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不是“家丑”
2018-12-07杨杰
杨杰
一位媒体同行加入了一个特殊的聊天群,里面聚集了全国各地遭遇家暴而求助无门的女性。群里诉说的都是伤心事。
小N来自河南,22岁,女儿出生后,丈夫开始施暴。她被关在小屋内,被皮帶抽打,过程中不允许她发出任何声音。小G来自上海,40岁,备孕时意外感冒而被丈夫打出家门。后来因为喂奶时的矛盾,被踹到墙上。小T来自青岛,基本每4个月,就会遭遇一次家暴。打耳光、掐脖子,男方在外表现儒雅,但在家常常因为一点小事就会动粗。
比这些受伤的身体和破碎的心灵更可怕的,是她们遇到共同的难题:社会舆论常有“家丑不可外扬”“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观念,使家暴被奇特的国产逻辑曲解为女人的耻辱。女性仿佛带有原罪。搭车遇到坏人是她衣服穿错了;过了30岁没结婚就会“贬值”,像剩菜一样被处理掉;遭遇家暴更是活该,那个人是自己选的,谁让你眼瞎?
前段时间,一位游戏主播在直播打游戏时,突然对女朋友咆哮,掀翻桌子,镜头被挡住。人们听到“你是不是欠打”“信不信我杀了你”的威胁,女生哭着求饶“我也是为你好”。事件一出,大多数人都在指责男人,说打游戏的不一定是渣男,但打女人一定是渣男。他被战队解约,也被平台封杀。但就在他喊出“你是不是欠打”时,直播间有弹幕说“打打打、打死她”“女人就不该说话”。
全国妇联曾做过统计,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中国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其中60%妇女自杀是因为家庭暴力。家暴致死,占妇女他杀原因的40%以上。面对暴行,女性平均被虐待35次才选择报警。你也许很难理解,既然被打了那么多次,为什么不早点报警?家暴群里的女性普遍反映,一旦报警,警方很多时候会碍于“家务事”,以调解劝和为主。回家后,一些施暴者反而会变本加厉地侵害对方。
还有一个阻碍女性报警的原因被长期忽视了。那就是,妈妈们怕报警后,丈夫留有案底,影响孩子将来的“政审”,考公务员会遇到麻烦。受害者陷入了两难的困境,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谁也不愿孩子活在父亲罪名的阴影里。那些觉得离婚不光彩,单亲家庭会让孩子自卑的人,有了更让自己畏惧离婚的理由。
除了受虐者,儿童、医疗系统、刑事司法系统、企业、家庭、朋友和社会全都是受害者。更为严重的损失是,每一个受害妇女,本来可能对她们国家的道德、社会和政治生活作出贡献。
我们呼吁,当女性受到家暴时,不要视为“家丑”,勇于站出来,不要放任自己在危险的环境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