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读诗
2018-12-12常遇春
常遇春,1997年生于甘肃庆阳。著有诗歌评论集《诗相》。
绝句
阿煜
雨中的鸟依然在飞
这基本是一句废话
雨中的鸟如果不飞
它们就会纷纷坠地
常遇春赏读解构的诗作总会自然地严生一种姿态,要么是去编织同一事物在不同向度上的对峙关系,将诗歌内容向外部发散,从,而达到意义的延展;要么是拆解语言内部带有明显色彩的文化意义和属性,在语义不断的转换生成中,破坏其完整性,最终取消文本的整体效果。前者是词语本身的游戏,没有多少来自认识观的内涵。在本诗中,鸟的飞行和坠地这两种状态即是从同一事物分离而得到的认识,飞或者不飞在性质上是一样的,只是通过“迂回”而做出的假设。本来被当作废话的事实通过语言的作用而延伸得到新的意义,这很容易想象,就像一刀砍掉人的头颅的瞬间而产生的生与死的对峙。值得一提的是,在某一阶段,废话诗就是这样的,依靠于词语之间的化学反应来写诗还远远不够,因为它说到底还是写作者思与想而变换出来的东西,类似于通过加油添醋来调节诗的味道,营造层次感。从后者的角度来看,作者有明显切入和收势的过程,在诗写上更为成功,当然也是本诗的主旨所在。“雨中的鸟依然在飞”。飞行是鸟类的存在状态之一按理来说是很平常的事情。但在这一句中,飞行了带有文化向度的赞美之词。尤其是“在雨中”“然”的渲染。使其迈入了一种崇高的境界。写作用“废话”否定了这一认知,并指认出与其相反的实;雨中的鸟如果不飞/它们就会纷纷坠地。来于现实情况的反驳与第一句的文化属性相抵消,成对事实的还原。它理所应当地将人类的认识观客观现象上脱离开来,呈现出独立的智性的思考
妻子的午餐
赵立宏
星期六上午
妻子在阳台
剪花澆水
她把几种花的
枯叶和
几朵塑料花
放到一个
一次性盘子里
又往盘子里
放了一把
一字改锥
端到我的面前
郑重其事地说
老公
这是你的午餐
看着她
一本正经的样子
和眼神
我在自己的
哈哈大笑里
感受到了
这恶作剧里
藏有最深的恐惧
和凉意
常遇春赏评读完本诗,我不得不由衷地钦佩作者对于生活而产生的那种敏锐的直觉。同时也应当思考的是,作为诗人(口语诗人)的卖点到底在哪里?多半时间里,我们惯于称其为时代的记录者,把诗人当成一种身份甚至职业来唱和,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他们提供得更多的是超越时代的来自心灵上的发聩。像本诗这样的事实根本无须多挖,就像宇宙问的璀璨的星云永远物质性的存在,谁也不知道会是哪个人首先发现它并给它命名。妻子恶作剧般地开了一个玩笑,将枯花、一字改锥等冰冷的事物端在丈夫面前,像是很正常地递过来了午餐。两人作为夫妻的这种关系是人类文明在长久的发展中得到的结果,诗中关于午餐的这一服侍行为正是体现。与以往不同的是,盘子里的东西发生了大变化,但这样简单的玩笑还没有唤醒丈夫的恐惧,真正让他感到脊背发凉的正是妻子“一本正经的样子和眼神”。如此一来,在玩笑背后,服侍的意味变得完全相反。“我”产生的直觉依赖于妻子的行为,而她的玩笑在猛一瞬间造成了与婚姻这种文明的对抗,透露出社会契约之外的人类相互认知的本质。丈夫首先是哈哈大笑的,这是基于伦理上的认识——妻子怎么可能真的让自己吃掉那些玩意呢?尔后丈夫内心产生的恐惧则是对她那般模样的陌生感和怀疑,这是完全超出前者的理性认识之外的部分。本诗的先验性就在于此,这样的诗意难以仅靠捏造来现形,于是也便有了一整套迷人的细节。星期六上午、阳台、花的枯叶、塑料花、一字改锥甚至理所当然的一次性盘子都充斥着生活气息,让人无法怀疑,当然也由衷地分享到了作为男人的那几多恐惧和凉意。
