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忆
2018-12-18杨葵
亚运村那次笔会上,我与王安忆初次相见,之后一直主动联系,请她赐稿。我的建议是,新写一部长篇,由它带动,出一套六卷本的《王安忆自选集》。
王安忆说有两个故事想写,一是一个白净秀气的书生的故事;二是一个女人一生的故事,缘起于她早先在《新民晚报》上读到的一则几行字的小消息,说上海新中国成立前夕一次选美大赛的第三名,八十年代某天在沪上寓所被杀。
我听了忙不迭道:第二个!当然第二个!小生戏哪有旦角戏好看!她当时听了只是乐,未做决定。
一天下午,王安忆突然来到出版社。她说长篇已动手,如我所愿,写的正是“上海小姐”的故事,可以签合同了。我这才知道,她早离开上海,一直躲在北京潜心写长篇。这一天,是1993年5月21日。
几天之后,我去王安忆的临时居所签合同。合同文本的稿酬一栏空着,我征询她意见。她非常爽快地说:我们这些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正常标准就行。
当时版税制尚未流行,绝大多数出版社还以千字多少元的方式向作者付酬,作家社也如此。最终王安忆签了字的合同上,稿酬标准是千字三十元。
《长恨歌》1995年写完,当年10月出单行本。发行三万册后,又并入自选集,重新设计封面。自选集发行了三万套,之后《长恨歌》又恢复单行本封面,单独发行,截至合同到期的2004年,共发行几十万册。
至今心里一直觉得对王安忆有愧,以至今日写至此处,一股不安还直往脑门蹿——付给她的稿酬太少了。
《王安忆自选集》合同签订得太早,书出来时,出版行业已普遍实行版税制,同样是1995年出版的《莫言文集》,因为合同是当年所签,便按版税制结算稿酬。我曾向社领导打报告,申请修改合同,多付稿酬。社领导表示支持,但财务部门坚持认为,既然有合同,就该按合同办。争取多日,最后与财务达成妥协,《長恨歌》按一百五十元千字付酬,其他五卷按千字五十元付酬。我当时暗自算了一笔账,按照修改后的付酬标准,折合成版税,只相当于不到百分之三。
王安忆倒是什么都没说。1999年,《长恨歌》荣获中国当代文学最高奖茅盾文学奖,我借着单行本重换封面之由,报请社领导,在当年7月18日与王安忆重新签订一份版税制的出版合同,因为仍在当初合同的有效期内,所以版税标准只争取到百分之八。这是一个记忆精确的日子,因为就在那天,我三十一岁了。
《长恨歌》写完,王安忆大病一场。
那场大病过后,王安忆的创作又上了更高的台阶,在我看来,进入世界顶尖作家行列。中国现当代的作家好像有个通病,大部分人第一部成名作,也便是代表作,也便是其创作最高峰,能不断上台阶的,少而又少,王安忆是宝贵的一个。
2003年,我离开作家出版社,到上海工作。说来也巧,我在上海的合作者,是一个书商,《长恨歌》在作家社版权到期后,又转到这个书商名下。很多人不明所以,以为是我带去的选题,其实不然,这样的好事,不能掠人之美。
我在上海工作了一年半,租住的房子离王安忆家很近,每到周末,常想去拜访,却一次没有去。原因是,我听到一个说法,说有人对王安忆说,杨葵吸毒。王安忆为此再不想与我有任何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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