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朝时期吏读的敬语法研究
2018-12-19姜美花
姜美花
[摘 要] 吏读是借用汉字的音和义来标记朝鲜语的一种借字标记法,在朝鲜文字创制以后也一直在使用。从朝鲜朝前期吏读文献中可以看出,吏读主要有以“教(是)”为代表形式的主体敬语法和以“白”为代表形式的客体敬语法。但是客体的模糊性以及“主体=话者,客体=听者”的谈话环境使客体敬语词尾的语法功能转向于尊敬听者。因此,朝鲜朝后期的吏读文献中以“白”为代表形式的客体敬语法已消失,只有以“白”来表示的听者敬语法和以“教(是)”来表示的主体敬语法。
[关键词] 朝鲜时期;吏读;敬语法
[中图分类号] H5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007(2018)03-0081-06
朝鲜语的敬语法非常发达,而且历史悠久。在朝鲜文字创制以前和以后的文献中,包括在吏读文献中都可以看到敬语法的使用。
吏读是借用汉字的音和义标记朝鲜语的一种借字标记法。[1](16)训民正音创制以后也一直在使用。在朝鲜半岛,吏读使用于从5世纪左右起到1890年为止[2](65)的约1500年的时间之内,因此可以说,在汉字文化圈中,朝鲜古代的吏读是使用时间最长的借字标记法。吏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吏读是指借用汉字来标记朝鲜语的一切书写方式,包括乡札、吏札、口诀等。狭义的吏读是指吏札文,它的特点是汉字后加朝鲜语词尾,按照朝鲜语语序排成的文字。[3](43)
为了叙述的方便和有助于读者的理解,下面举一个《大明律直解》中的吏读文例子,说明其读法。
谋叛 谓谋背本国潜从它国①(《大明律》原文)
本国乙背叛为遣彼国乙潜通谋叛为行卧乎事(《大明律直解》译文)读法:??? ???? ??? ???????? ?
例句中下划线部分为吏读词尾:乙(?),表示宾格助词;为遣(??),表示并列连接词尾;为行卧乎(????),表示现在时的定语词尾。这些助词与词尾中“乙(?),遣(?),乎(?)”取汉字的表音功能,“为(?),行(?),卧(?)”取汉字的表意功能②。
本文采用了狭义概念上的吏读,主要考察的是吏札文中使用的敬语法。设限朝鲜朝时期的吏读来讨论敬语法是因为以语法形态所表现出的敬语法体系就是在这个时期发生了决定性的变化。即,在朝鲜朝时期,客体敬语词尾“白”③的语法功能发生了变化,转向尊敬听者。因此,以“白”为代表形式的客体敬语法逐渐消失,只有以“白”表示的听者敬语法和以“教(是)”①表示的主体敬语法②。
国内外有不少学者曾研究过吏读,主要是围绕吏读与汉字的关系、吏读文的解读、吏读的部分词尾的使用等方面进行研究的。但是,对于吏读中出现的敬语法体系的变化及其变化原因的研究却极其少见。
本文仔细查阅了朝鲜朝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吏读文献中出现的敬语法,考察了用汉字标记的朝鲜语敬语法体系的变迁情况。从中可以看到朝鲜古代利用汉字来突显朝鲜语特性的努力,并再次探讨其对于单纯用朝鲜语标记的文献中出现的敬语法的变化起到的促进作用。
自朝鲜王朝建立(1392)至16世纪为朝鲜朝前期,从17世纪到18世纪为朝鲜朝后期,我们将按照年代顺序对吏读文献中的敬语法进行研究。
一、朝鲜朝前期吏读的敬语法
《大明律直解》是朝鮮前期一部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吏读文献。[4](104)该文献用吏读翻译中国明朝时期的《大明律》,并于太祖四年(1395)发行。作为法律文书貌似不会出现敬语法,但与皇帝相关的条文中却使用了许多规范有序的敬语法,是一部非常珍贵的参考文献。
(1)a.上决行下教是去等(如果皇帝做出裁决)③ <1卷9页>