大雨
曹臻一
那天大雨;你走后
我站在芳园南街上
像落难的孙悟空
对每辆开过的出租车
都大喊:师傅
常遇春赏评多有意思的一首诗!很多时候,趣味性的东西远远比感人、说教等要素更让人体会到诗的美妙,这也可以作为判别读者对诗的鉴赏能力的一大标准。传统受众将其理解为简单的美好或者具仪式性的舞台剧,更侧重于诗的社会意义等功利化的性质,如同电视节目里中老年选手字正腔圆的朗诵。在剥除这一层面后,越有阅读快感的诗则越能直接地体现出诗艺。在这里,诗意的发生是可观可感但又不可改变的,前者是说其内容的蹊跷与滑稽与习以为常的逻辑思维相悖,并且众所周知,在阅读的同时,诗歌内容又能以一种图像式的方式迅速展开,在脑海里形成客观的极富张力的场景——理性与感性由于落差而碰撞的这一瞬间,产生了巨大的阅读魅力,且其高级之处在于可以不受伦理观的钳制而单纯地提炼出人类情感的缓急。本诗将两个向度上的事物进行衔接,可以发现,不只是低落的情绪的交互渲染,甚至在动作、神态上亦能实现一种巧妙的缝合。大雨后的道别并没有实写,“我”与谁分别?相爱的女孩,年迈的父亲,抑或出门上大学的孩子?不知道。而后一副落汤鸡的形象仅仅是根源于“分别”这一虚拟的场景设定,如此“输出”实属精妙。开头的语言还是很节制的,突然之间“我”的一番自嘲猛然放纵开来,落难孙悟空的喊叫成铺天盖地之势,其艺术性和感染力将虚拟的设定变得极富现场感。从人文意义来看,分别自然是一件感伤的事情,两个人从在一起变成分离状态,即是人文内涵的剥离。“我”化身落难的悟空,如此夸张的表演看着可怜又心酸,向出租车司机师傅大声招手是在孤单冷寂的环境下尝试建立新的人文关怀,可爱至极。总体来说,这种复杂的含义背后还是写作者内心本真的感受。
理想
李振羽
一瓣瓣碎玉扎进心底
常遇春赏评口语诗人总是能创作出意象化的金句,这已经是很平常的事情了,比如这首十分有意象的口语诗。这其中的原因值得思考,一行诗两行诗乃至三行诗能有如此强大的诗歌内核,绝不仅仅是将一般的意象诗精简了那么简单。拿本诗来说,整体意象干脆老辣不等于它就完全是意象诗,区别正在于此。传统的意象诗主要在文学审美上将文本语言运转自如,单句截取下来反而难以构成一个有效的磁场。甚至在朦胧诗时期的一些诗里,诗人们更倾向于在大而空的词语中创造箴言式的语录体,缺乏鲜活的生命力。当然,并不是说传统意象诗不好,重点主要在于诗歌口语化后对意象诗注入的新鲜血液。口语诗写生活,口语诗人当然也竭力从生活的沙中淘洗诗意的金子,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写作法则。本诗写理想,绝对不在意象诗的选题范围之内,因为意象诗都是线串珠式的纯语言作品,意象在前,主题在后。而理想更加生活化,接近于大多数人的生活经验,这不就是一次大的跨越吗?在本诗中,意象是对主题的完美诠释,而主题是来自现实的真实写照。这一切均是口语诗人所为。再回到一行诗上,简短的诗句蕴含着丰富的信息量,是不同的语言单位在同一向度上所达成的契合;具体拆解开来,则能算到“每一帧”的精妙上。“一瓣瓣碎玉扎进心底”,理想如果实现了,就是颗舍利子;实现不了,就是块胆结石。“一瓣瓣”是针对花朵而言的量词,在诗中可以将其凋零的姿态转移到碎玉上;理想化身为碎玉,是破灭之后不得不面对的凋敝。玉本来很有价值,一旦裂开就会一文不值,即成了一种遗憾和惋惜.扎进心底,则完全符合壮志难酬的苦楚,亦使整首诗中难以捕捉的情绪变得可观可感。
