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第13次全国代表大会五个突破一加强
2018-12-19本刊编辑部
时 间:1998年10月19日至24日
地 点:北京
代表人数:代表1652人,特邀代表207人
江泽民邀请全国总工会第十三届领导班子成员和参加工会十三大的部分代表到中南海座谈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工人阶级内部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一些相对独立的利益群体,这些利益群体中又呈现出多层次结构。无论是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和干部素质,工会工作都暴露出一些缺点和不足,自身改革和建设的步伐需要加快。
1998年10月19日至24日,中国工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代表1652人,特邀代表207人,代表着全国各条战线的8913万名工会会员。
此次大会上,充分发挥工会的维护职能引起前所未有的关注。胡锦涛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发表的祝词强调,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出现的新变化,要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切实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放到突出位置。
与此同时,“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的表述,出现在十三大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中。
工会十三大还通过了《关于<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邓小平理论由此明确写入中国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
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机构。尉健行当选主席,张俊九、卢展工、李奇生、刘珩(兼)、张国祥、方嘉德、倪豪梅、尤仁(兼)、王东进(兼)、徐锡澄当选副主席。张俊九为书记处第一书记,卢展工、李奇生、张国祥、方嘉德、倪豪梅、徐锡澄、纪明波、周玉清、苏立清、董力为书记处书记。李永安当选经审委主任。
工史记
五突破一加强
1999年10月和12月,全总十三届三次主席团会议和十三届二次执委会议分别举行,针对工会工作在深化改革中的问题,明确提出了要实现工会工作的“五突破一加强”。
“五突破”是:
(1)积极协助党政做好国有企业减员增效、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深人实施送温暖工程,对特困职工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工作要有新的突破;
(2)坚决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工作要有新的突破;
(3)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和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的工作要有新的突破;
(4)推动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领导班子,董事会、监事会都要有职工代表参加的工作要有新的突破;
(5)加快新建企业工会组建步伐,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的工作要有新的突破。
“一加强”是:
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认真解决工会领导机关的机构、机制、干部素质等不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