b.凡百官良中内赐教是卧乎衣服等乙(凡皇帝御赐百官衣物)<12卷3页>
c.其见任京官乙上教以诸处差送教是旀(皇帝下旨把现任的在京官员派遣到各地)<2卷1页>
在例文(1)④中,当主语为“皇帝”或者与“皇帝”相关的“命令”时,会将“教(是)”附加在动词“下、赐、差送”后面,表示对行为主体“皇帝”的尊敬。
(2)a.上决乙望白齐(等待皇帝的裁决)<1卷8页>
b.别蒙上恩为白减罪赎罪为在人等乙良(特别荣获陛下圣恩得到减刑或赎罪的人)<1卷31页>
c. 陪奉驾前良中诉告为白弥(陪同御驾,在御驾前状告)<22卷1页>
在例文(2)⑤中,对于作为宾语出现的客体“皇帝的裁决、圣恩、御驾”的尊敬,话者将“白”附加在动词“望、蒙、诉告”后面来表示。
(3)a.一家内三人乙杀害为在人等亦逢音有旨在白教是良置(杀害一家三口之人即使恰逢皇帝下旨)<1卷16页>
b.凡徒流人亦路次良中逢音宥旨在白教是去等(凡是犯徒、流之罪人在去往流放之地途中恰逢皇帝下旨)<1卷18页>
在例文(3)⑥中,“皇帝”是与“有旨”相关联的对象,而为了表示对主体“皇帝”的尊敬,将客体敬语词尾“白”与主体敬语词尾“教是”相结合以表示对主体更高阶的尊敬。而在用纯训民正音编著的文献中也有用“??”的形态来表示的现象。
通过上述《大明律直解》中的敬语法可以看到其使用范围十分狭窄,但都使用得恰到好处,特别是由此可以更加确信客体敬语法在当时就已经存在。不过,这是一部法律文书,几乎都是一般性的陈述,因此,听者敬语在其中并未出现。
15世纪初期具有代表性的吏读文献为《长城监务关字》。这是在太宗七年(1407)记录的一部官文(上级对下级下达的文书或官府间的照会文),其中引用了以三个人名义写成的“状”。
首先是其中使用的主体敬语法。
(4) a.祖上文贞公教是……大藏经安邀教是旀(祖上文贞公……供奉大藏经)
b.判下教同郡资福良中移接(有一道皇帝下旨令其移到同郡资福)
在例文(4a)中,“教是”出现在两个地方:第一个“教是”相当于现代朝鲜语中的尊称主格助词“-??”;第二个“教是”相当于主体敬语词尾“-?-”,为了表示对行为主体“祖上文贞公”的尊敬,在动词“邀”后面附加了“教是”。而例文(4b)为表示对处断此事的“皇帝”的尊敬,将“教”与“判下”连用。
(5)a.矣徒四寸兄……领众作法祝上为白如乎(我等的堂兄……带领众人行佛法之礼给圣上祈福)
b.各村资福定体之意不合为白沙余良(当与各村所制定的资福体例之意不合)
例文(5a)①为了表示对作为宾语的客体“皇帝”的尊敬,将“白”附加在动词“祝”的后面。在例文(5b)中,“白”也是表示尊敬作为客体的“皇帝”。在此句中,因为修饰“合”的状语名词句“资福定体之意”所指的对象“各村的资福寺”是由皇帝下旨建造的,所以“白”与“合”连用以表尊敬之意。
上述《长城监务关字》中的吏读与《大明律直解》一样,当与主体“皇帝”相关的“命令、行为”作为主语出现时,则用“教是”来表达对主体的尊敬;而“皇帝”或与“皇帝”相关的事物作为状语或宾语出现在客体位置时,则用“白”來表示客体敬语。
15世纪中期主要的吏读文献为《牒呈及呈状5点》(1439),其中包含4点牒呈和1点呈状。“牒呈”是指县监(从六品)向观察使黜陟使(从二品)递交的文书,而“呈状”是指驿人向观察使黜陟使递交的文书。在此文书中,客体敬语词尾“白”的功能开始分化。
(6)a.随宜砍取造成为白只为行下向教是事(上级官员根据事宜所下达的命令之事)<牒呈:C(狱造成)>
b.成给向教是事望良白内卧乎事(因此事为上级下达的文书并发给下级)<牒呈:C(狱造成)>
例文(6a)是话者“下级官吏”在等待听者“上级官吏”下达命令的内容。因为“上级官吏”既是听者又是主体,所以,为表达对其敬意,将动词与“教是”连用。例文(6b)为了表示对主体“上级官吏”的尊敬,在动词“成给”后面也附加了主体敬语词尾“教是”。
(7)a.监封上使为白卧乎事是良旀(监督密封呈上之事)<牒呈:A(新清密)>
b.进上为白乎生栗乙良随宜准备(根据事宜准备呈给圣上的生栗子)<牒呈:B(生栗)>
