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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推进山西省森林公安基层派出所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8-12-07

森林公安 2018年4期
关键词:林区公安派出所

谢 欣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独立篇幅进行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近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建设,提出了绿化山西、生态兴省的战略部署和全省森林覆盖率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的目标任务。省林业厅坚持“山上治本、身边增绿、产业富民、林业增效”的工作思路,大力实施“六大”林业工程,可以说,林业建设形势、林业建设力度、林业发展速度前所未有。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时代面临新挑战,新时代迎来新机遇。推进山西省森林公安派出所建设对于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愈发显得任务紧迫、意义重大。笔者以山西省森林公安基层派出所的实地调研和基础数据为基础,进行PEST分析,从政治与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技术环境等视角全方面剖析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针对我省森林公安派出所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加强山西省森林公安派出所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应当提升的工作能力。

一、山西省森林公安派出所建设现状与主要问题

(一)山西省森林公安派出所基本情况

山西省森林公安机构251个,其中1个省级森林公安局、20个市级森林公安分局,230个县级森林公安派出所。省直9个分局109个派出所为副科级,市县11个分局121个派出所中有7个为正科级,63个为副科级,45个为股级。

1.基础设施现状

省直分局109个派出所中有独立办公场所的51个,约占省直109个派出所的46.8%,约占全部230个派出所的22.2%;市县分局121个派出所中有独立办公场所的40个,约占市县121个派出所的33.1%,约占全部230个派出所的17.4%(见图1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图1 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2.警力配置现状

省直109个派出所中达到5人及以上的共有62个,4人所31个,3人所14个,2人所2个,分别约占全省派出所总数的27.0%、13.5%、6.1%、0.9%;市县已经组建的118个派出所中达到5人以上的共有80个,4人所10个,3人所12个,2人所9个,1人所7个,分别占全省派出所总数的 34.8%、4.3%、5.2%、3.9%、3.0%(见图2警力配置情况)。

3.班子配备现状

图2 警力配置情况

省直109个派出所中所长、指导员全部配齐的共有79个,只有所长的共28个,只有指导员的共2个,分别约占总数的72.5%、25.7%、1.8%;市县118个派出所中所长、指导员全部配齐的共有55个,只有所长的共27个,只有指导员的共5个,只有副所长的共2个,没有配备的共29个,分别约占派出所总数的46.6%、22.9%、4.2%、1.7%、24.4%(见图3班子配备情况)。

图3 班子配备情况

(二)山西省森林公安派出所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山西省森林公安派出所建设中存在问题有一定的深层次原因:派出所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经费投入不足,加之市、县森林公安机关刚刚开始组建,因此森林公安派出所基础建设和治安工作发展不平衡,派出所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个别领导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派出所建设存在等、靠、要思想,主动性不够,协调力度不足,工作进取心不强,重“硬件”、轻“软件”意识依然存在,因此对此项工作敷衍了事,直接影响派出所建设的进度;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存在警力不足,装备落后,民警业务培训少,业务水平得不到提高,不能很好地适应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的需要;个别单位和部分民警的能力不足,本领不强,市县派出所许多处于瘫痪状态,退警情况时有发生。

二、对山西省森林公安派出所的PEST分析

发展林业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山西省森林公安派出所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战略部署,积极创新发展理念,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一)政治与法律环境分析

1.政治环境

山西省森林公安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山西为引领,以“六大”林业工程为抓手,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的总体要求,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基础保障,提升综合防控能力,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生态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山西省现有森林公安机构251个,森林公安编制1822人。2005年11月,在争取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林业厅的支持后,山西省理顺了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独立办理森林及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涉及林业的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权限。2008年以来,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又争取到山西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公务员局的支持,全面解决了森林公安政法专项编制和经费问题,完成了森林公安警员职务套改。自此,山西省森林公安的发展基础得以夯实,职业化建设得以加强,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为山西林业建设,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保护不可替代的一支重要力量。

