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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个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2018-12-06周蔚琳

祖国 2018年21期
关键词: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个人信息

摘要:随着电脑网络的日益普及,以及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在获取海量的信息资源、享受更为快捷方便的网络服务的同时,也身处于个人网络信息、隐私泄露的危险之中。个人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获取并加以利用,将会带来一定程度上的经济损失与法律困扰。本文将从网络隐私权的概述及其基本特征、网络隐私权的保护中所存在的不足之处,从法律的角度就如何加强个人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网络隐私权 个人信息 法律保护

近几年来,个人网络信息被窃取和不法利用,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甚至引发法律纠纷的新闻事件时有发生。可以说,加强个人网络信息、隐私的保护,已经成为当今时代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很多人纷纷响应,希望国家能够加强保护个人网络隐私的力度,也意识到了个人应该对自身的网络隐私这一块,给予更多的重视。

一、网络隐私权概述及其基本特征

(一)网络隐私权的概述

隐私权的概念源于美国,由布兰戴斯和沃伦首次提出“保护个人的著作以及其他智慧感情的产物之原则,是为隐私权[1]。” 从那以后,隐私权这一概念,以及关于它的理论才逐渐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而在我国,关于隐私权的定义,卻还没有得到最后明确的统一。有人认为,隐私权是自然人独自享有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进行支配的人格权[2]。也有人认为,隐私权是指公民个人生活和信息不被非法侵害的一种人格权[3]。而网络隐私权,顾名思义,自然就是在网络空间里的隐私权。

(二)网络隐私权的基本特征

1.经济性

我们说,随着互联网日新月异的发展,很多新的经济形态也凭借着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起来。也就是说,很多的经济行为都是在网络上完成的。由此可见,很多人的信息中包含了大量涉及经济方面的数据信息,甚至包含了财产本身。我们也在网上进行银行业务的办理,如收转存取欠款等。还有现在很多流行的电脑游戏,其中附加的东西大都具有一定经济价值。这些都与个人信息和隐私息息相关,一旦被不法分子侵害盗取,那必然会给我们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2.无限性

现在的人们大多都依赖着电脑网络生活,甚至是已经离不开它。电脑网络对于人类未来的生产生活的作用还将持续的扩大,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无限的扩大中。在今天我们能想到的是,申请个人微信、微博、公众号等,都要求我们填写一定的个人信息。那么在未来我们一定会享受到更多的网络产品服务。可以想象到,在国家大力推进实名制的背景下,我们的个人信息一定会向更为宽广的空间传播。一旦自己保护和管理不善,就增加了个人信息和隐私泄露的可能性。

3.动态性

网络技术时刻处在不断地运动发展中。即便我们具备了良好的保护意识,也养成了良好的上网习惯,那也不能完全保证自己的网络隐私不会被泄露。也就是说,在网络的世界中,作为用户的我们始终是被动的,处于相对较弱的一方。现实生活当中,个人信息在无意中被泄露的现象也经常发生,而我们能做的只有尽早发现,并采取补救措施,力争将信息泄露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网络隐私权保护存在的不足

(一)思想认识不充分

提到思想认识这一点,我们就要从民族文化基因中查找原因了。虽然我国具有悠久的文化历史,但是法治文化的历史积淀,相对于西方的发达国家而言,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之处,尤其是在个人隐私保护认识上的表现。我国历史社会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几个阶段,尤其是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其制度设计的本身就否定了个人的隐私权。虽然在社会发展的今天,我们取得了很多的经济成就,但是在个人精神文化领域,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法律制度不完善

正如前面所言,我们虽然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综合国力也得到了巨大的提升。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立法方面、在法治文化体系的构建方面,我们还存在着很大的不足。尤其是在保护隐私权上,我们还没有直接对应的明确的法律法规,甚至很多时候还需要借助其他的法律规定来调整。网络技术的发展之快,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法律法规的滞后性,这就需要我们的有关部门尽早完善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监督管理不到位

网络空间虽然是虚拟的,但实质上它同样具有现实空间的一般属性。网络个人信息的泄露,一方面与当事人本身存在一定的关系,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了我们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制度机制不完善的方面。或者说,没有将很多具体情况考虑进法律法规之中,法制人员的针对性和执行性不高。另外,也体现出监管技术手段落后的事实。网络监管是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持的,这将对有关部门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建议

(一)加快相关法律立法

谈到这里,我们就必须提到法律的滞后性,在客观上这是无法避免的。但是随着网络技术在国家的各个领域中被广泛应用,加快对隐私权,尤其是涉及个人网络隐私专门法律的制定和出台的工作就迫在眉睫。

(二)强化网络安全工作机制

有关部门要建章立制,形成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制度机制。同时提升网络安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网络安全在受到威胁时,他们能够及时迅速地妥善处理。同时,严厉打击网络空间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与广大网民的互动联动,完善网络举报制度,切实维护广大网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完善网络准入标准

完善个人上网实名制度,不仅能够使我们文明上网,还能够净化网络环境。同时,加强对相关行业网络个人信息持有单位的教育监管,要求他们严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妥善保护好用户的个人信息,不得做出侵害用户的商业行为。对于违反行业规定和法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坚决地处理和打击。

(四)形成网络安全氛围

我们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充分认识到保护个人网络隐私的重要性,呼吁广大网民能够文明上网、规范使用网络。有关部门要加强教育引导,同时在推进宣传方式上下功夫,不断地扩大宣传面,在全社会真正地形成一种良好的网络安全氛围。

四、结语

互联网技术对于当代社会的影响已无需赘述,我们在充分享受网络带来的便捷生活的同时,一定要注意自身的网络信息安全。相信通过法律层面的不断完善、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网民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我们一定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好个人信息的安全,让互联网带给我们更加精彩的生活。

参考文献:

[1](美)布兰代斯,沃伦.论隐私权[A].哈佛法学评论[C].1890.

[2]王利明.人格权法新论[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

[3]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M].北京:群众出版社,1997:100.

(作者简介:周蔚琳,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高中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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