雅,于论鼓钟。毛传曰:论,思也。郑曰:论之言伦也。毛郑意一也。从侖,谓得其伦理也。”[12](85)沈氏引“或曰量器之龠,乐器之籥,其训各异”。则“籥”字如《说文》所见:“书僮竹笘也。从竹龠声。”段注:“颍川人名小儿所书写为笘。按笘谓之籥。亦谓之觚。盖以白墡染之可拭去再书者。其拭觚之布曰幡。……按管龠字与此别。” [12](190)实则“龠”字甲骨文字形为(前五·一九·一)、(明二九七),金文(臣辰卣)、(散盘),林义光、高田忠周、饶宗颐诸先生以为与“籥”字同,若高田忠周认为“若夫籥下曰,书僮竹笘也者,假借托名幖识字”。[6](1383~1385)可见,“量器之龠,乐器之籥,其训各异”,自是可视假借而来。如《汉书·律历志》:“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用度数审其容,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准其概。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龠者,黄钟律之实也,跃微动气而生物也。合者,合龠之量也。”[13](967~968)作为度量之“龠”字之义实自“乐律”这一义项而来,与该字本义引申有关。沈氏释字,言:“乾卦得于家宅,则六爻皆为家宅之义;得于田土,则六爻皆为田土之义。”如朱熹《周易本义序》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皆所以顺性命之理,尽变化之道也。散之在理,则有万殊;统之在道,则无二致。”[14](1)这也是沈氏解字活法的理据。
(4)天地之上配也。从一、大。会意。古篆作,上覆之形也。其高无上,故颠音。爱庐子以台臣先大王朝讲元亨利贞之元字曰:天从二、人,元、仁亦皆从二、人。二,兼爱之义;人,万物之主。天从二、人,兼爱万物之义。元,是气之流行也;仁,人之禀是气也,其兼爱生生之义。三字自是一字,而随时变化者也,象其下覆则为天,象其流行则其脚曲而为元,禀于人则先人作仁。其终声则尚今无异。殿下尽仁字,兼爱之义,则是所谓浩浩其天、其时,适有事故,演义如此。上曰新闻之语也,又曰尔秊,几何?对曰:云云。一、大,虽是本义,以二、人解义,无害于画,不违于理,此字学之活法也。[2](102)
“天”字本为会意字。《说文》谓:“颠也,从一大。”沈氏固知其本义,但解字时将字拆解为“从二人”,以“仁”“元”二字并举,相互比附字义。在为英祖讲授《易经》之时,即所谓:“天从二、人,元、仁亦皆从二、人。二,兼爱之义;人,万物之主。天从二、人,兼爱万物之义。元,是气之流行也;仁,人之禀是气也,其兼爱生生之义。三字自是一字,而随时变化者也,象其下覆则为天,象其流行则其脚曲而为元,禀于人则先人作仁。”如此解说,是源于朱子论仁的思想。朱子谓:“天地以生物为心者也,而人物之生,又各得夫天地之心以为心也。故语心之德,虽其总摄贯通,无所不背,然一言以蔽之,则曰仁而已矣。请试详之,盖天地之心,其德有四,曰元亨利贞,而元无不统;其运行焉,则为春夏秋冬之序,而春生之气无所不通。故人之为心,其德亦有四,曰仁义礼智,而仁无不包;其发用焉,则为爱恭宜别之情,而恻隐之心无所不贯。”[15](466)将“天”字与“仁”字关联,一是以朱子论天地之心与人之为心的说法为依据,再则是“天”字字形被其拆解为从二、人,而“仁”字也正是从二、人的,两者配合,言之凿凿。沈氏更明言,“一、大,虽是本义,以二、人解义,无害于画,不违于理,此字学之活法”,可见,他对于许氏《说文》是通晓的,但是,为了阐述自己的思想,使汉字为自己阐发学说的工具,只要是以字画为依据,言之有理,可以说得通即可,是为“字学活法”。
(5)淹浸也。从水,奄音。久留者如水之浸淹,而奄有申而见屈之义,或曰奄有急遽之义,而此为淹留之义,何相反也?凡解字自不得不如是,此所谓活法,惟适于义而已。[2](118)
