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保护伞”的面纱
2018-12-18知秋彭景奎
知秋 彭景奎
黑恶势力“保护伞”,是指采取通风报信、关照说情、干预或者插手司法执法活动、做假证包庇等方式,支持、纵容、包庇黑恶势力的党员干部或国家公职人员。一些黑恶势力为了逃避法律惩处,不断坐大,总是不择手段,通过各种方式,在党政机关寻找“保护伞”。2017年,全国立案侦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40余件,打掉村霸团伙350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400余名,在对这些案件的查处中,一些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也随之露出水面。
他们充当了“保护伞”
今年中秋节,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的居民发现,菜市場的猪肉价格比去年同期每斤下降了3元。在这细微变化的背后,是当地一个“肉霸”涉黑团伙的覆灭。几年前,阮建国纠集黑恶势力成立湖北联鑫畜禽屠宰公司,每屠宰一头猪,收取费用150元左右,而在其他地方只要五六十元。为垄断市场,阮建国纠集了一帮“小混混”,成立了四五人一组的“地下稽查队”,一旦发现运送和经营“外埠肉”的人员车辆,就手持鱼叉、砍刀、匕首等凶器,在公路、小巷肆意打砸,扣押收缴“外埠肉”。同时,他们还通过行贿,公然安排人员“挂靠”到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当“内线”,参与稽查工作。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聂选明、稽查分局局长王永武等8名党员干部,为阮建国垄断当地猪肉市场充当“保护伞”。
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马山街道西泊子村村民朱永君网罗有劣迹人员独霸当地海产养殖品购销市场。为攫取高额利润,他们先后成立多家公司,通过威胁、恐吓、假借合同纠纷、强迫交易等手段,控制资源、垄断市场,当地群众人身安全、经济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党的威信和形象遭到严重破坏。在“保护伞”的庇护下,朱永君后来当选为村干部,逐步把持了乡村权力,开始“由黑染红、以红护黑”。至案发时,朱永君组织领导的涉黑团伙中有党员11名,其中7人担任过村党支部书记(6人兼任村委会主任),1人担任过村党支部副书记,长期把持6个村。
广东省惠州市以严少亮、张伟良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多次制毒贩毒、聚众斗殴、引发命案,并与该市以张奋强、吴新明为首的另一涉黑犯罪团伙争夺地盘,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长期充当该犯罪团伙“保护伞”,涉及刑侦、禁毒等警员共21人。其中,市刑警支队原支队长刘来发多次收受严少亮、张伟良涉黑犯罪团伙钱财,在侦办案件过程中,多次企图以个案处理代替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结案,为其开脱罪行。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曾高收受张奋强亲属钱款,违规安排会见,承诺帮助其减轻处罚;收受吴新明钱款,未采取有效抓捕措施,致其长期潜逃在外。
诸如此类,一些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现象举不胜举。
“保护伞”的特点
与其他腐败现象相比,涉黑涉恶腐败主要有以下特点:
“保护伞”有相对特定的主体。“保护伞”主要是三类人。第一类:政法机关党员干部。从一系列被通报的典型案例来看,政法机关党员干部被腐蚀风险较高。黑恶势力大都存在通过暴力手段强迫他人等违法行为,为逃避惩处,他们往往会费尽心思拉拢处在执法一线的政法机关党员干部。第二类:审批、监管部门党员干部。黑恶势力通常通过垄断某一行业的经营权非法获取利益,成为“砂霸”“水霸”“肉霸”等,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党员干部就成为他们利益输送的重点对象。第三类:村“两委”、基层站所工作人员。不少村霸、寨霸横行乡里,与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有关,甚至有极少数基层站所和村级党组织的负责人,本身就是黑恶势力。
“保护伞”作案方式多样。尽管形式或明或暗,但“保护伞”的作案方式万变不离其宗。方式一: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协调公安、检察或审判机关对黑恶势力“网开一面”,使其逃避应有处理或制裁。如郑州市公安局洁云路分局原局长成健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为“亿元动漫城”“伯爵国际娱乐会所”“久泓动漫城”等涉黄赌毒场所提供保护,使这些黑恶势力在很长时间内逃避了打击。方式二:与黑恶势力骨干结为“兄弟”或利用自身影响为其“站台”,提供便利。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政协主席刘永祥长期与当地黑恶势力首要分子李佳保持密切联系,利用职务便利,在当选政协委员、协调工程项目等方面为李佳等人谋取利益,为李佳黑恶势力骨干成员逃避打击而向司法机关打招呼,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方式三:不担当不作为。部分党员干部虽然与黑恶势力没有直接交集,但因为习惯当老好人而听之任之,或出于政绩考虑而粉饰太平,在扫黑除恶方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客观上充当了“保护伞”。
“保护伞”危害极大。一是这样的案件涉及党员干部多,在发案地区一抓就是一窝,影响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如浙江张畏、王秀方涉黑犯罪一案共查处涉案人员184人,其中党员干部67人,县、处级干部17 人。二是涉及要害部门和主要领导多,威胁执政基础。如广东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涉及当地的海关、公安、边防等部门,涉案人员包括党政“一把手”和海关、公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一些要害部门和主要领导被黑恶势力所收买,为其效力,为虎作伥,甚至成为其成员,其结果必然是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削弱和动摇党的领导。三是犯罪金额大,危害经济基础。黑恶势力犯罪猖獗的时候,有可能造成当地经济的虚假繁荣,而这种畸形发展最终会给案发地的经济带来毁灭性的破坏。
打好组合拳 打掉“保护伞”
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过程中,必须严查涉黑涉恶腐败,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抓好管理和教育,打好“监督、查处、教育”组合拳。
一是加强警示教育。要从各类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各级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在思想上构筑起坚固防线,经得起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诱惑,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二是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的监督机制。要通过各种方式鼓励群众检举揭发。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发现和收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三是深挖细查强化震慑。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一律深挖,对“保护伞”一律率先处置,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惩治力度,用好通报曝光利器,有案必查、一查到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震慑,对犯罪分子依法严惩、除恶务尽。
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党的执政基础。下大力气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政权建设,对镇、村党组织书记中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对歪风邪气不敢斗争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人员等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严防黑恶势力染指、侵蚀基层政权。
(责任编辑:刘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