c. 伏准为白内等(谨遵命令行事)<牒呈:E(驿人的呈状)>
在例文(7a)中,“白”与自带尊敬性质的词汇“呈上”连用表示对充当宾语成分的客体“观察使”的尊敬。虽然在例文中客体被省略的情况 并未出现,但通过前后文便可得知客体是“观察使”。在例文(7b)中,“进上”是在词汇层面上表示对客体“皇帝”尊敬的动词,所以“白”指向的尊敬对象就是“皇帝”。在例文(7c)②中,“白”附加在动词“准”的后面,表示对宾语“官府”的尊敬。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牒呈及呈状5点》吏读很多时候用“白”来表示听者敬语,而不是客体敬语。
(8)a.狱乙良今如农隙是白乎等用(监狱的造成就如同现在的农事闲暇之时)<牒呈:C(狱造成)>
b.随宜砍取造成为白只为行下向教是事(根据事宜下令伐木)<牒呈:C(狱造成)>
c.各邑材木数爻大概磨炼为白乎矣(大体筹备出各邑所有的材木数)<牒呈:C(狱造成)>
d.监狱造成事乙停罢为白良喻(是否要停止建造监狱的工事)<牒呈:D(造成停罢)>
例文(8a)、(8b)中没有出现客体,即使像(8c)、(8d)有客体,但是这些客体“材木数、监狱”之类是无法使用敬语的对象。因此,可以看出例文(8)中的“白”与谓词连用以表示对听者“观察使”的尊敬。这种情况在之后变得越来越多。
16世纪初期的《定顺王后讬后书》(1518)是朝鲜端宗①(鲁山君)夫人定顺王后欲将财产和奴婢传给侄媳妇李氏而获得皇帝裁决批准后写成的文书。
(9)a.鲁山君教是乙赐祭为白有乎矣(以王之名祭拜鲁山君)
b.奴婢等乙后所生并以永永传系为白良结(欲将奴婢等日后所生从鲁山君那里永远传于(李氏))
例文(9a)中的“教是”相当于现代朝鲜语尊称副词格助词“-?”,而“白”则与自动词“赐祭”连用表示对充当宾语的“鲁山君”的尊敬。在例文(9b)②中,“白”与动词“传系”连用,表示对客体“鲁山君”的尊敬。
但是在《定顺王后讬后书》中同样的对象作为客体的时候,有时以“白”来表示对客体的尊敬,有时干脆不使用“白”。
(10)前矣自矣家翁亦中许与为有如乎仁昌坊伏家舍墙内(之前在赠与外人的仁昌坊的屋院内)
在例文(10)③中,客体是话者的丈夫“鲁山君”。但是,在这里并没有像(9a)或(9b)那样在动词后面附加“白”。对于“白”指向的同一的对象显得有些随意,这也可以说是“白”的功能在弱化。
《牛马羊猪染疫病治疗方》(1541)是16世纪中期的吏读文献,是主要收集有关家畜传染病治疗方法的翻译文书。单看书名的话似乎不会出现敬语法的使用,但是,因这本书是受皇帝之命而编撰的,所以当听者为皇帝时,就会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白”来表现听者敬语。
(11)a.启下是白有亦(已受陛下御裁)
b.准备用使内亦受教为白有置(即使收到让在下准备的命令)
在例文(11)中,宾语“御裁、命令”所指对象是“皇帝”,所以仍然使用“白”来体现客体敬语。但是,在《牛马羊猪染疫病治疗方》中的大部分内容像例文(12)一样,使用“白”来表示对听者的尊敬。
(12)a.今年春节分本道牛疫大炽多致染毙为白去乙(今年春本道有许多牛因感染牛疫而死)
b.随方治疗为白乎矣(根据药方进行治疗)
c.乡药易得之物不足为白去等(这是容易得到的乡药,所以如果药材不足的话)
d.本道牛疫……多斃至为可虑是白昆(因牛疫而病死的牛非常之多,为此甚是忧虑)
e.染疫治疗之方散截亦多为白置(记载治疗疫病的药方之书有很多)
f.多有染毙之处为白沙余良(不止感染疫病而死的地方有很多)
g.药名乙良置解知不得为白沙余良(不仅无法得知药名)
例文(12)是观察使向皇帝呈送的报告。例文中并没有明确的客体(12a,12b,12c,12e,12f),即使有客体,也是像“牛疫、药名”之类的无法成为尊敬对象的客体(12d,12g)。因此,与谓词连用的“白”表示对听者“皇帝”的尊敬。