“淹”字义项,《玉篇》谓:“又久也,滯也。”[16](343)《广韵》谓:“渍也。滞也。久留也。败也。”[17](446)沈氏演绎谓“久留者如水之浸淹,而奄有申而见屈之义”。“奄”字见《说文》:“覆也。大有余也。又,欠也。从大从申。申,展也。”段注:“说从申之意,申下曰神也;古屈伸多作诎信,不作伸申,今则作申,俗又作伸,申本义,不训展也,故必特释之。”则是本乎《说文》而阐发字义。但是,面对别人疑问,“奄有急遽之义,而此为淹留之义,何相反也?”沈氏以“活法”“适于义”答之,则不免力释不足。按照《方言》卷二:“奄,遽也,吴扬曰芒,陈颍之间曰奄”;洪兴祖《楚辞补注》:“奄,忽也,遽也。”[5](578)可见,“奄”有急遽之意,并非可从字形上讲求原因,而是方言用字假借所致。沈氏但以“适于义”解释,则失之牵强,理据不足。
(6)发语辞。此是况也。永叹之况,与况、况少异。兑之为说,开口之时,上下唇皆有皱纹,发语之际,其纹在?。兄音。或曰从二、从兄,则宜以兄为音。而既以上下纹为饰,则从兄似无条理。答曰:字有活法,通变,然后合于造字之妙矣。[2](126)
《汉语大词典》:“《正字通·二部》:‘况,从二从兄少异,与况况二字。郭忠恕《佩觽集》:‘况况,上发语之端。”沈氏以“兑”字作释,谓“开口之时,上下唇皆有皱纹”,以“二”形象唇上之纹,则“发语之际,其纹在?”[5](7538)来比附该字“发语词”这一义项。对于别人疑问,则以“字有活法”对之,并没有说明“从兄似无条理”这一问题,而是说“通变,然后合于造字之妙”。为了不与所解者有所龃龉,故如此论之。
(7)帝王天下之号也。啇之无口为帝。天子,天下之本也,小而言之,则蹄附于足,此解字之妙处也。系于树,故系音。[2](160)
“帝”字意义见于《说文》:“谛也。王天下之号也。从丄朿声。”[12](3a)甲骨文字形作(乙六六六六)、(后一·二六·一五)(京都二一四二),金文形作(井侯簋)、(寡子卣)、(?簋)、(秦诏版),裘锡圭先生谓:“商王用来称呼死去的父王的‘帝这个词跟见于金文的‘帝(啻)考和见于典籍的‘嫡庶的嫡,显然是关系极其密切的亲属词。也可以说,帝字就是嫡字的前身。”故“帝”与“啇”之关系如裘锡圭先生所谓,亦以音同而相关。[6](44)沈氏解字,“小而言之”,以“蹄附于足”作比喻,释“口”附于“帝”,以指“天子,天下之本”,合乎“王天下之号”的意义。所以,沈氏不是单纯就字形释义,而是有所寓意,如其所谓,是“解字之妙处”。
(8)大小之对。人为人中之一则为大,贯一理而中立则为大学之大。三画,三纲领也。下有八条目之形。此字学之活法也。可以庇覆天下,故盖音。[2](160)
“大”字本象形。《说文》谓:“天大地大人亦大,故大象人形。”[11](363)又甲骨文字形作(甲·二八七)、(后一·四·一七),金文形作(戍嗣子鼎)、(盂鼎)、(散氏盘)。[6](6650、6654)各家谓象形字,殆无疑义。沈氏解字,认为该字从人从一,一在人中,即“贯一理而中立为大学之大”,三画为三纲,而人字下部与“八”字类似,象征“八条目”。所谓“三纲八条目”,即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言明明德、新民,皆当至于至善之地而不迁。盖必其有以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此三者,大学之纲领也。……明明德于天下者,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德也。心者,身之所主也。诚,实也。意者,心之所发也。实其心之所发,欲其一于善而无自欺也。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此八者,大学之条目也。”[10](3~4)由此可见,沈氏为了迎合朱子理学关于《大学》之解释,从字形入手,相与比附,也算是言之有理,故自称是“字学之活法”。
三、“解字活法”特点