2.法律环境

森林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森林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执法办案是主业,办案是硬道理。要采取强力措施,狠抓执法办案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和破案攻坚行动,严厉打击毁林占地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坚决守住现有林地、湿地,看好现有森林资源,保护好珍稀野生动植物,充分发挥好森林公安机关的预防、制止、打击和服务职能。山西森林公安通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推进封山禁牧,加强重点区域管护,使全省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自2012年以来山西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在省林业厅和原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继续认真落实原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提出的“执法办案是主业”“破案才是硬道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加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自2001年以来,山西省森林公安机关以严打为龙头,以综治为重点,以稳定为目标,全力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相继组织开展了“天保行动”“猎鹰行动”“林区禁毒专项行动”“缉枪治爆行动”“天网”“追逃行动”“破案攻坚战”“利剑行动”和“双百双打”等一系列以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的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查处了一大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经济环境分析

1.财政支持

根据2013年的统计,山西省省直各分局森林公安机关共投入约4656余万元,新建派出所48个、改造派出所80个;投资100万元,为基层单位购置配备公安网专用计算机200台;投资480万元,为基层民警配备执法仪、警务通等警用设备若干;随着市县森林公安机构的组建、挂牌成立,省局已专门安排投资近700万元,用于建设市县森林公安金盾网。另投资1300万元,建设省级森林公安指挥中心,目前土建工程已全部完工;投资450万元,用于购置指挥中心设施设备。下一步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将多方争取中央和省级编办、公安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尽快较好地解决全省森林公安机构和编制问题。多方争取财政厅、发改委等部门支持,尽快较好地解决执法办案车辆、财政基础建设项目、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配套等问题,全面理顺人员、公用、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渠道,促进全省森林公安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上一个大台阶,为森林公安机关充分履行职责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提供更加良好的条件,2011年山西省直各分局投资情况(见表1)。

2.挽回经济损失

2017年山西省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林业行政违法人员25102人次,收缴木材579.66立方米、苗木6054株、收缴野生动物794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135件、猎具1119件;救助野生动物47只(包括雀鹰、猫头鹰、秃鹫、大鸨、鹿、蛇等野生动物),收回林地372.3公顷;没收违法所得20.1062万元;赔偿损失5.8365万元,收缴罚款1440.02万元;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

(三)社会环境分析

中央政法委将社会管理创新列为“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切实有效地做好“三项重点工作”,实现社会管理创新,增强对林区社会治安的管控能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森林公安工作的重点。森林公安机关要以深入推进“三项建设”为载体,紧紧围绕当前林区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意志,发挥职能,积极投入,创新机制,不断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森林公安机关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平安和谐林区发挥积极作用。

表1 2011年山西省直各分局投资情况

1.社会制度环境

在2009年召开的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确立了林业的“四地位”和“四使命”,确立了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首要地位,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森林公安作为林业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建设的重要参与者、生态安全的首要保卫者、生态文明的积极创造者,森林公安在推进现代林业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方面,具有其他部门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进入全面推进的关键时期,林业生产关系极大调整,利益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林木、林地流转日益活跃,新旧矛盾相互交织,林区治安形势错综复杂,涉林案件呈现复杂多变和上升势头,森林公安机关必须积极应对,顺势而为。林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自然条件较差,队伍管理成本高、难度大,基层基础工作较为薄弱。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中低产林改造试点工作的推进,林区经济结构出现大调整、经济成分多样化、林业经营机制转换的新形势,森林公安机关面临着引发群体性事件因素增多、森林管护任务日益繁重、刑事犯罪突出等诸多问题的挑战。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只有大力加强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创新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实现“发案少、秩序好、资源安全”的目标,才能切实发挥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的一线平台作用。

2.人口环境

社会稳定是发展的基石。“农村稳,则国家稳;农村富,则国家昌”。林区社会治安的稳定是农村社会稳定的前提和保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及“六大”林业工程重点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群众营林、造林的积极性普遍提高,林区的社会情况、管理机制、经营模式、开发开放等都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林权转让、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的经营体制,使林业的经济利益和权属关系出现了新的矛盾,涉林违法犯罪向团伙化、暴力化、智能化、经常化方向发展。森林公安要从访问民情,到群众中访贫问苦、掌握实情;访察民意,到群众中体察民情、把握诉求;为民排忧,到群众中排查纠纷、化解矛盾;评议工作,主动接受群众对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的评议;评查问题,着力整改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评选先进,集中表彰一批人民满意的优秀基层单位、群众喜爱的优秀警察,进一步激励士气、树立形象,不断增强森林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森林公安要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保障林业又快又好发展的大局出发,抓住“林业跨越式发展”和创建“平安林区”的历史机遇,把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和谐警民关系工作放在首位。当前形势下,各级森林公安要积极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能力水平,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守护一方平安,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做出新的贡献。

