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视野下中国银行开原支行小额信贷模式的调查研究
2018-12-08曹跃沈阳工学院金融学
文/曹跃,沈阳工学院金融学
1 中国银行开原支行小额信贷模式中出现的问题
1.1 商圈融资模式下定位目标不准确
商圈模式下,企业的融资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中国银行开原支行在对商圈给出定位方面存在漏洞。绝大多数商圈内的中小企业和商户,属于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企业盈利能力、成长能力和偿债能力都会受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贷款风险越高,融资过程中的信用成本就越高,银行的收益也会随之减少。在选择商圈内中小企业时,中国银行开原支行没有充分考虑到经济地位,人口分布、区域经济状况、城市商业区的经济发展与基础设施匹配等因素。由于准备资金不足、管理经验不足、市场开发能力有限等原因,商圈中的中小企业或商店经常在不超过一年的时候就面临倒闭或退出。这些问题增加了贷款收回的风险,限制了银行小额信贷模式发展的进一步扩大。
1.2 供应链金融模式下信用标准不健全
中国银行开原支行和企业从事供应链融资,事实上,他们希望涉足国内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并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这一问题。核心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小微企业依靠核心企业的信用来增强企业的信用,用自负盈亏的贸易融资方式,获得银行的信贷。供应链金融模式淡化了银行看重的企业的规模和财务报表,这是小微观企业的弱点。并更加重视他们的贸易历史,合同的执行和履行,以及贸易的连续性使银行摆脱了单个企业的局限,依赖于核心企业信用提升,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实际交易绑定,以资金的封闭性运作,从而让小微企业进入门槛变低。然而,在中国银行开原支行供应链金融模式,就是存在一些小微企业没有通过环境保护评估,从而导致其他关联企业的倒闭现象,而连锁企业不仅会受到内部约束,而且还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外部制约。因此,很容易导致融资状况的混乱,增加银行信贷风险的不确定性。中国银行开原支行通常是以核心企业作为调查的主要对象,因此对其他企业的信用标准也会放宽。一旦供应链中的某一企业经营情况出现问题,就可能存在风险扩散效应。
1.3 P2P模式下信息不对称
P2P网贷平台在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方面的确起到很大作用,但P2P网贷平台只是作为信息服务机构,本身并不是银行金融机构,其提供信息的可信度不高,而且贷款的质量也比较低,目前来说,还是存在较大信贷风险,处于不断发展完善阶段。
1.4 缺乏对应模式的相关产品
中国银行开原支行的主要经营模式是“大型商业银行+小额信贷机构+农户(小微企业)”的模式。但该银行针对这种模式所开发出的信贷产品类型单调没有新意,贷款产品设计量也比较小,研发能力十分有限,这些因素共同造成了中国银行开原支行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无法与需求者的信贷需求相匹配,受益客户数量的数量有限。中国银行开原支行不是针对该行的每一种贷款模式都有对应的产品供客户选择,的确相关产品还不够全面,还不足以应对现今的贷款环境。
2 中国银行开原支行小额信贷业务的解决对策
2.1 准确定位目标商圈
商圈中的中小企业信用风险主要体现在借款人无法偿还到期贷款。这一方面反映了偿还企业的弊病,另一方面又反映在企业的经营能力上。中国银行开原支行在辖区内面临着众多的商业圈,如何实现准确定位目标业务区域,成为首要问题。正确选择商业圈,主要是核心业务区,这些商业圈都是集中在繁华的商业区,或专业产业集聚区。
因此,中国银行开原支行的地理位置选择大致可以分为两个维度。第一,与区域经济繁荣分工,从核心区到区域营销的延伸。二是将区域经济发展的产业集聚区从产业核心集聚区划分为产业边缘区。同时,银行也应注重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导向。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目标商圈的发展潜力和中小企业的偿债能力,从而控制银行的贷款风险,保证银行的收益。
2.2 健全银行的信用考核机制
对供应链中的所有企业进行详细的数据跟踪,并在银行内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所有交易数据进行核查和跟踪,对中小企业融资进行贷款前评估,经审批后,数据将同步到银行终端。银行将核实融资企业的交易数据,并要求关联企业在线确认交易关系,在确认为真实有效的交易后,然后银行才能向银行发放贷款。贷款业务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要实现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首先就要建立健全信用评级审计机制,对企业进行监控,并对供应链企业进行逐层监控。重要的是,不要只依靠核心企业的信贷,而忽视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标准,这样有助于降低风险概率。
2.3 加强小微企业网络贷款模式风险防范
小微企业通常具有信息不对称、报表失真、内部管理混乱、操作风险大等特点,因此做好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是保证小微信贷业务良性发展,提高小微信贷业务资产质量的关键。网络信贷拟实施的防范风险手段有:利用网络交易记录及交易行为进行客户风险识别;通过交易平台、资金平台、物流平台对交易流程实时监控;建立与网络交易平台合作的网络预警互动机制;违约后进行网络曝光、封杀、黑名单管理以提高企业违约成本。
2.4 加快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模式创新及产品开发
首先针对客户群体的不同针对性的提供、融资产品,对不同需求的企业也要开发多形式、大范围的运作模式。比如广泛普及商铺使用权作为抵押贷款的新思路。其次,积极改善现存服务方式,大力推广现有的成熟运作模式和“信贷工厂”等实践检验科学可行的贷款模式。三是探索政策性保险创新,比如说针对农民贷款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发展的同时,要严格遵守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鼓励金融机构因地制宜探索开发新的政策性保险品种,通过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再或者推行“贷款+保险”的运作模式,让贷款结合与保险,最后获得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和贷款方的共赢。积极建设并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和信用体系,在此基础上,适当调整自身的风险的容忍度。比如优化支农再贷款投放,对小微农村金融机构获得银行融资的利率。此外,还要探索政策性保险创新,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