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教结合的新形式
2018-12-13杨梦琪
杨梦琪
摘要:当下日本已经进入了少子高龄化的社会,由于人口格局巨变带来了种种复杂问题。为抑制少子化,日本的国家和地方政府采取了相应的幼托制度并对其不断完善。在此背景下,认定幼儿园应运而生。2015年《儿童及育儿支援新制度》的保教内容转变巨大,日本政府对期间遇到的问题采取的应对策略值得我国借鉴。
关键词:幼托制度;认定幼儿园;儿童及育儿新制度
日本幼托制度从最早的幼稚园、保育所的二元化制度,到2006年新增的《认定幼儿园制度》,再到2015年最新实施的《儿童及育儿支援新制度》,日本的幼托制度已经从早期以单纯提供保育和教育、减缓少子化为目的,逐渐转化到以如何构建一个容易养育下一代的社会为目标的育儿支援事业上。
一、日本早期的幼托制度
自二战以来,日本一直实行提供因家长就业而无法照顾儿童的托育服务的保育所和提供儿童学前教育为主的幼儿园的二元化幼托制度。受到幼儿园之父福禄培尔的影响,日本于19世纪末建立了第一所幼儿园,即今御茶水女子大学附属幼儿园的前身。幼儿园作为学校教育的一环,是在学校教育基本法的基础上设立的,因此,幼儿园的教师必须取得日本幼儿园教师资格。授课时间每日4小时,目的是“幫助幼儿的身心发育”。学费的收取标准也是各幼儿园依照家长的收入状况各自制定。对于招收儿童的资格、条件没有特别的规定和限制。家长和幼儿园双方签订协议,由家长委托幼儿园对儿童进行教育和照顾服务。保育所建立在二战后期,日本经济开始复苏,起初是一种为了救济因战争失去亲人的单亲家庭或贫困儿童的救贫政策,日本政府同时还制定了《社会福祉法》规范托育服务的相关福利措施。当时对受托对象要求也非常严苛,必须是低收入家庭,有实际困难才能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请,人民没有选择保育所的权利,只能由地方政府统一分配。
保育所属于儿童福利机构,归日本厚生劳动省管辖,托育费根据受托儿童所在家庭的收入状况而定。为了协助就业家庭,托育时间一般为每日8小时,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延长。日本的幼儿园和保育所虽都是学前幼儿机构,但设施宗旨、依据法律、入园方式等都不相同。
二、新时代日本的幼托制度——认定幼儿园
长期以来,日本一直保持着“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结构,几乎每一个家庭中的母亲都是全职家庭主妇,因此二元化制度完全可以满足其托育要求。但近二三十年来,少子化现象的不断加剧,家庭结构的改变以及就业女性的增加使得托育需求也随之增加。但是由于保育所名额有限,造成等待进入保育所的儿童人数骤增,衍生了“待机儿童问题”。为了满足逐渐多样化的托育需求,解决待机儿童问题,日本政府2006年正式推行兼具幼儿园和保育所二者优点的托幼一体化政策,即“认定幼儿园”制度。认定幼儿园是指教育、保育一体化的设施,即融合了幼儿园和保育所两者优点的托幼设施。
(一) 认定幼儿园的多元功能
认定幼儿园的主要功能是提供近年来对于幼儿教育和保育的多样化需求和各地区实际状况的弹性应对包括:(1)顺应多样化的就业形态,提供无论家长有无就业都可以申请就读的机构;(2)因少子化影响,必须确保促进幼儿健全发展所必需的团体活动和混领的交流的机会;(3)善用现有的幼稚园来解决待机儿童问题;(4)充实对育儿不安家长及对家庭社区育儿支持。从认定幼儿园的多元功能可以得知,日本政府为了提供多元化托育服务,顺应家庭结构改变和双薪家庭增加所衍生的多样化托育需求,同时也希望因此减缓少子化现象,以及促进年轻人愿意生养下一代的意愿。
(二) 日本认定幼儿园的发展现状
2006年10月,文部科学省制定的《幼儿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促进幼儿园和保育所的合作、认定儿童园制度的灵活利用”。文部科学省于2008年7月制定的《教育振兴基本计划》同样提出了“灵活利用认定幼儿园”和“改革认定幼儿园制度”的方针政策。
认定幼儿园确立后发展迅速,截止2015年4月1日,日本认定幼儿园的认定件数共有2836件,和2014的1360件相比增加了1476件,增长了近一倍。
由此可见日本政府对这种保教新形势的重视,认定幼儿园是日本加大育儿支援力度的载体,不仅为家庭育儿提供便利,方便政府社区传达教育理念,还能更好的与社区医院等提供联合服务。
二、日本育儿支援对我国的启示
首先,应适时规划符合社会长期发展需求的幼托制度。在我国,拥有和日本相似的幼儿园托儿所平行的二元制度,也提出过和认定幼儿园相似的托幼一体化教育建议,但是由于缺乏配套的支持系统、政府的具体支持,所以许多幼托需求并没有得到满足。《国家中长期教育指导规划》《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虽都提及幼儿的保育事业,但长期以来并没有一个稳定、具体、具有前瞻性符合我国国情的学前保教制度。
其次,2016年国家全面开放二胎计划以来,由于社会各种因素制约,并未迎来预想的生育高峰期,我们应该有所反思,是否应借鉴日本幼托制度上连续性的经验,从国家角度制定全面、有效的育儿支援,或许能有效地提高夫妇的生育动机,减缓我国老龄化的趋势。
最后,我国还应重视0~3岁儿童的保教服务质量。保育一体化是当今世界学前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日本根据本国的国情,从以前的幼保一体化到最新的“认定幼儿园”,通过幼托制度的不断完善使缺乏保育或缺乏教育的幼儿都能享受到全面的综合性的保育和教育。从我国国情来看,3~6岁的幼儿园教育已规范化、正规化,但是0~3岁教育还不够完善。从教育机构上看,0~3岁婴幼儿的保教主要幼私立的早教机构和一些幼儿园开设的小小班、和小托班来承担。由于这些机构或托班缺乏系统管制,难免存在教职人员素质不高,设施环境的配置不能更多考虑幼儿不同年龄的不同需要等问题。另外,0~3岁的监管体制也不健全,社保部与妇联,都存在人员不专业,没有行政权等弊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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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岳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