归宿
黄开兵
之前
我们壮家人没文字
死了
就坟前立一片小石头
年代久远不知是谁的
這坟就没人扫了
常遇春赏评一首诗设置一个好的题目,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如同本诗,第一遍快速浏览的时候由于迟钝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转而一看题目,立马什么都读懂了。文字是群族发展的产物,它能跨越时间和空间,完整地记录前代人生存的轨迹,也能将前代人的智慧声情并茂地呈现出来。但壮家人没有文字,人死后只能在坟前立一块对人而言没有明显区别特征的石头。石头是标记还是单纯的纪念?按照现在的做法来看,两者都有。在纪念意义上,去世的先人都葬在一个地方,坟墓扎堆,因为石头没有生命承载力,使得看上去如同一片荒芜之地。无法区分出石头与石头的区别,即墓与墓之间没有区别,换言之,没有文字的时候人们只能将生存归属转移到冰冷的物体上。由于其本身的客观属性,每代人的意志无法从内部向外部过渡并传递给后人,最终迷失在时间的浪潮中。由此得来,石头是对没有文字之前的先人的取代和隐喻,暗示着在没有文字的时代,整个群族就没有生存归宿。作为人类所具有的记忆和人各自的独一性只能嫁接到。外部势力上,记忆的生命气息被客观存在的石头取代,同时微小的石头也是对先人命运的隐喻。另一方面,从标记意义上来看,立石共和立文字碑一样,都是为了方便后人祭奠先人。不同的是,文字碑经过人们的约定俗成从而具有文化承载力,而石头本身却没有人类普遍的价值认同,原先仅有的作为标记的意义也因为坟墓扎堆、石头成群而被取消。中国人讲究认祖归宗,“年代久远不知道是谁的/这坟就没人扫了”,对石头的辨识能力无法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等到石头最终彻底取代个人后,认祖归宗这一普世的人类文化认同与情感本能被削弱了。面对众坟,即使有可能是自己先人的,也没有人扫,这不是因为自私,相反,恰是因为没有传承而引起的对整个群族的背景的迷惘。于是在这首诗里,文字所涵盖的意义在于精神层面,没有归宿即人文价值的缺失。
酒鬼
南人
前面踉踉跄跄
飘来一个酒鬼
我手起刀落
定睛一看
鬼跑了
酒洒了一地
剩下一个肉坛子
不知是谁的
常遇春赏评诗的趣味性如何体现?这首诗做了很好的诠释一它没有用具体可感的指向来剖解诗的内核,而是从诗学发生的角度去构建文本,从形式上看来显得有点飘忽不定,但主题层次与内涵依然鲜明。这是本诗的亮点,当然,归根结底来讲,本诗发声的原理是对汉语词汇的灵活运用。“前面踉踉跄跄/飘来一个酒鬼/我手起刀落”,是前面走过来一个喝醉的人吗?根据整首诗的语境和叙述口吻判断,是也对,不是也对。从字面意思来看当然可以这样说,但本诗后文都是虚写,甚至包括第一段的最后一句“手起刀落”在内,若将前两句看成写实就不太合适了。且“酒鬼”一词在后文中被用到,在这里更需强调这个词语的整体效果。喝醉的人不等同酒鬼,前者实指具体的人和行为,而后者突出更广阔的外延,即从构词法上对它加以论证。如同诗鬼,前面的“酒”是词头,“鬼”做后缀起到了表示程度的运用,也从艺术层面进行了些许夸张。另一方面,它本身特有的内涵在某种意义承担了大部分诗性,使得“酒鬼”的表现力主要在“鬼”而不在“酒”。