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民合作社现状及对策分析
2018-12-18李童星邵慧敏
李童星 邵慧敏
[摘要]文章通过针对云南省展开调查分析,结合调查相关数据通过定量与定性分析阐述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保障云南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措施。研究结果有助于云南省农民合作社健康、规范地发展。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云南省;农村
[DOI]1013939/jcnkizgsc201832031
1云南省农民合作社现状
文章通过针对云南省展开调查分析,结合调查相关数据通过定量与定性分析阐述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现状。根据对全省16个州市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數据汇总,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如下。
11合作社规模壮大,数量增长
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到2015年底,其中农民合作社的数量超过了35万个,比上年增加7419个,增长2644%。其中被国家、省、州市三级认定为示范社2117个,占合作社总数的597%。农民合作社实有成员15525万人(户),比上年增长1543%,并且合作社成员的基本平均数字在43个左右,农户占据了大量的比例。同时合作社在引导作用方面也非常强势,带动了190万户的未入社的农户,同期相比提高了545%,按照平均数值计算则是一个合作社可以带头引导50多户。
从入社农户的情况看,云南省实有入社农户的比例只占全省农户总数的1542%,其中登记的大部分合作社,所记录的组成成员不够全面,存在很多尚未登记的成员,对合作社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尤其是产权关系明确方面。2015年全省工商登记在册的成员数,平均每个合作社只有20人,但据农经统计报表数据,云南省农民合作社实有成员平均每社为43人,超过50%以上的成员没有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
12 粮食生产合作社稳步增长,种植与养殖合作社仍占据较大比重
根据分析的农民合作社中,业务范围覆盖领域不断拓展。按业务范围分,种植业245万户,比上年增长3611%,比重为6901%;养殖业111万户,比上年增长2472%,比重为3127%;服务业1374户,比上年增长1958%,比重为387%。粮食生产类合作社1289个,占种植业的706%,比上年增加297个,增长2994%,比重为363%。
从业务范围看,农民合作社已覆盖云南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在产业上有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服务业和其他行业;所涉及的服务内容非常全面,即从生产到销售的多项环节,如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服务。农民合作社已成为千家万户生产者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连接的桥梁、纽带,成为建设新农村,带动农民共同致富,创建和谐社会,发展农村经济的催化剂。
13 合作社领办人主要包括村干部和农村能人
根据农业合作社领办人的身份进行划分,其中农村能人带头建立了332万个合作社,比上年增加7095个,增2720%,占合作社比重的9352%;其中,由村组干部牵头领办的合作社4645个,比上年增长637个,增长1589%,其所占的比例为1309%;另外还包括一些组织,如与农业技术相关等方面,共带头建立了289个合作社,比例为081%;同时还包括一些主体也参与合作社的创建,具体的数量为1424个,占合作社总数的比重的40%。
14合作社品牌建设不断加强,三品认证逐级提升
全省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1431个,比2014年增加327个,增长2962%,占合作社总数的403%;获得三品认证的合作社538个,比上年增长1649%。其中,获得有机食品资格、绿色食品资格以及无公害农产品资格的合作社数量分别为40个、114个和353个,与上一年相比都实现了增长。
15合作社经营服务总值大幅上涨,可分配盈余不断提升
据不完全统计,合作社所创造的经营服务总值达到了16764亿元,在农产品销售环节,总值达到了13465亿元,与以往相比上涨幅度为65%,具体到成员则是一人销售8672元的农产品;在购买农业生产方面,总共达到了3299亿元,比上年增长659%,平均为每个成员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2125元。2015年,全部的农民合作社总收入达到了7624亿元,其中每个合作社平均收入为2149万元,盈余分配金额达到了1599亿元,与2014年相比大幅增长。其中,合作社的盈余按交易量返还947亿元,按股分红211亿元。其中有合作社5500多个按照交易量返还,其所占据的比例为15%左右,另外有4235个合作社采取了法律返还,占7661%。
2云南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存在问题
现阶段云南省农民合作社发展数量呈递增趋势。所涉及的行业及服务内容非常全面,成为建设新农村,带动农民共同致富,创建和谐社会,发展农村经济的催化剂。但合作社普遍存在“小、散、弱”的问题,资金匮乏实力不强,大部分专业合作社产品处于农产品产业链上的低端位置,为成员提供的服务限于成员培训、技术信息服务和投入品的联合采供;从事联合议价、产品营销、加工、运输、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的合作社比重太少。销售产品还是采取坐等客商上门收购或将产品直接销售到本地市场和加工企业的传统销售方式。
3云南省农民合作社发展保障措施
31政府加强管理,促进合作社内部有效合作
在研究合作社内部信任及合作交互之于绩效所产生的影响时,其结果表明合作社绩效只有建立在实现有效合作的情境下才能保证持续高水平。同时,在研究合作社内部信任及治理模式交互之于绩效所产生的影响时,其结果表明在合作社绩效提升的过程中,政府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发挥积极助推效用促进合作社内部合作。基于此,各级政府应彻底改变以往粗放式的发展理念,只看重数量,而对质量缺乏重视。要把切实有效实现社员增收及从根本上提升合作社自我发展的核心能力作为目标,明确自身的职能定位,明确对于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思想,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体制,实现工作方式灵活、有效,通过多种途径(含业务指导、政策支持、公共服务、法律保护及监督管理)建立政府帮扶及管理体系,为合作社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32倡导大力发展企业主导型治理模式的合作社
合作社经营绩效在有政府作为依托的情况下水平较高,但是这种以政府作为主导型的合作社治理模式,管理者会将更多的关注点落脚到合作社的社会功能,追求的是实现社会价值最大的目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合作社所应追求的经济价值。社员加入合作社的根本出发点就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与这种治理模式存在一定的矛盾。同时,从另一个层面说,合作社究其本质仍类属于企业,企业最终是要参与市场竞争,实现自我治理及自我发展。基于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及趋势,企业主导型的治理模式具有更明显的优势,如能够使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大幅提升,实现品牌溢价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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