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区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分析△
2018-12-06单海冬步军卡米力努尔张帆黄欣倪颖勤阮露
单海冬 步军 卡米力·努尔 张帆 黄欣 倪颖勤 阮露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etinopathy of prematurity, ROP)是一种常见于早产儿的眼底病变,表现为视网膜无血管区、新生血管形成和增殖,严重者可引起视网膜脱离,是早产儿常见的致盲原因之一[1]。有研究[2]证实,对早产儿进行眼底检查和治疗,能有效减少ROP的致盲人数。2004年,我国颁布了ROP的防治指南,要求对高危新生儿进行眼底筛查[3]。
然而,由于缺乏设备和相关眼科医师,我国部分偏远地区和城市尚未能开展ROP的筛查,也缺乏相关的研究报道。本项目组参考我国防治指南,对新疆喀什地区的高危新生儿进行了ROP筛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 2015年8月~2016年7月期间对新疆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叶城县人民医院、莎车县人民医院、巴楚县人民医院、泽普县人民医院6所医院内的高危新生儿进行眼底检查。筛查标准参考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2014年颁布的ROP筛查指南[4],具体包括:①出生体重<2 000 g,或出生孕周<32周;②有严重疾病或有长时间吸氧史的高危患儿。
1.2 方法 首次检查由具有ROP筛查经验的眼科医师在新生儿出生后4~6周或矫正胎龄31~32周进行。患儿双眼使用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扩瞳,使用双目间接检眼镜和28 D前置镜进行眼底检查,记录检查日期、ROP病变情况(程度、区域、附加病变)、患儿信息(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吸氧史、严重新生儿并发症(窒息、先天性心脏病、缺血缺氧性脑病、肺炎)等内容。随访内容参考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的ROP筛查指南,根据首次检查结果安排每隔1~3周复查眼底,直至终止检查。
1.3 统计学处理 研究信息输入Excel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将所有患儿分为ROP组和无ROP组,对2组数据进行非配对t检验,α=0.05,数据以均数±标准差表示。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共筛查新生儿83例(166眼),其中男性50例(60%)、女性33例(40%);汉族40例(48%)、维吾尔族42例(51%)、柯尔克孜族1例(1%);平均孕周(33.0±3.5)周(29~36周);平均出生体重(1 590±430)g(980~2 200 g);首次检查矫正胎龄(39±4)周(34~41周);平均随访(7±3)周(0~11周)。
2.2 检查结果 所有83例(166眼)中,141眼无ROP病变(85%),25眼有ROP病变(15%)。1期ROP病变19眼(11%),2期病变6眼(4%);病变位于Ⅱ区视网膜16眼(9.6%),Ⅰ区视网膜9眼(5.4%)。未发现附加病变、急进型病变、Ⅲ区病变、3期或以上等病变。
2.3 危险因素 ROP组的平均孕周为(31.0±3.9)周(29~34周),出生体重为(1 130±370)g(980~1 350 g),吸氧(20.0±9.5)d(7~50 d),伴发严重新生儿并发症者占85%,其中窒息占77%、先天性心脏病占62%、缺血缺氧性脑病占15%、肺炎占31%(表1)。无ROP组平均孕周为(34.0±0.2)周(30~37周),出生体重为(1 780±520)g(1 200~2 200 g),吸氧(3.0±1.5)d(0~7 d),伴发严重疾病者占30%。2组比较,ROP组的孕周显著较小(P=0.000 3,图1),出生体重显著较轻(P<0.000 1,图2),吸氧时间显著增加(P<0.000 1,图3),伴发其他疾病的比例显著较高(P=0.000 3,表1)。
表1 ROP组和无ROP组严重新生儿并发症比较[n(%)]
图1. ROP组和无ROP组的孕周比较
图2. ROP组和无ROP组的出生体重比较
图3.ROP组和无ROP组的吸氧天数比较
3 讨论
喀什地区位于我国西部内陆地区,总人口约450万人。同我国沿海城市比较,喀什地区维吾尔族人口占大多数(92%),因此其ROP情况可能不同于我国其他地区。然而,本研究中的维吾尔族新生儿仅占51%。我们在筛查过程中,曾遇到一些维吾尔族家庭,由于早产儿抢救费用高、并发症多、预后不确定等因素,要求放弃救治并出院,由此错过眼底筛查,造成筛查结果中维吾尔族新生儿比例偏低。因此,这一差异可能不是由于维吾尔族新生儿出生率低,或者维吾尔族高危新生儿数量少所致。这一结果提示,要在西部地区提高ROP的筛查率,既需要相关设备和眼科医师,也需要降低早产儿救治的自费费用,普及ROP防治知识,减少因费用和认知问题而导致的漏查。
我们进一步比较了喀什地区和其他城市ROP筛查新生儿的特点。北京ROP流行病学调查组筛查北京地区患儿639例,平均孕周32.7周,平均出生体重1 771.5 g[5]。倪颖勤等[6]报道上海地区筛查1 379例,平均孕周30.6周,平均出生体重1 424.6 g。刘三梅等[7]筛查成都及周边地区新生儿332例,平均孕周31.3周,平均出生体重1 531 g。本研究中,我们筛查的新生儿平均孕周33.2周,平均出生体重1 590 g。相比这些城市,喀什地区接受ROP筛查的新生儿平均孕周略大,平均出生体重近似,说明各个地方较好地遵循了国家颁布的ROP筛查标准。不过,喀什地区筛查新生儿的最小孕周为29周,出生体重为980 g,而北京地区新生儿最小孕周为27周,出生体重为850 g,上海地区新生儿最小孕周为26周,出生体重为800 g。这一差异可能是由于部分极低出生体重儿放弃救治所致,也可能是由于喀什地区新生儿救治水平落后国内一线大城市的缘故。
结果显示,喀什地区的ROP发病率为15%,没有发现3期或以上的严重ROP患儿。北京ROP流行病学调查组的结果显示,ROP发病率为10.8%,严重ROP为3.6%[5]。上海地区的一项研究发现,30%的早产儿存在不同程度的ROP,严重ROP占28%[8]。造成这一差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研究的时间,上海地区的患儿就诊于2002~2004年,北京地区的患儿为2005年,而我国ROP防治指南是2004年颁布实施的,此后新生儿科和眼科医师开始重视ROP,造成了ROP总体发病率和严重患儿比例的下降;二是喀什地区缺乏极低出生体重儿,其新生儿的最小孕周和出生体重均大于北京和上海的新生儿,较少出现严重病变。
本研究虽然是前瞻性、多中心研究,但也存在一些缺陷和局限性。首先,研究样本数量较少,仅有83例(166眼)入选,结果可能和总体情况存在差异;其次,ROP筛查仅在一家医院进行,参与研究的各家医院距离较远,转诊过程中一些患儿可能漏诊或失访;第三,由于当地医疗和经济水平的限制,一些极低出生体重儿放弃救治,造成ROP尤其是严重ROP的遗漏,发病率和严重ROP比例可能低于实际情况。通过喀什地区的研究,我们初步掌握了喀什地区的ROP筛查情况和危险因素,为进一步开展相关研究和建立西部地区的ROP防治网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