手起刀落形容“我”动作迅速,但“我”什么也没做,不难看出,它也是一种虚化处理,附加语义来完成语境的转折,有醍醐灌顶的效果且简单粗暴。“定睛一看/鬼跑了/酒洒了一地”,定睛一看承接“手起刀落”,作用相同。如前所言,酒鬼一词主要在于词语本身而不是字面意思,第二段将它拆开使用便是证明。手起刀落使喝醉的人如同梦中惊醒一般,鬼跑了,就是醒酒了。动态化的“鬼”使诗化的喻体从前面的虚指(酒鬼)到现在赤裸裸地呈现带着一股真相大白的感觉,看似好像直接从原来的词语分解出来,但实际上只是对鬼这个不太相干的词的直接挪用。鬼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形而上的事物带着神性,因而能和酒鬼产生联系,这也正好对前面所说的虚指的原因做了补充。“剩下一个肉坛子/不知是谁的”,鬼跑了当然不是真的跑了,也没有鬼,而是暗示着原来形而上的状态的消失。喝醉了就像“鬼”,酒醒了露出“人形”,成了肉坛子。这一比喻与前者截然不同,从“神坛”直接掉下来,消解了作为个人本身的独特性而变成一具肉身,从而实现“鬼跑了”之后对诗性的降解。
阳光下
陈万
在宿舍楼前等她的时候
一个女生正在太阳下收铺盖
如果她不来收铺盖
铺盖就还会挂在那里
我也许会看到有一个女生在月亮下收铺盖
常遇春赏评语言的直白对于不同的写作者群体来说,向来各执一词。对于现代诗的进程来说,对这一话题还有争议,已经算是很落后了。废话体的诗本来就不是先验的,它的出现并没有超前于当代的诗歌语境,而是与现代诗的发展路径相吻合。但其最终还是没有造成强有力的冲击,或许是因为实验性太强的缘故。类似于废话体的诗卸掉了很多包袱,带来诗意上的轻盈,不幸的是很多文本除了修辞和叙述之外甚至连语言关系都消除了,于是导致后劲不足。他们的文本需要不断地在一个点迂回,即本来的叙述并没有强烈的诗意,而反复迂回则能构建和编织出新的语言关系。另外还有一点,网络上流传开采的一些被认为是创作失败了的废话诗,有点像是“事实的诗意”在语言关系上的变异——它们不是在呈现真正的事实,而是通过虚构事实从而实现写作的零度。众所周知,这又何其困难!本诗是这类写作的文本,我把它看成是其中的案例,当然,是成功的案例。“在宿舍楼前等她的时候/一个女生正在太阳下收铺盖”,第一句是切入语,不承担太大作用。女生在太阳下收铺盖是眼前所见之景,也是整首诗的焦点。“如果她不来收铺盖/铺盖就还会挂在那里”,这句的迷惑性太强了,表面上看,毫无疑问也是一句没有任何意义的话,但其起到的作用却是本诗中最重要的。先且看最后一句,“我也许会看到有一个女生在月亮下收铺盖”,女生在月亮下收铺盖是想象的内容,也是本诗的诗意所在。与前面的在阳光下收铺盖相比,收铺盖这一具体可感的普通行为借助了月亮的“光辉”,阳光下是看到的事实,仅仅是在叙述一件事情,并没有情感掺杂,因而不具备诗意的有效性。对收铺盖情景的转换实现了诗意的塑造,如果那个女生没有在白天收铺盖,晚上要睡觉的话,肯定要在睡觉前收走自己的被子,这是符合逻辑的。在晚上收被子的行为本来也没什么,但如果说成月亮就不同了。晚上收被子的行为承载了月亮的诗意的内涵,月亮暗示着阴柔之美,在诗里更有巨大的象征意义。女生在月亮下收铺盖之所以读起来有感觉,一是因为这一既定话语有无限的想象力,二则因为收铺盖借助了月亮本身所承载的诗意,这是与阳光下相比而言。我无法给这类诗文本做出准确的定义,这不仅仅是靠想象构造出来的。再回看第二句,“如果她不来收铺盖/铺盖就还会挂在那里”,此句是诗文本前后事实与想象之间的过渡,前面是平淡无奇的,后面则充满诗意。二者的转换全靠这一句实现,但它本身并没有叙述上的内涵,因为这句所承担的作用不在于此,而在于语言关系。“如果……就……”的例句在整句中所引起的假设语气很强烈,把它看成退一步讲,即是前面提到的迂回。不断迂回是对语言关系的堆砌,从“无中生有”到“高屋建瓴”,这种以关联词为代表的语言关系在诗中起到很大作用,有时甚至决定一首诗的走向,对于废话诗更是如此。
