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服务中国大豆产业振兴
2018-12-12朱丽红
据介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大豆进口国和消费国,大豆产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提出了“扩大豆、减玉米”的工作重点,2018年聚焦“乡村振兴战略”,要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深化,发展生态农业,农业生产力布局继续优化。
大豆期货是大商所成立即上市的期货品种。2002年,为适应国家转基因政策,大商所拆分了原有的大豆合约,上市了以非转基因大豆为标的的黄大豆1号合约,2004年上市了以转基因大豆为标的的黄大豆2号合约。一直以来,大商所始终围绕大豆产业特点,不断完善大豆期货产品体系。2017年,在全球成交量排名前20的农产品期货品种中,大商所占据7席,豆粕期货更是连续6年名列全球农产品成交量排名首位。经过多年培育,大商所已经构建起完整的大豆期货市场品种体系,为产业提供了价格发现工具和风险管理手段。
朱丽红表示,近年来,中国大豆产业历经了一系列改革,种植、贸易、消费格局不断重构,价格波动风险增加。在此背景下,大商所立足服务产业稳健发展、保障国家粮油安全,一方面不断完善合约规则体系,先后调整了黄大豆1号合约的交割质量标准和交割方式,相继在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增设交割仓库,实现交割区域对国产大豆主产区的全覆盖;另一方面,积极探索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和场外期权试点,2015年至2017年先后开展了21个大豆“保险+期货”试点和场外期权试点,其中有19个试点针对黑龙江省的农户和企业,累计支持资金2440万元。
当前,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和中美贸易摩擦的升级,东北地区的粮食种植结构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中国大豆产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朱丽红表示,下一步,大商所将研究推进黄大豆1号基准交割地调整等工作,为产业客户进行风险管理、参与交割创造更多利便条件。通过期货市场的不断培育和建设,持续提升国产大豆的内在价值和竞争力,充分发挥大连期货市场功能,为中国大豆产业发展和振兴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