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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中院:积极创新普法方式 全面加强以案释法

2018-12-08

活力 2018年13期
关键词:普法学法全市

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以来,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省、市委部署安排,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全面落实普法主体责任,通过创新方式,以案释法,切实增强普法宣传效果,为推进法治佳木斯建设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是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普法激励机制。及时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普法组织机构,同时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对日常普法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指导辖区各基层法院重新调整建立本院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普法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将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到对全市法院和市中院机关的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中,制定了考核评价指标及考核标准。及时对法治宣传工作突出的基层法院、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普法宣传目标未完成的基层法院、部门予以批评并责令改正,为普法宣传工作取得实效搭建起行之有效的考察评价机制。

二是创新运用各种方式,形成普法宣传合力。健全完善法院领导和干警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送干警到国家和省法官学院进行专业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全市两级法院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强化了法院干警的专业技能。一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共学法20余次,组织全市法院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学习500余人次,为全市法院干警提高司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用足用好“互联网+”普法宣传方式。为抢占普法宣传新闻阵地,充分利用新媒体巨大的新闻传播力、影响力,全市两级法院均开通了官方网站、微博和微信,建立了拥有60多人的网络阅评员队伍,并利用“一网两微”及时对外发布法院工作信息、公开法院审判工作流程、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将普法宣传主动权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积极打好普法宣传主动仗。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在各类互联网媒体上发表各类宣传稿件3000余篇,共进行庭审直播1000余次,推转阅评截图12万余条,有效扩大了网络普法覆盖面。加大对外公开和普法宣传力度。定期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到全市两级法院参观,使广大群众零距离观察法院,增进群众对法院的支持、对法官的理解、对法律的崇敬。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开展新闻发布会工作,加大对司法政策、司法改革进展、典型案件审理的发布力度;邀请新华社、省电视台等重量级媒体,对我市法院开展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等执法办案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一年来,全市法院共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64次,参观人数1200余人;开展法律“七进”30余次,发放传单4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00余次;全市法院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0余次;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报道人民法院执法办案新闻的群众达300余万人。

三是全面加强以案释法,发挥裁判示范作用。加大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力度。注重加强对争议较大、案情复杂、适用法律疑难等案件的说理工作,在案件审理完毕后,向当事人依法行使释明权,并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向当事人行使释明权860余次,裁判文书100%上网公示发布,彰显出司法文明公正,树立了司法公信力。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选择在本地发生、在社会上引起热议、具有一定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案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发布宣讲,“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儿”,引导公众以法治思维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一年来,全市法院通过各种形式共发布典型案例60余件,有效带动群众自觉树立遵纪守法的规则意识。强化庭审公开的普法效应。全市两级法院定期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旁听庭审,使广大群众更直观、更生动的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审判的权威。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公开开庭审理各类案件三万多件,有力弘扬了法治正能量。推进巡回审判广泛深入开展。我市基层法院在偏远地区设置派出法庭,到交通不便的村屯开展巡回办案,在方便案件当事人参与诉讼的同时,也把巡回审判办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大课堂,让更多的群众都能够旁听案件的审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具体案件审理过程中受到生动的法治教育。一年来,全市各派出法庭共审理案件3000余件,旁听群众5000余人,大大提升了百姓的法律意识,为美丽乡村建设增添了法治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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