绳子
宗月
一截绳子犯了罪
我传讯它
它钓过鱼
绑过猪
勒过别人的脖子
当然也
做过琴弦
亮出过身体里的棍子
它瘫软在地
我把它提拎起来
发现膝盖全无
常遇春赏评真有意思,通读本诗可以完全地感受到它区别于常规诗歌的魅力所在,让我想起了牛汉那首著名的《华南虎》:同样是对事物的干预,它却不指涉任何意义,干净里透着一股韧性。华南虎被关在笼子里,作者说它对命运的不公表示愤怒,这是在塑造形象;可绳子本身就没有什么形象,审讯里的安排突出它的特性,而审讯背后的价值观则给绳子建构了发挥的空间,让其在软和硬的变化中有了意象的精致。钓鱼、绑猪、绷成琴弦甚至杀人清晰可观,作者说它“亮出过身体里的棍子”,这是在作为工具被使用的状态下的表征。实际上这一段仍然是对绳子的社会功能的叙述,只是换了一套稍微高级点的语言。后半段拉回审讯现场,绳子“瘫倒在地”,相比前面硬,软下来的状态终于回归到作为静物的本身。这时候再把它提拎起来就完全写实了,“膝盖全无”四字妙语让前而硬朗的東西一下子软了,带有意义的形象的附着全部被抛掉,留在读者脑海里的就“过滤”成了绳子本尊,成了一记漂亮的意象。
外省的孩子
梅花驿
在北海公园
我只是沿着湖边
走了走
歇了歇
用手机照了几张相
当时什么都没想
也没想起来什么
从北京回来
往新浪微博
上传这些照片
耳旁恍惚飘过
让我们荡起双桨的
歌声
我才想起什么
我只能这样说
我没有这样的童年
常遇春赏评十分清晰地,本诗中的时代气息轻易暴露了作者的年龄,貌似不经意的笔调还有点抒情的感觉。《让我们荡起双桨》作为共和国的一支金曲,早在1955年就已诞生,并在横跨半个世纪的长河中先后对三代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同于样板式的叫好,这首歌远离政治话语,旋律和歌词都比较清晰,毕竟主要是写给儿童,也可以从侧面看出建国初期万物更新的迹象。但是没过多久便是长达十年的方向性的错误,人们苦于物质的匮乏,《让我们荡起双桨》里的蓬勃和浪漫色彩在此时显得不合时宜,但又必须做出方向上的表态,这首歌便成了集体记忆里的文化导向,甚至是,号。当然,不同年代反响不同,八九十年代让人想到伤痕和寻根,而诗中的“我”在多年后的某一天回想起那支歌时却是怅茫。作者在北海公园感受到的是现实山水,没有什么反应。在照片上回看时,原来的经历隔了一层面纱,得到了与少年时候唱那支歌对感受相同的来自经验的反馈,猛地将过去的记忆唤醒。这是出自身体的体验,只能从屏幕上想起听到那首歌时感觉被划成外省孩子,也将“荡起双桨”写成了京派作风,戳到了不少人的痛处。少年时的我在听这首歌时还不知道什么叫作“白塔”,绿树红墙的发音总是听不明白,转眼到这首诗时却引起一阵共鸣。它见效了,它可以将集体记忆缩小到个人经验上,展示出身体写作的G点所在。
变迁史
周洪勇
水上威尼斯
之前,是游泳池
游泳池之前,是鱼塘
鱼塘之前,是砖窑厂
砖窑厂之前,是農田
冬种小麦,夏种水稻