(四)技术环境分析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和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既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了巨大活力,也同样给森林公安警务带来了种种问题与挑战:一方面,林区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各种花样翻新的林业犯罪层出不穷;另一方面,森林公安警务控制对象繁杂,警务信息量剧增,警务信息量突破了以往少、慢、散的局面。这些变化对森林公安警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继续采用以往处理警务信息的方式和手段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处理与利用森林公安警务信息的需要。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建立和完善现代森林公安警务信息网络,实现森林公安警务现代化、智能化便显得十分必要。山西省森林公安根据原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金盾工程”要求,逐步形成网上办案、网上办公、网上监督、网上考核的工作机制,实现全警采集、全警应用、全警共享、全警考核的信息化应用格局,省直9个分局以及所属各个派出所已全部接入金盾网,接入率达到100%。山西森林公安还启动完成了森林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建成125个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和400个监控点,覆盖全省林地3000多万亩,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森林远程视频监控全覆盖的省份。

山西省是全国生态建设的重点省区,位于黄河中游、海河上游、毛乌素沙漠边缘。根据2015年全国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全省森林面积4815万亩,森林覆盖率覆盖20.5%;活立木蓄积14779万立方米,森林蓄积12923万立方米。

山西省是我国北方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全省生态系统丰富,仅陆地生态系统有森林、灌木丛、灌草丛、草丛、草原、草甸等共计128类。在林业用地面积中,有林地面积3094.5万亩,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13.17%,约占林业用地总面积的29.86%;疏林地面积246.45万亩,约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1.05%,约占林业用地总面积的2.38%;灌木林地面积1417.05万亩,约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6.03%,约占林业用地总面积的13.67%。但是该省的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一旦遭到破坏,极难恢复。同时,这一区域又是环北京的重要生态屏障,所以,保护好这一地区的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山西省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实施,造林面积逐年加大,保护任务越来越艰巨,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使木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森林资源保护和林区治安管理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森林公安机关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因此,加快森林公安发展、加强森林公安工作,切实保护好全省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对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效减少入黄泥沙、拱卫黄河中下游乃至京津地区的生态安全十分重要。山西省森林公安自1979年组建以来,由于社会经济落后,地方财政困难,办公办案经费严重不足,森林公安队伍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分落后,工作条件极差,工作任务与装备建设反差太大,给办理案件带来极大不便,直接影响了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力度。2004年12月,在争取到山西省编办、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林业厅的支持后,山西省森林公安机关全面加强森林公安机构建设,森林公安组织建设发生了质的飞跃。

近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建设。省林业厅坚持“山上治本、身边增绿、产业富民、林业增效”的工作思路,大力实施林业“六大”工程,省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全省林业建设流动现场会,林业建设形势、林业建设力度、林业发展速度前所未有。

三、推进山西省森林公安基层派出所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具体工作中要抓好“五个重点”

1.重点抓好森林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

派出所等级评定是推进派出所规范化、信息化的有力抓手。要扎实开展森林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森林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

在考评上,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做到严格依据《森林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办法》有关要求,从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执法办案、服务群众、队伍建设、内务管理、警务保障等八个方面,组织专人深入基层、走访群众,逐条逐项全面考评,保证考评结果真实有效。

在整合警力上,各派出所要结合本地实际,拓宽思路,整合警力资源,确保派出所警力配置,加大派出所建设力度,整合一批5人以下派出所。

在规范档案上,各派出所要全面梳理、总结派出所等级评定情况,按照《森林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建立派出所等级评定档案。

2.重点抓好对基层有关公安业务指导咨询工作

把工作中心放在抓好基层基础建设上,不断创新基层基础业务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业务工作,全面提升森林公安派出所整体实力,提高民警整体素质,为加快基层派出所建设工作打好基础。

可以将原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发行的《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细则》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并纳入“三个必训”课程,以此《细则》对基层派出所民警作为重点辅导内容,真正使民警掌握执法办案每一环节、步骤的标准和要求,杜绝简单、粗暴、随意执法,切实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

