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视窗
2018-12-07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自2018年2月4日起施行。《办法》指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核准和备案职责,对企业在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核准和备案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办法》提到,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是指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开工前是否依法取得核准批复文件或者办理备案手续,并在开工后是否按照核准批复文件或者备案内容进行建设的监督管理。《办法》称,核准机关对本机关已核准的项目,应当对以下方面进行监督管理:是否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需要变更已核准建设地点或者对已核准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延期开工建设手续;是否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
七部委印发新能源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2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办法》提出,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回收服务网点,负责收集废旧动力蓄电池,集中贮存并移交至与其协议合作的相关企业。鼓励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办法》还强调,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研究探索动力蓄电池残值交易等市场化模式,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两部门就新版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就《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8年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按照“三步法”原则建设完成。第一步,通过研究各类智能制造应用系统,提取其共性抽象特征,构建由生命周期、系统层级和智能特征组成的三维智能制造系统架构,从而明确智能制造对象和边界,识别智能制造现有和缺失的标准,认知现有标准间的交叉重叠关系;第二步,在深入分析标准化需求的基础上,综合智能制造系统架构各维度逻辑关系,将智能制造系统架构的生命周期维度和系统层级维度组成的平面自上而下依次映射到智能特征维度的五个层级,形成智能装备、工业互联网、智能使能技术、智能工厂、智能服务等五类关键技术标准,与基础共性标准和行业应用标准共同构成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结构;第三步,对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结构分解细化,进而建立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框架,指导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及相关标准立项工作。
发改委部署加强政银企合作扎实推进返乡创业工作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政银企合作扎实推进返乡创业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指导各地加强政银企合作、助力脱贫攻坚,加快乡村振兴。《通知》明确,开发性金融支持返乡创业项目贷款要严格遵守贷款申请等相关程序。《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银行、融资担保公司与被担保企业紧密协作的政银企合作机制,加快形成“政府推动、平台融资、信用建设和市场化运作并举”的融资模式,积极做好开发性金融支持返乡创业项目申报和贷款发放工作。
军民融合清理法规文件出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军民融合发展法规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军民融合发展法规文件清理作出全面部署。《通知》提出,突出高技术方向,着力发展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国民经济新增长点的高端产业。项目审批方式逐步由事前审批向事后审批转变,经费支持方式可由注入资本金等向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