通过对《牛马羊猪染疫病治疗方》的考察可以确认,在当时以“白”来表现的客体敬语的使用已大幅减少,而大部分是用“白”来表示听者敬语。可以说,客体的模糊性导致了以“白”来表现的客体敬语法的弱化。在14世纪末的吏读文献中,客体很明显地充当了句子的状语或宾语,所以使用“白”来表现敬语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到了15世纪的时候,客体或被省略或干脆没有,或是对于同一客体随意使用客体敬语,因此以“白”来表现的客体敬语法也不得不被缩减。加之,听者是直接位于话者眼前的人物,并且有强化的必要性,于是,功能上发生变化的“白”就充当了表示听者敬语的角色。总之,吏读文献中客体敬语在15世纪以前其功能已开始动摇,进入15世纪后,便进入它的衰退期,等到了16世纪中期,其功能已完全发生变化。比起朝鲜语文献中出现的客体敬语法的弱化,吏读文献中的弱化现象在时间上出现得更早①。虽然这可能是因为文献的制约,但用汉字书写的情况多于朝鲜语,因此,本人认为其变化是在吏读文献中率先反映出来的。
二、朝鲜朝后期吏读的敬语法
吏读敬语法在朝鲜朝前期形成的变化,在朝鲜朝后期得到了进一步巩固。以“白”来表现的客体敬语法已消失,而“白”表示话者对听者的尊敬。
《沈阳状启》(1637-1643)是17世纪具有代表性的吏读文献。它是“丙子胡乱”后,陪同被押送到当时清朝首都沈阳的人质昭显世子、嫔宫和弟弟凤林大君的官吏们向承政院报告在此期间发生的事情的状启。
(13)a.上项定夺之事令庙堂参商处置教是乎矣(上级定夺之事还是要交与朝廷来斟酌处理为妥)<庚辰八月初八日>
b.臣等窃想行次教时(臣等仔细考虑,皇上驾临之时)<辛巳九月初五日>
c.世子回还教是乎等以(以为世子起驾回来)<辛巳九月二十五日>
d.其后嫔宫气候安宁教是白乎旀(这之后,嫔宫的身体安然康健)<庚辰三月十八日>
e.世子足颈常常酸疼教是白去乙(因世子的脚腕时常感到酸痛)<庚辰九月十六日>
f.世子……回辕后教是白良置永属下典(世子作为人质被困于沈阳,如果回国后也一直从属于衙门领班)<壬午三月初三日>
《沈阳状启》中与世子一同滞留在沈阳的“官吏”是话者,“承政院”是听者,所以,世子常常成为他们之间的话题。于是,和朝鲜朝前期一样,当世子或嫔宫作为主语出现时,都用“教(是)”来表现主体敬语。但(13d)、(13e)、(13f)中出现了与前一时期不同的表现形式“教是白”。在这里,“教是”指向的是行为主体“世子”或“嫔宫”,“白”指向的是听者“承政院”。
(14)a.不得已马价六十两公赎男人一口一百十两出给为白有去等(不得已出了一匹马的价钱60两和一壮年男子的赎金110两)<庚辰六月二十日>
b.明日禀定皇帝前更来是如为白遣即为起去为白有如乎(让其在明日皇上面前禀明此事,说完起身就走)<庚辰七月初六日>
c.为先急速回报亦为白乎等以(以为让臣迅速回报禀明此事)<庚辰七月初六日>
d.不使与人相通为白如可仍令当日发还为白卧乎所(不让与他人沟通,直接在那日出发但却让其回返)<庚辰八月十二日>
e.此后虽有紧急之事恐未得随意通报为白乎乙可殊极闷虑为白齐(日后若有紧急之事却不得随意通报,臣为此十分忧虑)<庚辰八月十二日>
f.事之如此其无诚信可知是如为白去乙(事情既然如此,可以得知没有真诚与信任)<庚辰九月初六日>
g.虑有护粮清人不许之患为白乎乙去(臣担心看护粮食的清朝人不肯同意)<辛巳九月初五日>
《沈阳状启》是书信,所以出现了“主体=话者”的语言环境。例文(14)②中,(14a)、(14d)、(14e)、(14g)的主体就是话者“驻在官”。同时,除(14c)和(14e)外,所有例文中的客体都无法估定出来。因此,例文中使用的“白”并不是表示对客体的尊敬,而是表示对听者“承政院”的尊敬。因为(14c)和(14e)中的“客体(承政院)=听者(承政院)”,所以,“白”不仅是客体敬语词尾,它还是听者敬语词尾。也就是说,以“白”来表现的客体敬语消失后,其语法功能转向听者。从16世纪末开始,朝鲜语文献中出现了大量书信形式的文献,我们从中可以发现以语法形态所表现的客体敬语法的消失。客体敬语法消失的语言环境在吏读文献和朝鲜语文献中都非常相似,都是首先因为“主体=话者”的谈话环境开始弱化了客体敬语法的使用,而后因为“主体=话者、客体=听者”的谈话环境日渐一般化,从而使客体敬语法的使用完全消失。