3.重点抓好政策、资金保障

继续围绕森林公安工作重心,注重基层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派出所的经费投入。在争取经费的同时,积极争取同公安厅、林业厅、林局、林场等相关方面沟通协调,形成共识,努力推动派出所基础建设,加大各级领导对派出所建设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继续加强森林公安派出所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快森林公安派出所外观标识改造步伐,为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

可以加大对派出所规范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大力度改善民警工作、生活的环境,结合实际,将办公区、办案区、生活区进行合理布局,使民警能方便利用办公环境,高效利用办案环境,舒适利用生活环境。

适度加大对一线民警警用装备的资金投入。合理、充分地为基层一线民警配备警用装备,使一线民警能在新形势林区犯罪呈现多样化、危险化的态势中保护自己,高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对罪犯予以强有力地震慑、遏制。

4.重点抓好思想政治、业务学习的培训力度

多开展对全省森林公安机关业务骨干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特别是对基层派出所所长、指导员以及民警的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的培训教育,大力促进基层派出所民警的思想境界和业务技能的提高。通过开展“警衔晋升班”“所队长培训班”“执法资格考试辅导”等学习、培训的机会,就森林公安派出所警务规范、基础业务台账、派出所规范化建设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增加基层民警对公安业务知识的全面学习和讨论的机会,使民警政治业务素质得到增强,执法业务技能得以提高。

5.重点抓好创新派出所基层基础业务工作

根据森林资源保护的形势变化,积极探索林区警务战略工作新模式,不断拓展派出所基础业务工作的内涵,创新基础业务工作方法,提高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防控能力,为林业生态建设、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各基层派出所在实践中要实现创新警务合作机制,不断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注入新活力,例如在重点林区建立警务室,深化细化“三情”“四网”建设内容,完善林区防控体系,在排查、化解林区矛盾和纠纷,开展多项专项行动等方面下功夫。

(二)具体工作中要提升“六种能力”

1.提升政治业务素质的能力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制度化地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反腐倡廉教育;深化大轮训,重点提高民警侦查办案等核心能力;协调编制、人社等部门解决市县事业编制民警参照公务员管理、森林公安机构升格和主要负责人高配等问题;开展森林公安警营文化建设,落实从优待警政策,营造生机勃勃的工作环境。

2.提升保护森林资源的能力

加强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提升保护森林资源能力。针对不同时期社会情况的不同特点和山西省林业工作重心,适时组织开展严打专项行动,确保林区治安形势平稳;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案件的受理,进一步规范对涉林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努力实现网上办案,全面推动刑侦和情报信息业务工作迈上新台阶;集中警力查处一批典型大要案件,每年组织两到三次大的“收网”行动,对犯罪分子形成一定的震慑力和在社会中形成强有力的威望;指导市县森林公安机关开展好刑侦工作。

3.提升规范执法水平的能力

在省直林区尤其是市县森林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确保全省森林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完善理顺市县森林公安执法体系;积极与农大、省规划院联合筹建涉林案件司法鉴定中心。

4.提升重大活动执行力的能力

监督检查全省森林公安队伍管理、枪支管理及警车管理使用和全体民警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六条警规”等情况;加强对各项日常工作、重大活动落实情况的督查,提高工作效能。以每年进行的明察暗访督查活动促进基层民警警容、警纪、警规等规范的养成。

5.全面提升信息化工作的能力

全面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和完善全省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增加科技含量,采取从上到下,逐级推动的方式开展。实现“六个融合、五个平台、四个目标”(“六个融合”分别为:与森林公安执法办案深度融合、与森林资源管护深度融合、与大公安数据共享深度融合、与森林公安办公集成化深度融合、与区域化防控深度融合和与森林防火指挥调度深度融合;“五个平台”分别为:数据云平台大数据库、警综平台、图像视频平台、移动警务平台和PGIS公安地理信息平台;“四个目标”分别为:音频要可视化、带宽要高速化、动态要直播化和单警要常态化)。

6.提升宣传山西省森林公安良好形象的能力

加大山西省森林公安工作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的报道力度,大力提升山西省森林公安的影响力。宣传全省森林公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英雄模范事迹,努力塑造山西省森林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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