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3年省级医改试点,收获了什么
2018-12-19
2015年1月,国家确定在江苏等4省首批开展综合医改试点。3年多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在医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取得突破,实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大病保险制度、医联体建设等“10个全覆盖”。2017年年底,江苏人均期望寿命达77.51岁,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分别降至10.42/10万、2.61‰,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医改试点蹄疾步稳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江苏省每个县(市)都有一家较高水平的二甲医院、40家成为三级医院。从2012年起,每年扶持200家乡镇卫生院设备装备和100家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改造,建成全国“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117家。
提升全民医保水平。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4%和68%。2015年,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面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改革。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5年10月底,江苏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省、13个设区市、59个县(市、区)政府均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87家公立医院制定章程。166家公立医院对83897名人员控制数额实行备案管理;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将绩效工资总量上调到基准线的180%~190%,并试行延时加班、夜班等补贴。
截至目前,江苏省共建医联体328个,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试点78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般人群和重点人群覆盖率分别达37.4%和66.4%;设立1000万元补助经费,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库。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数接近60%,县域内就诊率接近90%。
推动中医药发展。江苏省中医类医疗机构1454家,其中三级中医医院40家, 66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项目达到国家标准。所有二级以上中医院建有治未病科。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以省为单位实施药品、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所有政府办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竞价、议价产品省级入围价格比现采购价格平均下降18.04%。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给予人均3万元~4万元的补助。农村订单定向培养目前共招收4005人。江苏每万人拥有执业注册全科医生达3.3人,90%以上基层机构拥有2名合格全科医生。5908名临床专业硕士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双向接轨。
提升综合监管能力。取消、下放第二类、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事项,医师电子化注册管理覆盖率达100%。此外,加快“智慧健康”建设,8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区域影像、心电、检验、病理等中心。
值得一提的是,为保证卫生投入,江苏省政府出台政策,建立财政保障机制。2018年,省级财政安排医疗卫生支出167.61亿元,同口径增长5.1%,预算支出增幅超过省级部门3.8%的平均增幅,增加的卫生投入主要用于转机制、建机制,以投入换机制。同时,将经核定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纳入政府性债务统一管理,通过政府债券逐步化解,省里对各地给予奖补,努力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创造条件。
寻找突破口 创新路线图
当前,江苏卫生健康领域面临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在不平衡方面,一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苏南三级医院是苏中、苏北之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全部集中在苏南。按最低标准,全省全科医生缺口在1.5万左右,农村居民看病就医的可及性、公平性还不高。二是医学专业发展不平衡。儿科、精神、康复、病理、传染、护理等科室都是事业发展的短板。三是群众多样化卫生健康需求不平衡。健康养老需求、心理卫生、养生保健、智慧健康等新需求、新服务、新业态的可及性差。
在不充分方面,一是卫生行业生产力发展不充分。行业活力不足,医务人员积极性没有充分激发起来,医学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高峰不高、基层较弱。二是卫生资源利用不充分。公立医院运行效率不高,重医轻防的现象客观存在。三是卫生健康信息化支撑不充分。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化、省市县三级平台建设、信息化互联互通和务实应用、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等方面相对滞后。
下一步,深化医改需要进一步创新医改工作推进机制,以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完善多部门医改联动机制,实现真正意义的“三医联动”。
推进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实质运作,落实党委和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坚持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原则,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公立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充分发挥医保“牛鼻子”作用,多部门力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提升公立医院管理效能等重难点改革。加快推进设区市统筹,逐步实行基金由设区市向全省统收统支、统一管理。实质推动省级机关公费医疗改革,推进按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薪酬制度,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保持公益一类性质不变的前提下,绩效工资、收支结余分配等方面参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推动公立医院人员薪酬制度,提高绩效工资总量水平,向传染病院、儿童医院等专科医院倾斜,缩小备案制人员与编内人员在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的差距,开展备案制人员年金试点,参照编内人员水平建立年金制,逐步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推动公共卫生机构人员薪酬制度,保障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现有的收入不低于当地同级公务员平均水平。
进一步释放县域集成改革试点效应。近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批复《江阴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改革方案》,这是该省首个启动改革的先行先试地区。要以此为突破口,创新实践江苏特点的路线图,为江苏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模板,为全国改革开放积极探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