常遇春赏评谈说变迁史,其实更像新时代里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的发展史。本诗的不同在于它采用倒叙的方式来一步一步揭开繁华世界的面皮,并无恶意,而是以这个特定环境的巨变来反映一个时代的缩影,像是在捕捉变迁的本质。最开始的农田透露着农业社会长达数千年的历史背景,直到工业化进程开展之前都无法称得上变迁。此后,短短的几十年却让其变得遥不可及。砖窑厂的出现可以想象,在问世阶段将农民变成了工人,代表着一种新型的劳务关系涌入。它给一个地方做了尤为夸张的整容手术,在得到巨大利益的同时,对环境的破坏及其自身的弊端也显而易见。因此,砖窑厂的开设在较长一段时间后就达到了饱和状态,给以鱼塘为代表的个人化的新型劳务关系的产生创造了机会。这个时候,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自然而然地映入眼前,把砖窑厂想象成苏联中期的发展模式就毫不为过了。水产养殖既有国家的,也有集体与私人的,多种存在状态使得行业发展有了多重走向。实际上它仍然没有从砖窑厂的本质里走出来,真正代表现代化气息的正是游泳池这种以消费主打的平台化的供需关系的出现。前者顺利完成第二转型期与第三的交接,“水上威尼斯”真正将其推向高潮。听名字就有一股浓厚的商业气息,休闲娱乐式的服务行业真正成了一种产业化的存在,甚至是某个地方的文化地标。可仅仅在推导之前,“冬种小麦,夏种水稻”还在循规蹈矩地呈现传统背景下中国人的生存环境,一眨眼的工夫,“水上威尼斯”就拉起了一条夸张而轻靡的横幅。如此对比,诗意突兀,可真就称得上是巨变了。另外,以点式呈现的这几件事物构成对历史环境的隐喻,本身亦能带来诗歌文本上的快感。
乞丐
笨笨.S.K
冬天的早晨
一只流浪猫
匍匐在路边
它的前面放着一只破碗
碗里落满了
雪花
常遇春赏评本诗深刻地揭示了诗歌题目对于文本内容的重要性——并不是所有的诗作都像这样,将最重要的线索盘在题目上,通常情形大都是一首诗写完了才回头补上。读完此诗,就应该有所收获,为什么通过题目不把诗歌弄得更高级、更玄妙一些呢?乞丐。既是题目,又是对整首诗的内涵的指认。诗人伊沙对此的评价是“丑中见美”,这里的丑便隐含其中。流浪猫随处可见,巧合的是它面前放着一只破碗,由于距离的缘故让作者将两者穿在一起并借助了一个小小的比喻,让本来没有意义的事情变得复杂而深刻。就乞丐而言(又一次谈到这个概念),这个身份的认定基于自身的贫乏与乞讨行为同时存在而存在,以降低自己作为个体的社会面孔来博取同情,获得收入来源。这不就是审美概念上的丑态吗?没有明显的可以界定这一行为的标准,也就是说,只要你的穿着打扮符合从业标准,带着标志性的破碗,你也可以变成这一行业的“从业者”。所以这种丑态正是因为它的社会化背景。诗中的流浪猫之于自身的贫乏,还有那么点感觉,但硬要说它在那个下雪的早晨想向人们讨点什么就大错了。将猫和碗放在一起,符合前面所说的“从业标准”,这是作者主动施与的。可是事实上的它并没有乞讨的想法,碗里也没有讨到钱财之类的东西。巧妙的是,在这个下雪的早晨,破烂的小碗里落满了雪花。这只猫本来无欲无求,雪花却因为诗人的叙述而成了自然的馈赠之物,构成乞讨的表层逻辑,同时更呈现出另外一种飘然的禅意。最后,乞讨既已成形,可表现出来的只是那只猫的笃定,它向上天“讨到”的是天然的雪花,与乞丐的社会行为相悖,从而挪出巨大的诗意美。
南方的雪
三个A
严冬来临
全国雪雨纷飞
我煮了一碗
南方的白米饭
发到朋友圈
告诉他们说
南方的雪
就是这样子