《农圃集》(1758)是18世纪具有代表性的吏读文献,是朝鲜朝中期的学者,也是武将郑文孚的诗文集,于1758年由郑文孚的玄孙相点出版发行。以下所列举的例文引用于《农圃集》中的《状启》部分。作者在“壬辰倭乱”(亦称万历朝鲜战争)时,发动义兵起义进入镜城,安定了城内百姓,并斩了倭将,活捉反贼鞠景仁。于是,作者在《状启》中详细地记录了他的经历状况。
(15)宋安廷乙催促赴任教是去乃(催促宋安廷及时赴任)<状启6>
(16)a.金贵荣征兵北道为白良在乙(金贵荣正在北道征兵)<状启1>
b.极为闷虑朝廷以措置下送为白乎去望良白乎旀(因十分忧虑,还望朝廷及时采取措施)<状启7>
c.会宁判吏鞠景仁受倭官……潜通倭贼常挟挚镜城之计为白遣(会宁判官鞠景仁当了倭寇官员……暗中与倭寇勾结,将镜城作为筹码谋划)<状启2>
d.臣率军千余进住明川县为白乎如中……崔东望并为来会为白齐(臣率领千名将士进驻于明川县时……一同会见了前来的崔东望)<状启4>
例文(15)为表示对行为主体“皇帝”的尊敬,在动词“赴任”的后面附加了“教是”。例文(16a)、(16c)、(16d)并不存在可表示尊敬的客体。因为话者是“作者”,听者是“承政院”,所以,为表示对听者的尊敬,谓语后面附加了“白”。在16世纪以后,吏读文献中仍然还有用“白”来表示客体敬语的例子。如例文(16b)中,包孕句的谓语“送”与“白”连用以表示对客体“朝廷”的尊敬。同时,在主句中的谓语“望”后面将附加“白”来表示对听者“承政院”的尊敬。
从朝鲜朝后期的吏读资料中可以看出,“白”已转换成表示听者敬语的功能。不仅仅是朝鲜前期开始的客体模糊性更加深化,书信形式的文献中“主体=话者、客体=听者”的谈话环境也愈加一般化,于是,“白”开始指向听者。
三、结论
本文以朝鲜朝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吏读文献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其中出现的敬语法。在此简单总结一下。
(一)主体敬语法
主体敬语法是话者为表示对行为主体的尊敬,将主体敬语词尾与谓词连用的敬语法。朝鲜朝前期开始直至后期一直都是使用“教(是)”来表示主体敬语。并且“教(是)白”这种形态也出现在文献中,表达了对主体更高阶的尊敬。
(二)客体敬语法
客体敬语法是话者为表示对客体的尊敬,将客体敬语词尾与谓词连用的敬语法。朝鲜朝前期是将“白”与谓语连用以表示对客体的尊敬。但进入到14世纪后半时期其功能发生了变化,直至16世紀中期已完全转换为尊敬听者。其变化原因是客体的模糊性日渐深化,以及“主体=话者、客体=听者”的谈话环境也日渐一般化,因此才会转向听者敬语。
(三)听者敬语法
听者敬语法是话者为表示对听者的尊敬,将听者敬语词尾与谓词连用的敬语法。因朝鲜朝前期文献不足,无法确认听者敬语在吏读文献中的表现形态。但是,16世纪中期,开始用“白”来表示听者敬语,从此之后一直如此使用。而朝鲜语文献中使用的听者敬语词尾“?”的存在与否从文献上是无法确认的。
参考文献:
[1] 金光洙:《朝鲜古文献选读》,延吉:延边大学出版社,2015年。
[2] 李基文:《关于吏读起源的考察》,韩国《震檀学报》(52辑),1981年。
[3] 李得春:《朝鲜语史》,延吉:延边大学出版社,2006年。
[4] 金永寿:《吏读与吏读汉文翻译研究》,《顺天乡人文科学论丛》(27辑),2010年。
[责任编辑 全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