沈氏的解字活法,在其身故不久,即为时人所关注。如朝鲜朝正祖李祘在《弘斋全书·日得录》中谓:“故参判沈有镇,以字学自许。每登筵,推演字义,言多可听,或惉泥强解。如宋人敏交时,解‘可字曰,方钉丁时,必象其孔之可否;解‘母字曰:方为女时,未为所乳,为母则两乳垂者居多。然博洽则果不多让于人。”[18](13)《日得录》为朝臣记录正祖所思所言的笔记著作,由此可见,正祖对沈氏之评价是虽然沈氏解字可以接受,但还是难免“惉泥强解”,令人不甚信服。举“可”“母”二字为例即明证。沈氏如此释义,明显与其“字学活法”有关。这也是除了其著作之外,我们所能见到的沈氏学说的鳞爪。从上文分析可知,其“解字活法”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充分利用“活法”,得出“妙解”。解释“籥”字谓“字画如卦画”,认为“不违于理,无违于画”即“解字之活法”。解释“?”之于“契”字,则“推而大之”;解释“淹”字谓“适于义”;解释“帝”字则“小而言之”。所以沈氏的“活法”,是以比附喻义为主,亦兼以类推,力求自圆其说,不违字画,合乎情理。这既是为了记字容易,也是为了认字方便。[2](48)
第二,以中国朱子理学思想为主,主要是以朱子阐释《周易》《大学》的思想用于解字。沈氏学说主要体现于已佚专著《大学解》以及经筵侍讲、往来书信之中,虽多不得复见,但就《第五游》中内容可略知,其解字或直接体现朱子解读《大学》《周易》的学说,或者以《周易》思想为指导分析字形字义。沈氏运用“活法”,固不是每解一字都与理学关涉,但其所用之方法以及对于一些汉字的释义理据则不可不说受其影响。
第三,释字运用“活法”,原则上字源本义服从于文化解读。沈氏释字,不乏科学分析字形者,但是在运用“活法”之时,比如“天”字释义,虽然也承认“一大虽是本义”,但还是按照自己的意见拆分分析,比附理学思想近乎朱子《仁说》的观点,目的是使释字工作承载精神文化观念和教化的内容。
同时,沈氏的“解字活法”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释“淹”字,则未免理据不充分,显得苍白。对于一些汉字,并未考订其文字发展本末,而出于臆测,力求自圆其说,这也是其释字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一些缺点和不足。
当然受到当时学术环境的影响,汉字研究尚未完全脱离朝鲜朝的学术传统。通观全书,被沈氏用“活法”来解者,多与朱子理学有所关联。
四、结语
总而言之,沈有镇《第五游》可以说是在汉字研究方面为朝鲜朝后世学者做出了表率,具有里程碑意义。其“解字活法”,并不是力求考订字义源流本末,而是服务于文教的文化层面解读,将自己的文化观念藉由汉字符号作为载体进行表达,并不可以今日的文字学理论方法一概而论。汉字有其本义,沈氏为避免与之矛盾,故以“活法”处之,实际上这正是理学学者治学常用的方法。按照比附寓意的形式使人们在学习解读汉字之时便于理解,从而传承思想文化观念,正是沈氏的意图。沈氏所处时代,也是“朱子小学”和“训诂小学”并行不悖的时代,其“解字活法”亦是这种背景下的产物。所谓瑕不掩瑜,沈氏的著作在韩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对于韩国汉字发展与研究都有着积极的作用与影响,对于今天的汉字教育也有良好的借鉴意义,故学人应当给予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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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
[14]朱熹:《周易本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
[15]朱熹:《朱子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
[16]顾野王:《宋本玉篇》,北京:中国书店,1986年。
[17]陈彭年:《宋本广韵》,北京:中国书店,1986年。
[18][韩]李祘:《弘斋全书》卷百六十一,首尔大学奎章阁藏本,18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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