常遇春赏评广西诗人写出这样刚健、硬朗的作品让人称奇,毕竟它脱离了人们对于南方的一贯审美。曾几何时,新诗作者把江南水乡勾勒成一幅小女人模样,那种遣词造句的功夫似乎全用在了这种题材上,招致反感。现在终于颠倒过来了,不只是对地域生态的表现有了新高度,当代诗人秉持的先锋理念也展示着创作上的多样性。比如同一个题材有层出不穷的写法,或者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题材让人耳目一新,于是当代诗歌逐渐出现了这样的境况:在文本中,读者能体会到的不再满足于十分受限的传统诗歌口味,更多时候还包括幽默、荒诞,甚至猎奇等各种元素加入,这使得阅读变得十分新颖。在这方面,当代诗人无疑是领先的。一方面,前进的脚步太快总会引起一波稚嫩的读者的质疑,无法避免,尤其是诗歌,当然创作者们也无须为之改变什么。可令评论者惊喜的是,另一方面,也总能看到一些稳固下来的当代作品与大众慢慢“牵手”走在一起,比如新世纪的一些经典诗歌被投放到地铁广告的位置——这很不容易,在如此巨大的流量面前选择了文化(而且还是纯文学类型的)而不是有经济效益的其他预兆着一种随之而来的格局的变动,尤其在文化受到严格的意识形态限制的时候。总之,作为评论家应乐意看到诗歌的繁荣与昌盛,也要对不断规范的文化市场予以了解,因为后者必将为前者提供一种驱动。在本诗中,大雪纷飞容易引起所谓抒情诗人的阵阵骚动,作者生长于广西,南方不见雪,便以一种具有相似性的事物做了对应。雪于北方反映的是强烈的地域生态,雪白的米饭对于南方也是如此,两者形象的过渡十分自然。更重要的含义在于,把白花花的米饭指涉成南方的雪引起严肃思考。雪是天赐之物,那米饭是不是呢?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独有的地理特征产出大米,而诗中把它看成大自然的馈赠,其内藏着关于南方人民的生存肌质。因此冠之为“南方的雪”,硬朗而刚健。
这事没准你也遇过
天狼
一个女人
从街那头走来
看身形步态
他断定
是自己的妻子
就在原地上等
她没走几步
他就乐了
这才认出来
那竟是岳母
不知什么时候
这娘俩长到
可以混淆的地步
他这么想着
那女人已经走近
这回他愕然了
那个女人
就是他妻子
常遇春赏评“这事没准你也遇过”,作者大概是依据于自身的经验得成此诗,而我偏偏也有类似的经历。从肯定到否定又到肯定让人感到惊讶,因为不多见,也说不上来原因,因而才构成了本诗创作的契机。但这个现象纵然难得,要是以玄幻的形态去处理和解读,又有弄巧成拙的笨重感。诗中侧重的不是推断的过程以及背后的原因,而是跳过这层关系,做出了一个结果对另一个结果的颠覆的视觉冲击。从远到近,剥糖纸般让两个形象交织出现,使得两轮年纪之差的岳母与妻子神奇地靠近,甚至几乎要叠成一人。让人禁不住推敲其缘由。母女身上有相像之处吗?太多了。女儿从妈妈身上得到的父辈基因在接近母亲的生活方式及心态时才会逐渐显现,正如春树诗中所写:“……我系着围裙做饭/又系着围裙/站着吃完了刚刚做好的炒米饭/顺手把案板上的菜叶子/倒进了垃圾桶/我发现我是在模仿她……”。“我”在与妻子经过多年共处后,妻子这一变化在此时突然被触发,臆想般地把她认成了岳母,更像是从区别于丈夫身份而对其形象做出的纯理性的判断。最终,多年的生活经验积累起来的感性认识抵不过时间的变迁,女人走过来才发现还真是妻子,好像穿过一层迷雾,妻子重新变成了那个青年时期的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